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的事情確定完成之後,劉宏就琢磨開了,既然已經動了大手術了,我幹脆直接把爵位製度,也一起改了算了,省的以後還得麻煩。

    想到這裏,劉宏直接開口了,說道:“諸位愛卿,既然我們確定了士,幹脆將爵位,也從新設定一下吧。”

    “陛下的意思,我們直接放棄以前的爵位製度,從新再確定一些新的爵位?”

    “是啊,朕就是這個意思。”

    漢朝的爵位製度,是沿用的秦朝的二十等爵。分別是一級的公士,二級的上造,三級的簪嫋,四級的不更,五級的大夫,六級的官大夫,七級的公大夫,八級的公乘,九級的五大夫,十級的左庶長,十一級的右庶長,十二級的左更,十三級的中更,十四級的右更,十五級的少上造,十六級的大上造,十七級的駟車庶長,十八級的大庶長,十九級的關內侯,二十級的徹侯。而後來為了避武帝的名諱,將徹侯改為列侯了。

    嚴格的說起來,這個封爵製度要是能夠嚴格的執行,也算是個不錯的製度。畢竟它從低到高,分得已經很詳細了。不過可惜的是,由於製度執行不力,現在的爵位製度,已經幾乎就算是名存實亡。尤其是低級的爵位,有和沒有幾乎已經沒有區別了。

    所以劉宏覺得,要想重新樹立起爵位的功能,就隻能重打鑼鼓另開張了。

    經過眾人一番考慮,劉宏將爵位也分成了九品,由高到低分別為,公、侯、伯、子、男、勳爵、準爵、勳民和功民。由於公爵和三公名稱有點重合,兩樣肯定不能並存。所以眾人確定了,新爵位實行的那一天,就是官製改革的那一天。

    能夠獲得爵位,肯定是有功之人。因為這爵位,本身就算是朝廷的一種酬謝。所以擁有爵位者的特權,肯定要比剛才鼓搗出來的士的特權要重得多。

    經過大家一番商議,每一品爵位,不僅完全繼承同品士的特權,而且特權還都有所增加,用以顯出爵位的尊貴。

    古代人,最看重的就是光宗耀祖,這是相當榮耀的事情。所以即便是最低等的爵位功民,劉宏也給予他們光宗耀祖的權利。

    榮耀雖然光榮,可是不能當飯吃,為了保證擁有爵位者的生活無憂,功民、勳民和準爵三級,如無工作,按照爵位的品級,他們可擁有一定數額的生活補助。

    而勳爵往上的,他們完全不用為生活操心了,因為他們全都擁有封地,足以保障優越的生活。而且爵位越高,封地就越大,生活就越

    有保障。而且封地全都是世襲的,隻要你直接不賣給別人,就永遠不會減少,所以這是永久的生活保障。

    而且同品的爵,榮譽大於同品的官。如果九品士,見到九品官是不用跪拜,隻拱手行禮即可。而九品官和九品士,見到同樣第九品的爵位功民,是要先行拱手致敬的,這就是對爵位的尊重。

    特權階級,單憑士,不能完全滿足百姓的需求。而官員,因為它需要管理國家,這個需要才能,所以不能輕授。但是爵位就沒這種顧忌了,所以劉宏特意把獲得封爵的難度降低,讓老百姓看到自己封爵的機會,用以滿足百姓對特權階層的需求。

    官和士,都是通過考核來的,很容易形成一個標準。而爵位的獲得,是通過功勳獲得的,這個東西通常很難獲得。所以以前封爵,除了和皇帝有關係,其他的基本上都是以軍功封爵的。

    對於劉宏來說,如果沿用以前的方法,根本就起不到補充特權階層作用,所以他需要另想辦法。

    一番商議之後,也沒能有什麽好辦法。最後還是劉宏,想到了前世小說裏的那些修真門派,全都用貢獻點管理門派的。最後經過討論,將貢獻點加以改良,用到了封爵上,才算將問題全部的解決了。

    要實行貢獻點,就需要將功勳量化。功勳的由來,主要是通過為社會做貢獻而獲得的,各種貢獻都有相應的功勳點數。

    而為了弘揚道德,劉宏特意規定,道德值可以轉換功勳值的。即便你不能為社會做貢獻,隻要你能嚴於律己,達到道德的高度,並讓人們認同。經過眾議院表決,認為你達到哪一級,就可以得到哪一級的功勳點數。

    而為了擴大特權階層,劉宏做了一個大膽的規定,就是功勳點可以用錢買到。畢竟給國家錢,也算是一種貢獻。

    不過用錢買功勳點,是有數量限製的,不能無限值得買賣。否則的話,那些有錢人,個個都會得到很高的爵位,那樣的話,爵位就會失去他神聖的一麵了,也失去了提高人們榮譽感的價值了。

    這種規定,就是讓老百姓能得到封爵的機會,從而擴大特權階層。所以最下麵的三等爵位,功民、勳民和準爵,實際上就是民爵。它們和士一樣,很輕易的就能達到,為的就是讓老百姓看到希望,起到激勵的作用。

    不過由於這種爵位獲得的難度太小,所以這種爵位,是不能繼承的。要想獲得,隻能自己奮鬥。

    勳爵、男、子這三級才算真正的爵位,因為

    他的子孫能繼承。不過這個爵位雖然能繼承,可也不是一勞永逸。每繼承一次,需要降低一級,直到降到功民為止。不過貴族的身份,卻是可以永久保留的。

    既然能成為永久的貴族,也為了顯示爵位的尊貴,他的獲得難度,就直線上升了。而為了加大獲得難度,這三級每級又被分為兩等,用郡和縣區分,縣爵最低,郡子最高。

    至於伯、候、公這三級,是絕對的大貴族。它們可以直接繼承五世之後,才需要降一級繼承,而最多也就降到縣爵就不再降了。

    為了增加它的獲得難度,每級都分為三等,用國、郡、縣區分,縣伯最低國公最高。

    不過更改後的封地政策,和以前完全不同了。受封者隻享受封地的稅收,不參與封地的管理,更不可能成立軍隊了。稅務部門收上稅賦之後,隻要去除封地上必要的開支,其他的錢全都會轉交給他的,整個過程都受眾議院監督,完全不用擔心有人搗鬼。

    雖然受封者不直接管理封地,不過他卻是封地的所有者,擁有封地的最高權力,而且封地治理的好壞,也直接影響著受封者的收入。所以受封者,對他封地上的的官員,有一票否決權。隻要他封地上的官員幹的不行,不能讓他滿意,他就有權利直接讓朝廷換人,而且是一直換到他滿意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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