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


    “起床!”


    “該起床了,懶鬼們!別等我衝進帳篷踢你們的屁股!”


    清晨,張子安縮在自己的小毯子裏,再次被李皮特粗暴的聲音吵醒。


    就不能換成一個甜美的、溫柔的、嗲嗲的、誌玲姐姐那樣的聲音嗎?


    “子安~起床了哦~太陽曬屁屁嘍~”


    一個甜美的、溫柔的、嗲嗲的聲音在他耳邊響起,而且神似誌玲姐姐。


    張子安閉著眼睛,露出身處天堂般的微笑,然後……反手把理查德抽飛。


    “嘎!”


    “滾!”


    用屁股想想也知道,誌玲姐姐怎麽可能出現在這鳥不拉屎的沙漠裏!


    “真是不解風情啊……本大爺知道你不喜歡女人,但也要惜香憐玉嘛!真是的,明天會有人叫你起床摔跤的,敬請期待!”理查德用鳥喙梳理著羽毛,悻悻說道。


    張子安昨天夜裏折騰了將近一個小時才繼續睡,沙漠裏睡得也不踏實,跟這隻睡飽了一夜的賤鳥沒法比,睡眼朦朧地琢磨要不要今天就把它弄死。


    “wow!這是什麽?狐狸嗎?哪裏來的?”


    “太不可思議了!這些小狐狸好可愛!看它們睡覺的姿勢,簡直快把我的心融化了!”


    “快來看,這裏有好幾隻神奇的小狐狸!”


    帳篷外傳來人們的喧嘩,是已經起床的隊員去刷牙或者方便時發現了關在籠子裏的耳廓狐,紛紛驚叫起來。


    也難怪,一覺醒來,營地裏多出幾隻模樣又怪又萌的小狐狸,任誰都會驚訝吧。


    張子安暫且饒過理查德一條鳥命,披上衣服鑽出帳篷。


    反正沙漠裏也不怕丟,籠子就擺放在帳篷旁邊,很顯眼的位置。


    耳廓狐吃飽喝足,它們耳朵靈敏,早已聽到人們的喧嘩聲,但它們似乎已經接受了被關禁閉的狀態,既然無法離開,那就隻能既來之則安之,避免浪費過多的能量。


    夜裏冷,現在還沒出太陽,晨風也很涼。


    每個籠子裏的兩三隻耳廓狐蜷縮擠在一起,比臉還大的耳朵枕著幾乎與身體等長的毛絨絨大尾巴唿唿大睡,隻有當人們太吵鬧的時候才懶懶地睜眼看一下,接著又閉上,偶爾甩動尾巴搔搔頭頂,張大嘴巴打個嗬欠。


    它們的體型太小,比尋常貓狗還顯得沒有威脅性,就像可以安全地捧在手裏賞玩一樣。


    大家圍在籠子邊,人越聚越多,對這些來曆神秘的小狐狸產生了莫大的興趣。


    “這些小狐狸是怎麽來的?總不能是為了讓咱們高興,自己鑽進籠子裏的吧?”


    “就算是自己鑽進籠子裏的,還能自己把自己鎖上?覺悟有這麽高?”


    “我倒希望我家冰箱裏的火雞能自己鑽進烤箱把自己烤熟了……”


    調侃歸調侃,大家知道狐狸不可能自己鑽進籠子還把自己鎖上,肯定是昨天夜裏大家睡覺後,有人捕捉到的這些小狐狸,但是誰幹的呢?


    上校蹲在籠子邊,若有所思地說道:“我知道是誰了,昨天晚上有人離開過帳篷很長時間,當時輪到我守夜,但等了很久沒迴來,我以為被沙漠裏的怪物叼走了,就在我打算找人幫助的時候,他正好迴來了……想來就是他幹的吧,也就隻有他有時間。”


    說著,他迴頭望向張子安的帳篷,正好與張子安對上視線。


    “傑夫,你違反了隊伍的第一條規定,不能在夜裏獨自離開營地,特別是在沒有告知任何人的情況下。”上校嚴肅地說道。


    “對不起,是我的不對。”張子安比劃個舉手投降的姿勢,“下次絕不會了,我保證。”


    他沒有為自己辯解,因為規定就是規定,不因為任何人、任何事而網開一麵。


    李皮特和衛康看到這邊圍著很多人,不知道出了什麽事,快步走過來。


    “這是怎麽迴事?”李皮特問道。


    人們自動閃開一條道。


    “咦?是耳廓狐!”衛康一眼就認出這種撒哈拉沙漠裏的罕見物種,驚訝地彎腰湊過去仔細觀察。


    雖然耳廓狐並沒有列入瀕危物種名錄,但它們確實是罕見物種,因為生活在沙漠裏的它們在野外的數量和分布都是一個謎,沒人知道沙漠裏到底有多少隻耳廓狐,也許很多,也許很少,畢竟想在茫茫沙海裏尋找這種晝伏夜出的小動物太難了。


    衛康身後還跟著他的四位弟子,原本關係挺不錯、在酒店裏還經常一起打牌的四個人如今已有些形同陌路,彼此之間像是生悶氣一樣保持著距離,令人不禁感歎果然是患難才能見真情。


    “這些耳廓狐,是怎麽來的?”衛康納悶地詢問眾人。


    上校指了指張子安,“傑夫昨天晚上沒有遵守規定,私自離開營地半個多小時,就是他帶迴來的這些狐狸。”


    李皮特皺了皺眉,衛康卻暫時顧不上規定了,驚訝地問道:“小張,是你……”


    張子安點頭,“我不是故意離開營地的,昨天晚上有些鬧肚子,半夜起來去上廁所,走到位置之後,飛瑪斯聽到不遠處的那片沙丘後麵似乎有動靜,我擔心會不會是什麽危險動物,就悄悄過去看了看,發現是這些耳廓狐。衛教授,您知道這些狐狸聽覺很靈敏,那種情況下如果我迴營地叫人,肯定會嚇跑它們,所以我就擅自主張,想辦法捉住了它們。”


    就算外行人,一看耳廓狐那奇大的耳朵,就能猜到這種狐狸的聽覺肯定極為敏銳。


    張子安的話裏沒什麽漏洞,而且嚴格來說,他還真不是自己一個人離開的營地,因為有飛瑪斯陪著——在很多時候,特別是野外,狗其實比另一個人要有用得多。


    “那……你是怎麽捉住它們?這種狐狸跑起來相當快啊。”衛康依然很疑惑。


    張子安掏出手電,“用這個。我跟飛瑪斯和菲娜配合,它們幫我把耳廓狐趕過來,我用手電晃它們的眼睛,就這麽簡單。”


    人們想當然地認為,肯定是飛瑪斯在其中起了最大的作用,畢竟有一種狗就叫獵狐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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