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絕殺》

    作者:朱古力

    內容簡介:

    《絕殺》是一個接著一個的小故事。似乎每一個故事都是有著自己獨特靈魂的個體。但是,卻又非常微妙而緊密地結合在一起,這是作者玩的一個小花樣,所有的微小的故事,互相滲透著,互相影響著,形成了最後的那個龐大的故事。所有的人,所有的事情,都有了最後的注解。是死亡也好,是永生也好,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是一個漫長而又驚心動魄的旅程。這個旅程的航行師,就是朱古力。

    兕,本指雌性的犀牛,兕虧,卻是古代一個隱秘的部落,終年活躍在琅邪山一帶,兕虧族人男的好戰,女的更好戰,他們的首領曆來都是女性,他們掌握著一種所說是無法抗拒的妖法,曾經在千年前統治整個大陸。困獸:到處是掙紮,野獸的掙紮,絕望的恐懼,青麵獠牙的野獸最後一次的勁爆,反撲,流盡最後一滴血,用命去拚,即便死,也無遺憾,他知道有那麽一天的,放多少血就應該還多少,用自己的血還隻是沒想到那天,來得這麽早掙紮真的有用的嗎。

    壹兕虧

    初夜,天已灰蒙,月獨倚微雲,光撫葉梢,柔若波痕。

    墳場,丁字墳場,人頭攢動。

    墳場裏隻會躺死人,夜間鬼火叢生,路人途經,往往嚇出一頭冷汗,所以夜間基本沒有人敢走動。丁字墳場不同,無論晝夜,那裏永遠有人,活人。裏麵隻躺著一個死人,卻是江湖上數百年來最具聲名的梟雄,無論是誰,提到他的名字都會肅然起敬。因為百年後的江湖再無一個人能創下像他一般的俠名,和他一樣的霸業,同他一致的武功。沒人,沒有人可能。他的軀體雖然躺倒乃至腐爛,他的精神卻永遠不死,無數熱血青年、初涉江湖的人都還以他為超越的目標。每年他的忌日墳場總會聚滿了參拜的人。

    丁一字,就是他的名字。三月初七,今天,就是他的忌日。

    每年的今天,這裏反如集市一般熱鬧,很多人來,很多香焚燃,然後到晚上來人一個個散去,沒有人敢多留。丁一字生前所創的丁字幫不允許有人在夜間打擾丁一字,誰也不許。丁字幫雖然已經不是丁一字在世時的天下第一大幫,但百年的基業卻依舊矗立到今天,絕對不容小覷。黃昏剛至,丁字幫就出動高手驅散所有人群,派人嚴密把守丁字幫的禁地——丁字墳場。

    饒是丁字幫人手充裕,行動迅捷,麵對蜂擁而至的參

    拜者,還是頗費了些時辰。人多易亂,丁字幫的人沒有留意,來的兩千五百四十三個人隻有兩千五百四十二個離開了墳場。當然就算他們發現,也不會大驚小怪,按照慣例,墳場每天都有丁字幫派出的精英輪番把守,他們自信一隻蒼蠅也飛不進丁一字的墓穴。

    如果他們知道是王斬留下的話,也許會立即求援。

    隻可惜他們不知道。

    王斬輕輕推開手中灰黃的紙卷,借著月色細細翻閱。

    紙上的內容他已經看過不下十四次,早就倒背如流,這是他最後一次閱讀。這次行動必須分毫不差,連他這樣的老手也不得不分外小心。

    看完,他將紙揉碎,放入嘴裏咀嚼,下咽。

    他確信這些細微的動作絕不會讓墳場守衛的人發現,現在他人在墳場,卻不是站著的。

    倒掛,他倒掛在一棵水杉最細的嫩枝上,那段嫩枝隻要輕扭就會斷裂,王斬卻完好地倒掛其下,愜意得隨時都可以睡到天亮。

    十八個,守衛墳場的一共有十八個高手,紙上說得分明。

    每三人分居一方,形成六位方陣,每半個時辰交換一個次位,互相巡邏,一旦有變,以點燃手頭的焰火為號,哨聲為訊。

    王斬遁於墳場的正北,將遇上兩隊人搜查,隻是他已等不得別人過來,他必須主動出擊。殺人並不是愉快的事情,但為了能順利進入墓穴,不走漏風聲,這十八人,一個都不能留。

    前方一人剛臨近所藏的水杉時,他已出手。

    黑夜下,就見他的眼發出餓狼般的綠火,劍悄然出鞘又迅速入鞘。

    來人的喉頭已有一線深痕,他驚愕的表情僵於觸碰死亡的瞬間,來不及感歎世上為何會有如此迅疾的一劍,喉間深咽著卻發不出任何聲響,他的身軀開始緩緩躺倒。

    屍體沒有倒,王斬用劍柄撐住前傾的屍體,看起來像來人正低頭看著腳下,而屍體正好隱沒了王斬的身軀。

    “看什麽呢?還不快走……”後頭跟來的兩人其中一人話未說盡,就感覺喉頭一陣陰涼,一種腥腥的鹹澀突然湧入嘴內,他想起他看到過的發臭的死魚。他大概不會知道自己也會開始像死魚一樣發臭。

    沒有喊的那個隻看到白光淡淡地從眼前晃過,還以為是自己眨眼時的幻覺,然後他才發現他的同伴已經安然睡在冰冷的地麵上。他下意識去按左手的焰火裝置,卻發現他已經無法操縱左手了。他的左手

    已經跌落在一丈外。隨後他感到一陣鑽心的疼痛。但馬上他就不覺得疼了,死人永遠不用再忍受疼痛的折磨。

    三個。還有十五個。王斬沒來得及擦拭劍上的血跡,他知道一切才剛剛開始。

    侯爵府。

    天下的侯爵很多,卻極少有人像魏安魏侯爵一樣豪富。沒有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錢,也隻有他,才配得上“富可敵國”這四個字。

    他的侯爵府府門是純金打造,開啟的時候總要五個大漢一起用力推拉,從客廳到書房的路皆用彩錦鋪展,彩錦都是在京城最大的染坊定做,每年都要更換兩次。府上的用具不是金便是玉,據說給貓喂食也是用上好的翡翠盤,府中沒有一樣東西不在顯示侯爵的豪富。

    樹大招風,幾乎沒有人不喜歡錢,沒有人會對錢不動心,很多人都在打魏侯爵的主意,打他錢的主意。隻要拿到他府上貓吃的盤子,普通人都可以幸福地過上一生。就算不能多偷,挖走金門前的幾根金絲也是一筆很大的收入。

    然而沒有人能成功,誰也不敢在侯爵府撒野。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侯爵有錢,又肯出錢,他很早就籠絡了大量的高手為他所用,勢力甚至大過了七大幫派的任何一派,成為新近最不可小覷的人物。投靠他的能人越來越多,侯爵大把大把揮霍著金錢,讓人驚歎的是侯爵依舊可以過著如此奢靡的生活,難道他的財富真的永無止盡嗎?沒人知道。

    侯爵新近已經很少露麵,隻要有錢,總會有人把他想幹的事處理得極為妥當。人們都說現在的侯爵隻喜歡在家裏種種花,養養鳥,當然他種的花可能你一輩子連聽都難聽到,他養的鳥你一輩子見都別想見著。

    然而今天,三月初七,丁一字的忌日,侯爵卻非親自見一個人不可。不光要見,還在很少人可進的密室見,不帶貼身保鏢,隻有一個俏麗侍女,秘密交談,無人可知。

    究竟誰人有這麽大的麵子?說來好笑,他隻是個小偷。

    偷神王七。

    密室,燈火通明。

    十一盞燈,燃著最濃的香蠟,將整個房間照得通明。侯爵有錢,自然不會吝惜幾根蠟燭。

    室內有一張紅木圓桌,兩把凳,桌上擺滿了美味佳肴。每個盛菜的盤子都用最純的翡翠特製,一片綠顏交會眼球,似跟燭火爭寵。筷子是漢白玉精製的,分量剛好,柔韌性好到墜落桌底也不會碎,那種純白與翡翠的絕綠十分匹配,既高貴又純粹。桌上有

    兩雙筷,兩隻杯。杯是最好的夜光杯,杯中的酒自然是最上乘的葡萄酒,據說早已成特貢的禦酒,有的人一輩子連想都不敢想,隻有侯爵,可以和帝王一般隨時享用。

    現在有人也在享用,而且享用了許久,桌上的一壺葡萄酒已經見底,桌上的菜也被他狼吞了許多,他甚至不用筷,隻用手。他的吃相讓人看出他已經三天沒有進食。然而隻有他自己知道,他來這間密室之前才在張家包子鋪吃了十五個包子,一壺上好的女兒紅。但他同樣承認,任何人,如果聞到這些菜的味道,吃上一口,都會像他一樣寧肯胃裂也要繼續吃下去,吃到死。那些菜的味道實在太好,少有機會吃到。

    他已顧不得斯文,他的職業也不需要他經常斯文。

    他的職業經常讓人聯想成過街的老鼠,無數人唾棄,而他卻為自己自豪。

    在那個行當,他是神——偷神王七。

    一個人如果被人稱為神必定有他的過人之處,如果說世界上有一樣東西連王七都偷不到的話,通常隻有兩種可能:一、根本沒有這樣東西;二、這樣東西已經毀了,再也找尋不到。

    世上早已沒有王七進不了的密室,偷不了的東西。所以侯爵請王七根本不需要由人帶路,王七自己已走入了密室,沒有人知道他用了什麽手法,知道的話你也可以是偷神。

    但這樣一個可以偷盡天下寶物的偷神卻對侯爵的菜肴毫無抵抗力,足見這些菜有多麽的可口。

    王七吃到最後筋疲力盡方才停嘴,打了個最響的飽嗝。

    侯爵一直靜靜地在一旁陪著王七用食,他的筷子很少動,隻偶爾飲盡一杯酒,態度優雅無懈可擊,天生的貴族氣質。看到王七如此吃相,侯爵很高興,任何客人吃得那麽盡興主人都會分外高興。他示意侍女再給王七斟酒。

    密室隻有三個人,侯爵和王七麵對麵端坐,侍女在一旁伺候侯爵。這個侍女身材曼妙,每個部位都完美到令任何男人都會想入非非,尤其是那雙削蔥根般的玲瓏玉手,白皙可人。侍女用這雙手為王七斟酒。

    王七也開始想入非非,他恨不得立即握住這雙手,永不放開。他一向是個敢作敢為的人,否則也不會掙得偷神的名號。此時他卻不敢,那是侯爵的侍女,他可以碰任何東西,就是不敢碰侯爵的。

    王七揉了揉有點淫亂的眼睛,隻能長歎一聲,開口:“我若有了你一樣的地位,便是有皇帝讓我做我也不做。”

    侯爵笑了一下

    ,卻沒有開口。這樣讚美的話他已經聽到耳朵都要生繭。

    王七再次飲盡了剛滿上的酒,用破敗的袖布擦去嘴角的殘液,道:“我飽了。”

    這好像是廢話,隻是這句廢話非常有用,因為王七知道,侯爵一向喜歡跟吃飽的人談機密,而天下能讓侯爵等他吃完飯的人一向很少,王七很自豪。

    吃飽了的意思是可以開始了,開始談機密。

    桌麵清理幹淨,換上兩杯最上好的碧螺春。酒讓人放鬆,茶卻使人清醒。

    侍女從裏麵鎖住了密室,再沒人可以進來,也再沒人可以聽到裏麵的對談。

    王七看了侍女一眼,意思是侍女為什麽不走。

    侯爵道:“你放心,她絕對不會出賣我。而且,我看得出,你對她有意思。”

    王七斜笑一下,他的那對三角眼愈發顯耀淫欲的光彩,什麽事都瞞不過侯爵,他實在不需要瞞這件事。

    侯爵一個眼神,原本為他捶背的侍女已經走到了王七身旁,現在王七隻要用力一拉,侍女整個人都是他的。王七卻什麽也沒做,他知道侯爵在跟他談話,談的是機密,他不可以隨便。

    侯爵笑了,他很滿意王七,所以他先開口:“兕虧玉到底在什麽地方?”

    王七也笑,他喜歡直接的對談。他說:“在幽靈局。”

    兕虧玉,似乎已經成了這兩年江湖上談論最熱的話題。幾乎所有人都覬覦這塊寶玉,因為得到它就相當於得到了一個世界。它本身隻是一塊質地精良的玉佩,再貴也貴不過侯爵府上隨便一件寶物。但它的背後,卻有著一個駭人聽聞的傳說。因為這個傳說已經死了無數人,還會有無數人為它死。

    兕,本指雌性的犀牛,兕虧,卻是古代一個隱秘的部落,終年活躍在榔邪山一帶,兕虧族人男的好戰,女的更好戰。他們的首領曆來都是女性,她們掌握著一種據說是無法抗拒的妖法,曾經在千年前統治整個大陸。然而同樣因為不可知的理由這個部落勢力衰退,又安分居於榔邪山。新近江湖流傳這樣的傳說,隻要找到那塊懸於榔邪山巔的兕虧,所剩的三萬兕虧壯丁便要由他號令。兕虧族的這些壯丁個個驍勇,所有的軍隊都未能將兕虧族人征服。號令他們本身就是一個無窮大的權力。

    無數人死於榔邪山,卻連兕虧玉的影子也找不到,似乎永遠也沒人能控製那股強大的勢力。

    也許隻有一人例外,偷神。如果他都不能得手,別人

    早可以放棄。

    偷神也動心了,這樣大的權力沒有人會不動心。整整三年,江湖上找不到偷神。直到前天午後,偷神才在一家茶館露麵,他帶來的消息是,他費盡心機拿到了兕虧玉,隻是最後卻沒有機會用它號令兕虧族人。兕虧玉被人偷走了,在偷神眼皮底下偷走了。偷神隻能根據偷者留下的紙條確定兕虧玉進了幽靈局,那個傳說中根本無法找尋得到的詭秘地方,有人進去過,卻沒有一個人活著迴來。

    這些侯爵在請偷神來的時候就已經打探得十分清楚了,得到與傳聞完全相同的答案,侯爵臉上毫無表情。

    王七卻繼續笑:“你是不是奇怪一點,像我這樣天下第一的偷神,讓人偷了千辛萬苦才到手的寶物,居然還能這麽開心地喝你的酒,吃你的菜?”

    侯爵道:“那是因為我的酒菜天下無雙!”

    王七道:“不錯,這的確是我吃過的最好的酒菜,我雖經常躲到禦膳房偷腥,卻沒吃到過如此美味的東西,你過得比皇帝還好。”

    他又笑了一下,三角眼眯成一線:“你是不是在想有人能偷走偷神身上的東西,這樣的偷神不叫也罷?”

    侯爵沒有迴答,知道對方會說下去的話聰明人不會打斷。

    王七道:“天下沒有人可以偷我的東西。因為我是偷神!”

    侯爵道:“我知道。”

    “你知道?”王七疑惑道。

    侯爵道:“這就是我找你來的原因,我隻想聽真話。”

    王七道:“真話當然隻告訴聰明人。能在偷神身上偷走東西,隻有一個原因。”

    侯爵道:“什麽原因?”

    王七道:“那就是我讓他偷的,我願意。否則誰都不能。”

    侯爵道:“你願意?”

    王七道:“是,我不是傻瓜,知道就算我拿了兕虧玉也絕對沒有命活著去統領三萬人,我隻能讓兕虧玉不在我手上,我才安全。”

    侯爵讚道:“你很聰明。”

    王七道:“隻有聰明人可以活得長,現在所有覬覦兕虧玉的人都會費盡心機去找幽靈局,再也沒有人來找我的麻煩。可他們一定到死也找不到。”

    侯爵道:“他們找不到?”

    王七道:“天下能找到幽靈局的屈指可數,去找的不會有一個可以活在人世。”

    侯爵不由好奇地問:“幽靈局到底在何處?”

    王七道:“幽靈當然在墳場,丁字墳場。”

    侯爵道:“丁字墳場?”

    王七道:“不錯,丁字墳場。今天正好是丁一字的忌日,無數人會去參拜他,又有誰會想到他的墓穴就是幽靈局的所在呢?”

    侯爵道:“如果有人想到了呢?”

    王七道:“那他隻有死。丁字墳場夜間都會有十八個高手巡邏,隻要有風吹草動,他們手中的焰火就會在片刻召集丁字幫所有高手聚集過來。”

    侯爵道:“如果那些高手根本奈何不了來人呢,甚至他們連報信的機會都沒有?這樣的高手不是沒有。”

    王七道:“不錯,即便如此,那人也未必走得進墓穴。墓穴的入口有個機關,如果不知道訣竅,一旦觸動裏麵埋藏的火藥,一定會粉身碎骨。”

    侯爵道:“如果他知道呢?”

    王七道:“我倒寧願他不要知道。”

    侯爵道:“為什麽?”

    王七:“如果他進去,就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

    十七個。

    王斬心中默數,他看不到陽光,月光卻越發嫵媚了。

    還有一個,在前方三丈處,那個人還不知道他馬上要死,馬上要去陪他的同伴。

    最後一人將燈籠舉得很高,這樣可以照得很遠。他看得遠,如果遇見危險反應的時間也就會稍快。隻是他不知道,燈籠越亮,他的目標也越明顯。

    他感覺腳上的葉子有些輕微的抖動,他的臉上也有細微的風花,他想天又轉涼了,又該給妻兒添條新棉被了,自己常年夜不歸宿,孩子都不肯叫他爹了,他該買條紅棉被還是綠棉被好呢……

    他想還是買紅的好的時候,一陣疼痛自下而上傳入。

    他被一把劍徹底貫穿。

    十八個。

    現在王斬有一個晚上的時間行動,這個晚上墓穴外麵再沒有人來打擾了。

    他走進那個墓穴,墓穴上隻有三個字——丁一字,用朱漆漆染,顏色長年不褪。

    王斬用劍輕輕劃過墓碑上的“一”字,劍尖擦出了火花,在夜間分外明顯。然後傳來陣陣石頭摩擦的聲響,墓門自上而下開啟。

    紙條上果然交代得分毫不差。誰能想象丁一字的墓穴居然成了幽靈局的老巢,王斬為丁一字悲哀。

    在墓門開啟之前,他已經站在離墓

    門三尺,墓門左側石獅右前爪的位置,不差分毫。

    當墓門完全開啟的時候,穴內猛地彈出十一柄長槍,七把尖刀,四枚毒蒺藜,三根銀針。瘋狂掃過墓門外的每個位置,鋒利無比,不死即傷。暗器上的毒絕對會讓你生不如死。

    偏偏沒有掃過王斬所待的位置。

    紙條上的信息果然正確,否則王斬早成了刺蝟,帶毒的刺蝟。

    現在王斬可以入內了,他知道裏麵將更為兇險,他必須提起十二分的精神。

    他走入了一條漆黑的通道,遵照囑咐,三百四十五步,左轉,二百三十二步,右轉。終於看到了燭火。

    還聞到了酒香,王斬可以肯定,那正是一百年的陳女兒紅。

    然後他看到一個人,躺著喝酒。

    一個和尚。

    “假如有人可進丁一字的墓穴,他也決計走不進真正的幽靈局寶庫,裏麵處處都有機關,他每走錯一步都將喪命。”

    “假如他每步都走對了呢?”

    “那他將會遇到第一個難對付的對手。”

    “誰?”

    “問醉和尚。”

    “就是精通各類分金手,硬功了得,卻嗜酒如命的問醉和尚?”

    “不錯,正是他。很少有人可以敵得過他獨創的大醉羅漢拳。”

    “的確很少,隻是對付這樣的人卻未必很難。”

    “哦?”

    “隻要他是個醉鬼,就一定有破綻可以讓人破?”

    “什麽破綻?”

    “酒。”

    這世上有很多酒鬼,沒任務的時候王斬也是酒鬼。酒鬼之所以叫酒鬼,就在於對酒已經癡迷到如鬼一般的地步。王斬也經常看見很多酒鬼躺著喝酒,躺著喝酒當然不是什麽特別的本事,王斬還看到有人上廁所喝酒,既然是鬼,任何行徑都是可以理解的。然而眼前的酒鬼還是讓王斬大開眼界。他躺著喝酒,酒就在離他不遠的大酒缸裏缸口敞著,裏麵的酒凝成一條細線,屈伸為兩條遊龍,最後才衝入酒鬼的嘴中,酒鬼的嘴大張著,酒自由地流入,這種愜意的喝法大概是所有酒鬼都夢寐以求的。

    根據紙條上的記錄,王斬當然知道他就是問醉和尚,隻是他未曾預料到問醉和尚的內力竟已如此高深,並不是每個酒鬼都可以這樣享受的。

    王斬進來,問醉根本沒有留意,任何一個酒鬼喝酒

    的時候都不喜歡被打擾,尤其是問醉。

    王斬卻很有興趣打擾,因為他也是酒鬼。

    他的劍出鞘,於空中劃出兩朵漂亮的劍花,一股濃烈的劍意已經灌衝四周。

    缸內的酒突然從平靜的湖麵轉為巨浪翻滾的汪洋,一根碗口粗的酒柱衝天而起。

    王斬雖然沒有躺倒,但他的嘴已經張得很大。這口酒如果喝到,非但嘴很感激,臉和衣裳都會受到福澤。

    隻是王斬沒有喝到。

    躺著的和尚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站起,一手輕輕托著酒缸,所有的翻湧立即凝固。

    和尚用力聞了聞酒香,伸了個大大的懶腰,轉身對著王斬道:“你也喝酒?”

    王斬道:“我是酒鬼。”

    和尚卻大口否認:“你不是,絕不是。”

    王斬道:“為什麽不是?”

    和尚道:“真正的酒鬼絕不像你一般浪費酒,你不配稱為酒鬼。”

    聽他的口氣,酒鬼絕對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勝任的。

    王斬問:“你是酒鬼?”

    和尚自豪地道:“我當然是。”

    王斬道:“你不是,絕不是。”

    和尚開始憤怒:“為什麽不是?”

    王斬道:“真正的酒鬼絕不像你一般是個小氣人,隻知道獨飲,不與人對酌。”

    和尚沉思良久,突然朗聲大笑。他本是個魁梧的人,笑聲自然豪邁。他道:“你不懂我這個酒鬼的苦,如果一個酒鬼像我一樣要算著喝酒,眼看酒一點點變少卻無可奈何的時候,他就會像我一樣的小氣。”

    他摸著粗糙的酒缸,像摸著自己的嬰孩,又道:“你不該來!”

    王斬問:“為什麽?”

    和尚道:“你若不喝酒,來不來都與我無關。你說你是酒鬼,就一定會打我酒的主意。”

    王斬理解,酒鬼的命就是酒。隻是他沒料到問醉的出手會如此迅捷,像他這樣魁梧的人實在不像是輕功如此了得的高手。

    正當問醉說出“主意”二字的時候,他的手已經不貼在缸上,而是化為拳,大醉羅漢拳,快攻向王斬。

    他一連攻出五拳,封住王斬所有後路,已是起了殺意。

    王斬沒有躲,他的劍在手,他不需要躲。

    劍總比拳鋒利,一般人都這麽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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