“王雅滋!你害我沒親到夢螢啦!”楊厲彬轉過頭怒瞪著王雅滋,恨不得把她剁成碎肉喂狗以解心頭之恨。
“什麽嘛?你親夢螢?你是在親椅背好不好?”王雅滋指著椅背不滿地反駁,真想剖開他的腦袋看看裏麵裝什麽的,居然把椅背當成夏夢螢,她不阻止他,難不成他還真的想跟椅背來個親密接觸?
楊厲彬沉著臉,很快又變得尷尷尬尬,眼睛四處竄來竄去,像好奇寶寶一樣摸著車窗自言自語, “怎會出糗的?糗死了!”
“喂,你在喃喃說什麽?下車啦!”王雅滋站在車門邊伸出手戳戳楊厲彬的手臂。
這家夥對著窗邊在想什麽?連下車都不知道,真是奇怪的人!
“好啦好啦!”楊厲彬趕快下車,從車尾箱拿出行李,待計程車開走了,他才仰望著黑色一片的天空讚歎, “真美,有夢螢在的地方永遠是最美的!”
王雅滋也跟著抬頭望夜空,一片藍黑的夜空看不到什麽,隻是間中有一丶兩點小小的銀點在發亮,閃了一閃後又不見了。
這樣的夜空也美嗎?
“厲彬,我們現在要去哪裏啊?”
“笨蛋王雅滋,現在哪有地方可以給我們住啊?”楊厲彬反問她,隻見她搖搖頭,他伸出魔爪狠狠地揉她的頭發說, “當然是去酒店呀,難道你想睡在街頭啊?”
王雅滋點頭認同,隨後又甩頭說, “不行!如果我們住酒店了,就算芬姨來不到這裏找我們,我哥哥和爸爸媽媽都會來找我們,到時候我們還是要迴去的!”
“對喔!我怎會沒想到你還有爸爸媽媽呢?算了算了!那我們現在要睡哪裏?”楊厲彬環視四周,現在正位於夏夢螢的家樓下,隻是他已經忘了自己的所在地。
“我說不是我笨蛋,笨蛋的人是你!”王雅滋看著對麵馬路邊的公寓正是楊厲彬想去的地方,就是夏夢螢住的地方。
“你才笨呢!既然你那麽聰明,你說我們可以去哪裏?”楊厲彬翻個白眼,他就不喜歡讓一個笨蛋說自己笨蛋。
王雅滋指著公寓,搶過楊厲彬手上握緊的紙條說, “這地方不是你要去的地方嗎?你女朋友的家啊!”
一語一指驚醒迷途人。
楊厲彬豎起拇指, “沒想到你還真有聰明的時候呢!”
“誰沒啦?隻有你一個認為自己最聰明,其實是最笨!”王雅滋不滿地搶迴自己的行李, “要不要去找她你自己決定,我不想在這裏跟你瞎鬧!”
她知道自己在這個時候不可以當他和夏夢螢的電燈泡,也不適合留在這裏阻礙他們相聚,所以她很識趣選擇退開一點,把空間留迴給他們,就當作她還給他們自由。
“我當然要去找她啦!那你呢?要跟我一起去嗎?”一想到跟夏夢螢重逢,一想到跟她摟在一起,一想到跟她親吻,楊厲彬就逼不及待興奮起來。
看見他那麽開心,王雅滋也不好再耗他時間,捶了捶他的胸膛說, “快去快去!我有家可以迴,你管好你自己好了!”
轉身背著他瀟灑地揮揮手告別,現在要分手了,希望未來不會跟他來一場可怕的逼婚!
笑了笑,一個人孤單地走,踏上一條她不知通往哪兒的路途。
“雅滋,你要小心點,有事打給我!”楊厲彬朝已走遠的身影大喊,臉上不知不覺多了一份感激的笑容。
真的謝謝她在這兩個星期裏陪他演戲,兩個人吵吵鬧鬧的,讓他找到跟夏夢螢在一起的感覺。雖然有時他會感到孤單,但是在孤單的生活中多了一個王雅滋,他已經沒有了寂寞,對她的討厭更消失了,反而多了很多感謝。
“知道了!”王雅滋揮揮左手,邊說邊走。
“雅滋,還有,祝你生日快樂──”楊厲彬手卷成筒狀,用盡力氣向前方大喊。
不管怎樣,是他令她在生日時逃亡的,這份情,他會記住。
原來,還有人記得十二點後,是她的生日。還有五十分鍾,就是她的生日了。
“什麽嘛?你親夢螢?你是在親椅背好不好?”王雅滋指著椅背不滿地反駁,真想剖開他的腦袋看看裏麵裝什麽的,居然把椅背當成夏夢螢,她不阻止他,難不成他還真的想跟椅背來個親密接觸?
楊厲彬沉著臉,很快又變得尷尷尬尬,眼睛四處竄來竄去,像好奇寶寶一樣摸著車窗自言自語, “怎會出糗的?糗死了!”
“喂,你在喃喃說什麽?下車啦!”王雅滋站在車門邊伸出手戳戳楊厲彬的手臂。
這家夥對著窗邊在想什麽?連下車都不知道,真是奇怪的人!
“好啦好啦!”楊厲彬趕快下車,從車尾箱拿出行李,待計程車開走了,他才仰望著黑色一片的天空讚歎, “真美,有夢螢在的地方永遠是最美的!”
王雅滋也跟著抬頭望夜空,一片藍黑的夜空看不到什麽,隻是間中有一丶兩點小小的銀點在發亮,閃了一閃後又不見了。
這樣的夜空也美嗎?
“厲彬,我們現在要去哪裏啊?”
“笨蛋王雅滋,現在哪有地方可以給我們住啊?”楊厲彬反問她,隻見她搖搖頭,他伸出魔爪狠狠地揉她的頭發說, “當然是去酒店呀,難道你想睡在街頭啊?”
王雅滋點頭認同,隨後又甩頭說, “不行!如果我們住酒店了,就算芬姨來不到這裏找我們,我哥哥和爸爸媽媽都會來找我們,到時候我們還是要迴去的!”
“對喔!我怎會沒想到你還有爸爸媽媽呢?算了算了!那我們現在要睡哪裏?”楊厲彬環視四周,現在正位於夏夢螢的家樓下,隻是他已經忘了自己的所在地。
“我說不是我笨蛋,笨蛋的人是你!”王雅滋看著對麵馬路邊的公寓正是楊厲彬想去的地方,就是夏夢螢住的地方。
“你才笨呢!既然你那麽聰明,你說我們可以去哪裏?”楊厲彬翻個白眼,他就不喜歡讓一個笨蛋說自己笨蛋。
王雅滋指著公寓,搶過楊厲彬手上握緊的紙條說, “這地方不是你要去的地方嗎?你女朋友的家啊!”
一語一指驚醒迷途人。
楊厲彬豎起拇指, “沒想到你還真有聰明的時候呢!”
“誰沒啦?隻有你一個認為自己最聰明,其實是最笨!”王雅滋不滿地搶迴自己的行李, “要不要去找她你自己決定,我不想在這裏跟你瞎鬧!”
她知道自己在這個時候不可以當他和夏夢螢的電燈泡,也不適合留在這裏阻礙他們相聚,所以她很識趣選擇退開一點,把空間留迴給他們,就當作她還給他們自由。
“我當然要去找她啦!那你呢?要跟我一起去嗎?”一想到跟夏夢螢重逢,一想到跟她摟在一起,一想到跟她親吻,楊厲彬就逼不及待興奮起來。
看見他那麽開心,王雅滋也不好再耗他時間,捶了捶他的胸膛說, “快去快去!我有家可以迴,你管好你自己好了!”
轉身背著他瀟灑地揮揮手告別,現在要分手了,希望未來不會跟他來一場可怕的逼婚!
笑了笑,一個人孤單地走,踏上一條她不知通往哪兒的路途。
“雅滋,你要小心點,有事打給我!”楊厲彬朝已走遠的身影大喊,臉上不知不覺多了一份感激的笑容。
真的謝謝她在這兩個星期裏陪他演戲,兩個人吵吵鬧鬧的,讓他找到跟夏夢螢在一起的感覺。雖然有時他會感到孤單,但是在孤單的生活中多了一個王雅滋,他已經沒有了寂寞,對她的討厭更消失了,反而多了很多感謝。
“知道了!”王雅滋揮揮左手,邊說邊走。
“雅滋,還有,祝你生日快樂──”楊厲彬手卷成筒狀,用盡力氣向前方大喊。
不管怎樣,是他令她在生日時逃亡的,這份情,他會記住。
原來,還有人記得十二點後,是她的生日。還有五十分鍾,就是她的生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