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娜給我打電話因為時間太緊,就匆匆的掛了電話,告訴我說等她們有時間了會再來看我的。為了不耽誤她們的時間我也隻能夠答應了!
等過了沒多久,我身體也漸漸的迴複的差不多了,警方又給我來了電話,說是有些事需要找我確認一下信息,讓我去一趟。
我當然是毫不猶豫的就趕了過去,要知道這可是為了我和弟弟的生命安全著想,那就是肯定要去的了!
穿好衣服,往警局趕去,找不到車,一路都是小跑,傷口還有些痛,隻能是停下來稍微的走快些,這樣或許可以緩解疼痛吧。
走在路上我竟習慣性的非常警惕,可能是以前給心裏留下的陰影太大,導致了現在我都認為有人要害我,於是我放開膽子心裏想著有什麽好怕的,都是人!
她有的我都有,我憑什麽怕她呀,在我自己一再的自我催眠下,還真的挺有效果的,嘿嘿還真不那麽怕了,就這樣憑著自己的膽子我一路到了警局。
到了才發現,其實並沒有想象中那麽難,我為什麽要害怕呢??不過是心理原因罷了,警察需要對許多的事情做調查,需要我的配合才可以完成,因此,我還需要來這裏很多趟呢!想到這裏不由得身體顫抖了一下。
丁珍珍做這些事,很多都是找不到原因的,要調查出為什麽這樣做非常的難,因為她自己根本就不願意招,我們隻能從多方麵尋找證據,直到她無話可說為止!
看來這個丁珍珍還真是像煮熟的鴨子一樣,嘴硬,不到黃河心不死,所以隻能夠用比較強硬的方法來讓她承認了,但絕不是行刑逼供,都是靠證據的!
警察讓我把我知道的事,關於丁珍珍的全部說出來,越多越好,而且要是有證據的,否則就是汙蔑!我當然知道,這個事情的嚴重性!肯定會很認真的對待這件事滴!
對於這件事,我肯定會如實地迴答,並且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就這些事足夠讓丁珍珍做一段時間的牢房了,或者說,我想她能把牢底座穿,這樣更能阻止她再去禍害外界的人!
不知道為什麽一說到她的事,我就猶如滔滔江水般,湧流不息!
而且最好的還是他說的每件事都事與我有關的,找我簡直就是在為我而專門設計的橋段啊!
由於時間都不是在一個點,涉及到很多的方麵,警方還需要到很多地方去取證,直到查出事情真相再可以對丁珍珍做出最後的判決!
我很尊重警方的調查與處理方式,因為他們這樣做,畢竟都是有經驗的,隻有這樣才不會有冤假錯案發生,否則,他們都難逃幹係,到時候遭殃的可就不是一兩個人了,而是廣大的人民群眾呢!
我很確信,丁珍珍不會把警方想要得到的東西那麽容易就告訴警方,她心裏想的反正已經這樣,橫豎都是一死,還不如再拉個墊背的,這樣對她來說反倒是好事呢!這想都可以想到,那個在背後指使與幫助她的人肯定就是董小宛了。
她之所以沒有供出她,是因為她想著這樣董小宛可以再次幫助她逃脫警方的抓捕,看來啊,這次她是認定董小宛這棵救命稻草了,死死的拽著,不會鬆手的!
而董小宛家裏有錢有勢,家裏的人才不會讓她去做這種跟違法犯罪沾上邊的事,就算是有這種情況發生,她家裏也不會讓她受太多的苦,會想盡一切辦法把她弄出去的,那麽這麽想,丁珍珍就不是找錯人了嗎?
果然不出我所料,警方在調查的時候查到了董小宛的頭上,因為僅憑丁珍珍一個人,根本就不可能會有那麽大的權力能讓那麽多人聽命與她,她的錢也不是很多,那麽她是從哪找到這麽多的力量來支援她的呢?
通過對那天抓獲的所有人進行審訊後,發現,丁珍珍背後確實還有人在指使,但是他們也不知道是誰,每次都是通過給丁珍珍打電話才知道的,這確實很讓人摸不著頭啊!
警方又向丁珍珍取證他們說的是否屬實,如果是真的那麽丁珍珍的責任就會減輕一點,如果不是真的,那麽她的責任就會更加嚴重,這可能就不是簡單的坐牢了。
丁珍珍仍是閉口不談,對於她的這種行為,警方很是傷腦筋,以前也遇到過很多的這種類型的嫌疑人,但是最後都會乖乖的承認,但是丁珍珍都到這個地步了,卻什麽也不願意說,這就考驗他們的審查技術了!
既然審訊不出什麽結果,那麽隻有從她的電話通話記錄著手了,警方從她的隨身攜帶的手機中調取了她的通話記錄,可是並沒有發現這些人有什麽可以之處,都是她的親人,朋友,對這事更是一無所知!
反倒讓丁珍珍家人開始著急,不知道丁珍珍犯了什麽事,會讓警方這樣的想要找到她的聯係人裏都有什麽秘密,於是便想方設法的為丁珍珍做一切幫她開脫的事!
丁珍珍的家人找到了警局,想要見丁珍珍,可是這不符合規矩,她們不能這麽辦事,因為事情在還沒有調查清楚之前,就不能夠確認丁珍珍是否犯罪,自然也就不能與外界保持聯係,這是他們警方處理問題的一貫作風!
丁珍珍對於這件事閉口不談,她以為這樣做警方就沒有辦法了,可是她沒想到,警方自有很多的方法可以讓她說出實情,以免丁珍珍陷得更深難以自拔了!
她卻根本就不理解警方的苦心,一心隻想做個口風嚴實的人,這樣的人做狗腿子再適合不過了,到死也不會說出自己的上麵到底是誰,做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她豈不是在把自己往犯罪的深淵走去嗎?
真的是太可恥了,太讓人難以找到一種可以原諒她的理由,實在是可以說,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了,誰……都無法幫助她!
等過了沒多久,我身體也漸漸的迴複的差不多了,警方又給我來了電話,說是有些事需要找我確認一下信息,讓我去一趟。
我當然是毫不猶豫的就趕了過去,要知道這可是為了我和弟弟的生命安全著想,那就是肯定要去的了!
穿好衣服,往警局趕去,找不到車,一路都是小跑,傷口還有些痛,隻能是停下來稍微的走快些,這樣或許可以緩解疼痛吧。
走在路上我竟習慣性的非常警惕,可能是以前給心裏留下的陰影太大,導致了現在我都認為有人要害我,於是我放開膽子心裏想著有什麽好怕的,都是人!
她有的我都有,我憑什麽怕她呀,在我自己一再的自我催眠下,還真的挺有效果的,嘿嘿還真不那麽怕了,就這樣憑著自己的膽子我一路到了警局。
到了才發現,其實並沒有想象中那麽難,我為什麽要害怕呢??不過是心理原因罷了,警察需要對許多的事情做調查,需要我的配合才可以完成,因此,我還需要來這裏很多趟呢!想到這裏不由得身體顫抖了一下。
丁珍珍做這些事,很多都是找不到原因的,要調查出為什麽這樣做非常的難,因為她自己根本就不願意招,我們隻能從多方麵尋找證據,直到她無話可說為止!
看來這個丁珍珍還真是像煮熟的鴨子一樣,嘴硬,不到黃河心不死,所以隻能夠用比較強硬的方法來讓她承認了,但絕不是行刑逼供,都是靠證據的!
警察讓我把我知道的事,關於丁珍珍的全部說出來,越多越好,而且要是有證據的,否則就是汙蔑!我當然知道,這個事情的嚴重性!肯定會很認真的對待這件事滴!
對於這件事,我肯定會如實地迴答,並且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就這些事足夠讓丁珍珍做一段時間的牢房了,或者說,我想她能把牢底座穿,這樣更能阻止她再去禍害外界的人!
不知道為什麽一說到她的事,我就猶如滔滔江水般,湧流不息!
而且最好的還是他說的每件事都事與我有關的,找我簡直就是在為我而專門設計的橋段啊!
由於時間都不是在一個點,涉及到很多的方麵,警方還需要到很多地方去取證,直到查出事情真相再可以對丁珍珍做出最後的判決!
我很尊重警方的調查與處理方式,因為他們這樣做,畢竟都是有經驗的,隻有這樣才不會有冤假錯案發生,否則,他們都難逃幹係,到時候遭殃的可就不是一兩個人了,而是廣大的人民群眾呢!
我很確信,丁珍珍不會把警方想要得到的東西那麽容易就告訴警方,她心裏想的反正已經這樣,橫豎都是一死,還不如再拉個墊背的,這樣對她來說反倒是好事呢!這想都可以想到,那個在背後指使與幫助她的人肯定就是董小宛了。
她之所以沒有供出她,是因為她想著這樣董小宛可以再次幫助她逃脫警方的抓捕,看來啊,這次她是認定董小宛這棵救命稻草了,死死的拽著,不會鬆手的!
而董小宛家裏有錢有勢,家裏的人才不會讓她去做這種跟違法犯罪沾上邊的事,就算是有這種情況發生,她家裏也不會讓她受太多的苦,會想盡一切辦法把她弄出去的,那麽這麽想,丁珍珍就不是找錯人了嗎?
果然不出我所料,警方在調查的時候查到了董小宛的頭上,因為僅憑丁珍珍一個人,根本就不可能會有那麽大的權力能讓那麽多人聽命與她,她的錢也不是很多,那麽她是從哪找到這麽多的力量來支援她的呢?
通過對那天抓獲的所有人進行審訊後,發現,丁珍珍背後確實還有人在指使,但是他們也不知道是誰,每次都是通過給丁珍珍打電話才知道的,這確實很讓人摸不著頭啊!
警方又向丁珍珍取證他們說的是否屬實,如果是真的那麽丁珍珍的責任就會減輕一點,如果不是真的,那麽她的責任就會更加嚴重,這可能就不是簡單的坐牢了。
丁珍珍仍是閉口不談,對於她的這種行為,警方很是傷腦筋,以前也遇到過很多的這種類型的嫌疑人,但是最後都會乖乖的承認,但是丁珍珍都到這個地步了,卻什麽也不願意說,這就考驗他們的審查技術了!
既然審訊不出什麽結果,那麽隻有從她的電話通話記錄著手了,警方從她的隨身攜帶的手機中調取了她的通話記錄,可是並沒有發現這些人有什麽可以之處,都是她的親人,朋友,對這事更是一無所知!
反倒讓丁珍珍家人開始著急,不知道丁珍珍犯了什麽事,會讓警方這樣的想要找到她的聯係人裏都有什麽秘密,於是便想方設法的為丁珍珍做一切幫她開脫的事!
丁珍珍的家人找到了警局,想要見丁珍珍,可是這不符合規矩,她們不能這麽辦事,因為事情在還沒有調查清楚之前,就不能夠確認丁珍珍是否犯罪,自然也就不能與外界保持聯係,這是他們警方處理問題的一貫作風!
丁珍珍對於這件事閉口不談,她以為這樣做警方就沒有辦法了,可是她沒想到,警方自有很多的方法可以讓她說出實情,以免丁珍珍陷得更深難以自拔了!
她卻根本就不理解警方的苦心,一心隻想做個口風嚴實的人,這樣的人做狗腿子再適合不過了,到死也不會說出自己的上麵到底是誰,做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她豈不是在把自己往犯罪的深淵走去嗎?
真的是太可恥了,太讓人難以找到一種可以原諒她的理由,實在是可以說,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了,誰……都無法幫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