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不好意思啊,常老師,我已經跟男朋友約了今晚一起吃飯,他現在應該在校門口等我了。”
何敏的表情有些尷尬,說實話,她心裏是很願意幫常歡這個忙的,畢竟很少有人會拒絕跟一個靚仔單獨相處的機會,就算吃不到,多看幾眼也是好的啊,要不是男朋友已經到了,說不定她會直接推掉那邊,但現在卻不行。
“好吧,那就沒辦法了!”常歡聳了聳肩道。
他不是沒想過做何敏的電燈泡,拆散一對是一對嘛,但她現在的男朋友是灣仔反黑組的,指不定就在見過他,萬一暴露身份就不好了,來日方長,還是徐徐圖之吧。
不過為了給何敏的男友上點眼藥,他特意將何敏送到了距離校門口不遠的地方,這樣從外麵看,剛好能看到他的存在,卻看不清他的麵容,至於這麽做會不會太過卑鄙無恥下流了?常歡隻知道有妞不泡的話,讀者爸爸們立馬就會跑路。
一直目送著何敏上了車,常歡才準備迴停車場拿車,結果剛轉過身就看到了達叔那張胖臉,還猥瑣的對他嘿嘿笑著。
“常sir,泡妞啊?”
“是又怎樣?”
“沒,何老師挺好的,人長得漂亮還溫柔,特別有愛心,是個不錯的對象,不過你要小心,她男朋友可是反黑組的大幫(高級督察)。”
“那又怎樣?他夠我靚仔嗎?”
達叔頓時被哽住了,靚仔大曬啊?他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吃軟飯的小白臉了,想他曹達華鐵骨錚錚,從不受美色誘惑,打死都不會吃女人的軟飯。
看著神遊天外的達叔,常歡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道:“喂,該迴魂了!”
“額,不好意思啊,常sir,人老了就容易走神。”達叔訕笑道。
“行了,別說那些有得沒有的,我叫你查的事查得怎樣?”
說到這個,達叔一下來了精神,道:“已經查到了,莊尼仔,家裏是搞貿易公司的,父母經常不在家,沒什麽人管著。”
“聽你這麽說,他的嫌疑蠻大的?”
“是啊,就算不是他,也是他那些同伴做的。”
“我知道了!”常歡沉吟了一陣後,道:“你在這盯著他們,我去拿車。”
“沒問題!”
莊尼一行人終歸還是學生仔,根本沒什麽警惕心,就連常歡跟達叔一直跟在身後都沒發現,就這還敢偷警槍?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膽了!
跟著這幫人胡亂轉了半個多小時後,見莊尼甩掉了其他同伴,隻剩自己跟死黨兩人,常歡知道正戲來了。
果然,隨後莊尼兩人大搖大擺的進入了一家財務公司,這個時代掛著財務公司牌子的,通常都脫不了關係,畢竟也隻有這些才做得起高利貸。
未免打草驚蛇,常歡跟達叔兩人並未跟進去,而是坐在車裏等著莊尼他們下來,常歡本想著是不是打電話給黃炳耀,叫他找人直接把這財務公司給圍了,鐵定能找迴失槍。
但轉瞬一想,光找迴失槍的話,頂多讓黃炳耀記個好,又不能光明正大的宣揚,還不如放長線釣大魚,看看能不能直接把大飛藏匿的那批軍火挖出來,要知道走私軍火跟走粉一樣是重罪,搞定這個案子的話,他離沙展又近了一步。
一直到夜幕降臨,莊尼那幫人才從樓上下來,跟著一起的還有另一夥人,據達叔所說,領頭的那個就是叫大飛的。
這夥人很是警惕,先是觀察了四周一陣,才上了輛白色的麵包車,看著車子發動,常歡立馬對達叔說道:“達叔,你去跟著莊尼他們,我跟大飛,小心點不要被發現。”
“yessir!”
跟莊尼肯定比跟大飛簡單得多,常歡倒不是有意給自己找難題,隻是以達叔的性格,指不定隨便跟一段距離就故意跟丟,到時候就白做了。
大飛這些人之前是走粉的,比起走私軍火的危險性也不遑多讓,警惕心自然高的很,常歡有好幾次都差點被發現了,最後憑借著自己長相的優勢,接連跟路人妹子換了好幾種交通工具才跟上。
最後,常歡親眼看著大飛他們的車輛進入了一個廢棄的停車場,門口還有兩個小弟在把守,看他們腰間鼓鼓的模樣,肯定是帶了武器,自己現在一個人赤手空拳的,闖進去就是找死,常歡決定等迴去後再從長計議。
一個小時後,達叔家。
“常sir,你是說警槍很有可能已經落到大飛手裏?”
“沒錯,就算不是,看他們謹慎的模樣,加上還有人帶槍把守,裏麵肯定藏有見不得人的東西!”
常歡一邊說,一邊接過了達叔遞過來的麵條,從學校出來後他就一直在跟蹤,從莊尼到大飛,現在已經晚上九點多,他還真有點餓了。
達叔聽完後神情有些糾結,似乎在考慮該不該說實話,過了好一陣才下定決心,咬牙道:“常sir,我之前曾收到風,大飛他們最近囤了一批軍火,正打算跟一幫鬼佬交易,具體時間不知道,不過應該就在最近。”
鬼佬跑到港島來買槍?有創意,也不知道這幫人是哪的,這智商實在堪憂啊,就現在這年代,再往北跑一段距離,直接找毛子交易不好嗎?不但價格更便宜,風險還小,甚至還能送貨上門,失了智才跑港島買貨吧。
“這件事除了你還有誰知道?”常歡一邊吃麵,一邊問道。
“還有我的老朋友老王,這個消息就是他告訴我的。”達叔老老實實的說道。
“很好,現在你立馬聯係老王,讓他過這邊找你,我去通知黃sir!”
“啊?還要通知黃sir?”達叔愣住了。
“不然呢?就我兩拿點三八去跟人家的ak拚啊?”常歡沒好氣的翻了個白眼。
這個時候當然是叫飛虎隊了,他又不會金剛不壞神功,莽個屁啊,反正事後功勞也少不了他那份。
何敏的表情有些尷尬,說實話,她心裏是很願意幫常歡這個忙的,畢竟很少有人會拒絕跟一個靚仔單獨相處的機會,就算吃不到,多看幾眼也是好的啊,要不是男朋友已經到了,說不定她會直接推掉那邊,但現在卻不行。
“好吧,那就沒辦法了!”常歡聳了聳肩道。
他不是沒想過做何敏的電燈泡,拆散一對是一對嘛,但她現在的男朋友是灣仔反黑組的,指不定就在見過他,萬一暴露身份就不好了,來日方長,還是徐徐圖之吧。
不過為了給何敏的男友上點眼藥,他特意將何敏送到了距離校門口不遠的地方,這樣從外麵看,剛好能看到他的存在,卻看不清他的麵容,至於這麽做會不會太過卑鄙無恥下流了?常歡隻知道有妞不泡的話,讀者爸爸們立馬就會跑路。
一直目送著何敏上了車,常歡才準備迴停車場拿車,結果剛轉過身就看到了達叔那張胖臉,還猥瑣的對他嘿嘿笑著。
“常sir,泡妞啊?”
“是又怎樣?”
“沒,何老師挺好的,人長得漂亮還溫柔,特別有愛心,是個不錯的對象,不過你要小心,她男朋友可是反黑組的大幫(高級督察)。”
“那又怎樣?他夠我靚仔嗎?”
達叔頓時被哽住了,靚仔大曬啊?他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吃軟飯的小白臉了,想他曹達華鐵骨錚錚,從不受美色誘惑,打死都不會吃女人的軟飯。
看著神遊天外的達叔,常歡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道:“喂,該迴魂了!”
“額,不好意思啊,常sir,人老了就容易走神。”達叔訕笑道。
“行了,別說那些有得沒有的,我叫你查的事查得怎樣?”
說到這個,達叔一下來了精神,道:“已經查到了,莊尼仔,家裏是搞貿易公司的,父母經常不在家,沒什麽人管著。”
“聽你這麽說,他的嫌疑蠻大的?”
“是啊,就算不是他,也是他那些同伴做的。”
“我知道了!”常歡沉吟了一陣後,道:“你在這盯著他們,我去拿車。”
“沒問題!”
莊尼一行人終歸還是學生仔,根本沒什麽警惕心,就連常歡跟達叔一直跟在身後都沒發現,就這還敢偷警槍?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膽了!
跟著這幫人胡亂轉了半個多小時後,見莊尼甩掉了其他同伴,隻剩自己跟死黨兩人,常歡知道正戲來了。
果然,隨後莊尼兩人大搖大擺的進入了一家財務公司,這個時代掛著財務公司牌子的,通常都脫不了關係,畢竟也隻有這些才做得起高利貸。
未免打草驚蛇,常歡跟達叔兩人並未跟進去,而是坐在車裏等著莊尼他們下來,常歡本想著是不是打電話給黃炳耀,叫他找人直接把這財務公司給圍了,鐵定能找迴失槍。
但轉瞬一想,光找迴失槍的話,頂多讓黃炳耀記個好,又不能光明正大的宣揚,還不如放長線釣大魚,看看能不能直接把大飛藏匿的那批軍火挖出來,要知道走私軍火跟走粉一樣是重罪,搞定這個案子的話,他離沙展又近了一步。
一直到夜幕降臨,莊尼那幫人才從樓上下來,跟著一起的還有另一夥人,據達叔所說,領頭的那個就是叫大飛的。
這夥人很是警惕,先是觀察了四周一陣,才上了輛白色的麵包車,看著車子發動,常歡立馬對達叔說道:“達叔,你去跟著莊尼他們,我跟大飛,小心點不要被發現。”
“yessir!”
跟莊尼肯定比跟大飛簡單得多,常歡倒不是有意給自己找難題,隻是以達叔的性格,指不定隨便跟一段距離就故意跟丟,到時候就白做了。
大飛這些人之前是走粉的,比起走私軍火的危險性也不遑多讓,警惕心自然高的很,常歡有好幾次都差點被發現了,最後憑借著自己長相的優勢,接連跟路人妹子換了好幾種交通工具才跟上。
最後,常歡親眼看著大飛他們的車輛進入了一個廢棄的停車場,門口還有兩個小弟在把守,看他們腰間鼓鼓的模樣,肯定是帶了武器,自己現在一個人赤手空拳的,闖進去就是找死,常歡決定等迴去後再從長計議。
一個小時後,達叔家。
“常sir,你是說警槍很有可能已經落到大飛手裏?”
“沒錯,就算不是,看他們謹慎的模樣,加上還有人帶槍把守,裏麵肯定藏有見不得人的東西!”
常歡一邊說,一邊接過了達叔遞過來的麵條,從學校出來後他就一直在跟蹤,從莊尼到大飛,現在已經晚上九點多,他還真有點餓了。
達叔聽完後神情有些糾結,似乎在考慮該不該說實話,過了好一陣才下定決心,咬牙道:“常sir,我之前曾收到風,大飛他們最近囤了一批軍火,正打算跟一幫鬼佬交易,具體時間不知道,不過應該就在最近。”
鬼佬跑到港島來買槍?有創意,也不知道這幫人是哪的,這智商實在堪憂啊,就現在這年代,再往北跑一段距離,直接找毛子交易不好嗎?不但價格更便宜,風險還小,甚至還能送貨上門,失了智才跑港島買貨吧。
“這件事除了你還有誰知道?”常歡一邊吃麵,一邊問道。
“還有我的老朋友老王,這個消息就是他告訴我的。”達叔老老實實的說道。
“很好,現在你立馬聯係老王,讓他過這邊找你,我去通知黃sir!”
“啊?還要通知黃sir?”達叔愣住了。
“不然呢?就我兩拿點三八去跟人家的ak拚啊?”常歡沒好氣的翻了個白眼。
這個時候當然是叫飛虎隊了,他又不會金剛不壞神功,莽個屁啊,反正事後功勞也少不了他那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