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珠,高三學生,家裏是房產大商。夜宵已經盯上她幾天了,大概摸清了對方的習慣。

    下晚自習後喜歡等人少點再走,外麵有接她的司機,這段路正是下手的好時機。又想起那亭亭玉立的身影,內心一陣激動,敲上一比的同時或許還能做些其它事。

    正滿心焦急的等待著,絲毫不知道自己已經被發現了。人思考的時候腦細胞就會十分活躍,而精神力十分強大的人能捕捉他人的腦電波,也就是所謂的讀讀心術。夜梟和陳牧的精神力差距就是天差地別,原來是想劫財又劫色。

    陳牧沒有做英雄的習慣,既然碰到了就順手處理了,不過陳牧沒有英雄救美的習慣,更喜歡直接了當。直接用精神力控製住對方,然後讓其自己去妖管局認罪,方便又省事(好像是同一個意思)。

    至於沒作出具體的行為什麽的,陳牧又不是警察還講道理講法律的。

    今天碰巧林淺也在學校上晚自習,還碰巧和陳牧走同一條路迴去,還真是巧啊。

    “你也走這邊迴去?”

    林淺點了點頭,低著頭不說話。現在才九點半,所以還有車,不過陳牧還是往稍微偏僻一點的地方走去。

    走了會後陳牧停了下來,在走下去陳牧怕對方會跟著自己迴家,“說吧什麽事。”

    “...........”

    “我不知該怎麽說。”

    “那先說說為什麽想和我說吧。”雖然同學一個多月了,但說話就這兩天,雖然自認為很帥,但也沒到深夜一個妹子跟著你想和你聊心吧。

    “因為,我感覺我們是同類人。”林淺鼓起勇氣說道。

    “哦,為什麽這麽說?”林淺深乎了口氣,正要展示,“等下,不怕被監控看見啊。”

    林淺呆了一下,**的監控無孔不入,陳牧手一揮兩人消失不見,來到了陳牧的領域內。陳牧的領域不需要投影外界的景象,而是可以隨心所欲的布置,這裏已然是他的小世界。

    不過領域的維持是需要消耗靈力的,前麵好像沒介紹靈力。妖族體內有些特殊的細胞,隨著實力增強,這種細胞就會越多,而這種細胞能夠產生一種物質,這種物質具有奇妙的作用,和能量一個性質,具有各種作用,像是最基礎的外放,也能消耗一定量的這種物質用來段時間強化自身。這也是妖族強大的根基,畢竟擁有特殊天賦(像是朱雀可以控製火焰,欲火重生;水熊蟲生命力旺盛這種)的妖族隻是少數。

    在這邊稱這種東西為靈力,各個地方叫法不同但本質是一樣的。不過隻有到達超凡才能能力外放而且距離有些,而且靈力外放的話消耗會加倍增加。而化形期隻能讓靈力作用於自身,像什麽金鍾罩鐵布衫都是妖族傳出去的。

    前麵說了超凡級別的妖使用的領域隻能起到隱蔽作用,而且無法持續很久。而到了天災級就能坐到各種事情了,比如說,上帝說要有光,不過能量是守恆的,你需要付出等價的靈力甚至是生命力。像什麽透支生命力榨幹靈力也不是沒發生過。

    雖然驚訝於周圍的變化,但同時也確定了自己的猜想,甚至是鬆了口氣,頗有如負重釋的感覺。

    林淺深乎一口氣,閉上眼睛,額頭冒出了汗水。隻見林淺的身體竟然緩緩漂浮了起來,沒有感受到靈力的波動,也不是精神力,要想用精神力讓自己飛起來不是一般難。雖然知道這麽迴事,但親眼所見就是另一迴事了。

    半妖雖然可能有特殊的能力,但是他們無法吸收靈氣,也無法產生靈力。而林淺就是半妖,或者說是混血種。

    這種能力被稱作‘言靈’,‘巫咒’,甚至是‘龍語魔法’。

    混血種的能力來源於一條叫尼德霍格的黑龍,是一條大蜥蜴,西方傳說中的魔龍,不過死的早。混血種自然就是尼德霍格和人類的後代了,也是他自己作,不僅奴隸了許多人類,還大開後宮荒淫無度,為他後代推翻他打下良好的基礎。

    後來發生了一件驚天動地的事情,史稱‘諸神的黃昏’。其實就是初代混血種和一些妖族聯合把膨脹無比的尼德霍格給宰了,而尼德霍格被殺後一些混血種用其鮮血沐浴自身強化血脈,那一屆混血種十分優秀甚至可以和某些妖族般手腕。而混血種也一代一代傳承了下來,是半妖中的扛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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