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金山。


    當其他組織紛紛自我更新“洗白”之時,唯獨致公總堂,幫派色彩日益濃厚。


    這一切,大約都與新老大李蓮峰有關。


    2006年2月27日,致公總堂前老大梁毅突然在自家禮品店裏遭蒙麵男子亂槍射殺。


    此事轟動一時,兇手一直沒有找到。


    出殯時,原幫會二把手李蓮峰身穿一身白色西裝到場,這一反常舉止引來諸多猜疑。


    他的解釋是:這象征著我和大哥是“兄弟”,來自“同一家人”。


    不久,他接掌了“五洲洪門致公總堂”。


    接班儀式一如幫派老電影裏的呈現:接龍頭棍、信印、上香、拜土地、少林五祖列宗,與眾人一起高唱:“雙手把住一條龍,洪家分明八字通,無論此杖何處用,反清複明第一功。”


    李蓮峰從小就混幫派。


    他1959年出生於香港,因身材矮小被祖母昵稱為“蝦仔”。


    來到舊金山後,他沿用“shrimp boy”之名,在華埠打響了知名度。


    “我8歲入道,9歲捅人,12歲找女人,隻讀到小學3年級。”談到香港早年經曆,他毫不遮掩。


    他的人生,就是一條血路。


    他在香港的第一場打鬥,是為老大護駕。


    隻見他從腰間抽出一把砍刀,照著老大仇家的頭上連砍兩刀,鮮血四濺,還露出了骨頭。


    那一天,他成了幫派英雄,他很開心。


    當時,他不過10歲。


    16歲時,父母把家搬到了舊金山。


    他懷揣一封香港幫會頭目寫的推薦信,拜會了華埠一位大佬,順利加入了當地幫會。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舊金山華埠幫會林立,競爭激烈,時常為爭奪地盤火拚。


    一向兇狠手辣的李蓮峰算是碰上了“好時代”,很快成了這股犯罪浪潮的中堅力量。


    唐人街每一條街道上,都有他與人交戰的痕跡。


    最猛的一次,他一個人獨戰28人!


    他的“蝦仔”威名,叱吒華埠。


    談起這段人生經曆,他就像普通人迴憶自己的大學生活一樣:“很瘋狂!學到很多!仍需成長,繼續前進。”


    自1977年從香港來到舊金山以來,他三次入獄,有22年在監獄中度過,背負的罪名有持械搶劫、蓄意謀殺、販藥、銷贓、拉皮條、敲詐勒索……


    用檢察官的話說,他的“犯罪記錄之廣泛,駭人聽聞,幾乎涉及一切可能的詐騙形式”。


    2008年,他在紀錄片《黑色幫派》中出境,一時得意,說:“在這個城市,我說了算。”


    李蓮峰身材不高,健壯有力,頂著大光頭,留著八字胡,身上盤著兩條青龍刺青。


    這是一個典型的黑色幫派老大形象。


    但與人們刻板印象不同的是,這個大佬臉上總是掛著笑容,有時候甚至還挺陽光。


    這種強烈的發差,時常讓人感到錯位,一如他時常自稱已經改過自新,“是個良民”。


    2003年,他因充當汙點證人提前出獄,但腳上仍帶著電子跟蹤器,不得從事任何商業活動,不能前往他鄉。


    他說,從那時起,他就金盆洗手,改邪歸正,努力融入美國主流社會,做一個“正常的普通人”。


    他說:“我想為孩子們做些事情,我想為社區做些事情,我想為我自己做一些事情。”


    他去社區做義工,向邊緣青年講述自己在黑色幫派的日子,勸阻他們遠離黑色幫派,並因此獲得舊金山市長李孟賢頒發的“迴饋社區榮譽獎狀”。


    他每年給幾十個社團做演講,包括舊金山州立大學亞裔美國人研究課程。


    他給前來求助的年輕人提供建議,比如倘若你愛上了賣的女人,想帶她迴家見父母,該怎麽做……


    聽過他演講的年輕人,不少成為他的擁躉。


    在很多次審判過程中,他的辯護律師提交了幾十封青少年發來的支持信,說“從他的眼睛裏看到一個真正悔過自新的人”。


    他和一個捉刀人合作了一本迴憶錄,名叫《黑色幫派之子》。


    他向好萊塢兜售自己的黑色幫派故事,想拍一部電影,以合法收入讓下半輩子過得清白。


    漸漸的,他重新建立了自己的社會關係網,交往的人群中多了不少社會名流,覆蓋政、商、文、體各界,並不時以社區領袖身份出現在一些高規格場合。


    2009年,他在舊金山市政廳前舉行記者會,說:“我不能否認以前的犯罪記錄,但今天的我,不再是罪犯,我不代表暴力和黑色幫派。”


    他的首席辯護律師托尼·薩拉很有名,曾為許多政治組織領袖和黑色幫派老大打過官司。


    他對李蓮峰有著極高的評價:“每次我和他聊天,都感覺像是麵對一個聖人。他溫和、慈祥、貼心,能體恤別人的感受。”


    是的,他說的是——“聖人”。


    然而,並非所有人都相信他的“重生”。


    從2010年起,聯邦調查局發起一個“白衣行動”計劃,派一名臥底偽裝成與西西裏黑手黨有染的東岸商人,想在西岸揚名立萬。


    在長達5年的時間裏,他極力討好李蓮峰,以打入他的世界,僅在高檔飯店和酒吧招待李蓮峰及其同夥就花費數百萬美元,掌握了其各種一手犯罪證據。


    根據這名編號為uce4599的臥底證詞,在李蓮峰擔任致公堂龍頭老大期間,其幫會成員一直從事販藥、走私、洗錢等犯罪活動。


    他本人從不親自動手,並聲稱自己一無所知,“因為如果不知道這些事,他就沒有犯罪”。


    但事實上,手下人做什麽、不做什麽,包括殺誰、不殺誰,他說了算。


    有一次,臥底完成一筆銷贓盜竊香煙的生意後,對李蓮峰表示感謝。


    他說:“我沒有幫你什麽。”


    站在一旁的司機喬治接口道:“哦,是我。”


    於是,臥底塞給喬治5000美元。


    還有一次,臥底感謝李蓮峰讓他有機會和喬治完成了另一筆交易,並將裝有2000美元現金的信封塞到他的衣兜裏。


    “別,別,這機會不是我給的,是你自己爭取的,”李蓮峰說,“該死,你這是賄賂啊,老兄,這可不好。”但他並沒有把錢退迴來。


    fbi稱,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間,經李蓮峰安排,他的5名手下共洗錢230萬美元,過手抽了一成;3次倒賣盜竊煙酒,獲利2.8萬美元;協助一樁洗錢交易,獲報酬3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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