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裏應該是麻裏部的草場。”說到麻裏部,不顏昔班有些咬牙齒切,韃靼五姓全部參加了那場叛亂,但其中,尤其讓人痛恨的就是麻裏部,他們作為達剌兒汗最信任的人,汪古部的兄弟,卻勾結卡勒部的那些鬣狗,殺死了達剌兒汗,並覆滅了汪古部。
對於韃靼人的紛爭,木華黎不想理會,也不願多問什麽,草原上部族之間的戰爭,沒有什麽公義可言,彎刀和弓箭才代表一切。
當一個人被傳誦為英雄的時候,並不是說他有多麽慷慨,多麽的勇猛,更多的是形容他所率領的部落是多麽的強大,和漢人口中的英雄有很大的區別。
韃靼人在草原上並不算強大,名聲也並不是很好,因為他們從來都被當做是金國的走狗而存在的,而當他們殺死了自己的汗王,四分五裂之後,可想而知,他們的名聲隻會更壞,下場也一定不會太好。
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蒙古部族中,將沒有多少人願意收留這些殺死自己汗王的部落的,他們的腿腳,活該被荊棘刺穿,他們的身軀,活該躺在草原上,任由天上的禿鷲啄食,他們的頭,活該摞在一起,成為長生天降下怒火的見證。
“走吧,我的兄弟,追上去殺死那些沾了血的敵人。”木華黎如是道。
一萬騎軍在軍官的唿喝聲中,開始轉向,他們放緩了馬速,並不著急的前去查看明白,為即將到來的戰鬥蓄養著氣力。
大軍的斥候們則瘋狂的催動戰馬,向煙柱升起的地方疾馳而去。
“我們需要一些韃靼部族的戰士跟我們迴去。”也許是對木華黎要求大軍放慢速度有些不滿,不顏昔班一邊催動著戰馬,一邊大聲道。
木華黎如鷹隼般的目光一直注視著前方,頭也不迴的答道:“大帥說了,來到這裏,該先到哪裏,做些什麽,我聽你的,但怎麽打仗,你卻要聽我的。”
不顏昔班抿著嘴唇不說話了,別看木華黎隻比他年長了幾歲,但人家跟在姑父身邊,已經征戰有些年頭了,是姑父最信任的部將之一,迴想到在國武監學到的那些東西,他終於按捺住的急切的心情。
因為漢人的書裏說的很明白,即便是權勢者的親戚,也要對那些跟隨權勢者多年的心腹們保持一定的敬意,不然的話,會為自己增添很多的煩惱。
漢人的道理很多,也很有道理,這些年不顏昔班有很多的收獲,隻可惜的是,這幾年應該多呆在姑父身邊的,不然的話,不會對這些姑父身邊的人如此的陌生和格格不入,而姑父派來的這個木華黎,應該是可以依靠的,甚至可以作為自己兄弟的人。
不顏昔班瞄了瞄木華黎挺直的身形,有些羨慕,心中卻暗暗的這麽想著,作為韃靼人將來的汗王,一定要有廣闊如同天空的胸襟,對於可以信任的人,要表示出足夠的耐心和寬容,對於敵人,則要狠下心腸,讓自己的怒火,盡情的燃燒。
距離確實很遠,一萬騎軍來到這裏的時候,天色已經漸漸昏黑了下來,草原的夜晚寒冷而又淒涼,無邊的黑暗很快就會占據一切,在這樣的黑夜裏,初來草原的漢人,總會感到孤寂和悚然,連座下的戰馬都會不安的嘶鳴。
這是一個中型的部落,大概有幾百人,帳篷已經燒的差不多了,戰鬥的痕跡到處都是,到處都是鮮血和屍骸,男人們顯然做出了激烈的抵抗,但身上那些傷痕顯示出,他們的抵抗並未起到什麽作用。
敵人很多,而且整個包圍了這裏,顯然,他們不想要什麽俘虜,所以到處都插著箭矢,應該有許多被敵人收了迴去,但還是留下了許多,尤其是插在人身體上的,根本沒怎麽動,也許是那些敵人覺得沾了鮮血的東西不吉利吧。
男人都死了,女人有很多都光著身子,顯然遭到了侮辱,但最終,那些敵人也沒容她們活下來,而是一個個抹了她們的脖子,孩子也都死了,這是一場赤luo裸的屠殺,就像是互有血仇的部落間做的那樣,很徹底,沒留下任何的餘地。
牛羊馬匹都被搶走了,什麽都沒剩下,就像蝗蟲過境一般,淒慘的景象並未讓秦軍士卒有什麽動容,他們在木華黎率領之下,已經是一支冷酷而又可怕的隊伍,隻有那些新補充進來的家夥們,才會擰著眉頭,表達出自己的憤怒和不齒。
“我們在這裏休整一晚,好好睡一覺,明天咱們追上去,殺死他們。”木華黎大聲吩咐著。
斥候們散了開來,如果說在草原上會遇到突襲,那麽肯定就是在晚上了,這也是斥候們最緊張的時刻。
不過木華黎並不擔心什麽,他所率領的是秦軍中最精銳的那一部分,在草原上,尤其是韃靼人的草原上,除非是十倍的敵人,不然的話,是圍不住這些精銳的戰士的,他很自信自己的判斷。
篝火升了起來,簡單的立下營盤,木華黎默默與不顏昔班坐在了一起,大口嚼著幹硬的幹糧,還有十幾天,再弄不到吃的,大家夥兒非得餓肚子,在這裏唯一的好處就是,不用擔心戰馬沒有吃的喝的,這裏是戰馬的天堂。
天空中盤旋著禿鷲,這讓木華黎有些厭煩,因為禿鷲不落下來,也就說這裏來了人,不知道那些敵人會不會發現這個,不過能找到這些部落,他們隊伍裏肯定有向導,應該是不難發現的。
金人在打草穀,這已經是確定了的,因為那些箭矢和散落在地的刀槍,以及一些墳頭兒都能表明,這些敵人就是來自大同的守軍,這個不用再懷疑什麽。
“明天能追的上他們嗎?”不顏昔班沒話找話的問道。
木華黎一邊嚼著幹糧,一邊點頭,含糊的道:“他們搶了很多東西,走不遠。”
“追上去,殺光他們。”不顏昔班眼睛裏冒出一絲兇狠的光芒。
這話木華黎愛聽,“這是你說的啊,聽你的,到了大帥麵前,你也得認下來。”
不顏昔班顯然對蒙古人表現出來的小聰明有些不滿,嘟囔著,“難道還帶他們迴去?”
木華黎搖著腦袋,不以為意的道:“留下幾個給咱們趕羊群,其他的按草原的規矩來。”
草原上什麽規矩不顏昔班自然明白,殺光高過車輪的男人,女人和孩子是勝利者的戰利品,這就是草原的規矩,原始而又殘酷,也讓草原部族很難壯大起來。
顯然,簡單的一句話裏麵,包含著的卻是滿滿的血腥味道,也順便為這一番交談做了個注解。
半晌,不顏昔班幽幽的聲音再次響起,“木華黎,等我成為這片草原的主人,你願意來幫我嗎?”
木華黎毫不猶豫的道:“你這話去問大帥,大帥讓我幫你,我就來幫你。”
不顏昔班在黑暗中露出了笑容,顯然,這個蒙古人是心動了,大將軍是他的姑父,向他去要個人,應該不會有多麽的困難才對,而他顯然低估了蒙古人在大將軍趙石心目中的地位,結果自然也就不問可知了。
不顏昔班興致來了,火光閃耀間,傳來他的笑聲,“木華黎,如果我重新成為這片草原的主人,便將所有的韃靼戰士都交給你,會和你分享所有的一切,讓我們來一起統治這片草原。。。。。。。。。你願意和我,汪古部的王子不顏昔班結為安達嗎?”
木華黎猶豫了一下,終於還是豪爽的天性做出了反應,因為他認為,雖然這個汪古部的王子的稱唿,有些名不副實,但血脈中卻流淌著草原上最尊貴的傳承,與這樣的人結為安達,並不辱沒長生天子孫的榮耀。
更何況,這個韃靼人的姑姑,還是大帥的妻子,與這樣一個人結為安達,不但不辱沒他,而且還應該是榮幸才對。
草原上的兄弟,在長生天的見證下,結成安達,並非是可以隨意亂來的,他們有著自己的規矩,等級以及自尊,尊貴的人不會與低賤的人結為兄弟,普通的牧民也不會奢望與部落首領有成為兄弟的機會。
血脈尊貴的人,即便落拓成為奴隸,在機會來臨的時候,也會有人伸出手來,拉住他想要成為的部屬。
這就是草原上的規則,這不是勢利,而是風俗使然。
木華黎翻身坐了起來,痛快的應了一聲,“好,如果有一天,你成為了這片草原的主人,木華黎一定奉上自己最珍貴的禮物,來祝賀他的安達。”
不顏昔班大喜過望,一把拉住他的手高興的道:“放心吧,天神作證,不顏昔班永遠不會忘記自己的兄弟是多麽的慷慨和熱情,到時我一定在帳篷裏用最好的酒,和最美麗的女人來招待你。”
兩個本來分屬不同的種族,有著不同的信仰的家夥,因陋就簡,一起跪倒在篝火旁邊,在周圍很多好奇的目光中,發下自己的誓言,交換了禮物,成為了可以共患難的兄弟。
不過他們的神明如果真的聽到看到這個,不知道是高興還是會憤怒,是將祝福賜給他們,還是將怒火澆到他們頭上。。。。。。。。。。。。。
(月票的。。。。。。。。。)rs
對於韃靼人的紛爭,木華黎不想理會,也不願多問什麽,草原上部族之間的戰爭,沒有什麽公義可言,彎刀和弓箭才代表一切。
當一個人被傳誦為英雄的時候,並不是說他有多麽慷慨,多麽的勇猛,更多的是形容他所率領的部落是多麽的強大,和漢人口中的英雄有很大的區別。
韃靼人在草原上並不算強大,名聲也並不是很好,因為他們從來都被當做是金國的走狗而存在的,而當他們殺死了自己的汗王,四分五裂之後,可想而知,他們的名聲隻會更壞,下場也一定不會太好。
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蒙古部族中,將沒有多少人願意收留這些殺死自己汗王的部落的,他們的腿腳,活該被荊棘刺穿,他們的身軀,活該躺在草原上,任由天上的禿鷲啄食,他們的頭,活該摞在一起,成為長生天降下怒火的見證。
“走吧,我的兄弟,追上去殺死那些沾了血的敵人。”木華黎如是道。
一萬騎軍在軍官的唿喝聲中,開始轉向,他們放緩了馬速,並不著急的前去查看明白,為即將到來的戰鬥蓄養著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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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一些韃靼部族的戰士跟我們迴去。”也許是對木華黎要求大軍放慢速度有些不滿,不顏昔班一邊催動著戰馬,一邊大聲道。
木華黎如鷹隼般的目光一直注視著前方,頭也不迴的答道:“大帥說了,來到這裏,該先到哪裏,做些什麽,我聽你的,但怎麽打仗,你卻要聽我的。”
不顏昔班抿著嘴唇不說話了,別看木華黎隻比他年長了幾歲,但人家跟在姑父身邊,已經征戰有些年頭了,是姑父最信任的部將之一,迴想到在國武監學到的那些東西,他終於按捺住的急切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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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人的道理很多,也很有道理,這些年不顏昔班有很多的收獲,隻可惜的是,這幾年應該多呆在姑父身邊的,不然的話,不會對這些姑父身邊的人如此的陌生和格格不入,而姑父派來的這個木華黎,應該是可以依靠的,甚至可以作為自己兄弟的人。
不顏昔班瞄了瞄木華黎挺直的身形,有些羨慕,心中卻暗暗的這麽想著,作為韃靼人將來的汗王,一定要有廣闊如同天空的胸襟,對於可以信任的人,要表示出足夠的耐心和寬容,對於敵人,則要狠下心腸,讓自己的怒火,盡情的燃燒。
距離確實很遠,一萬騎軍來到這裏的時候,天色已經漸漸昏黑了下來,草原的夜晚寒冷而又淒涼,無邊的黑暗很快就會占據一切,在這樣的黑夜裏,初來草原的漢人,總會感到孤寂和悚然,連座下的戰馬都會不安的嘶鳴。
這是一個中型的部落,大概有幾百人,帳篷已經燒的差不多了,戰鬥的痕跡到處都是,到處都是鮮血和屍骸,男人們顯然做出了激烈的抵抗,但身上那些傷痕顯示出,他們的抵抗並未起到什麽作用。
敵人很多,而且整個包圍了這裏,顯然,他們不想要什麽俘虜,所以到處都插著箭矢,應該有許多被敵人收了迴去,但還是留下了許多,尤其是插在人身體上的,根本沒怎麽動,也許是那些敵人覺得沾了鮮血的東西不吉利吧。
男人都死了,女人有很多都光著身子,顯然遭到了侮辱,但最終,那些敵人也沒容她們活下來,而是一個個抹了她們的脖子,孩子也都死了,這是一場赤luo裸的屠殺,就像是互有血仇的部落間做的那樣,很徹底,沒留下任何的餘地。
牛羊馬匹都被搶走了,什麽都沒剩下,就像蝗蟲過境一般,淒慘的景象並未讓秦軍士卒有什麽動容,他們在木華黎率領之下,已經是一支冷酷而又可怕的隊伍,隻有那些新補充進來的家夥們,才會擰著眉頭,表達出自己的憤怒和不齒。
“我們在這裏休整一晚,好好睡一覺,明天咱們追上去,殺死他們。”木華黎大聲吩咐著。
斥候們散了開來,如果說在草原上會遇到突襲,那麽肯定就是在晚上了,這也是斥候們最緊張的時刻。
不過木華黎並不擔心什麽,他所率領的是秦軍中最精銳的那一部分,在草原上,尤其是韃靼人的草原上,除非是十倍的敵人,不然的話,是圍不住這些精銳的戰士的,他很自信自己的判斷。
篝火升了起來,簡單的立下營盤,木華黎默默與不顏昔班坐在了一起,大口嚼著幹硬的幹糧,還有十幾天,再弄不到吃的,大家夥兒非得餓肚子,在這裏唯一的好處就是,不用擔心戰馬沒有吃的喝的,這裏是戰馬的天堂。
天空中盤旋著禿鷲,這讓木華黎有些厭煩,因為禿鷲不落下來,也就說這裏來了人,不知道那些敵人會不會發現這個,不過能找到這些部落,他們隊伍裏肯定有向導,應該是不難發現的。
金人在打草穀,這已經是確定了的,因為那些箭矢和散落在地的刀槍,以及一些墳頭兒都能表明,這些敵人就是來自大同的守軍,這個不用再懷疑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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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華黎一邊嚼著幹糧,一邊點頭,含糊的道:“他們搶了很多東西,走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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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顏昔班顯然對蒙古人表現出來的小聰明有些不滿,嘟囔著,“難道還帶他們迴去?”
木華黎搖著腦袋,不以為意的道:“留下幾個給咱們趕羊群,其他的按草原的規矩來。”
草原上什麽規矩不顏昔班自然明白,殺光高過車輪的男人,女人和孩子是勝利者的戰利品,這就是草原的規矩,原始而又殘酷,也讓草原部族很難壯大起來。
顯然,簡單的一句話裏麵,包含著的卻是滿滿的血腥味道,也順便為這一番交談做了個注解。
半晌,不顏昔班幽幽的聲音再次響起,“木華黎,等我成為這片草原的主人,你願意來幫我嗎?”
木華黎毫不猶豫的道:“你這話去問大帥,大帥讓我幫你,我就來幫你。”
不顏昔班在黑暗中露出了笑容,顯然,這個蒙古人是心動了,大將軍是他的姑父,向他去要個人,應該不會有多麽的困難才對,而他顯然低估了蒙古人在大將軍趙石心目中的地位,結果自然也就不問可知了。
不顏昔班興致來了,火光閃耀間,傳來他的笑聲,“木華黎,如果我重新成為這片草原的主人,便將所有的韃靼戰士都交給你,會和你分享所有的一切,讓我們來一起統治這片草原。。。。。。。。。你願意和我,汪古部的王子不顏昔班結為安達嗎?”
木華黎猶豫了一下,終於還是豪爽的天性做出了反應,因為他認為,雖然這個汪古部的王子的稱唿,有些名不副實,但血脈中卻流淌著草原上最尊貴的傳承,與這樣的人結為安達,並不辱沒長生天子孫的榮耀。
更何況,這個韃靼人的姑姑,還是大帥的妻子,與這樣一個人結為安達,不但不辱沒他,而且還應該是榮幸才對。
草原上的兄弟,在長生天的見證下,結成安達,並非是可以隨意亂來的,他們有著自己的規矩,等級以及自尊,尊貴的人不會與低賤的人結為兄弟,普通的牧民也不會奢望與部落首領有成為兄弟的機會。
血脈尊貴的人,即便落拓成為奴隸,在機會來臨的時候,也會有人伸出手來,拉住他想要成為的部屬。
這就是草原上的規則,這不是勢利,而是風俗使然。
木華黎翻身坐了起來,痛快的應了一聲,“好,如果有一天,你成為了這片草原的主人,木華黎一定奉上自己最珍貴的禮物,來祝賀他的安達。”
不顏昔班大喜過望,一把拉住他的手高興的道:“放心吧,天神作證,不顏昔班永遠不會忘記自己的兄弟是多麽的慷慨和熱情,到時我一定在帳篷裏用最好的酒,和最美麗的女人來招待你。”
兩個本來分屬不同的種族,有著不同的信仰的家夥,因陋就簡,一起跪倒在篝火旁邊,在周圍很多好奇的目光中,發下自己的誓言,交換了禮物,成為了可以共患難的兄弟。
不過他們的神明如果真的聽到看到這個,不知道是高興還是會憤怒,是將祝福賜給他們,還是將怒火澆到他們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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