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城市裏出生、城市裏長大的有為青年,張子安除了剖魚之外,連隻活雞都沒宰過,麵對形似超大號耗子的河狸鼠感覺相當棘手。
菲娜它們自從進入森林以來,整天吃的是速食罐頭,都吃膩了,但是看到張子安身體力行地沒有捕獵森林裏的動物當作食物,隻能暫時忍耐,以免落個“破壞生態平衡”的口實,此時見狼群叼來好幾隻肥美的河狸鼠,就忍不住流口水了——在它們看來,河狸鼠與兔子沒什麽區別,估計味道也差不多。
食物裏的脂肪對貓很重要,作為純食肉動物,貓是靠蛋白質和脂肪提供能量,而不是靠澱粉。
在森林裏跋涉的這些天,菲娜、老茶、飛瑪斯都瘦了一圈,更加迫切地渴望新鮮的肉類。
張子安估摸了一下精靈們的食量,拎了兩隻河狸鼠去河邊,用隨身帶的瑞士軍刀從菊花處給它們開膛剝皮、去除內髒,弄得滿手血汙,若不是正好有河水可以衝洗,他寧願得罪精靈們也不想幹這麽埋汰的事。
最麻煩的是瑞士軍刀太小了,也不夠鋒利,連把河狸鼠尾巴切下來都費了半天勁,還折騰出一身汗。
好不容易把河狸鼠的屍體處理幹淨,又浸在河水裏洗淨血汙,然後用削尖的樹枝串起來,就可以準備烤了。
至於剝下來的皮毛內髒什麽的,當然也不能隨地一扔,臭氣熏天又容易招蒼蠅,說不定還會引來食腐動物的光顧,扔進河裏倒是省事,但又嚴重汙染河水。
所以他用鏟子挖了個坑,把皮毛內髒之類的埋起來。
在他挖坑的時候,被血腥味熏跑的理查德又飛迴來,落到附近的一根樹枝上,用翅膀掩著鼻子叫道:“嘎嘎!你這個白癡!沒看見那邊還有兩條臭氣熏天的尾巴沒埋嗎?還是說你對這兩條黑又粗的尾巴起了什麽心思?”
理查德指的當然是切下來的河狸鼠尾巴,這兩根尾巴被張子安扔在了河邊,所以理查德以為他忘了埋,聒噪個不停,它擔心會引來海邊的食腐猛禽——加州禿鷲。
但凡屁股周圍的東西,基本都比較臭,盡管理查德作為鸚鵡嗅覺不是很靈敏,卻也能聞到尾巴飄來的血腥味和騷臭味。
張子安把土填上,白了它一眼,罵道:“你懂個屁!我是故意留下的好不?”
“嘎?”理查德不甘示弱地迴了個更大的白眼,“你這白癡明明就是忘了,還嘴硬?你留這兩條臭尾巴幹什麽?這尾巴上也沒多少肉啊!”
“當然是有用的。”
張子安把剝了皮的河狸鼠尾巴用河水漂洗幹淨,然後平放到河邊一塊較為平整且內凹的石頭上,然後接了些河水把尾巴泡上,又大致估計了一下比例,添加了一些食鹽。
“嘖嘖!本大爺明白了,你是要擼串吧?”
“才不是。”
張子安把手上的水甩幹淨,開始在附近撿木柴準備生火。
其他精靈也挺好奇,看他這樣子又不像是要吃河狸鼠尾巴,留下來幹什麽呢?
“河狸鼠的尾筋是由膠原蛋白構成的,很適合用來當作醫用的縫合線,我琢磨著說不定可能會有用,打算吃完飯之後抽出尾筋留著,萬一能用上呢?”他解釋道。
之前,馬鹿的頭鹿被黑熊嚴重抓傷,他隻給它消毒並包紮,但是因為一是沒有麻醉劑,二是沒有縫合線,所以沒辦法給它縫合,還好它身強力壯挺過來了。
更早之前在濱海市海邊擱淺的那頭小須鯨,他是用風箏線給它縫合的傷口,因為小須鯨的傷口太大太深,不縫合肯定會活不了,再說當時小須鯨擱淺在沙灘上動不了,而鯨皮和脂肪層較厚,痛感不一定很強,所以他才大著膽子在沒有麻醉的情況下給小須鯨縫合傷口。
鹿就不行了,鹿皮薄,也沒那麽多脂肪,一疼肯定就要跑、要掙紮,再說也沒縫合線,因此作罷。
看見河狸鼠,他想起以前在哪見到過,好像是從孫曉夢那裏借來的急救手冊裏有寫到,河狸鼠的尾筋經過處理之後,可以充當縫合線,縫在傷口裏一個月左右就可以自行溶解,不需要拆線。
既然有現成的河狸鼠,他就打算折騰一下,抽出幾根尾筋備用——用不上是最好的,但天有不測風雲,萬一要用到時,不至於束手無策。
至於麻醉劑的問題,暫時還是無解。
他口中解釋,手裏沒閑著,在附近走了一圈,撿到足夠生火烤肉的木柴,然後把兩隻剝了皮的河狸鼠架在木柴上,一隻在裏裏外外稍微抹了一層薄薄的鹽,另一隻沒抹鹽,而是在腹腔裏塞了一些可食用的野菜野果去除腥味。
點燃篝火,肥碩的河狸鼠很快就被烤得滋滋冒油。
等待肉烤熟的同時,他剝開尾巴附著的肉,找到疑似尾筋的東西,用瑞士軍刀裏用來拔葡萄酒瓶塞的螺旋型開瓶器的尖端刺穿尾筋並鉤住,緩緩地把尾筋從尾巴裏抽出來,挑選出合適的,浸泡在雙氧水裏消毒。
這是一項精細的工作,每條尾巴裏不止一根尾筋,有長有短,有粗有細,太短太細的肯定沒用,有些原本比較長的,在往外抽離的過程中也可能斷在尾巴裏,所以必須有耐心而且格外小心。
其他河狸鼠已經被狼群分食一空,法推沒有吃,看樣子它也跟其他精靈一樣,不再茹毛飲血,而是等著吃烤熟的河狸鼠肉。
想想也沒錯,法推雖然是狼,但它既然作為精靈被召喚出來,它以前肯定是某人的寵物,或者與某人關係親密,既然如此,習慣了跟著那人一起食用熟食也是很正常的。
法推聽著他對河狸鼠尾巴的解釋,不由地恍然大悟,讚歎道:“若是以前的人們知道這樣的知識,肯定能挽救很多人的生命。”
其他精靈早已習慣了他這些不知從哪得來的雜學知識,與其琢磨這些知識的來曆,它們對香氣撲鼻的烤河狸鼠肉更感興趣,不住地咽口水。
菲娜它們自從進入森林以來,整天吃的是速食罐頭,都吃膩了,但是看到張子安身體力行地沒有捕獵森林裏的動物當作食物,隻能暫時忍耐,以免落個“破壞生態平衡”的口實,此時見狼群叼來好幾隻肥美的河狸鼠,就忍不住流口水了——在它們看來,河狸鼠與兔子沒什麽區別,估計味道也差不多。
食物裏的脂肪對貓很重要,作為純食肉動物,貓是靠蛋白質和脂肪提供能量,而不是靠澱粉。
在森林裏跋涉的這些天,菲娜、老茶、飛瑪斯都瘦了一圈,更加迫切地渴望新鮮的肉類。
張子安估摸了一下精靈們的食量,拎了兩隻河狸鼠去河邊,用隨身帶的瑞士軍刀從菊花處給它們開膛剝皮、去除內髒,弄得滿手血汙,若不是正好有河水可以衝洗,他寧願得罪精靈們也不想幹這麽埋汰的事。
最麻煩的是瑞士軍刀太小了,也不夠鋒利,連把河狸鼠尾巴切下來都費了半天勁,還折騰出一身汗。
好不容易把河狸鼠的屍體處理幹淨,又浸在河水裏洗淨血汙,然後用削尖的樹枝串起來,就可以準備烤了。
至於剝下來的皮毛內髒什麽的,當然也不能隨地一扔,臭氣熏天又容易招蒼蠅,說不定還會引來食腐動物的光顧,扔進河裏倒是省事,但又嚴重汙染河水。
所以他用鏟子挖了個坑,把皮毛內髒之類的埋起來。
在他挖坑的時候,被血腥味熏跑的理查德又飛迴來,落到附近的一根樹枝上,用翅膀掩著鼻子叫道:“嘎嘎!你這個白癡!沒看見那邊還有兩條臭氣熏天的尾巴沒埋嗎?還是說你對這兩條黑又粗的尾巴起了什麽心思?”
理查德指的當然是切下來的河狸鼠尾巴,這兩根尾巴被張子安扔在了河邊,所以理查德以為他忘了埋,聒噪個不停,它擔心會引來海邊的食腐猛禽——加州禿鷲。
但凡屁股周圍的東西,基本都比較臭,盡管理查德作為鸚鵡嗅覺不是很靈敏,卻也能聞到尾巴飄來的血腥味和騷臭味。
張子安把土填上,白了它一眼,罵道:“你懂個屁!我是故意留下的好不?”
“嘎?”理查德不甘示弱地迴了個更大的白眼,“你這白癡明明就是忘了,還嘴硬?你留這兩條臭尾巴幹什麽?這尾巴上也沒多少肉啊!”
“當然是有用的。”
張子安把剝了皮的河狸鼠尾巴用河水漂洗幹淨,然後平放到河邊一塊較為平整且內凹的石頭上,然後接了些河水把尾巴泡上,又大致估計了一下比例,添加了一些食鹽。
“嘖嘖!本大爺明白了,你是要擼串吧?”
“才不是。”
張子安把手上的水甩幹淨,開始在附近撿木柴準備生火。
其他精靈也挺好奇,看他這樣子又不像是要吃河狸鼠尾巴,留下來幹什麽呢?
“河狸鼠的尾筋是由膠原蛋白構成的,很適合用來當作醫用的縫合線,我琢磨著說不定可能會有用,打算吃完飯之後抽出尾筋留著,萬一能用上呢?”他解釋道。
之前,馬鹿的頭鹿被黑熊嚴重抓傷,他隻給它消毒並包紮,但是因為一是沒有麻醉劑,二是沒有縫合線,所以沒辦法給它縫合,還好它身強力壯挺過來了。
更早之前在濱海市海邊擱淺的那頭小須鯨,他是用風箏線給它縫合的傷口,因為小須鯨的傷口太大太深,不縫合肯定會活不了,再說當時小須鯨擱淺在沙灘上動不了,而鯨皮和脂肪層較厚,痛感不一定很強,所以他才大著膽子在沒有麻醉的情況下給小須鯨縫合傷口。
鹿就不行了,鹿皮薄,也沒那麽多脂肪,一疼肯定就要跑、要掙紮,再說也沒縫合線,因此作罷。
看見河狸鼠,他想起以前在哪見到過,好像是從孫曉夢那裏借來的急救手冊裏有寫到,河狸鼠的尾筋經過處理之後,可以充當縫合線,縫在傷口裏一個月左右就可以自行溶解,不需要拆線。
既然有現成的河狸鼠,他就打算折騰一下,抽出幾根尾筋備用——用不上是最好的,但天有不測風雲,萬一要用到時,不至於束手無策。
至於麻醉劑的問題,暫時還是無解。
他口中解釋,手裏沒閑著,在附近走了一圈,撿到足夠生火烤肉的木柴,然後把兩隻剝了皮的河狸鼠架在木柴上,一隻在裏裏外外稍微抹了一層薄薄的鹽,另一隻沒抹鹽,而是在腹腔裏塞了一些可食用的野菜野果去除腥味。
點燃篝火,肥碩的河狸鼠很快就被烤得滋滋冒油。
等待肉烤熟的同時,他剝開尾巴附著的肉,找到疑似尾筋的東西,用瑞士軍刀裏用來拔葡萄酒瓶塞的螺旋型開瓶器的尖端刺穿尾筋並鉤住,緩緩地把尾筋從尾巴裏抽出來,挑選出合適的,浸泡在雙氧水裏消毒。
這是一項精細的工作,每條尾巴裏不止一根尾筋,有長有短,有粗有細,太短太細的肯定沒用,有些原本比較長的,在往外抽離的過程中也可能斷在尾巴裏,所以必須有耐心而且格外小心。
其他河狸鼠已經被狼群分食一空,法推沒有吃,看樣子它也跟其他精靈一樣,不再茹毛飲血,而是等著吃烤熟的河狸鼠肉。
想想也沒錯,法推雖然是狼,但它既然作為精靈被召喚出來,它以前肯定是某人的寵物,或者與某人關係親密,既然如此,習慣了跟著那人一起食用熟食也是很正常的。
法推聽著他對河狸鼠尾巴的解釋,不由地恍然大悟,讚歎道:“若是以前的人們知道這樣的知識,肯定能挽救很多人的生命。”
其他精靈早已習慣了他這些不知從哪得來的雜學知識,與其琢磨這些知識的來曆,它們對香氣撲鼻的烤河狸鼠肉更感興趣,不住地咽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