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飛從東城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調取了二十天前在環城公園望湖亭附近發現的無名屍體的有關檔案。
那屍體是本市百貨公司的一名退休職工林大爺在10月17日清晨6點15分左右在環城公園遛鳥時發現的。
林大爺養了兩隻鸚鵡,他每日都要早起出門遛鳥。大凡略略懂得些養鳥知識的人都知道,鳥是需要經常到野外去遛一遛的。因為鳥原本就是野生之物,對人類有一種本能的恐懼。即使是已經被馴養了一段時間之後,在遇到生人或是陌生的環境時,往往會發生驚悸而在籠中四處亂撞,極易發生危險。而經常遛鳥則可以讓鳥有更多的機會與不同的外界環境接觸,從而大大增強鳥的心理穩定性。在遛鳥行走時,應放下籠衣,以免受到周圍突發事物的驚嚇。遛鳥人一邊行走,一邊有意地左右搖晃著鳥籠,借此可以逐步鍛煉鳥兒的平衡力與雙爪的握力。而在公園或是開闊的野地裏,將鳥籠掛在樹枝上,可以讓鳥兒充分地感受大自然的氣息,與外界的其它野鳥竟相爭鳴,這就增強了鳥兒的膽量和穩定性。
那日早晨,林大爺起得比平時略微早了些,提著鳥籠出了家門,前往環城公園。因為他每天都要到望湖亭附近遛鳥,與其他幾個遛鳥的老頭們聊聊天,這已成為他生活中的最大樂趣。由於今天他出門較早,所以當他進入環城公園時,周圍尚不見一個人影。他獨自提著鳥籠,慢悠悠地往望湖亭的方向走去。就在他即將到達望湖亭時,突然發現前方的林間小道上依稀躺著一個什麽東西,他立即警覺起來。再仔細看看,那兒躺著的似乎是一個人。或許是一個醉鬼吧?於是他小心翼翼地走近了一些,發現其周圍地麵上居然有大片的血泊,那人麵色蒼白,一點兒血色也沒有,似乎是死了,而且其胸部還插著一把刀!林大爺猛然意識到:這兒發生了命案!不可耽擱,必須立刻報警!
警方立即趕到了現場。死者仰麵躺在環城公園的鵝卵石小徑上,胸口左側插著一把彈簧刀,刀刃部分已經全部插入死者體內,隻剩下刀柄留在上麵,周圍的地麵上分布著大片血泊,血泊形狀呈自由流淌狀,主要分布在死者左側較低的地麵上,但那血已經完全凝固了。
屍體解剖的結果表明,死者體內未發現任何毒物成分,插在胸口的彈簧刀正中死者心髒左心室,而死者身體其他部位僅存在部分淤血痕跡。這就說明,死者的死因為該彈簧刀插入心髒左心室所致。法醫們對該創傷微細結構進行了詳細檢查,他們注意到一個現象,死者胸部表皮及肌肉層的創口雖然非常整齊,理應是一刀所至,但體內各層組織以及心髒的創麵卻比較混亂,看上去有些兒血肉模糊,因此,法醫估計,該彈簧刀刺入死者體內後,可能被用力絞動了一下。既然死者的胳膊及腰部出現多處淤血痕跡,說明死者在死前曾與某人發生打鬥,但那些淤血痕跡皆非致命。
對死者周圍血泊分布狀況的研究表明,環城公園望湖亭附近為殺人第一現場。警方發現死者時,死者角膜已出現若幹白色小點,且部分小點已經擴大,整個角膜呈輕度混濁,但仍可透視瞳孔。死者身體已出現屍僵,並已經擴展至全身。將屍體反轉過來之後,發現死者背部已出現大片融合性屍斑,該屍斑在指壓時並未消退。根據以上各點,再結合肛門溫度,初步判斷死者的死亡時間為9個小時前,也就是10月16日晚上9點30分至10點30分之間,該時間與司徒雲芳所供述的時間完全一致。
在死者的胃內容物中發現有尚未消化的某些食物,如魷魚絲、豬耳朵之類,並發現不少螺螄肉殘餘,因為這幾種食物較難消化,而其他食物皆已消化成乳糜狀,從而無法進行分辨。根據各種食物的消化程度,可初步判斷死者最後一次進食時間應該在死前一個半小時左右,也就是10月16日晚上8點至9點。
死者血液中及胃內容物中均發現較高濃度的酒精成分,說明死者在死前曾飲用過不少高度白酒。根據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以及飲酒至死亡時間之間的時間間隔,初步判斷死者在晚餐時曾飲用了至少半斤以上的高度白酒。
死者右手中仍持有一把長長的三角刀,該刀總長28厘米,其中刀刃長16厘米,刀柄長12厘米。在刀刃的根部及刀柄上,分布著極少量類似機油的液狀物。看樣子,似乎是一把不曾使用過的新刀。
在死者胸部插著的那把致命的彈簧刀刀柄上,發現了一部分掌紋和幾枚指紋,那應該是殺人者所留下的。
死者上身穿著一件白色化纖舊襯衫,衣領上有一些汙垢;下身穿著一條很舊很舊的工作褲,看樣子都屬於非常廉價的品種,而且,那褲子的膝蓋處幾乎都快要磨破了。死者的雙手手掌上分布著許多老繭。由此看來,死者的社會地位比較低微,大約是一個農民工或是流浪漢之類的人物。警方搜索了死者的每一個衣袋,僅在下衣襟的一個衣袋裏找到了幾張10元與20元的紙幣和十幾枚一元硬幣,不曾發現其他可以證明死者身份的任何證件。
考慮到死者最後一次進食可能是在附近的某處,而根據死者的衣著狀況可以判斷死者的經濟條件並不寬裕,因此其進食處可能是在某個熟人的家中,也可能是在某個價格便宜的小飯店。警方拿著死者的照片走訪了現場周圍的二十餘家小型飯店及大排擋,但沒有任何人能夠認出那死者生前曾在何處進食。
東城區警方曾在公安係統內部網絡上發出了協查通報,希望能夠及時判明屍源,但至今未獲任何有價值的結果。雖然曾有過幾撥失蹤人員的家屬前來認屍,但結果全都是否定的。因此,關於那位無名死者的身份,至今仍是個謎。
翌日,高雲飛請市公安局刑偵實驗室的專家將望湖亭附近環城公園小徑上無名屍體胸部插著的彈簧刀柄部留下的指紋及掌紋與錢茂昌屍體的指紋及掌紋進行比對,發現那彈簧刀柄部的指紋和掌紋正是錢茂昌的右手所留下的!事實證明,殺死那無名死者的,正是錢茂昌!
既然那無名死者是死於錢茂昌之手,那麽據此似可推論,無名死者的同夥有可能跟蹤報複,而錢茂昌正是被那名小個子劫匪所殺!
現在,既然桂花園住宅小區停車場殺人案與那無名屍體有所關聯,弄清該死者的身份就顯得更為重要,因為,殺死錢茂昌的殺人兇手很可能就是那無名屍體的昔日搶劫夥伴!而且,在望湖亭附近環城公園小徑上發現的無名屍體右手中所握的三角刀與在桂花園住宅小區停車場殺死錢茂昌的三角刀無論是形態與長短都完全相同,而且都是新刀!這就進一步證明了,錢茂昌之死正是那逃跑的另一名小個子劫匪所為!他們倆很可能在實施搶劫前同時購買了兩把一模一樣的三角刀!而更為嚴峻的事實是,既然那名小個子劫匪的目的是為自己的同夥報仇,他的下一個目標很可能就是錢茂昌的未婚妻、景泰機械有限公司的現任董事長司徒雲芳!想到這裏,高雲飛的心裏頓時覺得緊張起來。
高雲飛立即通知司徒雲芳,最近一段時間必須加強自身的安全意識,倘若發現任何可疑的異常情況,或是發現有什麽可疑的陌生人出現在周圍,必須立即向警方報告。另外,高雲飛又安排了兩名刑警在暗地裏秘密對司徒雲芳進行監護。倘若那兇犯試圖再次對司徒雲芳下手,警方便可以一舉將其擒獲。
那屍體是本市百貨公司的一名退休職工林大爺在10月17日清晨6點15分左右在環城公園遛鳥時發現的。
林大爺養了兩隻鸚鵡,他每日都要早起出門遛鳥。大凡略略懂得些養鳥知識的人都知道,鳥是需要經常到野外去遛一遛的。因為鳥原本就是野生之物,對人類有一種本能的恐懼。即使是已經被馴養了一段時間之後,在遇到生人或是陌生的環境時,往往會發生驚悸而在籠中四處亂撞,極易發生危險。而經常遛鳥則可以讓鳥有更多的機會與不同的外界環境接觸,從而大大增強鳥的心理穩定性。在遛鳥行走時,應放下籠衣,以免受到周圍突發事物的驚嚇。遛鳥人一邊行走,一邊有意地左右搖晃著鳥籠,借此可以逐步鍛煉鳥兒的平衡力與雙爪的握力。而在公園或是開闊的野地裏,將鳥籠掛在樹枝上,可以讓鳥兒充分地感受大自然的氣息,與外界的其它野鳥竟相爭鳴,這就增強了鳥兒的膽量和穩定性。
那日早晨,林大爺起得比平時略微早了些,提著鳥籠出了家門,前往環城公園。因為他每天都要到望湖亭附近遛鳥,與其他幾個遛鳥的老頭們聊聊天,這已成為他生活中的最大樂趣。由於今天他出門較早,所以當他進入環城公園時,周圍尚不見一個人影。他獨自提著鳥籠,慢悠悠地往望湖亭的方向走去。就在他即將到達望湖亭時,突然發現前方的林間小道上依稀躺著一個什麽東西,他立即警覺起來。再仔細看看,那兒躺著的似乎是一個人。或許是一個醉鬼吧?於是他小心翼翼地走近了一些,發現其周圍地麵上居然有大片的血泊,那人麵色蒼白,一點兒血色也沒有,似乎是死了,而且其胸部還插著一把刀!林大爺猛然意識到:這兒發生了命案!不可耽擱,必須立刻報警!
警方立即趕到了現場。死者仰麵躺在環城公園的鵝卵石小徑上,胸口左側插著一把彈簧刀,刀刃部分已經全部插入死者體內,隻剩下刀柄留在上麵,周圍的地麵上分布著大片血泊,血泊形狀呈自由流淌狀,主要分布在死者左側較低的地麵上,但那血已經完全凝固了。
屍體解剖的結果表明,死者體內未發現任何毒物成分,插在胸口的彈簧刀正中死者心髒左心室,而死者身體其他部位僅存在部分淤血痕跡。這就說明,死者的死因為該彈簧刀插入心髒左心室所致。法醫們對該創傷微細結構進行了詳細檢查,他們注意到一個現象,死者胸部表皮及肌肉層的創口雖然非常整齊,理應是一刀所至,但體內各層組織以及心髒的創麵卻比較混亂,看上去有些兒血肉模糊,因此,法醫估計,該彈簧刀刺入死者體內後,可能被用力絞動了一下。既然死者的胳膊及腰部出現多處淤血痕跡,說明死者在死前曾與某人發生打鬥,但那些淤血痕跡皆非致命。
對死者周圍血泊分布狀況的研究表明,環城公園望湖亭附近為殺人第一現場。警方發現死者時,死者角膜已出現若幹白色小點,且部分小點已經擴大,整個角膜呈輕度混濁,但仍可透視瞳孔。死者身體已出現屍僵,並已經擴展至全身。將屍體反轉過來之後,發現死者背部已出現大片融合性屍斑,該屍斑在指壓時並未消退。根據以上各點,再結合肛門溫度,初步判斷死者的死亡時間為9個小時前,也就是10月16日晚上9點30分至10點30分之間,該時間與司徒雲芳所供述的時間完全一致。
在死者的胃內容物中發現有尚未消化的某些食物,如魷魚絲、豬耳朵之類,並發現不少螺螄肉殘餘,因為這幾種食物較難消化,而其他食物皆已消化成乳糜狀,從而無法進行分辨。根據各種食物的消化程度,可初步判斷死者最後一次進食時間應該在死前一個半小時左右,也就是10月16日晚上8點至9點。
死者血液中及胃內容物中均發現較高濃度的酒精成分,說明死者在死前曾飲用過不少高度白酒。根據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以及飲酒至死亡時間之間的時間間隔,初步判斷死者在晚餐時曾飲用了至少半斤以上的高度白酒。
死者右手中仍持有一把長長的三角刀,該刀總長28厘米,其中刀刃長16厘米,刀柄長12厘米。在刀刃的根部及刀柄上,分布著極少量類似機油的液狀物。看樣子,似乎是一把不曾使用過的新刀。
在死者胸部插著的那把致命的彈簧刀刀柄上,發現了一部分掌紋和幾枚指紋,那應該是殺人者所留下的。
死者上身穿著一件白色化纖舊襯衫,衣領上有一些汙垢;下身穿著一條很舊很舊的工作褲,看樣子都屬於非常廉價的品種,而且,那褲子的膝蓋處幾乎都快要磨破了。死者的雙手手掌上分布著許多老繭。由此看來,死者的社會地位比較低微,大約是一個農民工或是流浪漢之類的人物。警方搜索了死者的每一個衣袋,僅在下衣襟的一個衣袋裏找到了幾張10元與20元的紙幣和十幾枚一元硬幣,不曾發現其他可以證明死者身份的任何證件。
考慮到死者最後一次進食可能是在附近的某處,而根據死者的衣著狀況可以判斷死者的經濟條件並不寬裕,因此其進食處可能是在某個熟人的家中,也可能是在某個價格便宜的小飯店。警方拿著死者的照片走訪了現場周圍的二十餘家小型飯店及大排擋,但沒有任何人能夠認出那死者生前曾在何處進食。
東城區警方曾在公安係統內部網絡上發出了協查通報,希望能夠及時判明屍源,但至今未獲任何有價值的結果。雖然曾有過幾撥失蹤人員的家屬前來認屍,但結果全都是否定的。因此,關於那位無名死者的身份,至今仍是個謎。
翌日,高雲飛請市公安局刑偵實驗室的專家將望湖亭附近環城公園小徑上無名屍體胸部插著的彈簧刀柄部留下的指紋及掌紋與錢茂昌屍體的指紋及掌紋進行比對,發現那彈簧刀柄部的指紋和掌紋正是錢茂昌的右手所留下的!事實證明,殺死那無名死者的,正是錢茂昌!
既然那無名死者是死於錢茂昌之手,那麽據此似可推論,無名死者的同夥有可能跟蹤報複,而錢茂昌正是被那名小個子劫匪所殺!
現在,既然桂花園住宅小區停車場殺人案與那無名屍體有所關聯,弄清該死者的身份就顯得更為重要,因為,殺死錢茂昌的殺人兇手很可能就是那無名屍體的昔日搶劫夥伴!而且,在望湖亭附近環城公園小徑上發現的無名屍體右手中所握的三角刀與在桂花園住宅小區停車場殺死錢茂昌的三角刀無論是形態與長短都完全相同,而且都是新刀!這就進一步證明了,錢茂昌之死正是那逃跑的另一名小個子劫匪所為!他們倆很可能在實施搶劫前同時購買了兩把一模一樣的三角刀!而更為嚴峻的事實是,既然那名小個子劫匪的目的是為自己的同夥報仇,他的下一個目標很可能就是錢茂昌的未婚妻、景泰機械有限公司的現任董事長司徒雲芳!想到這裏,高雲飛的心裏頓時覺得緊張起來。
高雲飛立即通知司徒雲芳,最近一段時間必須加強自身的安全意識,倘若發現任何可疑的異常情況,或是發現有什麽可疑的陌生人出現在周圍,必須立即向警方報告。另外,高雲飛又安排了兩名刑警在暗地裏秘密對司徒雲芳進行監護。倘若那兇犯試圖再次對司徒雲芳下手,警方便可以一舉將其擒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