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父母高興地如約而至,酒過三巡,我爸開始談到正題上,對於房產證名字的事,我父母有意見,希望老公父母能將房產證名字變更為隻有老公一人,我們並沒有要求證一定要上我的名字,其實隻要是老公一人的名字,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無所謂一人還是二人。

    他父母低頭不語,半響,他爸爸說:“房產證名字是跟著合同走的,我們沒有別的意思,完全是為了子女考慮,你們這樣說,好象我們貪子女的房子,我們不是這種人,你們放心,你女兒嫁到我們家,我們一定把她當女兒看,你們不應該這樣想。房產證好象不是隨便就可以改名字的。我們迴去再問問。”

    我父母說:“如果實再改不了,你們寫個東西,說明這是兒子的房產就行,畢竟你們還有個兒子,到時說不清楚。”

    這頓飯在看似熱鬧中草草收場。我和老公送他父母去車站,走到半路,他父母氣唿唿的對我說:“你媽擺的是鴻門宴吧,早知道是這樣,我們肯定不會來吃的,以後我們也不會進你家門,你父母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現在反正就這句話,房產證名字是不會改的,我們也不會寫什麽東西給你,你要是怕離婚,就別結婚。”

    看著他們高昂著頭漸漸遠去,我眼淚情不自禁的落下,老公忙開導我,別著急,他迴去再做工作。

    可是,過去了十多天,他父母並沒有任何鬆口的跡象,我知道他們是不會改變主意了,寧願我們分手也不會同意把房子讓給我們。我父母經常問起這事,我都不知道該怎麽迴答,最後我媽看我含含糊糊的急了,說你就別和他結婚了。

    讓我和老公不結婚,要知道我們證都領過了呀,那不就意味著還要辦離婚!媽媽看我舍不得的樣子,憐惜的說那你就別還貸款,隻能這樣了,他們家人把錢全投在房子上,錢從左口袋到右口袋,娶媳婦他們根本就沒有花錢,太精明了,我隻怕你以後弄不過他們,你要想迴頭現在還來得急,領證也沒什麽,隻要你舍得他。

    我跟他父母談,提出我不能還貸款,他父母聽了立刻火冒三丈,尤其是他媽媽,叫嚷:“是你媽的主意吧,你嫁到我家來,就是我家的人,房子你們住著,怎麽能不還貸款?”

    我冷言:“又不是我的房子,我為什麽要還貸款?”

    他媽媽說:“你是我家的媳婦,別把你自己當外人,這個房子有我兒子的名字,就有你的一份,你當然要還貸款。”

    我說我不是占別人便宜的人,你們若覺得吃虧,我可以寫下字據證明這房子沒有我的份額,貸款我是不還。

    本以為他媽媽應該不會擔心什麽了吧,但他媽媽更加激動說:“現在我們工資都不高,每月貸款你們還一半,我們還一半,這樣才能撐下去,不然叫我們來還,我們不夠錢還呀!你想把我們逼死嗎?我們作父母做的每件事都是為你們著想,你卻不懂好人心。你媽對你一點都不好,你結婚就出3萬,而你哥結婚給的比給你的多的多,你們家男女不一視同仁,你父母是封建老思想,我聽了都為你掉眼淚,要是我是你媽,肯定給的一樣多,你還傻唿唿的聽你媽挑撥,不聽我們的話。”說著她眼淚直掉嗚嗚哭了起來。

    我感到好笑,她居然為我叫不平而傷心流淚,我說:“結婚男方掏得多是慣例,我哥算是給得少的,他單位能分房,房款也是他和嫂子自已存的錢湊的,我媽根本就沒煩過神,隻是結婚辦喜宴,買電器家具出了5萬,也沒比我多多少,你哭個什麽。再說了,你忘了我媽也出了見麵禮給你兒子,一個大鑽戒和一條大金項鏈,另外又給我買了一條藍寶項鏈,合起來又是一萬元。我媽還答應裝璜所用的燈具由她出錢買。這樣幾乎和我哥差不了什麽。你為我委屈什麽呀?”

    他媽媽翻翻眼皮仍是強硬地說:“你媽就是對你不好!我們都看得出來,就你一人不知好夕。”

    我心裏那個氣呀!她自己小人就算了,還把別人都當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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