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然也知道我是怎麽紅的,因為我想起來自己寫的那滿滿一本子“黎華去死”,拜托同學們,我是叫他去死好嗎,這隻能說明我和他有仇,他們怎麽就能聯想到情仇。

    黎華找到我的時候,正是我們小組例行會議結束的時候,他就在教室門口堵我,黑色筆記本握在他手上,瞬間顯得高端大氣上檔次了。

    他皺著眉頭問我:“這樣有意思嗎?”

    什麽有沒有意思,我都不知道他什麽意思。我沒有迴答,他就又用那種口氣命令我,“說話!”

    我不是不想說話,我是完全沒辦法抬頭直視他好嗎?此時此刻我又憋得臉通紅好嗎?

    我把黎華當做定時炸彈,現在這個炸彈終於要爆發了,這種等待爆發的感覺,簡直令人窒息。

    我的沉默,在黎華看來沒準兒就是耍無賴,他居然這樣說:“你別以為那之後你跟我就有什麽關係了,什麽玩意兒!”

    他說著,手一揮,把我的筆記本揮在了地上,還談什麽禮貌,那根本就是嫌棄。

    縱然我心理素質再好,這個侮辱而蔑視的動作,還是又一次擊碎了我的玻璃心,我眼圈一紅,滾了兩顆淚珠子來。

    但是我又沒打算哭。他說我什麽玩意兒,他又是什麽玩意兒,現在是我幫他定罪好麽,我不要求他感激涕零請我吃頓飯,已經很不錯了,還有臉跑來罵我。

    小時候,我是個愛哭鬼,因為我總覺得後媽在欺負我。因為小時候哭多了,長大了就不怎麽愛哭了,哭沒有用,解決不了什麽問題,對我而言,哭,甚至可以稱之為一種武器,該哭的時候才哭。

    比如跟班導認錯的時候。

    黎華走了,在幾步外圍觀的燕小嫦,自認為這件事情有愧於我,主動去撿了被扔在地上的筆記本。

    我忍住麵的眼淚,深深吸一口氣,抬起頭來,瞪了拐角處黎華的背影一眼,就算是報仇了。

    燕小嫦把筆記本一頁一頁塞好遞給我,小聲說了句“對不起”。可惜這個道歉我不接受,我又瞪了她一眼,揮手也把筆記本扔地上了。

    愛誰撿誰撿去,老娘不要了!

    之後學校裏的緋聞,我就沒怎麽再關心了,再怎麽傳不也就那麽迴事兒麽,緋聞麽,時間長了,不新鮮了,就過去了。

    我空管這些,我現在負債一萬好麽,藍恬那五千先不著急,從菲菲和其它同學那裏借來的,總不能拖去。

    冷飲店的工作我就先辭了,那邊幹一個小時才四塊錢,這麽去哪輩子我才能翻身。

    我給菲菲打電話,她說在學校東門等我,讓我打扮打扮,抓緊時間過去。

    學校東門,那可不是個好地方,尤其現在是周末,那地方有點敏感。這時候那邊會有很多私家車,專門來接那些不好好學習,走偏門求財的女學生。

    可菲菲是我的債主,我現在著急用錢,不管到底是怎麽個情況,也先過去看看再說,興許沒有我想的那麽複雜。實在是複雜了,我不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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