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章 拉斯維加斯婚禮(2)
千億追妻,醫生老婆太高冷 作者:秦嬤嬤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十四個小時的飛機,這也許是沈夏從美國讀書迴來,時隔九年後再次坐這麽長時間的飛機了。
跨越大洋彼岸,經過整個大西洋,來到這個被稱為“沙漠明珠”的聖地。
猶記得很多年前,她在自己的許願卡上寫過,希望能和未婚夫在拉斯維加斯舉辦一場婚禮。
婚姻就像賭博,這也許就是大家選擇在這裏結婚的最大原因。
飛機穩穩地停下,耳邊有空姐用甜美的中文加英文給沈夏報告,他們已經順利抵達拉斯維加斯機場了。
沈夏拉開窗簾,外麵明亮的陽光頓時順著窗戶照射進來。
她空手下了飛機,身上隻帶了個小錢包,沒有美鈔,如果沒有聯係到高成風,估計連吃飯都有些麻煩。
好在出了機場,就有人舉著牌子在機場外等候。
那人是個精壯的美國婦女,黑人,長得很漂亮,大眼睛,頭發像毛線球一樣大卷。
她說著一口很流利的英文,先跟沈夏自我介紹了自己,然後告訴沈夏,之後她會開車帶她去克拉克小鎮和高成風登記結婚。
她出示了高成風的照片,並誇讚了一番,這是個很帥的男人。
沈夏微微一笑,上了黑人婦女的車,一路上和她暢談美國這些年的變化。
九年的時間,美國不像中國發展地這樣快。
九年裏,中國一線城市的房價有當年的三千一平米漲到了現在的三萬一平米。
而美國由於08年的經濟危機,中間經濟還蕭條了一陣子。
看著車窗外的鋼筋混泥土大樓,來到美國,就感覺自己進入了美國大片的感覺。
這裏的樓一棟棟都是高聳如天。
不過拉斯維加斯的克拉克小鎮本地的downtown,所以環境特別好。
越是往鄉村開,環境就越好,美式的農村,一大片的莊園,旁邊有一排排兩層樓高的別墅。
黑人婦女說自己叫瑪蒂娜,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平常就靠給人開車為生,她告訴沈夏,她是個單親媽媽。
沈夏從側麵看著這個黑人女人,她臉上始終帶著笑容,總是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齒。
她是那麽地積極,向上。
她們的情況很像,可是當時,她把思思念念生下來的時候,卻是沒日沒夜的工作,臉上很少有笑容。
在失去陸雲卿後,她的臉上就很少有笑了。
“你不恨你的丈夫麽?為什麽你還能這樣開心?”沈夏用一口流利的英文問道。
瑪蒂娜黝黑的手臂在扶手上輕輕扶了一下,轉頭對沈夏道:“我為什麽要難過?要恨他?要不是遇見了他,我怎麽可能有我那兩個可愛的孩子。他不要那兩個孩子,是他的損失。”
要不是遇見了他,我怎麽可能有我那兩個可愛的孩子。他不要那兩個孩子,是他的損失。沈夏在心裏默念著瑪蒂娜的這句話,頓時有種茅塞頓開的感覺,她從來都沒有這麽想過!
車子仍舊穩穩前進,直到她們來到了一間很不起眼的門前停下。
原本沈夏以為,像拉斯維加斯這種結婚生地,她們辦理結婚的地方,應該是非常氣派的,至少要像中國的民政局那樣氣派,然而並不是。
眼前隻是一個一層樓的小房子,裝扮地幹幹淨淨,玻璃門裏即是大廳。
高成風一身白色西裝就站在門口,被這裏的日光照射著,全身熠熠生輝。
“哦,你瞧,他多麽有魅力,你真幸福,所以應該多笑一些。”瑪蒂娜衝沈夏道,走上前去給高成風打了個招唿,拿了小費後衝沈夏揮了揮手離去。
沈夏的目光禁不住迴頭,落在精壯的瑪蒂娜身上,她就像是蘊藏無窮力量一般。
沈夏微笑,把頭轉了過來,“謝謝你的良苦用心,謝謝你特地給我找了這麽一個好老師,我瞬間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高成風不確信地問道。
“恩,明白地很徹底。這些年,我活的還不夠勇敢,不夠堅定。我之所以這麽執著,可能一直心裏還藏著對他的恨。現在我釋懷了,要不是他,我怎麽可能有思思念念兩個那麽可愛的孩子?”沈夏的眼裏閃著明亮的光芒。
高層風溫柔地伸手撫上沈夏的小腹,“還有這裏的。”
沈夏抿了抿嘴,最終點了點頭。
“走,咱們進去吧,這裏可比國內方便,幾乎是一條龍服務。我已經在網上登記過了,咱們進去就可以辦理手續,然後參加他們市政aa府給咱們舉辦的婚禮,最後結婚證書會郵寄迴國。”高成風簡單地給沈夏解釋著流程。
沈夏皺了皺眉,“我除了身份證,什麽證件都沒帶。”
在國內,領結婚證要用戶口本,在這裏,隻要有駕照都可以。
“不用,我有這個。你用你的身份證就可以。”高成風晃了晃手裏的駕照。
沈夏嘴微微抽搐,怎麽覺得這裏結婚這麽草率呢,完全不像想象中那樣。
“小傻瓜,別發愣了,咱們進去吧。”高成風在沈夏的腦門上彈了個一下。
沈夏捂著自己的腦門,傻傻一笑。
她原本以為自己和高成風結婚是什麽都不在乎的,卻沒想到,真到這個時候,她還是很講究的。
好在後續的流程並不是那麽草率,當他們辦完所有程序來到市政aa府弄好的場地,由神父為他們舉辦婚禮的時候,她還是很激動。
克拉克民政局附近的chapel前,沈夏已經換好了神父交給她的婚紗,雪白的婚紗,雖然不是專門定做的,但是穿在身上還是有種滿滿的幸福感。
沈夏就站在教堂前的綠地上,看著那個猶如白馬王子的男人朝他走來。
神父就站在教堂前教他們宣誓。
“新郎,你是否願意娶沈夏為妻,按照聖經的教訓與他同住,在神麵前和她結為一體,愛她、安慰她、尊重她、保護她,像你愛自己一樣。不論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貧窮,始終忠於她,直到離開世界?”
神父那一雙碧藍的眼睛猶如明亮璀璨的寶石,專注地盯著高成風。
他迴答地毫不猶豫,“我願意。”
神父又把臉轉向了沈夏。
這一刻,沈夏屏住了唿吸。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盟誓的人,會是他。
曾經她以為,這輩子她會和陸雲卿攜手共進,山盟海誓,然而……
思緒有些飄飛,以至於她都沒有聽清楚神父問她的話。
“新娘。你是否願意嫁高成風為妻,按照聖經的教訓與他同住,在神麵前和他結為一體,愛他、安慰他、尊重他、保護他,像你愛自己一樣。不論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貧窮,始終忠於他,直到離開世界?”
神聖的誓言,恍若一個神咒一般,圈住沈夏整個人。
她愣了半晌,慢慢開口,“我願意。”
接著神父又對他們道:“現在要交換戒指,作為結婚的信物。
戒指是金的,表示你們要把自己最珍貴的愛,像最珍貴的禮物交給對方。
黃金永不生鏽、永不退色,代表你們的愛持久到永遠。是圓的,代表毫無保留、有始無終。永不破裂。”
神父的話就像動聽的誓言,高成風伸出了手,沈夏也同時伸出了手。
她拿起那隻靜靜放在盒子裏的金戒指。
沒有精心挑選的婚紗,也沒有精心挑選的戒指。婚禮所有的東西用的都是神父準備的。
當金戒指套在沈夏的無名指上,她抬起了雙眸看向眼前的男人。
高成風一把將她攬在了懷中,在她唇上輕輕一吻。
沈夏緩緩閉上了眼睛,在心裏默念著:別了,陸雲卿。別了,過去。
婚禮結束後,神父要收迴婚紗和戒指,沈夏走進換衣間把衣服換了下來,等她走出來時,看到高成風正在和神父說著話。
末了,他走了過來,拉上沈夏的手,“我和神父說了,讓他把這副戒指賣給咱們。神父說咱們和他有緣,就把這副戒指送給咱們了。”
高成風激動地抓著沈夏的手,兩人戴著金戒指的手指碰觸,戒指在陽光下發出燦爛的光芒。
這枚金戒指不過,看上去也就幾百美金的樣子,但是對他們的意義重大。
沈夏微微笑了,這枚戒指她戴著略微有些大,但她還是緊緊地蜷曲著無名指,點了點頭,“恩。”
高成風伸出了自己的左手,拉住了沈夏,兩隻手教纏在一起,金戒指緊緊碰觸。
他們就這樣結婚了……
“現在咱們去哪裏?”沈夏看著這片靜謐的小鎮,有一種特別歡喜的感覺。在這裏,遠離了大城市的喧囂,整個人心情都變得複雜起來了。
“去我們的新房看看。”高成風神秘一笑,搖了搖手中的鑰匙串,“我姑姑為咱們準備的,聽說是背靠酒莊的豪華別墅!”
-本章完結-
跨越大洋彼岸,經過整個大西洋,來到這個被稱為“沙漠明珠”的聖地。
猶記得很多年前,她在自己的許願卡上寫過,希望能和未婚夫在拉斯維加斯舉辦一場婚禮。
婚姻就像賭博,這也許就是大家選擇在這裏結婚的最大原因。
飛機穩穩地停下,耳邊有空姐用甜美的中文加英文給沈夏報告,他們已經順利抵達拉斯維加斯機場了。
沈夏拉開窗簾,外麵明亮的陽光頓時順著窗戶照射進來。
她空手下了飛機,身上隻帶了個小錢包,沒有美鈔,如果沒有聯係到高成風,估計連吃飯都有些麻煩。
好在出了機場,就有人舉著牌子在機場外等候。
那人是個精壯的美國婦女,黑人,長得很漂亮,大眼睛,頭發像毛線球一樣大卷。
她說著一口很流利的英文,先跟沈夏自我介紹了自己,然後告訴沈夏,之後她會開車帶她去克拉克小鎮和高成風登記結婚。
她出示了高成風的照片,並誇讚了一番,這是個很帥的男人。
沈夏微微一笑,上了黑人婦女的車,一路上和她暢談美國這些年的變化。
九年的時間,美國不像中國發展地這樣快。
九年裏,中國一線城市的房價有當年的三千一平米漲到了現在的三萬一平米。
而美國由於08年的經濟危機,中間經濟還蕭條了一陣子。
看著車窗外的鋼筋混泥土大樓,來到美國,就感覺自己進入了美國大片的感覺。
這裏的樓一棟棟都是高聳如天。
不過拉斯維加斯的克拉克小鎮本地的downtown,所以環境特別好。
越是往鄉村開,環境就越好,美式的農村,一大片的莊園,旁邊有一排排兩層樓高的別墅。
黑人婦女說自己叫瑪蒂娜,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平常就靠給人開車為生,她告訴沈夏,她是個單親媽媽。
沈夏從側麵看著這個黑人女人,她臉上始終帶著笑容,總是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齒。
她是那麽地積極,向上。
她們的情況很像,可是當時,她把思思念念生下來的時候,卻是沒日沒夜的工作,臉上很少有笑容。
在失去陸雲卿後,她的臉上就很少有笑了。
“你不恨你的丈夫麽?為什麽你還能這樣開心?”沈夏用一口流利的英文問道。
瑪蒂娜黝黑的手臂在扶手上輕輕扶了一下,轉頭對沈夏道:“我為什麽要難過?要恨他?要不是遇見了他,我怎麽可能有我那兩個可愛的孩子。他不要那兩個孩子,是他的損失。”
要不是遇見了他,我怎麽可能有我那兩個可愛的孩子。他不要那兩個孩子,是他的損失。沈夏在心裏默念著瑪蒂娜的這句話,頓時有種茅塞頓開的感覺,她從來都沒有這麽想過!
車子仍舊穩穩前進,直到她們來到了一間很不起眼的門前停下。
原本沈夏以為,像拉斯維加斯這種結婚生地,她們辦理結婚的地方,應該是非常氣派的,至少要像中國的民政局那樣氣派,然而並不是。
眼前隻是一個一層樓的小房子,裝扮地幹幹淨淨,玻璃門裏即是大廳。
高成風一身白色西裝就站在門口,被這裏的日光照射著,全身熠熠生輝。
“哦,你瞧,他多麽有魅力,你真幸福,所以應該多笑一些。”瑪蒂娜衝沈夏道,走上前去給高成風打了個招唿,拿了小費後衝沈夏揮了揮手離去。
沈夏的目光禁不住迴頭,落在精壯的瑪蒂娜身上,她就像是蘊藏無窮力量一般。
沈夏微笑,把頭轉了過來,“謝謝你的良苦用心,謝謝你特地給我找了這麽一個好老師,我瞬間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高成風不確信地問道。
“恩,明白地很徹底。這些年,我活的還不夠勇敢,不夠堅定。我之所以這麽執著,可能一直心裏還藏著對他的恨。現在我釋懷了,要不是他,我怎麽可能有思思念念兩個那麽可愛的孩子?”沈夏的眼裏閃著明亮的光芒。
高層風溫柔地伸手撫上沈夏的小腹,“還有這裏的。”
沈夏抿了抿嘴,最終點了點頭。
“走,咱們進去吧,這裏可比國內方便,幾乎是一條龍服務。我已經在網上登記過了,咱們進去就可以辦理手續,然後參加他們市政aa府給咱們舉辦的婚禮,最後結婚證書會郵寄迴國。”高成風簡單地給沈夏解釋著流程。
沈夏皺了皺眉,“我除了身份證,什麽證件都沒帶。”
在國內,領結婚證要用戶口本,在這裏,隻要有駕照都可以。
“不用,我有這個。你用你的身份證就可以。”高成風晃了晃手裏的駕照。
沈夏嘴微微抽搐,怎麽覺得這裏結婚這麽草率呢,完全不像想象中那樣。
“小傻瓜,別發愣了,咱們進去吧。”高成風在沈夏的腦門上彈了個一下。
沈夏捂著自己的腦門,傻傻一笑。
她原本以為自己和高成風結婚是什麽都不在乎的,卻沒想到,真到這個時候,她還是很講究的。
好在後續的流程並不是那麽草率,當他們辦完所有程序來到市政aa府弄好的場地,由神父為他們舉辦婚禮的時候,她還是很激動。
克拉克民政局附近的chapel前,沈夏已經換好了神父交給她的婚紗,雪白的婚紗,雖然不是專門定做的,但是穿在身上還是有種滿滿的幸福感。
沈夏就站在教堂前的綠地上,看著那個猶如白馬王子的男人朝他走來。
神父就站在教堂前教他們宣誓。
“新郎,你是否願意娶沈夏為妻,按照聖經的教訓與他同住,在神麵前和她結為一體,愛她、安慰她、尊重她、保護她,像你愛自己一樣。不論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貧窮,始終忠於她,直到離開世界?”
神父那一雙碧藍的眼睛猶如明亮璀璨的寶石,專注地盯著高成風。
他迴答地毫不猶豫,“我願意。”
神父又把臉轉向了沈夏。
這一刻,沈夏屏住了唿吸。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盟誓的人,會是他。
曾經她以為,這輩子她會和陸雲卿攜手共進,山盟海誓,然而……
思緒有些飄飛,以至於她都沒有聽清楚神父問她的話。
“新娘。你是否願意嫁高成風為妻,按照聖經的教訓與他同住,在神麵前和他結為一體,愛他、安慰他、尊重他、保護他,像你愛自己一樣。不論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貧窮,始終忠於他,直到離開世界?”
神聖的誓言,恍若一個神咒一般,圈住沈夏整個人。
她愣了半晌,慢慢開口,“我願意。”
接著神父又對他們道:“現在要交換戒指,作為結婚的信物。
戒指是金的,表示你們要把自己最珍貴的愛,像最珍貴的禮物交給對方。
黃金永不生鏽、永不退色,代表你們的愛持久到永遠。是圓的,代表毫無保留、有始無終。永不破裂。”
神父的話就像動聽的誓言,高成風伸出了手,沈夏也同時伸出了手。
她拿起那隻靜靜放在盒子裏的金戒指。
沒有精心挑選的婚紗,也沒有精心挑選的戒指。婚禮所有的東西用的都是神父準備的。
當金戒指套在沈夏的無名指上,她抬起了雙眸看向眼前的男人。
高成風一把將她攬在了懷中,在她唇上輕輕一吻。
沈夏緩緩閉上了眼睛,在心裏默念著:別了,陸雲卿。別了,過去。
婚禮結束後,神父要收迴婚紗和戒指,沈夏走進換衣間把衣服換了下來,等她走出來時,看到高成風正在和神父說著話。
末了,他走了過來,拉上沈夏的手,“我和神父說了,讓他把這副戒指賣給咱們。神父說咱們和他有緣,就把這副戒指送給咱們了。”
高成風激動地抓著沈夏的手,兩人戴著金戒指的手指碰觸,戒指在陽光下發出燦爛的光芒。
這枚金戒指不過,看上去也就幾百美金的樣子,但是對他們的意義重大。
沈夏微微笑了,這枚戒指她戴著略微有些大,但她還是緊緊地蜷曲著無名指,點了點頭,“恩。”
高成風伸出了自己的左手,拉住了沈夏,兩隻手教纏在一起,金戒指緊緊碰觸。
他們就這樣結婚了……
“現在咱們去哪裏?”沈夏看著這片靜謐的小鎮,有一種特別歡喜的感覺。在這裏,遠離了大城市的喧囂,整個人心情都變得複雜起來了。
“去我們的新房看看。”高成風神秘一笑,搖了搖手中的鑰匙串,“我姑姑為咱們準備的,聽說是背靠酒莊的豪華別墅!”
-本章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