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叔叔~幫個忙唄?”
秦威將頭湊到羅伊斯跟前。
那一臉陰險的模樣,就差把“我要算計你咯”寫在臉上,看得羅伊斯渾身發毛。
擺爛中年人的聲音都在抖,他真的怕了:
“你都拿槍戳我腰子了……還來尋求我意見?”
“槍?我沒帶槍,你在說什麽東西……哦你在說這個吧!”秦威從兜裏摸出一根香腸,那是他在等人時順道在便利店買的,忘了吃這會已經涼了。
揭了紙袋,秦威狠狠啃了一口。
他餓壞了。
羅伊斯強烈懷疑秦威就是在捉弄自己,但他沒證據,也不好翻臉。
“算了,說說吧!你想要我幹什麽?”
“喏,看到那群家夥了嗎,我想知道他們的身份,以及這批貨會運到哪裏。你去幫我問問?”
“伱想劫……”
羅伊斯激動得剛揚起音調,又像是做賊般自己捂住了嘴,弓著背左張右望,在確定沒人注意自己後才小聲嘀咕:
“你想劫貨!?你想拉著我送死!你分明說這趟是來給你當司機的,你這個騙子!”
“倒也不算騙你,如果貨買到了那確實隻要你當一趟司機就行,可問題是沒買到啊!”
秦威瞥了一眼後座堆成小山的錢,又瞅了瞅羅伊斯。
“拿了我這麽多錢,進了包廂就臭著臉唱兩首歌?手都不給摸,這也太不敬業了吧!”
“你這哪裏是要我的手,你這是要我的命啊!”羅伊斯沒聽懂秦威的比喻,但這並不妨礙他理解這句話的真意。
秦威聞言啞然失笑。
類似的他也說過,當追迴五百萬美金賭資,從馬羅尼身上賺到第一筆錢時。可就是因為這件事,他對馬羅尼起了反意。
吃過苦頭的秦威比誰都清楚,死亡與威脅換不到人心。
或許隻有真誠才行。
“實話和你說,我想扳倒馬羅尼。”他撓了撓頭,望著車窗外閃爍的吊車燈輕歎了一口氣。
羅伊斯見秦威忽然正經起來,也識趣地閉上了嘴。
“二十八天後我將率人洗劫馬羅尼的銀行,銀行的私人金庫裏藏著他的犯罪的鐵證,拿到手我就能穩操勝券。
“軍火是我的第一步,沒有它之後的計劃便無從開展,所以我今夜一定要拿到這批東西,無論是用買的還是用搶的!
羅伊斯舔了舔嘴唇:
“你可以找那群人商量吧,隻要價錢合適他們應該會給你。”
秦威搖了搖頭,他清楚這幫人購買軍火的目的與他一模一樣,何況此次事件背後還有小醜參與,那個瘋子可不是錢能打發的主。
“因為某些原因細節沒法和你多透露,但請你相信我,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秦威側目,真誠的目光對上了羅伊斯雙眼。
羅伊斯變了,不再擠著嗓子扮作可憐樣。他搖下車窗點了根煙,煙霧如一雙柔軟的手,順著五官浮遊而上,浸透胡渣,沾染上修長的睫毛,最後揉進了一頭金發中,勾勒出一張略顯頹廢的成熟男人的側臉。
“最後一個問題,為什麽這麽相信我?”
“我要在下區招攬人手,現在狂人巴倫已經死了,隻有你會將消息捅到馬羅尼那去,所以我必須在此之前將你拉入夥。
“至於為什麽相信你,起初我也想用錢收買,可剛剛奧斯瓦爾德那通電話讓我意識到我們或許一開始就在一條船上。”
秦威從兜裏摸出那包皺巴巴的煙。
閑置了這麽久,它終於能夠派上用場了——用來點綴一場男人之間的對話。
……
或許沒有人比羅伊斯·本更憎恨馬羅尼。
尤其是當他為了義氣替馬羅尼蹲了二十年監獄,出來後竟發現妻子已不知所蹤,昔日好友還成了幫派大佬。
二十年前他們都是法爾科內麾下的頭目,就像是如今的奧斯瓦爾德一樣管轄著哥譚下區的巴掌大小的一片區域,每日為收地租而奔波勞碌。
那時候的馬羅尼隻有十九歲,他陰狠暴戾殺氣外露,眼神中掩飾不住的是對哥譚的憎恨與權力的向往。
他總是和羅伊斯說,早晚有一天我會爬上法爾科內的位置,我會坐擁數之不盡的財富與女人,如果做不到我寧可去死!
至於羅伊斯,他比馬羅尼要大上五歲,更高更強壯,身手也更好。在羅馬人入駐下區時,日子比現在艱難許多,可就是靠著他那雙令人聞風喪膽的拳頭,硬是將那些惹事的混混與醉漢打得不敢抬頭。
可與馬羅尼不同,他沒有這麽多野心,生活的樂子於他而言就是抽煙喝酒,以及為毛躁的好友擺平麻煩。
羅伊斯常去一家酒吧,那兒的頭牌招待女郎很漂亮。
珍妮弗,這個名字與她的眼眸一樣明媚動人。
見到她的第一眼,羅伊斯臉紅了,緊接著腦海中就蹦出了結婚的荒誕念頭。
可他就是那種隨性的混蛋,當即衝出酒吧,想要找一束花朵送給心儀的女孩。
那天天色已晚花店打烊,羅伊斯翹了一輛自行車的車鎖,朝著郊外騎去。他騎過大半個夜晚,穿過奔流的哥譚河,穿過布朗大橋,翻入了郊外一座莊園內,從花台上摘了一束帶著露水的鮮花。
不出意料他被家丁發現,被七八條杜賓圍追堵截追,電筒的光束將他照耀得無所遁形。
他最終還是逃跑了,翻過護欄時卻被刮傷了大腿。
興奮的羅伊斯根本顧不上疼痛,一瘸一拐的他放聲大笑,在獵犬的狂吠中騎車逃離。
當第二天清早珍妮弗上班時,在酒吧門口邂逅了奄奄一息的羅伊斯。
可憐的家夥兩條腿都被鮮血染紅了,嘴唇和臉龐沒有一點血色,癱倒在門口就像是一尊被融化了一半的石膏雕像。
珍妮弗驚恐極了,剛要報警,“石膏”卻伸出了一隻手。
“美麗的姑娘,請嫁給我吧!”
羅伊斯舉著光禿禿的花柄,臉上凝固著的滲人慘笑將珍妮弗嚇得尖叫不止。
這是一次失敗的求偶嚐試,好在它有一個溫馨的結局。
羅伊斯最終與珍妮弗成婚,就在那家小酒吧,這對新人接受著來自酒客們最誠摯的祝福。
可本該到場馬羅尼卻缺席了——他在去往酒館的路上遇見了一個足以改變他一生的神秘人。
故事的轉折是暴亂。
羅伊斯的蜜月還沒度完,那場席卷哥譚的動亂就降臨了。
或許因為充沛的武德已名揚哥譚,當晚並沒有人敢來找羅伊斯麻煩。和珍妮弗一起躲在閣樓,羅伊斯親眼見證了這場可怕的災難的同時也在為馬羅尼暗暗擔心。
那個混小子吃了晚飯就出門了,嘴裏還魔怔般念叨著什麽:
“我要成功了,我終於可以擺脫這樣的日子了!”
翌日清晨,失魂落魄的馬羅尼敲響房門。
“我殺人了……”
馬羅尼開口,撲通一聲跪在地上。
羅伊斯不解,他們雖不算什麽十惡不赦的暴徒,可手頭還是有幾條人命的。
可接下來馬羅尼的話卻令他瞳孔一震。
“是韋恩,我殺了韋恩一家……”
秦威將頭湊到羅伊斯跟前。
那一臉陰險的模樣,就差把“我要算計你咯”寫在臉上,看得羅伊斯渾身發毛。
擺爛中年人的聲音都在抖,他真的怕了:
“你都拿槍戳我腰子了……還來尋求我意見?”
“槍?我沒帶槍,你在說什麽東西……哦你在說這個吧!”秦威從兜裏摸出一根香腸,那是他在等人時順道在便利店買的,忘了吃這會已經涼了。
揭了紙袋,秦威狠狠啃了一口。
他餓壞了。
羅伊斯強烈懷疑秦威就是在捉弄自己,但他沒證據,也不好翻臉。
“算了,說說吧!你想要我幹什麽?”
“喏,看到那群家夥了嗎,我想知道他們的身份,以及這批貨會運到哪裏。你去幫我問問?”
“伱想劫……”
羅伊斯激動得剛揚起音調,又像是做賊般自己捂住了嘴,弓著背左張右望,在確定沒人注意自己後才小聲嘀咕:
“你想劫貨!?你想拉著我送死!你分明說這趟是來給你當司機的,你這個騙子!”
“倒也不算騙你,如果貨買到了那確實隻要你當一趟司機就行,可問題是沒買到啊!”
秦威瞥了一眼後座堆成小山的錢,又瞅了瞅羅伊斯。
“拿了我這麽多錢,進了包廂就臭著臉唱兩首歌?手都不給摸,這也太不敬業了吧!”
“你這哪裏是要我的手,你這是要我的命啊!”羅伊斯沒聽懂秦威的比喻,但這並不妨礙他理解這句話的真意。
秦威聞言啞然失笑。
類似的他也說過,當追迴五百萬美金賭資,從馬羅尼身上賺到第一筆錢時。可就是因為這件事,他對馬羅尼起了反意。
吃過苦頭的秦威比誰都清楚,死亡與威脅換不到人心。
或許隻有真誠才行。
“實話和你說,我想扳倒馬羅尼。”他撓了撓頭,望著車窗外閃爍的吊車燈輕歎了一口氣。
羅伊斯見秦威忽然正經起來,也識趣地閉上了嘴。
“二十八天後我將率人洗劫馬羅尼的銀行,銀行的私人金庫裏藏著他的犯罪的鐵證,拿到手我就能穩操勝券。
“軍火是我的第一步,沒有它之後的計劃便無從開展,所以我今夜一定要拿到這批東西,無論是用買的還是用搶的!
羅伊斯舔了舔嘴唇:
“你可以找那群人商量吧,隻要價錢合適他們應該會給你。”
秦威搖了搖頭,他清楚這幫人購買軍火的目的與他一模一樣,何況此次事件背後還有小醜參與,那個瘋子可不是錢能打發的主。
“因為某些原因細節沒法和你多透露,但請你相信我,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秦威側目,真誠的目光對上了羅伊斯雙眼。
羅伊斯變了,不再擠著嗓子扮作可憐樣。他搖下車窗點了根煙,煙霧如一雙柔軟的手,順著五官浮遊而上,浸透胡渣,沾染上修長的睫毛,最後揉進了一頭金發中,勾勒出一張略顯頹廢的成熟男人的側臉。
“最後一個問題,為什麽這麽相信我?”
“我要在下區招攬人手,現在狂人巴倫已經死了,隻有你會將消息捅到馬羅尼那去,所以我必須在此之前將你拉入夥。
“至於為什麽相信你,起初我也想用錢收買,可剛剛奧斯瓦爾德那通電話讓我意識到我們或許一開始就在一條船上。”
秦威從兜裏摸出那包皺巴巴的煙。
閑置了這麽久,它終於能夠派上用場了——用來點綴一場男人之間的對話。
……
或許沒有人比羅伊斯·本更憎恨馬羅尼。
尤其是當他為了義氣替馬羅尼蹲了二十年監獄,出來後竟發現妻子已不知所蹤,昔日好友還成了幫派大佬。
二十年前他們都是法爾科內麾下的頭目,就像是如今的奧斯瓦爾德一樣管轄著哥譚下區的巴掌大小的一片區域,每日為收地租而奔波勞碌。
那時候的馬羅尼隻有十九歲,他陰狠暴戾殺氣外露,眼神中掩飾不住的是對哥譚的憎恨與權力的向往。
他總是和羅伊斯說,早晚有一天我會爬上法爾科內的位置,我會坐擁數之不盡的財富與女人,如果做不到我寧可去死!
至於羅伊斯,他比馬羅尼要大上五歲,更高更強壯,身手也更好。在羅馬人入駐下區時,日子比現在艱難許多,可就是靠著他那雙令人聞風喪膽的拳頭,硬是將那些惹事的混混與醉漢打得不敢抬頭。
可與馬羅尼不同,他沒有這麽多野心,生活的樂子於他而言就是抽煙喝酒,以及為毛躁的好友擺平麻煩。
羅伊斯常去一家酒吧,那兒的頭牌招待女郎很漂亮。
珍妮弗,這個名字與她的眼眸一樣明媚動人。
見到她的第一眼,羅伊斯臉紅了,緊接著腦海中就蹦出了結婚的荒誕念頭。
可他就是那種隨性的混蛋,當即衝出酒吧,想要找一束花朵送給心儀的女孩。
那天天色已晚花店打烊,羅伊斯翹了一輛自行車的車鎖,朝著郊外騎去。他騎過大半個夜晚,穿過奔流的哥譚河,穿過布朗大橋,翻入了郊外一座莊園內,從花台上摘了一束帶著露水的鮮花。
不出意料他被家丁發現,被七八條杜賓圍追堵截追,電筒的光束將他照耀得無所遁形。
他最終還是逃跑了,翻過護欄時卻被刮傷了大腿。
興奮的羅伊斯根本顧不上疼痛,一瘸一拐的他放聲大笑,在獵犬的狂吠中騎車逃離。
當第二天清早珍妮弗上班時,在酒吧門口邂逅了奄奄一息的羅伊斯。
可憐的家夥兩條腿都被鮮血染紅了,嘴唇和臉龐沒有一點血色,癱倒在門口就像是一尊被融化了一半的石膏雕像。
珍妮弗驚恐極了,剛要報警,“石膏”卻伸出了一隻手。
“美麗的姑娘,請嫁給我吧!”
羅伊斯舉著光禿禿的花柄,臉上凝固著的滲人慘笑將珍妮弗嚇得尖叫不止。
這是一次失敗的求偶嚐試,好在它有一個溫馨的結局。
羅伊斯最終與珍妮弗成婚,就在那家小酒吧,這對新人接受著來自酒客們最誠摯的祝福。
可本該到場馬羅尼卻缺席了——他在去往酒館的路上遇見了一個足以改變他一生的神秘人。
故事的轉折是暴亂。
羅伊斯的蜜月還沒度完,那場席卷哥譚的動亂就降臨了。
或許因為充沛的武德已名揚哥譚,當晚並沒有人敢來找羅伊斯麻煩。和珍妮弗一起躲在閣樓,羅伊斯親眼見證了這場可怕的災難的同時也在為馬羅尼暗暗擔心。
那個混小子吃了晚飯就出門了,嘴裏還魔怔般念叨著什麽:
“我要成功了,我終於可以擺脫這樣的日子了!”
翌日清晨,失魂落魄的馬羅尼敲響房門。
“我殺人了……”
馬羅尼開口,撲通一聲跪在地上。
羅伊斯不解,他們雖不算什麽十惡不赦的暴徒,可手頭還是有幾條人命的。
可接下來馬羅尼的話卻令他瞳孔一震。
“是韋恩,我殺了韋恩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