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藍並不是一個貪圖財錢的人,雖然她有些小勢利,但二十幾年摸爬滾打的生活也讓她明白一個道理,世上的東西,不是自己的,不要拿。

    為民媽有一筆私房錢,她知道。這筆錢,是吳為民他爸在煤礦出事後,煤礦老板賠的。聽人說,當時好像賠了十來萬,一次性付清。十來萬在當時來講,不是一個小數目。按照當時的行業內幕,其實並沒有這麽多賠款,隻是當時政府查得嚴查得緊,煤礦老板為了平息事端,算是多給了一筆封口費。

    為民媽拿著那筆錢,撫養大了三個兒女。當然,在當時,培養三個小孩不是用花那麽多錢的,何況為民媽當時還給人做做雜工賺生活費。餘下的就讓為民媽給存起來了。王海藍嫁到吳家前就知道這事。結婚前,海藍媽就說了,海藍,這為民家窮是窮了些,但他這人不錯,實心眼,我看著喜歡,再說,別人都說,老婆子那兒還有一筆錢,遇上什麽大事,還是可以幫些忙的。這個道理王海藍自然知道,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再說了,那筆錢還是為民爸的換命錢,她是不會開口也不屑開口的。所以,嫁進吳家那麽多年,盡管住著舊房子,王海藍並沒有對吳為民吹耳邊風,並沒有說,為民啊,你跟你媽說,讓你她拿點錢出來,我們去買套新房子吧。

    有些事做不得,她就不做。

    但事情來得很突然。盈盈三歲那年,得了肺炎,病發突然,需要盡快做手術。當時吳為民剛到速遞公司上班,工資還沒發下來,王海藍拿出所有的積蓄,盈盈的手術費還是差了一大截。兩夫妻一時慌了神,左商量右商量,就想到了為民爸的那筆撫恤金。

    為民媽知道兒子媳婦要錢,且是給孫女看病的,二話沒說,轉身去了房間。結婚以後,王海藍和為民媽相處得並不好,最主要原因是婆婆平時吝嗇,再加上盈盈是個女孩子而不是婆婆心心念念的孫子。但到了那個時候,王海藍有些欣慰,男孩女孩,終究是吳家的後代,為民媽沒理由坐視不理的。

    為民媽從房裏拿出一個舊帆布包,左右摸搜著,掏出了三百來塊錢,遞給王海藍。可是,這些離手術費遠遠不夠。

    王海藍就婉言說,媽,這些錢不夠,您看能不能取些錢出來?

    為民媽就裝作一頭霧水的樣子:“取?去哪兒取?”

    吳為民見狀,說:“媽,我爸當時……?”

    為民媽眼皮也不抬一下:“你爸?你爸的錢早就被你們三姐弟花光了,讀書,吃喝,當時你去鋼管廠工作,也花了不少,現在哪兒還有錢。”為民媽說這話的時候,眼神遊離,明顯底氣不足。這句話把王海藍氣得夠嗆。想到女兒的病,她也顧不上生氣,隻得耐著性子解釋了一次,說是以後有錢了就還上。哪知為民媽還是不肯鬆口,堅持她的說法:錢用完了,沒有了。

    那次,吳為民也生氣了。王海藍知道這老婆子是狠下心來了,便沒有再哀求,扭過頭跑去娘家。海藍媽湊了一些,向那邊的街坊鄰居湊了一些,張荔枝知道情況後,也及時予以了幫助,才算渡過危機。

    後來,盈盈的病好了,王海藍的心也跟著徹底地涼了。她始終想不到,在關鍵時刻,那個老女人居然守著那筆錢,不肯拿出一個子兒來給孫女看病。盈盈出院後,王海藍和吳為民大吵了一架,王海藍的意思是,要和婆婆分開住。不然,和這樣一個冷血沒有人情味的老女人住在一起,還不知道能發生什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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