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柳劍楠下了班,請柳倩楠和阿毛吃飯,設的家宴,嫂子早早迴來,忙活了一桌子。
柳劍楠在勸酒,阿毛說:“我不會喝酒。”
柳劍楠斜握著酒瓶:“毛哥,不給麵子嘛?”
那瓶子口,跟槍口差不多模樣,阿毛心頭一凜。
嫂子說:“你哥晚上經常被叫走辦案,他就不喝了,我陪你喝兩杯。”
拿過酒瓶就倒,阿毛剛要說什麽,柳倩楠說:“我們家都是實在人,你會喝酒,就不要裝了。”
阿毛連躲避喝酒的理由也沒了。
大家年齡相仿,氣氛也輕鬆,喝酒也喝的愉快。
直到十點多,嫂子拉著柳倩楠去臥室說悄悄話去了。
阿毛覺得差不多了:“我先告辭了,不早了,明天柳所長還得上班。”
柳劍楠搓著手:“那好,不耽誤毛哥休息了。”
阿毛說:“我去跟嫂子告個別。”
走了兩步,覺得擅入臥室不禮貌,在門口喊了句:“嫂子,我要迴去了。”
嫂子隔著門應了句:“不再坐會兒?”
阿毛說:“不早了,柳所長該休息了。”
柳倩楠說:“你走吧,我跟嫂子聊聊天,讓我哥帶你出去住。”
嫂子就喊道:“劍楠,你帶著毛哥找個地方住下。”
柳劍楠起身,帶著歉意:“毛哥,你和倩楠既沒定婚、也沒結婚,暫時不方便留你在家裏住,您看,委屈下···”
阿毛說:“這個道理我懂。我自己找個地方住下,你個倩楠好久沒見了,一起聊聊天吧。”
柳劍楠說:“這可不行,外麵的旅館,萬一有登記不嚴、消殺力度不夠的,讓你得了病毒,倩楠得掐死我。得,跟我去警隊宿舍吧,我們單位防疫措施都是掛牆上考核的。”
阿毛遲疑了下:“這不大好吧···”
柳劍楠說:“有啥不好?警隊裏來家屬了,都是安排在那裏住,你也算我半個妹夫了吧。”
阿毛雖然不想去,但還是被拖著出了門,他一個頭重腳輕的醉漢,怎麽能爭過一個孔武有力的派出所所長?
派出所離著不遠,倆人幹脆在路上走,順便醒酒。
路過一家小超市,阿毛說:“柳所長,我去買瓶水喝。”
柳劍楠“哦”了一聲:“怪我,招待不周,我們去找個茶館,好好喝杯茶,礦泉水冰涼冰涼的,你又剛喝完酒,喝了傷胃。”
阿毛不想再麻煩,但還是被拖著進了一輛出租車,去了一家茶館。
茶館老板迎出來:“哎呦,柳所長,穿著便裝出來暗訪啊?”
柳所長顯然很老板很熟:“我這兄弟口渴了,來要杯水喝。”
“哪裏,哪裏,既然是警隊的兄弟,茶水我請,快,小王,吆喝聲,上個雅間兒。”迴過頭來:“柳所長,抽根煙。”
阿毛急的嗓子冒煙:“先進去吧,去飲水機接杯水潤潤喉嚨也好。”
“小王,快接杯水出來給這位警官喝,”老板吆喝一聲,“要溫的。”
迴過頭來,遞過一顆煙:“柳所長,給個麵子?”
柳劍楠夾了煙:“我不會抽煙,就陪著你嘮一會兒吧。”
點上煙,夾在手裏冒煙。
煙頭盡了,柳所長說:“毛哥,我們去喝茶。”
阿毛喝了兩杯大桶水,不覺得渴了:“我不渴了,我們走吧。”
柳劍楠哪裏肯:“在家裏忘了招待茶水,我不能失了禮節。”
去了一個小間,夥計端來茶水。
阿毛跟柳劍楠慢慢的喝。
阿毛多問了句:“這老板很有意思,讓我們在大堂等這麽久。”
柳劍楠說:“我們來早了,聽見推牌九的,我抓還是不抓?”
阿毛說:“賭博不就得抓嗎?”
柳劍楠說:“是啊,遇見在茶館賭博的肯定要抓,我們一路進來,各個包間裏麵都是喝茶的,沒有異常,我們何必擾民呢?”
阿毛說:“誰家十點多了出來喝茶?”
柳劍楠說:“難道我們是來賭博的嗎?”
阿毛不說話了。
柳劍楠說:“你覺得我沒事兒就該帶人來查一遍對吧?查來查去,拘留幾天放了,茶館生意就沒法做了。即便沒有賭博的,派出所老來查,也能把人家查倒閉了。”
阿毛說:“我不懂這個,但我覺得你說的有道理。”
柳劍楠說:“民可使,道之以政;而不可使,智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強也。”
阿毛吐了下舌頭:“改天你跟左小磊親近親近,我聽不懂你說的怎麽意思。”
柳劍楠笑了笑:“不是我賣弄啊,基層治安工作,如果搞成非黑即白的模樣,那叫酷吏,早晚把基層搞得一地雞毛。”
阿毛有點不懂:“違法就抓,不違法就不管,怎麽會一地雞毛?”
柳劍楠說:“追求相對正義就好。就我處置的一些糾紛,按照公認的公平正義準則來講,有些調解結果是偏頗的,但當事人雙方沒有異議,你不也得照樣給結案嗎?我給你舉個例子,兩年前,我們轄區有個村子,有個人販子偷小孩,把孩子的奶奶一腳踹倒,抱著就跑,被一個村子幾十號青壯年堵住打死了,你應該怎麽處理?”
阿毛想了想:“濫用私刑,總是不對。”
柳劍楠說:“一審的結果是,既然分不清哪一拳哪一腳是誰造成的致命傷,先動手的有挑唆、煽動過錯,判了五年;其他人罰款賠償人販子家屬。”
阿毛說:“這就有些不對了,人販子傷天害理,死一百次都不夠。”
柳劍楠說:“這是人販子家屬希望看到的正義。”
阿毛頓時傻了眼:“這就是‘相對正義’?”
柳劍楠說:“這是片麵正義。二審改判了,那個律師牛啊:‘為保護村集體的財產村民自發製止違法犯罪行為,按照已有的判例來看,屬於集體行使正當防衛權;難道一個孩子比不上村集體的財產重要?請問公訴人,以你身為國家法務工作人員的價值觀,財產權和人權哪個才是更重要的呢?’檢察院代表國家,肯定說人權更重要啊。然後法官覺得有道理,就判了無罪。”
阿毛說:“人販子就白死了?”
柳劍楠說:“宣判書中還提到一句:鄰居有難,相互幫助,屬於公序良俗的範疇,所以參與毆打的任何人都無罪。因為孩子是奶奶的,不是那些青壯年的,就差發個證書獎勵打死人的青壯年們一個見義勇為的稱號了。”
阿毛聽得頭大,說:“丁美玲,你也認識,她賄賂、逃稅,孫靜雯自願給她頂包,現在還是無罪之身。我覺得這就是不正義。”
柳劍楠說:“除非有辦法證明頂包的人是頂包的,或者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她進行了巨額賄賂,就可以判了她。”
阿毛歎了口氣:“她們總是一起去行賄,行賄肯定在沒人的地方授受,現場就他們三個人。後來,有貪官舉報說是丁美玲給的錢,丁美玲不認;而孫靜雯咬定是自己擅自做主給的,證據鏈閉合不起來;最後貪官為了讓舉報有效線索成立獲取輕判,也改口說是孫靜雯給送的錢,法院沒辦法證明丁美玲授意,而孫靜雯本身就有職務侵占的罪名,最後認定了‘職務侵占所得財產,部分用於行賄,部分用於男友揮霍’,丁美玲、孫靜雯、貪官都沒有異議,案子就結了,皆大歡喜。”
柳劍楠喝了口茶:“這就是‘相對正義’。對了,孫靜雯在江城服刑,你要不要去看看她?”
柳劍楠在勸酒,阿毛說:“我不會喝酒。”
柳劍楠斜握著酒瓶:“毛哥,不給麵子嘛?”
那瓶子口,跟槍口差不多模樣,阿毛心頭一凜。
嫂子說:“你哥晚上經常被叫走辦案,他就不喝了,我陪你喝兩杯。”
拿過酒瓶就倒,阿毛剛要說什麽,柳倩楠說:“我們家都是實在人,你會喝酒,就不要裝了。”
阿毛連躲避喝酒的理由也沒了。
大家年齡相仿,氣氛也輕鬆,喝酒也喝的愉快。
直到十點多,嫂子拉著柳倩楠去臥室說悄悄話去了。
阿毛覺得差不多了:“我先告辭了,不早了,明天柳所長還得上班。”
柳劍楠搓著手:“那好,不耽誤毛哥休息了。”
阿毛說:“我去跟嫂子告個別。”
走了兩步,覺得擅入臥室不禮貌,在門口喊了句:“嫂子,我要迴去了。”
嫂子隔著門應了句:“不再坐會兒?”
阿毛說:“不早了,柳所長該休息了。”
柳倩楠說:“你走吧,我跟嫂子聊聊天,讓我哥帶你出去住。”
嫂子就喊道:“劍楠,你帶著毛哥找個地方住下。”
柳劍楠起身,帶著歉意:“毛哥,你和倩楠既沒定婚、也沒結婚,暫時不方便留你在家裏住,您看,委屈下···”
阿毛說:“這個道理我懂。我自己找個地方住下,你個倩楠好久沒見了,一起聊聊天吧。”
柳劍楠說:“這可不行,外麵的旅館,萬一有登記不嚴、消殺力度不夠的,讓你得了病毒,倩楠得掐死我。得,跟我去警隊宿舍吧,我們單位防疫措施都是掛牆上考核的。”
阿毛遲疑了下:“這不大好吧···”
柳劍楠說:“有啥不好?警隊裏來家屬了,都是安排在那裏住,你也算我半個妹夫了吧。”
阿毛雖然不想去,但還是被拖著出了門,他一個頭重腳輕的醉漢,怎麽能爭過一個孔武有力的派出所所長?
派出所離著不遠,倆人幹脆在路上走,順便醒酒。
路過一家小超市,阿毛說:“柳所長,我去買瓶水喝。”
柳劍楠“哦”了一聲:“怪我,招待不周,我們去找個茶館,好好喝杯茶,礦泉水冰涼冰涼的,你又剛喝完酒,喝了傷胃。”
阿毛不想再麻煩,但還是被拖著進了一輛出租車,去了一家茶館。
茶館老板迎出來:“哎呦,柳所長,穿著便裝出來暗訪啊?”
柳所長顯然很老板很熟:“我這兄弟口渴了,來要杯水喝。”
“哪裏,哪裏,既然是警隊的兄弟,茶水我請,快,小王,吆喝聲,上個雅間兒。”迴過頭來:“柳所長,抽根煙。”
阿毛急的嗓子冒煙:“先進去吧,去飲水機接杯水潤潤喉嚨也好。”
“小王,快接杯水出來給這位警官喝,”老板吆喝一聲,“要溫的。”
迴過頭來,遞過一顆煙:“柳所長,給個麵子?”
柳劍楠夾了煙:“我不會抽煙,就陪著你嘮一會兒吧。”
點上煙,夾在手裏冒煙。
煙頭盡了,柳所長說:“毛哥,我們去喝茶。”
阿毛喝了兩杯大桶水,不覺得渴了:“我不渴了,我們走吧。”
柳劍楠哪裏肯:“在家裏忘了招待茶水,我不能失了禮節。”
去了一個小間,夥計端來茶水。
阿毛跟柳劍楠慢慢的喝。
阿毛多問了句:“這老板很有意思,讓我們在大堂等這麽久。”
柳劍楠說:“我們來早了,聽見推牌九的,我抓還是不抓?”
阿毛說:“賭博不就得抓嗎?”
柳劍楠說:“是啊,遇見在茶館賭博的肯定要抓,我們一路進來,各個包間裏麵都是喝茶的,沒有異常,我們何必擾民呢?”
阿毛說:“誰家十點多了出來喝茶?”
柳劍楠說:“難道我們是來賭博的嗎?”
阿毛不說話了。
柳劍楠說:“你覺得我沒事兒就該帶人來查一遍對吧?查來查去,拘留幾天放了,茶館生意就沒法做了。即便沒有賭博的,派出所老來查,也能把人家查倒閉了。”
阿毛說:“我不懂這個,但我覺得你說的有道理。”
柳劍楠說:“民可使,道之以政;而不可使,智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強也。”
阿毛吐了下舌頭:“改天你跟左小磊親近親近,我聽不懂你說的怎麽意思。”
柳劍楠笑了笑:“不是我賣弄啊,基層治安工作,如果搞成非黑即白的模樣,那叫酷吏,早晚把基層搞得一地雞毛。”
阿毛有點不懂:“違法就抓,不違法就不管,怎麽會一地雞毛?”
柳劍楠說:“追求相對正義就好。就我處置的一些糾紛,按照公認的公平正義準則來講,有些調解結果是偏頗的,但當事人雙方沒有異議,你不也得照樣給結案嗎?我給你舉個例子,兩年前,我們轄區有個村子,有個人販子偷小孩,把孩子的奶奶一腳踹倒,抱著就跑,被一個村子幾十號青壯年堵住打死了,你應該怎麽處理?”
阿毛想了想:“濫用私刑,總是不對。”
柳劍楠說:“一審的結果是,既然分不清哪一拳哪一腳是誰造成的致命傷,先動手的有挑唆、煽動過錯,判了五年;其他人罰款賠償人販子家屬。”
阿毛說:“這就有些不對了,人販子傷天害理,死一百次都不夠。”
柳劍楠說:“這是人販子家屬希望看到的正義。”
阿毛頓時傻了眼:“這就是‘相對正義’?”
柳劍楠說:“這是片麵正義。二審改判了,那個律師牛啊:‘為保護村集體的財產村民自發製止違法犯罪行為,按照已有的判例來看,屬於集體行使正當防衛權;難道一個孩子比不上村集體的財產重要?請問公訴人,以你身為國家法務工作人員的價值觀,財產權和人權哪個才是更重要的呢?’檢察院代表國家,肯定說人權更重要啊。然後法官覺得有道理,就判了無罪。”
阿毛說:“人販子就白死了?”
柳劍楠說:“宣判書中還提到一句:鄰居有難,相互幫助,屬於公序良俗的範疇,所以參與毆打的任何人都無罪。因為孩子是奶奶的,不是那些青壯年的,就差發個證書獎勵打死人的青壯年們一個見義勇為的稱號了。”
阿毛聽得頭大,說:“丁美玲,你也認識,她賄賂、逃稅,孫靜雯自願給她頂包,現在還是無罪之身。我覺得這就是不正義。”
柳劍楠說:“除非有辦法證明頂包的人是頂包的,或者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她進行了巨額賄賂,就可以判了她。”
阿毛歎了口氣:“她們總是一起去行賄,行賄肯定在沒人的地方授受,現場就他們三個人。後來,有貪官舉報說是丁美玲給的錢,丁美玲不認;而孫靜雯咬定是自己擅自做主給的,證據鏈閉合不起來;最後貪官為了讓舉報有效線索成立獲取輕判,也改口說是孫靜雯給送的錢,法院沒辦法證明丁美玲授意,而孫靜雯本身就有職務侵占的罪名,最後認定了‘職務侵占所得財產,部分用於行賄,部分用於男友揮霍’,丁美玲、孫靜雯、貪官都沒有異議,案子就結了,皆大歡喜。”
柳劍楠喝了口茶:“這就是‘相對正義’。對了,孫靜雯在江城服刑,你要不要去看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