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恩返迴山坡教堂的時候,已經過了晚餐時間。
如他事先預估的那樣,berserker在奔向圖利法斯的過程中鬧出了不小的動靜。那個頭腦簡單的家夥完全不知道什麽叫做路線選擇,單純地按照莎士比亞的指引的方向直線前進。遇山翻山,遇河過河,有路走路,沒有路踩出一條路,鬧得雞飛狗跳,不得安寧。
好在錫吉什瓦拉和圖利法斯兩點一線之間沒有村鎮,隻需要把錫吉什瓦拉市郊的痕跡清除幹淨,就不會引人懷疑。即便如此,黎恩也花了足足六個小時才將這一工作完成。
“唉,不是自己的身體就是不方便,這個同位體的實力還是弱了點,好在能力同出一源。”
一邊隨口抱怨,一邊揉著有些酸痛的肩膀,黎恩繞過教堂的中殿,來到後院的生活區。
與莊嚴肅穆的中殿相比,後院的格局明顯要樸素很多,可以看出山坡教堂修建的初衷確實是一心侍奉上帝,不注重個人的享樂。
遺憾的是,此時此刻,樸素的後院卻散發著一股與清修格格不入的味道。
濃烈、醇厚、帶著烈火一般的芬芳——這是屬於酒的味道,而且是高度白酒才有的獨特酒香。
不需要用眼睛看,黎恩就知道這是賽米拉米斯的傑作,這個女人從頭到腳,從打扮到氣質沒有一點和教堂沾邊,在教堂裏喝酒這種事發生在她身上完全不值得奇怪。
果不其然,還沒走幾步,就聽到那熟悉帶著些微的慵懶和頹廢的聲音:
“喔~汝迴來了啊,master。吾剛在發現了一個好東西,要一起品嚐嗎?”
“我說啊,那好像是我的珍藏吧。”黎恩看了看坐在院子裏的賽米拉米斯,又看看她手中的陶製容器,嘴角抽搐,“你是從哪裏翻出來的。”
“誰知道呢。”賽米拉米斯臉頰泛紅,不知道是酒意上湧,還是有些不好意思,“隨便找找就找到了。這個叫五糧液的酒還真是不錯,就是燒的喉嚨難受,吾生前還從沒喝過這樣的酒。”
“你當然沒喝過這樣的酒,你活著的年代蒸餾技術還沒發明。”
黎恩沒好氣道。這酒是他好不容易從中國弄來的,據說是百年的陳釀,本打算用來招待一位故人,沒想到被賽米拉米斯給翻了出來。
算了,既然酒已經開封,就不需要想那麽多。不是有這麽一句話嘛,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有事管他(-_-!)娘。
這麽想著的黎恩一邊把煩惱拋到腦後,一邊走進廚房。
“master?汝不與吾共享嗎?”
“等我一會兒,光喝酒沒有下酒菜多沒意思。”
黎恩再從房間裏走出來的時候,手裏多了一碟花生米,一盤皮蛋,還有兩個青花瓷的酒杯——賽米拉米斯居然是用高腳杯在喝白酒,怎麽看怎麽別扭。
“喏,來自這個世界上最偉大飲食文明的經典款下酒菜。”
“就這些?也敢號稱世界上最偉大的飲食文明?與吾的宮廷晚宴相比,完全不是一個層次。”
望著賽米拉米斯雖然朦朧依舊透出不屑的最嚴,黎恩長歎一聲:“無知真可怕。”
“什麽意思?”
“這個世界的各大文明,論起源種花家不是最早,比其他的也不一定說是世界最強。但有一條,全世界所有的文明加起來都比不過我種花家,那就是吃。不是我看不起你的亞述帝國,你那帝國就是綿延到今天,我種花家八大菜係隨便拿出哪一個都能吊打,你信不信?”
“隻有這兩碟下酒菜,吾很難相信。”
“那是因為你不懂。”
黎恩奪過賽米拉米斯手中的酒壇,在青花瓷的酒杯中倒滿酒後遞了過去。
“經典可不隻有高雅的東西,尤其是在吃這一方麵。宮廷級別的珍饈美味固然是經典,平民家裏每個人都會做的東西就不是了?就拿早餐最常見的牛奶麵包做例子,你敢說它不經典?”
“好吧,吾承認這是經典,但是——”
“你覺得與這美酒不相稱,難登大雅之堂?”
見賽米拉米斯默認,黎恩繼續說道:“這就是你不懂了。在種花家,不管是好酒劣酒,不管是上流人士,還是社會底層,都喜歡拿這些來佐酒。區別無非是視場合搞個擺盤,弄得好看點。你想一想,不用這種白瓷盤,換個這種青花瓷的盤子,用紅白蘿卜雕個花,再點綴一點芹菜絲,是不是立刻品味就上去了?然而本質還是沒有變化,花生米還是花生米,皮蛋依舊是皮蛋。我不否認視覺效果很重要,可在飲食文化上,好吃才是硬道理——來,吃幾顆花生米,再喝一口酒,感覺不好你找我!”
賽米拉米斯將信將疑地拈起一顆花生米,放在嘴裏細細咀嚼,過了一會兒又拈起一顆,接著端起酒杯,輕抿一口。
黎恩笑問道:“感覺如何?”
賽米拉米斯微微頷首:“確實隻喝酒要好很多。”
“這就對了,十二億人口碑保證,不會錯的。再試試皮蛋,這也是隻有種花家才能吃到的手藝。”
有花生米的珠玉在前,賽米拉米斯對待皮蛋的態度就要好很多,一杯酒下肚後,亞述女帝終於對黎恩口中世界第一的飲食文明起了興趣:“吾很好奇,汝口中最偉大的飲食文明的最高級別的宴席是什麽?”
“級別最高的是國宴,最有名的是滿漢全席——一共一百零八道菜,算是中華菜係文化的瑰寶和最高境界。色香味、擺盤造型,乃至用餐禮儀都非常有講究。和那個相比,其他國家的所謂宮廷宴會根本不值一提。”
黎恩悠然神往的樣子與“滿漢全席”的名稱一起烙印在了賽米拉米斯的心中。
“有機會還真是想見識一下。”
“和這種家常小菜相比,你更喜歡這種高規格的宴會?”
“沒錯,吾所追求的是富貴的滋味。”
“原來如此。”黎恩若有所思。
“什麽‘原來如此’?”
“沒什麽。從者之中,似乎也有些討厭靈體化,卻對吃飯和睡眠非常積極的類型。這類人士,大多都是王族。”
“這並不奇怪。所謂王,大多比任何人都更為優秀,追求的東西也多種多樣。那是身為王者的宿命。”
“好像也有以樸素為宗旨的王?”
“那是因為他們已經把‘權力’這種比一切都更為必要的東西握在手中了,所以才會耍這種手段。為王者,基本上都是暴虐的。不暴虐不行。”
說了這麽多,賽米拉米斯突然閉上了嘴。
“呀,不好意思,和汝說了這麽多沒用的東西。”
“不不,聽亞述女帝訴說王道也是一件樂事。”
黎恩莫名其妙地笑了起來。
“怎麽了?”
“啊啊,這個現狀真是越想越愉快。如果立場倒過來,話還好說。假如我是從者你是禦主,這就是當然的道理。然而,現實卻是逆轉的。聖杯戰爭中主從係統,有時還真能製造出這麽奇怪的狀況。”
“哼,確實是呢。雖然吾習慣了受人伺候,卻沒有習慣侍奉別人。現在還不遲,我們交換吧?”
黎恩來迴搖著頭迴答道:“恕我拒絕,你不是那種好伺候的君主。”
聽到這話,賽米拉米斯那淺色的眼瞳裏閃起淘氣的光芒,她喃喃細語道:
“世界最古之毒殺者的名號可不是裝門麵的哦?本賽米拉米斯,豈是汝能使喚得了的?”
ps:黎恩的戲份還有兩章,一章寫和女帝的初見,一章為接下來的戰鬥做鋪墊,之後差不多一個月你就在幕後躲著吧。
如他事先預估的那樣,berserker在奔向圖利法斯的過程中鬧出了不小的動靜。那個頭腦簡單的家夥完全不知道什麽叫做路線選擇,單純地按照莎士比亞的指引的方向直線前進。遇山翻山,遇河過河,有路走路,沒有路踩出一條路,鬧得雞飛狗跳,不得安寧。
好在錫吉什瓦拉和圖利法斯兩點一線之間沒有村鎮,隻需要把錫吉什瓦拉市郊的痕跡清除幹淨,就不會引人懷疑。即便如此,黎恩也花了足足六個小時才將這一工作完成。
“唉,不是自己的身體就是不方便,這個同位體的實力還是弱了點,好在能力同出一源。”
一邊隨口抱怨,一邊揉著有些酸痛的肩膀,黎恩繞過教堂的中殿,來到後院的生活區。
與莊嚴肅穆的中殿相比,後院的格局明顯要樸素很多,可以看出山坡教堂修建的初衷確實是一心侍奉上帝,不注重個人的享樂。
遺憾的是,此時此刻,樸素的後院卻散發著一股與清修格格不入的味道。
濃烈、醇厚、帶著烈火一般的芬芳——這是屬於酒的味道,而且是高度白酒才有的獨特酒香。
不需要用眼睛看,黎恩就知道這是賽米拉米斯的傑作,這個女人從頭到腳,從打扮到氣質沒有一點和教堂沾邊,在教堂裏喝酒這種事發生在她身上完全不值得奇怪。
果不其然,還沒走幾步,就聽到那熟悉帶著些微的慵懶和頹廢的聲音:
“喔~汝迴來了啊,master。吾剛在發現了一個好東西,要一起品嚐嗎?”
“我說啊,那好像是我的珍藏吧。”黎恩看了看坐在院子裏的賽米拉米斯,又看看她手中的陶製容器,嘴角抽搐,“你是從哪裏翻出來的。”
“誰知道呢。”賽米拉米斯臉頰泛紅,不知道是酒意上湧,還是有些不好意思,“隨便找找就找到了。這個叫五糧液的酒還真是不錯,就是燒的喉嚨難受,吾生前還從沒喝過這樣的酒。”
“你當然沒喝過這樣的酒,你活著的年代蒸餾技術還沒發明。”
黎恩沒好氣道。這酒是他好不容易從中國弄來的,據說是百年的陳釀,本打算用來招待一位故人,沒想到被賽米拉米斯給翻了出來。
算了,既然酒已經開封,就不需要想那麽多。不是有這麽一句話嘛,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有事管他(-_-!)娘。
這麽想著的黎恩一邊把煩惱拋到腦後,一邊走進廚房。
“master?汝不與吾共享嗎?”
“等我一會兒,光喝酒沒有下酒菜多沒意思。”
黎恩再從房間裏走出來的時候,手裏多了一碟花生米,一盤皮蛋,還有兩個青花瓷的酒杯——賽米拉米斯居然是用高腳杯在喝白酒,怎麽看怎麽別扭。
“喏,來自這個世界上最偉大飲食文明的經典款下酒菜。”
“就這些?也敢號稱世界上最偉大的飲食文明?與吾的宮廷晚宴相比,完全不是一個層次。”
望著賽米拉米斯雖然朦朧依舊透出不屑的最嚴,黎恩長歎一聲:“無知真可怕。”
“什麽意思?”
“這個世界的各大文明,論起源種花家不是最早,比其他的也不一定說是世界最強。但有一條,全世界所有的文明加起來都比不過我種花家,那就是吃。不是我看不起你的亞述帝國,你那帝國就是綿延到今天,我種花家八大菜係隨便拿出哪一個都能吊打,你信不信?”
“隻有這兩碟下酒菜,吾很難相信。”
“那是因為你不懂。”
黎恩奪過賽米拉米斯手中的酒壇,在青花瓷的酒杯中倒滿酒後遞了過去。
“經典可不隻有高雅的東西,尤其是在吃這一方麵。宮廷級別的珍饈美味固然是經典,平民家裏每個人都會做的東西就不是了?就拿早餐最常見的牛奶麵包做例子,你敢說它不經典?”
“好吧,吾承認這是經典,但是——”
“你覺得與這美酒不相稱,難登大雅之堂?”
見賽米拉米斯默認,黎恩繼續說道:“這就是你不懂了。在種花家,不管是好酒劣酒,不管是上流人士,還是社會底層,都喜歡拿這些來佐酒。區別無非是視場合搞個擺盤,弄得好看點。你想一想,不用這種白瓷盤,換個這種青花瓷的盤子,用紅白蘿卜雕個花,再點綴一點芹菜絲,是不是立刻品味就上去了?然而本質還是沒有變化,花生米還是花生米,皮蛋依舊是皮蛋。我不否認視覺效果很重要,可在飲食文化上,好吃才是硬道理——來,吃幾顆花生米,再喝一口酒,感覺不好你找我!”
賽米拉米斯將信將疑地拈起一顆花生米,放在嘴裏細細咀嚼,過了一會兒又拈起一顆,接著端起酒杯,輕抿一口。
黎恩笑問道:“感覺如何?”
賽米拉米斯微微頷首:“確實隻喝酒要好很多。”
“這就對了,十二億人口碑保證,不會錯的。再試試皮蛋,這也是隻有種花家才能吃到的手藝。”
有花生米的珠玉在前,賽米拉米斯對待皮蛋的態度就要好很多,一杯酒下肚後,亞述女帝終於對黎恩口中世界第一的飲食文明起了興趣:“吾很好奇,汝口中最偉大的飲食文明的最高級別的宴席是什麽?”
“級別最高的是國宴,最有名的是滿漢全席——一共一百零八道菜,算是中華菜係文化的瑰寶和最高境界。色香味、擺盤造型,乃至用餐禮儀都非常有講究。和那個相比,其他國家的所謂宮廷宴會根本不值一提。”
黎恩悠然神往的樣子與“滿漢全席”的名稱一起烙印在了賽米拉米斯的心中。
“有機會還真是想見識一下。”
“和這種家常小菜相比,你更喜歡這種高規格的宴會?”
“沒錯,吾所追求的是富貴的滋味。”
“原來如此。”黎恩若有所思。
“什麽‘原來如此’?”
“沒什麽。從者之中,似乎也有些討厭靈體化,卻對吃飯和睡眠非常積極的類型。這類人士,大多都是王族。”
“這並不奇怪。所謂王,大多比任何人都更為優秀,追求的東西也多種多樣。那是身為王者的宿命。”
“好像也有以樸素為宗旨的王?”
“那是因為他們已經把‘權力’這種比一切都更為必要的東西握在手中了,所以才會耍這種手段。為王者,基本上都是暴虐的。不暴虐不行。”
說了這麽多,賽米拉米斯突然閉上了嘴。
“呀,不好意思,和汝說了這麽多沒用的東西。”
“不不,聽亞述女帝訴說王道也是一件樂事。”
黎恩莫名其妙地笑了起來。
“怎麽了?”
“啊啊,這個現狀真是越想越愉快。如果立場倒過來,話還好說。假如我是從者你是禦主,這就是當然的道理。然而,現實卻是逆轉的。聖杯戰爭中主從係統,有時還真能製造出這麽奇怪的狀況。”
“哼,確實是呢。雖然吾習慣了受人伺候,卻沒有習慣侍奉別人。現在還不遲,我們交換吧?”
黎恩來迴搖著頭迴答道:“恕我拒絕,你不是那種好伺候的君主。”
聽到這話,賽米拉米斯那淺色的眼瞳裏閃起淘氣的光芒,她喃喃細語道:
“世界最古之毒殺者的名號可不是裝門麵的哦?本賽米拉米斯,豈是汝能使喚得了的?”
ps:黎恩的戲份還有兩章,一章寫和女帝的初見,一章為接下來的戰鬥做鋪墊,之後差不多一個月你就在幕後躲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