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起滅門案,我們在一樓發現了四具屍體,所以剩下的三人,一定在二樓。
我和黎夢對視一眼,立刻朝著二樓走去。
二樓一共有三間臥室和一個衛生間,每個房間裏都亮著燈,燈火通明。
走廊裏已經形成了血泊,血液是從第一間臥室和第二間臥室裏流出來的。
輕輕推開第一間臥室的房門,一股更加濃厚的血腥味傳來。
眼見的景象觸目驚心,看得我們心驚肉跳。
房間裏到處都是血跡,牆上、地上、窗上乃至天花板上都沒有幸免。
這是一間臥室,門邊上是一張雙人床,床上躺著一個人,鮮血已經染透了床單。
死者為女性,看上去是一名老人,她仰麵躺在床上,小腿懸在床邊,看來她遇襲的時候是坐在床邊的。
在臥室的窗子下麵,躺著一個小女孩。
小女孩看上去也就兩、三歲的模樣,她蜷縮在地上,身上到處都是血跡,已經停止了唿吸。
“連孩子都不放過……”
黎夢被眼前的景象深深刺激到了,她幾乎是從牙縫裏擠出的這句話。
我也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到了,急忙定了定神,朝著隔壁的第二間臥室走去。
這間臥室開著門,裏麵依舊是一張雙人床,房間的擺設和第一間臥室一樣。
不同的是,這間臥室裏有一張電腦桌。
而電腦桌前,趴著一個人。
這間臥室裏的血跡分散程度並不嚴重,全部集中在電腦桌附近。
死者是一名男性,青少年,看上去也就十幾歲的樣子,被割開了喉嚨。
他的頭上戴著耳機,一手搭在鍵盤上,一手握著鼠標。
由於血液的飛濺,電腦因進入血水而死機,電腦屏幕漆黑。
不過從屋子裏的景象也不難得知,這名少年遇害的時候,他正坐在電腦前玩遊戲。
由於戴著耳機,他對即將到來的事情一無所知,甚至兇手已經走到了他的身後,他也不曾知曉。
至此,我們在一樓一共發現了四具屍體,在二樓發現了三具屍體。
這戶單姓人家,一共七口,無一幸免,全部遇難。
這是一起發生在大年三十、除夕夜的滅門慘案。
“怎麽樣?”
我和黎夢剛剛走下樓梯,一樓正在帶領技術隊勘查現場的刑警隊長王警官急忙問我。
我看著他,無奈地搖了搖頭。
王警官深深吸了一口氣,雙手叉著腰,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不好意思,我來晚了。”
就在這時,一個女人的聲音從門口傳來。
我們紛紛向她投去目光,是法醫科的曾嵐。
她手裏提著法醫現場勘查工具箱,正氣喘籲籲地站在門口。看來她也是剛剛接到任務,急匆匆就趕過來了。
看著她的模樣,我的心中莫名生出一種帶有憐憫的情感。
我們都是普通人,也都有家人,這個時間我們本應該和家人坐在一起,但是一道命令,我們就必須放下一切趕往案發現場。
因為我們吃的就是這碗飯,這是我們的職責所在。
任秋石正在為門口的男性死者做現場屍檢,他轉頭看了看曾嵐,冷冷地說道:“還愣著幹嘛,趕緊幹活。”
“是!”
曾嵐急忙提著法醫現場勘查工具箱上前,她剛沒走幾步,任秋石忽然對她比了一個停下的手勢,隨後緩緩說道:“把氣喘勻了再過來。”
曾嵐一愣,呆在原地。
緊接著,她大口唿吸了幾下,就快步走到任秋石身邊。
可以看出,她來的非常匆忙,也非常疲憊。而且她有意克製著自己的唿吸,進行屍檢工作。
這起滅門案,從程度上,絕對是一起重案,特別是發生在大年三十的今天,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重案組的案子都是由省公安廳指派,由重案組組長老大沈若山命令。但這起案子非同尋常,我還是把案情通知了重案組的其他成員。
雖然案子不歸重案組管,但我相信我的重案組同事們,他們一定正在趕來的路上。
根據這戶單姓人家鄰居的介紹,這戶人家一共七人,分別是單姓男主人和廖姓女主人,及其他們的兩個孩子,大兒子和小女孩。除此之外,還有單姓男主人的父母,和廖姓女主人的母親。
所以,從性別和年齡上不難判斷,在一樓門口的這位男性死者,就是這戶人家的單姓男主人。
他呈俯臥位倒在血泊中,身下是大麵積血泊,血液已經有凝固趨勢。
血液大概凝固的時間,大概在5到6分鍾,血液在體外25攝氏度室溫時的凝固時間正常是2秒到5秒,溫度越低凝固時間越快。一般說來,血液會在5到6分鍾內凝固,到24小時時凝血塊就會完全收縮,析出血清。而血塊的顏色也會隨著時間由暗紅色變成紅褐色,然後再變成褐色。
當然,在兇殺案現場,還需要根據現場進行分析,就好比一滴水幹涸的時間非常快,但一盆水則需要很久。
現場已經形成了大量血泊,而且血液從死者的傷口處源源不斷地流出,如此情況,血液的凝固時間則需要更久。
不過,隻要通過屍檢,就可以明確地判斷出死亡時間。
在技術隊勘查死者的案發現場之後,法醫任秋石和曾嵐將屍體搬動至仰麵朝上的體式。
死者麵目猙獰,似乎生前曾遭受過巨大的痛苦。
他的衣衫已經被鮮血染紅,而且衣服也有多處損。
“死者左前胸心髒位置有一處創傷,創口狹長,為匕首的刺創。”任秋石緩緩說道。
接著,他又補充了一句:“這是死者身上的唯一傷口,為致命傷且絕對致命傷。”
曾嵐仔細觀察了一下死者的傷口處,一段鈍角平整,一邊鈍角有輕微撕裂狀。
“是一把單刃匕首。”曾嵐緩緩說道。
“現場沒有打鬥的痕跡,而且死者雙手沾滿了麵粉,這說明兇手行兇的動作非常快,死者根本沒有察覺,也沒有任何防備。”任秋石定了定神,沉聲說道。
“熟人作案。”
我和黎夢對視一眼,立刻朝著二樓走去。
二樓一共有三間臥室和一個衛生間,每個房間裏都亮著燈,燈火通明。
走廊裏已經形成了血泊,血液是從第一間臥室和第二間臥室裏流出來的。
輕輕推開第一間臥室的房門,一股更加濃厚的血腥味傳來。
眼見的景象觸目驚心,看得我們心驚肉跳。
房間裏到處都是血跡,牆上、地上、窗上乃至天花板上都沒有幸免。
這是一間臥室,門邊上是一張雙人床,床上躺著一個人,鮮血已經染透了床單。
死者為女性,看上去是一名老人,她仰麵躺在床上,小腿懸在床邊,看來她遇襲的時候是坐在床邊的。
在臥室的窗子下麵,躺著一個小女孩。
小女孩看上去也就兩、三歲的模樣,她蜷縮在地上,身上到處都是血跡,已經停止了唿吸。
“連孩子都不放過……”
黎夢被眼前的景象深深刺激到了,她幾乎是從牙縫裏擠出的這句話。
我也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到了,急忙定了定神,朝著隔壁的第二間臥室走去。
這間臥室開著門,裏麵依舊是一張雙人床,房間的擺設和第一間臥室一樣。
不同的是,這間臥室裏有一張電腦桌。
而電腦桌前,趴著一個人。
這間臥室裏的血跡分散程度並不嚴重,全部集中在電腦桌附近。
死者是一名男性,青少年,看上去也就十幾歲的樣子,被割開了喉嚨。
他的頭上戴著耳機,一手搭在鍵盤上,一手握著鼠標。
由於血液的飛濺,電腦因進入血水而死機,電腦屏幕漆黑。
不過從屋子裏的景象也不難得知,這名少年遇害的時候,他正坐在電腦前玩遊戲。
由於戴著耳機,他對即將到來的事情一無所知,甚至兇手已經走到了他的身後,他也不曾知曉。
至此,我們在一樓一共發現了四具屍體,在二樓發現了三具屍體。
這戶單姓人家,一共七口,無一幸免,全部遇難。
這是一起發生在大年三十、除夕夜的滅門慘案。
“怎麽樣?”
我和黎夢剛剛走下樓梯,一樓正在帶領技術隊勘查現場的刑警隊長王警官急忙問我。
我看著他,無奈地搖了搖頭。
王警官深深吸了一口氣,雙手叉著腰,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不好意思,我來晚了。”
就在這時,一個女人的聲音從門口傳來。
我們紛紛向她投去目光,是法醫科的曾嵐。
她手裏提著法醫現場勘查工具箱,正氣喘籲籲地站在門口。看來她也是剛剛接到任務,急匆匆就趕過來了。
看著她的模樣,我的心中莫名生出一種帶有憐憫的情感。
我們都是普通人,也都有家人,這個時間我們本應該和家人坐在一起,但是一道命令,我們就必須放下一切趕往案發現場。
因為我們吃的就是這碗飯,這是我們的職責所在。
任秋石正在為門口的男性死者做現場屍檢,他轉頭看了看曾嵐,冷冷地說道:“還愣著幹嘛,趕緊幹活。”
“是!”
曾嵐急忙提著法醫現場勘查工具箱上前,她剛沒走幾步,任秋石忽然對她比了一個停下的手勢,隨後緩緩說道:“把氣喘勻了再過來。”
曾嵐一愣,呆在原地。
緊接著,她大口唿吸了幾下,就快步走到任秋石身邊。
可以看出,她來的非常匆忙,也非常疲憊。而且她有意克製著自己的唿吸,進行屍檢工作。
這起滅門案,從程度上,絕對是一起重案,特別是發生在大年三十的今天,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重案組的案子都是由省公安廳指派,由重案組組長老大沈若山命令。但這起案子非同尋常,我還是把案情通知了重案組的其他成員。
雖然案子不歸重案組管,但我相信我的重案組同事們,他們一定正在趕來的路上。
根據這戶單姓人家鄰居的介紹,這戶人家一共七人,分別是單姓男主人和廖姓女主人,及其他們的兩個孩子,大兒子和小女孩。除此之外,還有單姓男主人的父母,和廖姓女主人的母親。
所以,從性別和年齡上不難判斷,在一樓門口的這位男性死者,就是這戶人家的單姓男主人。
他呈俯臥位倒在血泊中,身下是大麵積血泊,血液已經有凝固趨勢。
血液大概凝固的時間,大概在5到6分鍾,血液在體外25攝氏度室溫時的凝固時間正常是2秒到5秒,溫度越低凝固時間越快。一般說來,血液會在5到6分鍾內凝固,到24小時時凝血塊就會完全收縮,析出血清。而血塊的顏色也會隨著時間由暗紅色變成紅褐色,然後再變成褐色。
當然,在兇殺案現場,還需要根據現場進行分析,就好比一滴水幹涸的時間非常快,但一盆水則需要很久。
現場已經形成了大量血泊,而且血液從死者的傷口處源源不斷地流出,如此情況,血液的凝固時間則需要更久。
不過,隻要通過屍檢,就可以明確地判斷出死亡時間。
在技術隊勘查死者的案發現場之後,法醫任秋石和曾嵐將屍體搬動至仰麵朝上的體式。
死者麵目猙獰,似乎生前曾遭受過巨大的痛苦。
他的衣衫已經被鮮血染紅,而且衣服也有多處損。
“死者左前胸心髒位置有一處創傷,創口狹長,為匕首的刺創。”任秋石緩緩說道。
接著,他又補充了一句:“這是死者身上的唯一傷口,為致命傷且絕對致命傷。”
曾嵐仔細觀察了一下死者的傷口處,一段鈍角平整,一邊鈍角有輕微撕裂狀。
“是一把單刃匕首。”曾嵐緩緩說道。
“現場沒有打鬥的痕跡,而且死者雙手沾滿了麵粉,這說明兇手行兇的動作非常快,死者根本沒有察覺,也沒有任何防備。”任秋石定了定神,沉聲說道。
“熟人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