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一個四五個月的小娃。


    抱在懷裏已經硬實多了,但這隻是相對而言。


    對淩墨來說,小娃那柔軟的身子骨,就像是個瓷娃娃似的,拿慣刀,搬慣磚的他,抱著這麽個小東西,簡直是手足無措。


    小娃是個小女娃,白生生的,像是個豆腐似的。


    淩墨變成了吸血鬼,最近的日常就是跟著工頭搬磚做水泥活,所以住的地方也不是太好。


    本來一個人的時候,是無所謂的,反正隨便弄點血就可以吃飽了。


    也反正力氣總是用不完,也不會累。


    過得相當隨意,也相當的低廉。


    但是抱了個小娃迴去,淩墨皺眉,就覺得自己的住處四麵漏風,到處還都是工人們的煙頭,甚至那些人拿他的出租房打牌,濃重的煙氣到現在都沒消散。


    這樣的環境,很不好!


    抱著小娃剛進去,淩墨就又退了出來。


    他不是沒錢,隻是獨身一人,根本不需要。


    拿著銀行卡,去刷了一套可以提包入住的公寓。


    在一眾跌破眼睛的注視中,淩墨看看身上穿的,才明白為什麽一開始那些人看他,都是一副有些敷衍的語氣。


    原來他身上穿的還是在工地裏的工服。


    泥漬和水泥白灰是少不了,跟別說工服這麽些年,早就泛白老舊,鬆鬆垮垮,看著別提多廉價。


    他活得久了,早就活成個老妖怪,這些個注視也就一點都不在意。


    小娃難養。


    吃的,喝的,用的,都讓一個從來沒領過孩子的男人手足無措。


    最後幹脆請了個保姆,也算是將就著把小娃拉扯到。


    這其中的心酸,真的是讓淩墨吃盡了酸甜苦辣。


    六月,初夏。


    小娃有八九個月了。


    生得玉雪可愛。


    小女娃眼睛黑溜溜的,像葡萄一樣,一張嘴笑的露出牙床,嘴裏卻隻有幾顆牙齒。


    那燦爛的笑容,像是初夏溫暖的陽光似的。


    所以小女娃就叫初夏。


    “粑粑~”


    女娃含糊不清的喊,肯定是月嫂教她的。


    淩墨聽得心裏像是鬆軟的發酵的葡萄酒似的,莫名又有些窘迫。


    “乖,叫哥哥!”淩墨立刻糾正。


    但是這糾正完全沒有用處,小女娃的最喜歡揪著他的衣角,粑粑、粑粑叫個不停。


    一直到了三歲,才算完全糾正過來。


    她三歲那樣,淩墨無意中暴露了身份,住了三年的房子住不下去了。


    他幹脆把房子送給了那個一直照料初夏的月嫂。


    淩墨帶著三歲的小初夏,輾轉又跑了好幾個地方。


    有了一些帶娃經驗,淩墨也會經常逛一些帶娃的論壇。


    選房子就講究多了。


    不向陽,采光不好的不要。


    不在學區附近,風氣不好的不要。


    空間格局太小,沒有適合小孩玩耍的地方不要。


    這不要,那不要,最後的房子選定,卻也就遠遠的坐落在城市外圍的別墅區。


    隻不過那時候還不是別墅區,隻是淩墨找人自己蓋的二層小樓加小院。


    再後來——


    土地被征收,淩墨和初夏就體驗了一把拆二代一夜暴富的感覺,原地直接一棟小別墅都是他們的,還賠償了幾百萬。


    那一年,初夏十三歲。


    上初中的少女像是抽了穗的麥苗一樣,快速的蔥鬱起來。


    走進了花季,也有了女生獨有的小秘密。


    也就是那一年,初夏看一部名叫《哥哥大人住隔壁》的電視劇。


    裏麵那對兄妹,因為誤會是親生兄妹,相互愛戀而不敢在一起,各種逃避。


    結果虐來虐去,最後終於真相大白了。


    初夏就跑去問淩墨。


    “哥哥,你也不是我的親哥哥吧。”


    十三歲的少女自詡成熟,說話間也是老氣橫秋。


    淩墨愣神,卻也點頭。


    初夏很自然的摸了摸淩墨的臉。


    “哥哥大人長得很合朕心意,等我長大就收了你吧。”


    淩墨拍開了初夏的手,讓她寫作業去。


    可少女隻是被電視劇迷的一句玩笑話,而淩墨,也不知怎麽,從那一天起,悄悄的、就動了心。


    自此覆水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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