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厭如實迴答;“我這幾天一直在問安酒樓。”
除了這裏,顧厭熟悉的地方隻有問安,雲禾霽是個沒心沒肺的吃貨,見他不開心就帶他去吃東西,吃完還得他買單,這讓本就不富裕的顧厭多增加了一筆代還花唄。
蕭退之拉過顧厭的手,咬破手指在他手心裏畫了一道符,那血突然凝聚成一條蠕動的血蟲滲進了顧厭手心裏,顧厭眼瞳一怔,嚇得臉都白了;“這是......幹什麽?”
“別怕,我的寵物。”
“不怕,就是有點犯惡心。”
“忍著。”
話落,那股熱流漸漸有了停止的趨勢。
蕭退之蹙眉;“怎麽可能。”
封印並未解除。
“怎麽了?”
蕭退之搖頭;“沒事。”
“哦。”顧厭沒多問,或者說是不知道該問些什麽,他把蕭退之和宋硯時當朋友,可突然有一天告訴他情敵是他親爹擱誰能接受?
“我明天有事要處理,明天記得去接一下喻喻。”
蕭退之沒有問他這段時間去了哪,做了什麽,有沒有接受這個事實,她以最平和的方式告訴他,從始至終他一直都是家裏的一份子,不管過去多久,也不管他認不認都是。
“之之,我想跟你一起複活......他......他還欠我一個解釋。”
蕭退之莞爾一笑;“好。”
顧厭除了藏起來哭之外還去做了別的事,他聽說萬神寺的神很靈,所以去給蕭退之做了一個開過光的平安符,是一個小小的紅色的舍利子,色澤純的過分,裏麵卻有稀碎的裂痕,蕭退之自己就是神關,自然之道寺廟供奉的神都有真身,盡管他們不是本身,但是人間的夙願他們都能一一收到,至於能不能實現,心誠則靈。
碎裂的舍利子,寓意著不被庇護,但是顧厭很久很久之後才知道。
蕭退之收起舍利子後將女孩安排到了一樓客房,她已經身死了,不具備人類的生活屬性,有沒有房間對她而言作用不大,但畢竟是個女孩子,總不能讓她就地而睡。
顧厭送景喻去學校,蕭退之和林鑫去林家裏,她家裏是做房地產生意的,家庭背景還算富裕,林鑫是家裏的獨女,但是因為父母常年在外所以去福利院領養了一個年長五歲的玩伴,也就是她的姐姐,與林鑫的嬌縱任性不同,姐姐林笑成績優異,乖巧懂事,所以林父出席宴會時不免擇重大女兒林笑,林鑫成績不行,花錢如流水,屢次三番往林父底線裏撞,在家裏地位漸漸變得不如領養的女兒。
林母一度看不慣領養的林笑,所以屢次三番給林父吹枕邊風,但是沒用,林鑫不爭氣確實是有目共睹的實情,在所有人都認為林父看重這個大女兒時並且要將繼承人的位置給林笑的時候,他卻偷偷立了一份意想不到的遺囑,林父年輕的時候就患有高血壓,這份遺囑是最近擬定好了,他和自己的妻子交心,說自己沒有無腦到把自家產業拱手讓給外人的意思,但是不能否定林笑確實比林鑫更適合這個位置,他培養林笑,一方麵是為了保護林鑫,另一方麵,是希望自己走後林笑可以幫襯林鑫坐穩林氏產業,後來林母把遺囑給林鑫看,苦口婆心的勸她要好好學習別辜負父親的期望,然後,林鑫真的就聽媽媽的話開始好好學習,她畢竟是親生的,這一點無法改變,父女沒有隔夜仇,因此他們之間的隔閡很快就沒了。
這個轉變對於外人林笑是非常難過的,畢竟她差一點點就可以一步登天,卻又被狠狠踩在泥坑裏。
後來沒過多久,林父死了,法醫判定是高血壓發作排除他殺,林母一口咬定是林笑幹的,但是沒有證據不能立案,這件事就此作罷,林笑也被林母趕出了家門。
林笑在林氏企業紮根許久,比起草包的千金大小姐,集團董事更傾向於服從林笑,林母當場拿出遺囑,卻發現遺囑上林鑫的名字在自己眼皮子底下驟然變成了林笑,林父的字跡在場的高層都認識,遺囑是真的,林母自己拿出來的東西,結果是百口莫辯隻能吃閉門羹,痛恨自己當年為什麽要領養這隻白眼狼。
林鑫和林笑關係其實一般,林笑不愛笑,不愛鬧,和林鑫截然相反,加上林父的偏心區別對待兩人根本玩不到一塊。在林鑫的記憶裏,林笑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不近人情,可是所有人都說她很厲害。
說到這,蕭退之止步於林家大門,林鑫還有些愣神問她怎麽不走了,結果一靠近就被彈了出去,蕭退之抬頭就看上了門上沾了狗血的八卦圖和符紙,這種符十分常見,作用不言而喻,“你死之前門上有掛這東西嗎?”
“沒有,我媽不信這些的。”
不是林母,那就隻能是林笑了。
她這是,做賊心虛?
蕭退之隻是猜測,不到最後誰也不知道會有什麽反轉。
來之前蕭退之便找好了借口上門,她手裏還拿著林鑫生前用過的手機,不是在噴水池撈出來的,而是在酒店房間,林鑫說自己被灌了藥就不省人事,醒來之後就發現有人拖著她殘破不堪的身體上了救護車,一路護送到法醫室,至於是不是林笑謀劃的還有待考證。
“叮~”
門鈴響了一陣,裏麵很快出現了一個披頭散發的中年婦女,她眼神渙散,全身上下布滿了黑氣,走路很慢,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在夢遊。
林鑫紅了眼,失聲喊了一聲;“媽。”
“媽,我是鑫鑫啊!媽我在這裏,你看看我啊。”
“媽,我想迴家!我想吃你做的飯,我保證再也不挑食了,我會認真學習的......你別不要我......”
一聲一聲,真摯又動人。
蕭退之不擅長安慰人,何況她的聲音隻有自己能聽到,喊破喉嚨也沒用。
人總是要在失去之後悔不當初,她犯過同樣的錯誤,第二次,她堅定的選擇了他,可是鮮少有人有第二次。
想到這,她又想把那個自以為是的家夥吊起來打一頓。
除了這裏,顧厭熟悉的地方隻有問安,雲禾霽是個沒心沒肺的吃貨,見他不開心就帶他去吃東西,吃完還得他買單,這讓本就不富裕的顧厭多增加了一筆代還花唄。
蕭退之拉過顧厭的手,咬破手指在他手心裏畫了一道符,那血突然凝聚成一條蠕動的血蟲滲進了顧厭手心裏,顧厭眼瞳一怔,嚇得臉都白了;“這是......幹什麽?”
“別怕,我的寵物。”
“不怕,就是有點犯惡心。”
“忍著。”
話落,那股熱流漸漸有了停止的趨勢。
蕭退之蹙眉;“怎麽可能。”
封印並未解除。
“怎麽了?”
蕭退之搖頭;“沒事。”
“哦。”顧厭沒多問,或者說是不知道該問些什麽,他把蕭退之和宋硯時當朋友,可突然有一天告訴他情敵是他親爹擱誰能接受?
“我明天有事要處理,明天記得去接一下喻喻。”
蕭退之沒有問他這段時間去了哪,做了什麽,有沒有接受這個事實,她以最平和的方式告訴他,從始至終他一直都是家裏的一份子,不管過去多久,也不管他認不認都是。
“之之,我想跟你一起複活......他......他還欠我一個解釋。”
蕭退之莞爾一笑;“好。”
顧厭除了藏起來哭之外還去做了別的事,他聽說萬神寺的神很靈,所以去給蕭退之做了一個開過光的平安符,是一個小小的紅色的舍利子,色澤純的過分,裏麵卻有稀碎的裂痕,蕭退之自己就是神關,自然之道寺廟供奉的神都有真身,盡管他們不是本身,但是人間的夙願他們都能一一收到,至於能不能實現,心誠則靈。
碎裂的舍利子,寓意著不被庇護,但是顧厭很久很久之後才知道。
蕭退之收起舍利子後將女孩安排到了一樓客房,她已經身死了,不具備人類的生活屬性,有沒有房間對她而言作用不大,但畢竟是個女孩子,總不能讓她就地而睡。
顧厭送景喻去學校,蕭退之和林鑫去林家裏,她家裏是做房地產生意的,家庭背景還算富裕,林鑫是家裏的獨女,但是因為父母常年在外所以去福利院領養了一個年長五歲的玩伴,也就是她的姐姐,與林鑫的嬌縱任性不同,姐姐林笑成績優異,乖巧懂事,所以林父出席宴會時不免擇重大女兒林笑,林鑫成績不行,花錢如流水,屢次三番往林父底線裏撞,在家裏地位漸漸變得不如領養的女兒。
林母一度看不慣領養的林笑,所以屢次三番給林父吹枕邊風,但是沒用,林鑫不爭氣確實是有目共睹的實情,在所有人都認為林父看重這個大女兒時並且要將繼承人的位置給林笑的時候,他卻偷偷立了一份意想不到的遺囑,林父年輕的時候就患有高血壓,這份遺囑是最近擬定好了,他和自己的妻子交心,說自己沒有無腦到把自家產業拱手讓給外人的意思,但是不能否定林笑確實比林鑫更適合這個位置,他培養林笑,一方麵是為了保護林鑫,另一方麵,是希望自己走後林笑可以幫襯林鑫坐穩林氏產業,後來林母把遺囑給林鑫看,苦口婆心的勸她要好好學習別辜負父親的期望,然後,林鑫真的就聽媽媽的話開始好好學習,她畢竟是親生的,這一點無法改變,父女沒有隔夜仇,因此他們之間的隔閡很快就沒了。
這個轉變對於外人林笑是非常難過的,畢竟她差一點點就可以一步登天,卻又被狠狠踩在泥坑裏。
後來沒過多久,林父死了,法醫判定是高血壓發作排除他殺,林母一口咬定是林笑幹的,但是沒有證據不能立案,這件事就此作罷,林笑也被林母趕出了家門。
林笑在林氏企業紮根許久,比起草包的千金大小姐,集團董事更傾向於服從林笑,林母當場拿出遺囑,卻發現遺囑上林鑫的名字在自己眼皮子底下驟然變成了林笑,林父的字跡在場的高層都認識,遺囑是真的,林母自己拿出來的東西,結果是百口莫辯隻能吃閉門羹,痛恨自己當年為什麽要領養這隻白眼狼。
林鑫和林笑關係其實一般,林笑不愛笑,不愛鬧,和林鑫截然相反,加上林父的偏心區別對待兩人根本玩不到一塊。在林鑫的記憶裏,林笑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不近人情,可是所有人都說她很厲害。
說到這,蕭退之止步於林家大門,林鑫還有些愣神問她怎麽不走了,結果一靠近就被彈了出去,蕭退之抬頭就看上了門上沾了狗血的八卦圖和符紙,這種符十分常見,作用不言而喻,“你死之前門上有掛這東西嗎?”
“沒有,我媽不信這些的。”
不是林母,那就隻能是林笑了。
她這是,做賊心虛?
蕭退之隻是猜測,不到最後誰也不知道會有什麽反轉。
來之前蕭退之便找好了借口上門,她手裏還拿著林鑫生前用過的手機,不是在噴水池撈出來的,而是在酒店房間,林鑫說自己被灌了藥就不省人事,醒來之後就發現有人拖著她殘破不堪的身體上了救護車,一路護送到法醫室,至於是不是林笑謀劃的還有待考證。
“叮~”
門鈴響了一陣,裏麵很快出現了一個披頭散發的中年婦女,她眼神渙散,全身上下布滿了黑氣,走路很慢,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在夢遊。
林鑫紅了眼,失聲喊了一聲;“媽。”
“媽,我是鑫鑫啊!媽我在這裏,你看看我啊。”
“媽,我想迴家!我想吃你做的飯,我保證再也不挑食了,我會認真學習的......你別不要我......”
一聲一聲,真摯又動人。
蕭退之不擅長安慰人,何況她的聲音隻有自己能聽到,喊破喉嚨也沒用。
人總是要在失去之後悔不當初,她犯過同樣的錯誤,第二次,她堅定的選擇了他,可是鮮少有人有第二次。
想到這,她又想把那個自以為是的家夥吊起來打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