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囂的夜似乎永遠不會落幕,叫囂的穿過每個城市。 淩晨2點,夜…依然那麽招搖,霓虹燈把夜照的絢麗多彩,像站街的女人——妖嬈!(哦,比喻不恰當) 淩晨2點我才剛剛下節目走出電台大廈。

    從電台大廈到我的公寓隻需要走十分鍾的路程,而這十分鍾是我世界裏最安靜的十分鍾,陪伴我的是我高跟鞋撻撻的聲音。

    其實齊海說過要去接我下班的,可是太晚了,我從來沒有讓他來接過我。

    鑰匙插到門裏,然後轉了一圈,摸到牆上的開關,甩掉腳上的那雙皮靴,脫掉身上的外套,丟掉手上的皮包,把鑰匙仍到桌子上,走到電腦前,打開電腦,等待qq登錄的時候我會點燃一隻寂寞的中南海,或者衝一杯低調的雀巢咖啡。這一切是恆久以來不變的程序。

    登陸成功。

    qq上,尋的頭像在閃,我點開,刷刷刷,蹦出了一行又一行醒目的22號字體 “莫,我寫不下去了,給我點靈感吧!” “莫,你怎麽還沒來啊?” “莫,你不會在路上遇到打劫的了吧?” “莫……。該死的莫,快出來啊!”。

    “莫,你來了,還以為你被打劫了呢?”她該死的22號字體又蹦了出來。她的網速真的好快啊,我剛上她那邊頭像就亮了。而我的筆記本依然是我行我素(很可愛的蝸牛速度)。

    “不遇到你就不會被打劫的,這的製安非常好”我帶著訂婚鑽戒的手指張揚的在鍵盤上舞動著,打出這些字。

    我和尋在網上認識一年多了,是在郭敬明空間認識的,她在離我不遠的另一個城市,幾個小時的車程。

    她生活在單親家庭,她媽媽是一家集團的執行懂事,(至於他爸爸…她從來沒有和我提過!)尋和我一樣都很叛逆,我們有很多地方都很相似的,比如,我們習慣晚上不睡覺,即使我不在做節目,也會整夜整夜的不睡,而她會整夜整夜的寫稿子;比如,我們都喜歡孫燕姿的歌,不睡覺的那些夜晚,我們會在兩個城市聽一首歌;比如,我們都喜歡郭敬明的書,常常會為了買他的新書跑半個城市;比如,我們都喜歡白色球鞋,所以我們很聊的來。

    可是,一切都不能在掌握中。不為人知的事情正在默默的發生著,越來越龐大,直到發生的那天,讓我窒息,讓我措手不及…。

    淩晨3點多的時候,尋的頭像又一次張牙舞爪的閃了起來,她的頭像和我的一樣都是選擇的非主流,。

    “莫,我要睡了,你呢?睡嗎?”。

    “天亮了,我也去睡了!晚安!”。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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