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事之二三事


    但是不美好的事總是要來的,而且不美好跟美好之間往往過渡的特別快。


    第二天,就傳來了林予寧和王詩韻那個案子開庭審理的消息,林予寧作為被告人,基本上每次都得出庭。


    特別浪費時間不說,還沒辦法求一個結果,這樣模棱兩可的案子,王詩韻沒有辦法證明林予寧篡改了遺囑,但是林勳的這個遺囑,對於王詩韻又確實是不公平的。


    兩個人又都各自有各自的背景,所以就隻能這麽曠日持久的耗下去。


    安寧自然是沒有走上辯護席的權利,雖然她為這個案子也奉獻挺多的。


    因為方旭是這場官司的原告辯護律師。


    她自己幾斤幾兩她清楚,自然是沒有跟他爭的資本。


    林予寧那邊的律師也不錯也是z市有名的律師,但是比起來方旭這個元老級的人物,還是差了一點。


    所以才能把這個本來林予寧稍微占一點優勢的案子打了這麽久,還是打成平手。


    安寧曾私下裏跟林予寧說,反正方旭隻是因為錢才幫王詩韻打官司,又沒有什麽人情債,要不他就多掏一點錢把他挖過來。


    不過,這個建議很快就被安寧自己否定了,也在一起工作了那麽久,安寧也很清楚方旭到底是什麽樣的人。


    既然接了這個案子,對方出再高的價,他也不會中途放棄的,這是他基本的職業道德。


    隻是安寧有時候看看林予寧這邊陣營裏的人,會覺得有點心酸。


    林朗自然是跟王詩韻站在一起的,現在林予安肯定也是跟她一起的。


    而宋佳音母女,自從林清出事之後,就再也不肯發聲了,所以算是中立。


    而林澈,王詩韻畢竟是他媽,所以他能保持中立就不錯了。


    安寧一迴頭看看林予寧身後,除了自己,真的什麽都沒有了。


    所以她沒有辦法不覺得荒涼,沒有辦法不替他著急。


    說到林予安,她其實是來找過安寧的事兒的,直接跑到她們事務所,當著所有人的麵說她是小三。


    其實她自己也一直覺得確實有一點。


    但是她自己可以說,她不能說。


    但其實她說了,她也沒辦法。她總不能當著那麽多人的麵跟她打一架,太丟人了。


    但是事後安寧就後悔了,她應該直接跟她打一架的。


    可能是所有人都覺得小姑子說話比原配可信度還高,所以哪怕是在八卦氛圍並不十分濃厚的事務所裏,她這件事就傳開了。


    方旭替她出頭,罵哭了兩個小姑娘之後,就又穿出來了她跟老板有一腿。


    這倒是讓她哭笑不得。


    雖然她並不十分在意旁人說什麽,但是每天被人指指點點的,總歸是讓人心裏不舒服。


    所以這也是林予安這個看似幼稚的行為,給她帶來的最為重要的影響。


    或者或許她就是這個意思――我沒想怎麽找,就是不想讓你們好好過,你們不讓我好好過,我也就不讓你們好好過。


    這是林予安帶給她的麻煩,既然是麻煩,自然少不了林予寧的。


    她現在在公司裏,每天必須要做的事,就是駁迴林予寧的所有決議。


    雖然有時候駁迴並沒有用,但是林予安樂此不疲。


    這讓林予寧煩惱,就夠了。


    其實林予寧還有一件誰都不知道的事,就是她每天下班,都會鑽進自己車裏邊,把自己藏起來,看著林朗的車經過,就能看到李斌了。


    特別卑微而不要臉的做法,但是往往這時候總會是她一天最開心的時候。


    恨一個特別容易累,愛一個人也是,就看誰是心甘心情願了。


    李斌停沒停手就隻有他自己和林予寧知道了,但是他反正沒辭職,還是在林朗身邊,這是大家夥都知道的。


    隻是林予安每次看到林朗,總覺得他好像最近很憔悴,但是跟自己有什麽關係呢。她也就沒在意。


    林朗確實很憔悴,他知道了吧自己不應該知道的東西,雖然現在還沒有人知道他知道,但是遲早會有人知道的。


    到時候他可要怎麽辦才好?


    他心裏一直在這樣焦灼著,然後再抱怨一下自己的好奇心,都是好奇心惹的禍。


    他最近也一直猶豫著,到底是先跟王詩韻商量商量,還是直接跟程懷南攤牌。


    但是還沒有做決定。


    程懷南自從見了安寧一次之後,三天兩頭的就要找她一次。


    如果是時間長了見一次,安寧還覺得挺好的。但是這樣頻繁的見麵,對於兩個都是有家室的人來說,確實是不太好。


    所以她挺不好意思的。


    林予寧也或者含蓄委婉或者直接了當的表示了他的不樂意。


    有趣的是,蘇薇也跑來找她表示了她的不樂意。


    這讓安寧覺得很搞笑,因為她說:“是不是我喜歡的每個男人,你都要插上一腳?”


    當然不是。


    其實對於她,安寧還是有些愧疚的,但是安寧特別不喜歡她這種不經意間趾高氣昂的態度。


    所以以後每次見程懷南,她都裝出一副特別願意的樣子。


    不過她也就是逗逗她,她早晚也要跟程懷南攤牌的。


    她不知道他這是不是喜歡她,因為他對每個人都是這樣子的。


    但是她還是要問一問,她不喜歡這種揣測著的感覺。


    而且林大少已經好多次表示了他的不樂意了。


    還有一件不算大事的事。


    林澈跑過來跟她說,他決定放棄學習了。他準備高中畢業就直接去韓國,當練習生。


    然後出道,混娛樂圈。


    最近的韓國組合不是在中國挺火的嘛。


    安寧聽了聽,說不上來好,也說不上來不好,就他現在這個成績,就算是考國內的大學,最多能考上個三本,還是出去混好混一點。


    雖然他這個年紀,當練習生好像年紀有些大了。但是他走基礎啊。而且他跳舞跳的那麽好,唱歌唱的也很不錯。


    就是聽說當練習生挺辛苦的,他那樣嬌生慣養長大的,也不知道能不能受的了。


    但是這是他自己的決定。他隻是通知她一聲,所以她隻能尊重。


    決定了要去韓國後,林澈就徹底放飛了自我,學校也不去了,就天天這裏轉轉,那裏轉轉。


    安寧說過他,沒什麽用,仔細想想,自己也沒沒有什麽立場,也就有些無奈的放棄了。


    一隻南美洲亞馬孫河邊熱帶雨林中的蝴蝶,偶爾扇幾下翅膀,就有可能在兩周後引起美國得克薩斯的一場龍卷風。


    這句話說的是蝴蝶效應。


    所以安寧並不知道的是,就因為林澈要去韓國,所以徐璐也要堅持跟著去。


    但是她家裏那個條件,根本就不可能給她提供留學的條件。


    所以因此,一直都很疼她的徐母甚至動手打了她一巴掌,但是還是什麽用都沒有,徐璐這個孩子,是屬於固執到死的那種。


    所以後來,徐璐還是跟著去了,哪怕這段時間林澈因為聽了李斌的話而對她特別冷淡。


    她還是奮不顧身。


    她才是真正的飛蛾命。


    就像安寧不知道徐璐為林澈付出了什麽,徐璐也不知道李斌為她付出了什麽。


    其實也沒什麽,就是他撕毀了跟林予寧的約定,以一種無比孤決的姿態,把自己擺到了棄子的位置,但是卻主動走上了棋盤。


    很簡單的理由,他需要錢。


    然後便是第三件大事了。


    林冰和宋佳音決定把林清留下的所有股權轉讓給林予寧。


    其實說實話,本來她們可能並沒有這樣的權利,但是林清也留下了一份遺囑。


    這讓安寧很是感慨,林清死的時候,不過三十多歲,卻已經早早的寫好了遺囑,由此看來,他們這樣的家庭,不過是看起來無上榮光,但其實每個人都活的多麽戰戰兢兢。


    遺囑中說他的所有遺產都留給母親和妹妹,由她們自由支配。


    可能真的是生死之間才能領悟到一些道理,一個是失去了兒子,一個是失去了哥哥,所以這些股份現在在她們看來,就像是殺人兇器。所以真的是一眼也不想看到。


    所以一向也是爭得特別厲害的林冰這次都放棄了,什麽都不說,特別聽母親的話,直接就把這麽多股權給了林予寧,隻不過要求每年林予寧給予她們一定量的分紅作為補償。


    這要求很合理,林予寧特別爽快的答應了。


    因為林勳和林清的相繼死亡,公司的高層進行了一次小小的重組,現在林朗是總經理,程懷南是唯一的副總,林予寧是董事長兼任ceo。


    在公司本來基本上已經是林予寧一個人說了算,現在再加上林清的股權,他一個人占了公司大約四分之三的股權。


    這不能不讓所有人惶恐,專製總是容易讓人惶恐。而且隨著林予寧權力的越來越集中,反對的聲音越來越大,越來越多,林予寧鎮壓的手段也越來越不留情麵了。


    今天的會議上,有兩個公司元老級的人物因為不同意林予寧接受林清這一部分股權,就直接被林予寧解除了公司董事的職務。


    林予寧並不覺得有什麽,這種容易動亂的時候,就是要手段狠一點,要不然怎麽降得住。


    但是無論是他這些想法還是他這些做法,他都沒有跟安寧說過。


    一來是怕她擔心二來萬一她和那些人想的一樣,以為自己變了,以為這背後的事都是自己搗的鬼,雖然這種情況出現的可能性很小,但是萬一出現了,解釋起來多麻煩,公司管理這些事她又不懂,就不用讓她懂了。


    其實林予寧的擔心並不是沒有道理的。


    因為他在這兩個人的死亡中收益太大了,甚至他一直是唯一的收益者,他也沒有拒絕這些收益,所以現在有一種說法甚囂塵上。


    說是他就是這兩起死亡幕後的兇手。弑父殺兄,都是為了gc的繼承權。


    這些言論,不管是自發的,還是有組織的,對於林予寧都是十分不利的。有些明白人是這麽想的。


    但是人家當事人並不在意,他隻在乎他在乎的人的看法,隻要他們沒看法就行。


    別人,無所謂。


    跟林予寧現在不僅要承受著工作上的壓力,還要承受著輿論的壓力相比,安寧就顯得輕鬆的多了。


    除了林予安閑著沒事過來找找事,造成一些不好的輿論影響之外,她現在活的特別愜意。


    因為王詩韻的那件案子已經開庭審理,所以就沒有了什麽準備工作。再加上方旭在打官司的過程中總喜歡親力親為,而事務所最近除了這件案子之外也沒有什麽大案子了。所以她現在在事務所基本上已經閑出毛來了。


    要不是迫於方旭的威勢,她肯定已經又恢複到那種三天一遲到,五天一請假的墮落生活。


    但她現在基本上也跟這種生活模式差不多了。


    在事務所坐一天,然後下班,閑著沒事了,就會有程懷南過來找她喝喝茶吃吃飯培養培養感情,或者是她屁顛屁顛的跑去找林澈,看他們一群小孩子跳跳舞,跟他談談人生理想。


    因為特別閑,所以她的駕校居然堅持了下來,最後居然還考到了駕照,雖然還是屬於馬路殺手級別的,但也是能開著上路了。


    林予寧百忙之中抽出時間陪她去買了一輛車,花的安寧自己的錢,準確的說,是她爸媽的錢。


    不是林予寧不肯出,而是安寧總覺得,這還沒過門呢,就要人家一輛車,實在是不太好。


    而且,她又不是沒錢買,她爸早就說要給她買一輛車的可不能便宜了他。


    林予寧對她的想法,總是很尊重的,無論對錯,都特別尊重。


    而且看她這架勢,估計一輛車來不了多長時間,到時候換他給她買就是了。


    所以雖然出了不少事,林予寧小兩口子的日子還是過的很愜意的。


    林予寧雖然也懶,但是他跟錢又沒有仇,為了掙錢忙一點,他還是願意的,總比天天玩女人要強的多,他做了那麽多年花花公子,也厭倦了。


    而且他喜歡這種爭鬥的感覺。


    安寧則覺得,像他們這種豪門,要是不鬥一鬥,都不正常了,她從跟他在一起開始,就沒有想過要安穩,現在這種程度的顛簸,她還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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