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碰到一起,總不免首先“吐槽”一通自己的工作,接著抱怨自己生活的那座城市、那個省,進而抱怨整個中國。許多人備感自己懷才不遇,備感自己的才智和能力受到壓抑,備感活得窩囊委屈。
一、哪怕隻有一丁點權力
一日一個朋友找到我,商議怎樣才能為她的兩名同事雪恥並伸張正義——她的單位派出一男一女去河北某縣催索債務,於晚九時許,在火車站候車時,被突至的“聯防隊”強行扭到站前派出所,理由是懷疑他們一男一女坐在一隅竊竊私語,有進行“賣淫交易”之嫌。
懷疑不過就是懷疑,沒有口供豈能定案?
口供怎樣來?——打。
男女二人被銬上手銬,分開來逼供。
幾名審訊那女子的聯防隊員圍著她,一個個故作色情相,口出汙言穢語,下流不堪入耳。且動手動腳,滿足一點點邪獰心理。而隔室,一聲聲傳來男同事遭打時發出的哀號。膽小的女人雙手被銬,身遭淩辱,耳聞其聲,抖瑟成一團,不由得心驚膽戰。逼問什麽,供認什麽。審訊者們對細節產生極大興趣。既然他們有興趣,不迴答是不行的,不順著他們迴答也是不行的。違心地順著他們迴答了,他們便發出心理滿足的笑。
聯防隊聽說她是本縣人,父母家在某村,第二天派人去某村通知其父母,交出一千元錢保人。父母惶惶趕來,交了七百元現金,寫了三百元欠條,才保出他們的女兒。
而她的同事,因本地沒有熟人可來保他,身上也沒帶多少現金,繼續被銬在桌腿上熬過了半個白天,寫下一千元錢的欠條,才獲得自由。
我聽了不信,那作副主編的朋友的愛人,有天晚上就將那位同事帶到了我家。那三十五六歲的女人,沒說幾句話便哭了起來。朋友的愛人告訴我,她們單位的領導對此事極為憤慨,許下諾言,誰能伸張正義,使執法犯法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除了一切費用由單位支付,誰還享受該單位名譽職工的待遇。
我見那女人雙腕上有紫黑色的被銬過的膚痕。一問她,事情過去多久了?
說已半個多月了。
半個多月了,膚痕仍那麽紫黑,可知當時該是怎樣的情形了。
她挽起袖子給我看,雙臂上竟有煙頭燙過的痕跡。
我問她照過像沒有?
她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說要留有證據。
她說她沒想到過這一點。她說丈夫是個烈性子的男人,向朋友借了一支雙筒獵槍,幾次三番地要去找那些聯防隊員算賬,搞得她每天提心吊膽,更操心丈夫別再去闖什麽大禍,對自己遭受的虐待和淩辱,反而已有幾分麻木了。
問她什麽叫“聯防隊”?
她說在她父母居住的那個縣,治安警似乎人數不夠用,雇了一些人。
問是些什麽人?
她說是些農民。
問是些怎樣的農民?
說是些在家裏不願種地,出外打工又嫌掙錢辛苦的青年農民。
問當聯防隊員給錢多少?
說據當地人講,每日三五元錢而已。但是“獎金”多。“獎金”便是各類罰款。大頭兒歸派出所,小頭兒歸他們分。所以,他們多逮人,多罰款,派出所是高興的,也是支持和撐腰的。故對他們的行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時甚至采取鼓勵和慫恿的態度。因為隻有任他們使用他們的方式,才能逼獲“保釋金”之類的錢。若由警察去公然地幹,怕多少會有損形象。而他們幹,即使惹出了麻煩,由警察們出麵調停、斡旋,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為這件事,我去找過婦聯的朋友,朋友表示同情,但亦表示愛莫能助。我問他是不是不信?他說有什麽不信的?可婦聯每天收到的訴苦信、求助信多了,接待的上訪者也多了。想都管,管得過來麽?其中控告對象直接便是公檢法人員的事件相當不少,婦聯不能總是充當代表婦女姐妹和公檢法對著幹的角色哇?何況,比較而言,我代別人反映的事件,非說嚴重,也嚴重不到哪兒去。至多是個需要進行批評教育性質的問題。人家真的批評教育了沒有,當事人還是個不知道。
我說那所謂“保釋金”總該退給受害者吧?
他說你怎麽這樣傻?“保釋金”不就是他們的獎金麽?既然分發了,還能從他們的工資中扣除麽?
我不死心,代我的“當事人”——盡管我不是律師,但人家找到我,求到我,無形之中的,我也就成了人家的“代訴人”了——給公安部與河北省有關方麵發了幾封信,如泥牛入海,空穀無音。兩個月後的一天,我出差從外地迴來,妻交給我一張名片,乃是河北省某縣縣委副書記的名片。事情正是發生在那一個縣裏。妻說來客是我複旦大學的校友,高我兩屆,來時還帶了些水果之類。
我一想,心內也就明白幾分了。
後來,那女人的老
父親,因那一件事的發生,一氣之下病故了。她料理完父親的喪事,自己也病了,便再沒找過我那朋友,也再沒找過我。我呢,也就從這件注定了不可能真正替她伸張正義的事中自行解脫了。我必須有這點兒自知之明。其實我們三方最終都心照不宣地明白了一點——認了罷。區區小百姓,不認又能怎樣?
河北省委宣傳部的一位副部長,在“掃黃”中微服巡視,正巧發現某地書攤公開兜售黃色書刊,進行批評和偵詢的時候,卻被維護市場治安的警察以擾亂市場治安、幹擾市場經濟秩序為罪名逮了起來,並被審訊。
這一件事情,是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一位副署長親口對我講的。當時在場的還有老作家李國文同誌。這位署長接著講到了另一件事。新聞出版署幾位在中央黨校學習的同誌,為了對黃色書刊衝擊和占領書刊市場的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在征得新聞出版署和黨校負責同誌的批準之後,前往某地。
他們在一出售黃色錄像帶的攤床前買了一盤,離開沒多久,追上來一名三十多歲的女人,神神秘秘地問他們還買不買,說她有許多種。如果他們買的多,她可以按批發價優惠。
他們說不買了,一盤夠了。
那女人說不買不行。
他們問怎麽不行?
那女人說你們買黃色錄像帶是要受罰的,並威脅說嚴重的還要收審。
他們說你強迫我們買就沒事了麽?就不怕受罰、不怕收審了麽?前麵一百多米處就有進行盤查的警察,你怎麽敢這樣做?
那女人笑了,說他們是不會罰我的,更不會收審我。你們如果多買我的,保你們沒事兒,保你們順順利利地通過。如果不多買我的,你們今天可就有麻煩了。
他們自然都是有些不信邪的。上了車,直往前開。邪存在著,不信是不行的。結果車被攔住,警察上來了,說看到你們剛才買黃色錄像帶了,想受罰還是想被收審?
他們再不明智那時也得變明智些、變乖些了,都說那我們就受罰吧!
於是幾個人兜裏的三千餘元盡數被搜去。
問:有個人企圖強迫我們買,你們怎麽不管?
答:你們無權問的就別問。我們隻管買的。
後來還是新聞出版署派出一位副署長,去向河北省委宣傳部進行交涉,才索迴了罰款。
中央電視台某專題攝製組,途經一處兩省交界之地,司機將長途汽車開
到了一飯館前,催促乘客趕快下車用飯。攝製組的同誌隨乘客們走進去,見環境極髒,於是打算退出,到對麵看起來較幹淨的飯店用飯。幾人轉身時,卻見店門已被鎖了,而且有人持棍把守。一般乘客哪裏還敢有不悅的表示?隻有端上來什麽吃什麽,要多少錢給多少錢的份兒。圖個平安無事。隻我們中央電視台攝製組的這幾位朋友,執意離開。結果沒說上幾句理,從後店衝出幾個漢子,劈頭蓋臉就是一頓打。其中一人,發現窗外站著警察,大聲唿救。警察的臉從窗前一閃,不見了。挨打之後,隨身所帶的錢及手表、相機一概遭掠。攝製組的成員中,有幾位朋友也是血氣方剛的年輕人,忍無可忍,齊發一聲喊,與對方們拚搏起來。那警察才又“適時”出現,加以製止。未對店家們所雇打手們進行一句盤問,卻將攝製組成員帶到派出所大加審訊。更富有戲劇性的是,外屋正審訊著,裏屋店主在向所長“上貢”奉獻之物,皆係從攝製組成員或其他人身上掠奪的東西。
近來我聽到一種說法——傳統在台灣,法製在香港,腐敗在大陸。
這當然是很偏激的說法。我相信台灣和香港也自有他們的腐敗。並且進一步相信,腐敗在這個世界上到處都存在,隻不過程度不同罷了。
但事實是,大陸也就是我們共和國肌體上發生的腐敗現象,的確是到了這樣一種程度——它幾乎使我們大多數國民在每一個月裏都能深切地感受到它對我們日常生活的侵蝕。正因為已經到了這樣的程度,老百姓才祈禱反腐敗,希望對共和國的肌體從真正意義上起到一次清除作用。
而另一個事實是——的確,腐敗已然侵蝕到了公檢法部門。即使不能說非常之嚴重,也可以說是相當之嚴重了。
這就難免會使普通的老百姓對我們共和國的前景感到沮喪和悲觀了。
普遍的老百姓,對於所謂權錢交易,耳濡目染的,似乎早已司空見慣了。
我的一位在某縣縣委工作的朋友來看望我時對我說——全中國的情況,咱不敢隨便發表看法。但是我們縣裏的情況,咱還是一清二楚,了如指掌的。共產黨的幹部中,有些受賄幾千元、貪汙萬把元,就被處分了撤職了,甚至判刑了,你想了解老百姓對他們持何態度麽?
我說,想。
他說,其實老百姓很同情他們,覺得他們是些替罪羊。如果以幾千元、萬把元為量刑標準,那麽我那個縣裏的副科長以上的人有一個算一個,也甭審,拉出去就槍斃,可能會有一兩個
清白的被冤枉了;隔一個槍斃一個,又肯定會漏網不少。
我說,照你這麽講,就沒指望了?
他說,指望還是有的。隻不過中央不太清楚老百姓的心理要求,做不到點子上。比如說權錢交易的問題吧,老百姓看的多了,也就看透了,悟明白了,交易就交易吧。使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麽,這已經初步實現了。你還指望先富起來的幫助老百姓啊?老百姓手中又沒權,能給他們什麽好處?能使他們更富麽?不能吧?但有權的人手中那個權,卻能使他們更富。他們又不傻,幹嗎不用錢去和權交易啊?這麽一交易,共產黨的大小官員,也就在這場交易中富起來了。毛主席打下的底兒,中國是個低工資國家,大小官員的工資也高不到哪兒去。物價飛漲,他們就不感到錢不夠花的壓力麽?
他一席話說得我隻有啞口無言的份兒。
他又說——不久前我在全縣搞了次社會調查,你猜怎麽著?百分之四十二的人主張行賄受賄公開化、社會化,索性由各級政府部門組建“行賄受賄統籌安排計劃委員會”什麽的。從某些行業的辦事員到科、處、局以上幹部,明令條文標出行賄受賄之價碼,像商品行情、股票行情一樣天天公布。可分為內部價、優惠價、市場價和調劑價幾類。當然,不能完全地市場化,要以計劃為主,否則,像物價一樣天天漲,老百姓承受不起。國家還可以從這方麵抽稅。行賄受賄的現象越普遍,數目越驚人,國家的稅收也越大嘛!百分之四十二的人認為,此舉符合人民群眾的利益,從根本上講是方便了人民群眾的事兒。
我說,我實在是越聽越糊塗。
他說,你想嘛,人民群眾有了難事,哪怕是於情於理完全屬於某些有權之人該替他們解決的事,甚至是解決起來並不成問題的事,不花錢就辦不成不是?老百姓值得同情在於,有時花了錢也還是辦不成。他們是早已明白了唯有肯花錢才能順利解決困難的道理的,但卻並非都知道錢該塞到誰的手裏,怎麽個塞法才算得體。明碼標價是多麽好的措施呢?一看報,一看電視,一聽廣播,該找誰誰,該帶多少錢,心中全有數了。而且,也多了幾分理直氣壯——“喏,我來行賄!這是兩千元,點點,盡快把我的困難給解決了。受了賄不辦實事,小心我告到‘行賄受賄安排計劃委員會’去!……”否則,老百姓手裏攥著辛辛苦苦攢那點兒錢,連為了解決自己的困難去行賄的勇氣都沒有。好容易見上麵,心裏感到卑微,膽突突的,不知該怎麽做人家才肯受賄。有時就得求助於第三者、第
四者,權錢交易的“流通”環節多了,一千元能辦成的事,中間人一盤剝,變成了需要兩千元才能辦成的事。
我的朋友娓娓道來。說得很平靜,很從容,對自己的分析相當之自信。
我則一時更加無話可說。
他問,你怎麽無話可說了?
我說,我是感到無話可說了,真的……
他說,我的話有道理麽?
我說,聽起來似乎也挺有道理的。
我又訥訥地問,你剛才不是說,指望還是有的麽?那個指望究竟是什麽?
他開始吸煙。連吸了幾大口,想過了千百遍似的說——警察、公安、法院,如果最後連這些地方也成了權錢交易普遍之極、執法犯法肆無忌憚的地方,那……
他不說下去了。
我低聲問,那便怎樣?
他又吸煙。將那支煙吸得不能再短了,掐滅在煙灰缸裏之後才說——那就又該造反有理了。但凡算是一個國家,總得給老百姓留下點兒指望吧!
他說完,就起身告辭。臨出門,拍拍我肩又說——你這人足不出戶,有些事我不想講出來嚇著你。如果你什麽時候有充分的時間,願意到廣大的老百姓中間去走走、聊聊,我奉陪。你也許會感到,中國再照這樣下去,並不像某些遺老遺少大發宏論認為的那樣前途光明。
朋友來京的時間是一九九三年上半年。
朋友走後不久,黨中央提出了“反腐敗”的口號。新聞媒體陸陸續續地報告了一些貪汙受賄、以權謀私的人和事,以及一樁樁重大的全國性的案件。中央電視台的“質量萬裏行”專題組,忽而大江之南,忽而長城之北,也搞得有聲有色,雷鳴電閃。由朱鎔基總理親自掛帥主抓的金融界的整肅工作,使全國的老百姓都出了一身冷汗——怎麽著?國庫都快被挪空了呀?!
國庫的錢那可是老百姓的錢。
中國人多,老百姓的汗水自然是不值幾個錢的。中國之普遍的老百姓所掙的工資,差不多是這個地球上最低微的工資了。當然,這並不等於他們創造的價值也是這個地球上最低微的。如果說一個國營企業的經濟效益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歸了國家,毫無疑問地意味著它的一個普通勞動者創造價值的百分之九十以上——不,實際上是比百分之九十以上更多的部分——奉獻給了國家。
這些錢關乎到他們將來的退休金、社會福利,也關乎到子孫後代
麵臨的國家是否在經濟方麵可以信賴。
而這些錢,卻被用了去炒股票,炒房地產,以國家的名義做種種投機生意。賠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繼續提高物價就是了。賺了,塞入一部分人的腰包,成了使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輕而易舉而便捷的方式。
蔣家王朝時代的四大家族也是這麽幹的。他們基本上也是靠著諸如此類的一些勾當成為中國曆史上大大小小的家族集團的。翻開曆史看看,記載得明明白白又簡簡單單。
二、我看深圳大時代
我雖沒有長住過深圳,卻也接觸了不少深圳人,感覺他們大都是有點“野心”的。
我將“野心”這個詞加了引號,意在強調含有讚賞,不帶貶斥的。
“野心”這個詞,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權威解釋,指對領土、權力或名利的巨大而非分的欲望。
但是,細細一想,不會有哪個人是為了占有一片領土而成為深圳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法早已宣告得清清楚楚,九百六十萬平方公裏的每一平方米土地,都是歸國家和集體所有的。即使你是億萬富翁,你也隻能在二三十年,最長六七十年內,用金錢買下一小片土地的使用權。所以,可肯定地說,懷著占有領土的“巨大而非分的欲望”成為深圳人的人,不是瘋子,就是傻瓜。“炒土地”者們的本質動機和最終目的,並非企圖占有它,而隻不過企圖在“炒”它的過程中賺取金錢。
為了權力成為深圳人的人,我想也不是太多。因為就權力舞台而言,深圳畢竟太小了。太小的深圳的權力舞台,怎能滿足對它懷有“巨大而非分的欲望”之人的心理呢?除非是在別的權力大舞台上失意又落魄,才會轉移向一個權力小舞台尋求安慰。何況,深圳從一開始便確定了向商業城市發展的藍圖。而商業城市的特征之一,便是政治權力保障並服務於商業的規律。在一個商業時代典型的商業城市,第一位的驕子是成功的經商者,第二位才是從政者。一個對於政治權力懷有“巨大而非分的欲望”之人,在深圳怕是找不到什麽良好感覺的!
為了名到深圳去的人大概也是不多的。想來想去,除了歌星們,還會有誰呢?他或她,也不過是將深圳當成較理想的演習場或集訓營。積累了經驗,提高了素質,便會從深圳這塊跳板縱身一跳,跳往北京的。
更多的人,之所以從全國各地奔赴深圳,主要是為了一個“利”字吧?
古人雲:“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
下攘攘,皆為利往。”
這個“利”字,我強調的,並非它的商業內涵的一麵,而是社會學內涵的一麵。
人既然生活在社會中,就是一個社會人,不可能不考慮自身利益。它包括保障一種相對體麵的物質生活的收入,選擇能發揮自己某項專長或才智的職業的充分自由,參與公平競爭的激情和衝動,以及便於實現自我價值的社會環境。
我想,更多的人,是被這樣一個社會學內涵方麵的“利”字驅動和吸引,才由別處的人毅然決然地變成深圳人的吧?
如果,這樣的一個社會學內涵方麵的“利”字,是可以不太確切地用“野心”這個詞來談論的話,那麽具有這一種“野心”,對當代中國人而言,實在是值得欣喜的事呢。尤其是對於當代青年人而言,倘連這麽一點兒起碼的“野心”都沒有,那實在不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時代的幸事。
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時代而言,如果它的大多數人尤其大多數青年人,皆能有以上那麽一種“野心”,它將必是安定昌盛、高速發展的,前途也將是美好光明的。
在我看來,深圳是中國的第一座典型的“移民城”。也許,它還是全國青年人最多的城市和知識結構最高的城市吧?尤其後兩點,和深圳的年輕、深圳的現代觀念為主體的觀念,可以說相得益彰。無論他們選擇了深圳,還是深圳選擇了他們。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我的一位大學同學,是在寧夏頗有名氣的一位作家,曾打算調往深圳。後來由於種種願望以外的因素沒有去成,什麽時候談起來遺憾得不行。
我的另一位大學同學,貴州人民出版社原編輯部副主任,也曾因打算調往深圳,來尋求我的幫助,後來也是由於種種願望以外的因素沒去成,卻至今“賊心不死”。
而我自己,一九八八年底從北影調到童影後,住房窘況大大改觀,才最終滅了由北京人變成深圳人的念頭。否則,盡管我覺得與深圳缺少緣分,但也可以劃歸為“賊心不死”者。可見,曾想要去深圳成為深圳人的人,比已經去了深圳成為深圳人的人少不了許多吧?
我曾應邀到渤海油田講過文學創作課,結識了那個地方的一批男女青年文學愛好者。某天我收到一封從深圳寄來的信,困惑地打開一看,是其中一位女孩寫來的。告訴我她已經調往深圳了。而且,是因為陪她父親到深圳旅遊,一下子就被深圳吸引住了。用她的話說,是“我找到了某種感覺,某種緣分”
。於是坐地就成了深圳人。去時是父女倆,迴渤海是她父親一個人。老父親特理解她,支持她,自告奮勇承擔了迴原單位替她辦理辭職手續的義務。
她那封信,字裏行間,充滿了洋洋自得的人生信心。仿佛待嫁閨中的女孩,忽一日紅鸞星驚,相中了一位“白馬王子”或被“白馬王子”相中似的。
一位包頭的文學青年,某天也出我意外地從深圳打來電話,說已受聘於深圳某一公司矣。也說找到了“某種感覺”“某種緣分”。先是,他的一位同學去了深圳,受公司委派,迴包頭辦子公司,將他從單位硬“挖”了出來。後來深圳方麵派員去包頭考察,發現他那位同學誌大才疏,不善經營管理,將他那位同學“炒”了魷魚,宣布解體子公司。同時在與他的幾次接觸中,發現他倒挺有能力,問他願不願到深圳謀求發展。他自是喜出望外,於是跟隨到了深圳。
我問:“幹得順心麽?”
答曰:“我已經從那一家公司跳槽,換了一家公司幹了。”
我替他憂患地說:“那麽,是在第一家公司幹得並不太順心了?”
他在電話裏笑了,說:“你別替我操心。我在第一家公司幹得也很不錯,但第二家公司的待遇更高些。人往高處走嘛!在深圳工作變動是尋常事兒!”
我在南京簽名售書,遇到了一位“兵團戰友”。他竟也裝模作樣排隊買我的書。
他說他已不是哈爾濱人了。
我問:調到南京了?
他說:調到深圳了。
我一怔,忙問他感覺如何。
他莫測高深地一笑,說:“人挪活,樹挪死麽。起碼的感覺是——我挪活了!”
簽名售書活動的第二站是西安,又遇到了我的一位中學老師排隊買書。二十多年不見,她頭發白了。
我畢恭畢敬地站起,問老師近況怎樣。
老師說,她已退休了。已調到深圳了。受聘於女兒和女婿的公司,當一名老業務員。
我奇怪,問老師:深圳也歡迎您這般年紀的人麽?
老師一笑,說:“深圳那地方,不以年齡和資格論人,看重的是實際工作能力。我也沒成想自己教了一輩子書,一朝下海,居然還能撲騰幾下子!”
一不留神,你生活的周圍,就會有一兩個你熟悉的人說變就變成深圳人了。一旦他們變成了深圳人,給我的印象是仿佛都年輕了幾歲
一、哪怕隻有一丁點權力
一日一個朋友找到我,商議怎樣才能為她的兩名同事雪恥並伸張正義——她的單位派出一男一女去河北某縣催索債務,於晚九時許,在火車站候車時,被突至的“聯防隊”強行扭到站前派出所,理由是懷疑他們一男一女坐在一隅竊竊私語,有進行“賣淫交易”之嫌。
懷疑不過就是懷疑,沒有口供豈能定案?
口供怎樣來?——打。
男女二人被銬上手銬,分開來逼供。
幾名審訊那女子的聯防隊員圍著她,一個個故作色情相,口出汙言穢語,下流不堪入耳。且動手動腳,滿足一點點邪獰心理。而隔室,一聲聲傳來男同事遭打時發出的哀號。膽小的女人雙手被銬,身遭淩辱,耳聞其聲,抖瑟成一團,不由得心驚膽戰。逼問什麽,供認什麽。審訊者們對細節產生極大興趣。既然他們有興趣,不迴答是不行的,不順著他們迴答也是不行的。違心地順著他們迴答了,他們便發出心理滿足的笑。
聯防隊聽說她是本縣人,父母家在某村,第二天派人去某村通知其父母,交出一千元錢保人。父母惶惶趕來,交了七百元現金,寫了三百元欠條,才保出他們的女兒。
而她的同事,因本地沒有熟人可來保他,身上也沒帶多少現金,繼續被銬在桌腿上熬過了半個白天,寫下一千元錢的欠條,才獲得自由。
我聽了不信,那作副主編的朋友的愛人,有天晚上就將那位同事帶到了我家。那三十五六歲的女人,沒說幾句話便哭了起來。朋友的愛人告訴我,她們單位的領導對此事極為憤慨,許下諾言,誰能伸張正義,使執法犯法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除了一切費用由單位支付,誰還享受該單位名譽職工的待遇。
我見那女人雙腕上有紫黑色的被銬過的膚痕。一問她,事情過去多久了?
說已半個多月了。
半個多月了,膚痕仍那麽紫黑,可知當時該是怎樣的情形了。
她挽起袖子給我看,雙臂上竟有煙頭燙過的痕跡。
我問她照過像沒有?
她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說要留有證據。
她說她沒想到過這一點。她說丈夫是個烈性子的男人,向朋友借了一支雙筒獵槍,幾次三番地要去找那些聯防隊員算賬,搞得她每天提心吊膽,更操心丈夫別再去闖什麽大禍,對自己遭受的虐待和淩辱,反而已有幾分麻木了。
問她什麽叫“聯防隊”?
她說在她父母居住的那個縣,治安警似乎人數不夠用,雇了一些人。
問是些什麽人?
她說是些農民。
問是些怎樣的農民?
說是些在家裏不願種地,出外打工又嫌掙錢辛苦的青年農民。
問當聯防隊員給錢多少?
說據當地人講,每日三五元錢而已。但是“獎金”多。“獎金”便是各類罰款。大頭兒歸派出所,小頭兒歸他們分。所以,他們多逮人,多罰款,派出所是高興的,也是支持和撐腰的。故對他們的行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時甚至采取鼓勵和慫恿的態度。因為隻有任他們使用他們的方式,才能逼獲“保釋金”之類的錢。若由警察去公然地幹,怕多少會有損形象。而他們幹,即使惹出了麻煩,由警察們出麵調停、斡旋,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為這件事,我去找過婦聯的朋友,朋友表示同情,但亦表示愛莫能助。我問他是不是不信?他說有什麽不信的?可婦聯每天收到的訴苦信、求助信多了,接待的上訪者也多了。想都管,管得過來麽?其中控告對象直接便是公檢法人員的事件相當不少,婦聯不能總是充當代表婦女姐妹和公檢法對著幹的角色哇?何況,比較而言,我代別人反映的事件,非說嚴重,也嚴重不到哪兒去。至多是個需要進行批評教育性質的問題。人家真的批評教育了沒有,當事人還是個不知道。
我說那所謂“保釋金”總該退給受害者吧?
他說你怎麽這樣傻?“保釋金”不就是他們的獎金麽?既然分發了,還能從他們的工資中扣除麽?
我不死心,代我的“當事人”——盡管我不是律師,但人家找到我,求到我,無形之中的,我也就成了人家的“代訴人”了——給公安部與河北省有關方麵發了幾封信,如泥牛入海,空穀無音。兩個月後的一天,我出差從外地迴來,妻交給我一張名片,乃是河北省某縣縣委副書記的名片。事情正是發生在那一個縣裏。妻說來客是我複旦大學的校友,高我兩屆,來時還帶了些水果之類。
我一想,心內也就明白幾分了。
後來,那女人的老
父親,因那一件事的發生,一氣之下病故了。她料理完父親的喪事,自己也病了,便再沒找過我那朋友,也再沒找過我。我呢,也就從這件注定了不可能真正替她伸張正義的事中自行解脫了。我必須有這點兒自知之明。其實我們三方最終都心照不宣地明白了一點——認了罷。區區小百姓,不認又能怎樣?
河北省委宣傳部的一位副部長,在“掃黃”中微服巡視,正巧發現某地書攤公開兜售黃色書刊,進行批評和偵詢的時候,卻被維護市場治安的警察以擾亂市場治安、幹擾市場經濟秩序為罪名逮了起來,並被審訊。
這一件事情,是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一位副署長親口對我講的。當時在場的還有老作家李國文同誌。這位署長接著講到了另一件事。新聞出版署幾位在中央黨校學習的同誌,為了對黃色書刊衝擊和占領書刊市場的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在征得新聞出版署和黨校負責同誌的批準之後,前往某地。
他們在一出售黃色錄像帶的攤床前買了一盤,離開沒多久,追上來一名三十多歲的女人,神神秘秘地問他們還買不買,說她有許多種。如果他們買的多,她可以按批發價優惠。
他們說不買了,一盤夠了。
那女人說不買不行。
他們問怎麽不行?
那女人說你們買黃色錄像帶是要受罰的,並威脅說嚴重的還要收審。
他們說你強迫我們買就沒事了麽?就不怕受罰、不怕收審了麽?前麵一百多米處就有進行盤查的警察,你怎麽敢這樣做?
那女人笑了,說他們是不會罰我的,更不會收審我。你們如果多買我的,保你們沒事兒,保你們順順利利地通過。如果不多買我的,你們今天可就有麻煩了。
他們自然都是有些不信邪的。上了車,直往前開。邪存在著,不信是不行的。結果車被攔住,警察上來了,說看到你們剛才買黃色錄像帶了,想受罰還是想被收審?
他們再不明智那時也得變明智些、變乖些了,都說那我們就受罰吧!
於是幾個人兜裏的三千餘元盡數被搜去。
問:有個人企圖強迫我們買,你們怎麽不管?
答:你們無權問的就別問。我們隻管買的。
後來還是新聞出版署派出一位副署長,去向河北省委宣傳部進行交涉,才索迴了罰款。
中央電視台某專題攝製組,途經一處兩省交界之地,司機將長途汽車開
到了一飯館前,催促乘客趕快下車用飯。攝製組的同誌隨乘客們走進去,見環境極髒,於是打算退出,到對麵看起來較幹淨的飯店用飯。幾人轉身時,卻見店門已被鎖了,而且有人持棍把守。一般乘客哪裏還敢有不悅的表示?隻有端上來什麽吃什麽,要多少錢給多少錢的份兒。圖個平安無事。隻我們中央電視台攝製組的這幾位朋友,執意離開。結果沒說上幾句理,從後店衝出幾個漢子,劈頭蓋臉就是一頓打。其中一人,發現窗外站著警察,大聲唿救。警察的臉從窗前一閃,不見了。挨打之後,隨身所帶的錢及手表、相機一概遭掠。攝製組的成員中,有幾位朋友也是血氣方剛的年輕人,忍無可忍,齊發一聲喊,與對方們拚搏起來。那警察才又“適時”出現,加以製止。未對店家們所雇打手們進行一句盤問,卻將攝製組成員帶到派出所大加審訊。更富有戲劇性的是,外屋正審訊著,裏屋店主在向所長“上貢”奉獻之物,皆係從攝製組成員或其他人身上掠奪的東西。
近來我聽到一種說法——傳統在台灣,法製在香港,腐敗在大陸。
這當然是很偏激的說法。我相信台灣和香港也自有他們的腐敗。並且進一步相信,腐敗在這個世界上到處都存在,隻不過程度不同罷了。
但事實是,大陸也就是我們共和國肌體上發生的腐敗現象,的確是到了這樣一種程度——它幾乎使我們大多數國民在每一個月裏都能深切地感受到它對我們日常生活的侵蝕。正因為已經到了這樣的程度,老百姓才祈禱反腐敗,希望對共和國的肌體從真正意義上起到一次清除作用。
而另一個事實是——的確,腐敗已然侵蝕到了公檢法部門。即使不能說非常之嚴重,也可以說是相當之嚴重了。
這就難免會使普通的老百姓對我們共和國的前景感到沮喪和悲觀了。
普遍的老百姓,對於所謂權錢交易,耳濡目染的,似乎早已司空見慣了。
我的一位在某縣縣委工作的朋友來看望我時對我說——全中國的情況,咱不敢隨便發表看法。但是我們縣裏的情況,咱還是一清二楚,了如指掌的。共產黨的幹部中,有些受賄幾千元、貪汙萬把元,就被處分了撤職了,甚至判刑了,你想了解老百姓對他們持何態度麽?
我說,想。
他說,其實老百姓很同情他們,覺得他們是些替罪羊。如果以幾千元、萬把元為量刑標準,那麽我那個縣裏的副科長以上的人有一個算一個,也甭審,拉出去就槍斃,可能會有一兩個
清白的被冤枉了;隔一個槍斃一個,又肯定會漏網不少。
我說,照你這麽講,就沒指望了?
他說,指望還是有的。隻不過中央不太清楚老百姓的心理要求,做不到點子上。比如說權錢交易的問題吧,老百姓看的多了,也就看透了,悟明白了,交易就交易吧。使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麽,這已經初步實現了。你還指望先富起來的幫助老百姓啊?老百姓手中又沒權,能給他們什麽好處?能使他們更富麽?不能吧?但有權的人手中那個權,卻能使他們更富。他們又不傻,幹嗎不用錢去和權交易啊?這麽一交易,共產黨的大小官員,也就在這場交易中富起來了。毛主席打下的底兒,中國是個低工資國家,大小官員的工資也高不到哪兒去。物價飛漲,他們就不感到錢不夠花的壓力麽?
他一席話說得我隻有啞口無言的份兒。
他又說——不久前我在全縣搞了次社會調查,你猜怎麽著?百分之四十二的人主張行賄受賄公開化、社會化,索性由各級政府部門組建“行賄受賄統籌安排計劃委員會”什麽的。從某些行業的辦事員到科、處、局以上幹部,明令條文標出行賄受賄之價碼,像商品行情、股票行情一樣天天公布。可分為內部價、優惠價、市場價和調劑價幾類。當然,不能完全地市場化,要以計劃為主,否則,像物價一樣天天漲,老百姓承受不起。國家還可以從這方麵抽稅。行賄受賄的現象越普遍,數目越驚人,國家的稅收也越大嘛!百分之四十二的人認為,此舉符合人民群眾的利益,從根本上講是方便了人民群眾的事兒。
我說,我實在是越聽越糊塗。
他說,你想嘛,人民群眾有了難事,哪怕是於情於理完全屬於某些有權之人該替他們解決的事,甚至是解決起來並不成問題的事,不花錢就辦不成不是?老百姓值得同情在於,有時花了錢也還是辦不成。他們是早已明白了唯有肯花錢才能順利解決困難的道理的,但卻並非都知道錢該塞到誰的手裏,怎麽個塞法才算得體。明碼標價是多麽好的措施呢?一看報,一看電視,一聽廣播,該找誰誰,該帶多少錢,心中全有數了。而且,也多了幾分理直氣壯——“喏,我來行賄!這是兩千元,點點,盡快把我的困難給解決了。受了賄不辦實事,小心我告到‘行賄受賄安排計劃委員會’去!……”否則,老百姓手裏攥著辛辛苦苦攢那點兒錢,連為了解決自己的困難去行賄的勇氣都沒有。好容易見上麵,心裏感到卑微,膽突突的,不知該怎麽做人家才肯受賄。有時就得求助於第三者、第
四者,權錢交易的“流通”環節多了,一千元能辦成的事,中間人一盤剝,變成了需要兩千元才能辦成的事。
我的朋友娓娓道來。說得很平靜,很從容,對自己的分析相當之自信。
我則一時更加無話可說。
他問,你怎麽無話可說了?
我說,我是感到無話可說了,真的……
他說,我的話有道理麽?
我說,聽起來似乎也挺有道理的。
我又訥訥地問,你剛才不是說,指望還是有的麽?那個指望究竟是什麽?
他開始吸煙。連吸了幾大口,想過了千百遍似的說——警察、公安、法院,如果最後連這些地方也成了權錢交易普遍之極、執法犯法肆無忌憚的地方,那……
他不說下去了。
我低聲問,那便怎樣?
他又吸煙。將那支煙吸得不能再短了,掐滅在煙灰缸裏之後才說——那就又該造反有理了。但凡算是一個國家,總得給老百姓留下點兒指望吧!
他說完,就起身告辭。臨出門,拍拍我肩又說——你這人足不出戶,有些事我不想講出來嚇著你。如果你什麽時候有充分的時間,願意到廣大的老百姓中間去走走、聊聊,我奉陪。你也許會感到,中國再照這樣下去,並不像某些遺老遺少大發宏論認為的那樣前途光明。
朋友來京的時間是一九九三年上半年。
朋友走後不久,黨中央提出了“反腐敗”的口號。新聞媒體陸陸續續地報告了一些貪汙受賄、以權謀私的人和事,以及一樁樁重大的全國性的案件。中央電視台的“質量萬裏行”專題組,忽而大江之南,忽而長城之北,也搞得有聲有色,雷鳴電閃。由朱鎔基總理親自掛帥主抓的金融界的整肅工作,使全國的老百姓都出了一身冷汗——怎麽著?國庫都快被挪空了呀?!
國庫的錢那可是老百姓的錢。
中國人多,老百姓的汗水自然是不值幾個錢的。中國之普遍的老百姓所掙的工資,差不多是這個地球上最低微的工資了。當然,這並不等於他們創造的價值也是這個地球上最低微的。如果說一個國營企業的經濟效益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歸了國家,毫無疑問地意味著它的一個普通勞動者創造價值的百分之九十以上——不,實際上是比百分之九十以上更多的部分——奉獻給了國家。
這些錢關乎到他們將來的退休金、社會福利,也關乎到子孫後代
麵臨的國家是否在經濟方麵可以信賴。
而這些錢,卻被用了去炒股票,炒房地產,以國家的名義做種種投機生意。賠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繼續提高物價就是了。賺了,塞入一部分人的腰包,成了使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輕而易舉而便捷的方式。
蔣家王朝時代的四大家族也是這麽幹的。他們基本上也是靠著諸如此類的一些勾當成為中國曆史上大大小小的家族集團的。翻開曆史看看,記載得明明白白又簡簡單單。
二、我看深圳大時代
我雖沒有長住過深圳,卻也接觸了不少深圳人,感覺他們大都是有點“野心”的。
我將“野心”這個詞加了引號,意在強調含有讚賞,不帶貶斥的。
“野心”這個詞,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權威解釋,指對領土、權力或名利的巨大而非分的欲望。
但是,細細一想,不會有哪個人是為了占有一片領土而成為深圳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法早已宣告得清清楚楚,九百六十萬平方公裏的每一平方米土地,都是歸國家和集體所有的。即使你是億萬富翁,你也隻能在二三十年,最長六七十年內,用金錢買下一小片土地的使用權。所以,可肯定地說,懷著占有領土的“巨大而非分的欲望”成為深圳人的人,不是瘋子,就是傻瓜。“炒土地”者們的本質動機和最終目的,並非企圖占有它,而隻不過企圖在“炒”它的過程中賺取金錢。
為了權力成為深圳人的人,我想也不是太多。因為就權力舞台而言,深圳畢竟太小了。太小的深圳的權力舞台,怎能滿足對它懷有“巨大而非分的欲望”之人的心理呢?除非是在別的權力大舞台上失意又落魄,才會轉移向一個權力小舞台尋求安慰。何況,深圳從一開始便確定了向商業城市發展的藍圖。而商業城市的特征之一,便是政治權力保障並服務於商業的規律。在一個商業時代典型的商業城市,第一位的驕子是成功的經商者,第二位才是從政者。一個對於政治權力懷有“巨大而非分的欲望”之人,在深圳怕是找不到什麽良好感覺的!
為了名到深圳去的人大概也是不多的。想來想去,除了歌星們,還會有誰呢?他或她,也不過是將深圳當成較理想的演習場或集訓營。積累了經驗,提高了素質,便會從深圳這塊跳板縱身一跳,跳往北京的。
更多的人,之所以從全國各地奔赴深圳,主要是為了一個“利”字吧?
古人雲:“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
下攘攘,皆為利往。”
這個“利”字,我強調的,並非它的商業內涵的一麵,而是社會學內涵的一麵。
人既然生活在社會中,就是一個社會人,不可能不考慮自身利益。它包括保障一種相對體麵的物質生活的收入,選擇能發揮自己某項專長或才智的職業的充分自由,參與公平競爭的激情和衝動,以及便於實現自我價值的社會環境。
我想,更多的人,是被這樣一個社會學內涵方麵的“利”字驅動和吸引,才由別處的人毅然決然地變成深圳人的吧?
如果,這樣的一個社會學內涵方麵的“利”字,是可以不太確切地用“野心”這個詞來談論的話,那麽具有這一種“野心”,對當代中國人而言,實在是值得欣喜的事呢。尤其是對於當代青年人而言,倘連這麽一點兒起碼的“野心”都沒有,那實在不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時代的幸事。
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時代而言,如果它的大多數人尤其大多數青年人,皆能有以上那麽一種“野心”,它將必是安定昌盛、高速發展的,前途也將是美好光明的。
在我看來,深圳是中國的第一座典型的“移民城”。也許,它還是全國青年人最多的城市和知識結構最高的城市吧?尤其後兩點,和深圳的年輕、深圳的現代觀念為主體的觀念,可以說相得益彰。無論他們選擇了深圳,還是深圳選擇了他們。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我的一位大學同學,是在寧夏頗有名氣的一位作家,曾打算調往深圳。後來由於種種願望以外的因素沒有去成,什麽時候談起來遺憾得不行。
我的另一位大學同學,貴州人民出版社原編輯部副主任,也曾因打算調往深圳,來尋求我的幫助,後來也是由於種種願望以外的因素沒去成,卻至今“賊心不死”。
而我自己,一九八八年底從北影調到童影後,住房窘況大大改觀,才最終滅了由北京人變成深圳人的念頭。否則,盡管我覺得與深圳缺少緣分,但也可以劃歸為“賊心不死”者。可見,曾想要去深圳成為深圳人的人,比已經去了深圳成為深圳人的人少不了許多吧?
我曾應邀到渤海油田講過文學創作課,結識了那個地方的一批男女青年文學愛好者。某天我收到一封從深圳寄來的信,困惑地打開一看,是其中一位女孩寫來的。告訴我她已經調往深圳了。而且,是因為陪她父親到深圳旅遊,一下子就被深圳吸引住了。用她的話說,是“我找到了某種感覺,某種緣分”
。於是坐地就成了深圳人。去時是父女倆,迴渤海是她父親一個人。老父親特理解她,支持她,自告奮勇承擔了迴原單位替她辦理辭職手續的義務。
她那封信,字裏行間,充滿了洋洋自得的人生信心。仿佛待嫁閨中的女孩,忽一日紅鸞星驚,相中了一位“白馬王子”或被“白馬王子”相中似的。
一位包頭的文學青年,某天也出我意外地從深圳打來電話,說已受聘於深圳某一公司矣。也說找到了“某種感覺”“某種緣分”。先是,他的一位同學去了深圳,受公司委派,迴包頭辦子公司,將他從單位硬“挖”了出來。後來深圳方麵派員去包頭考察,發現他那位同學誌大才疏,不善經營管理,將他那位同學“炒”了魷魚,宣布解體子公司。同時在與他的幾次接觸中,發現他倒挺有能力,問他願不願到深圳謀求發展。他自是喜出望外,於是跟隨到了深圳。
我問:“幹得順心麽?”
答曰:“我已經從那一家公司跳槽,換了一家公司幹了。”
我替他憂患地說:“那麽,是在第一家公司幹得並不太順心了?”
他在電話裏笑了,說:“你別替我操心。我在第一家公司幹得也很不錯,但第二家公司的待遇更高些。人往高處走嘛!在深圳工作變動是尋常事兒!”
我在南京簽名售書,遇到了一位“兵團戰友”。他竟也裝模作樣排隊買我的書。
他說他已不是哈爾濱人了。
我問:調到南京了?
他說:調到深圳了。
我一怔,忙問他感覺如何。
他莫測高深地一笑,說:“人挪活,樹挪死麽。起碼的感覺是——我挪活了!”
簽名售書活動的第二站是西安,又遇到了我的一位中學老師排隊買書。二十多年不見,她頭發白了。
我畢恭畢敬地站起,問老師近況怎樣。
老師說,她已退休了。已調到深圳了。受聘於女兒和女婿的公司,當一名老業務員。
我奇怪,問老師:深圳也歡迎您這般年紀的人麽?
老師一笑,說:“深圳那地方,不以年齡和資格論人,看重的是實際工作能力。我也沒成想自己教了一輩子書,一朝下海,居然還能撲騰幾下子!”
一不留神,你生活的周圍,就會有一兩個你熟悉的人說變就變成深圳人了。一旦他們變成了深圳人,給我的印象是仿佛都年輕了幾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