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道:“進來吧,門沒栓。”


    她剛剛準備睡,燈還沒有吹熄。


    “坐吧。”丁香坐在床上,楊誌則坐在梳妝台前的凳子上。


    楊誌告訴她:“今晚上我和幾個人上去魯草山看過,那些挖掘過的狐狸洞,全部都填埋好,還弄結實了。”


    丁香問:“哦,他們是真的在找火靈狐?你知不知道他們是誰?”


    楊誌搖頭:“不知道,但他們還算是有良心的。”


    丁香還以為,楊誌已經知道了他們是蕭大將軍,是特意過來告訴她。


    “你沒有懷疑過是蕭大將軍他們嗎?”丁香看著他,蕭大將軍是他的偶像,看他會怎麽說。


    楊誌若有所思道:“我也猜測是他們,也隻有蕭大將軍他們,才會憑良心做事,將挖掘過的狐狸洞重新填埋好,弄結實恢複原樣。


    如果來項山捉火靈狐的那些人,全部都能做到這樣,那該多好,可惜,這隻是奢望,項山,注定要在劫難逃了。”


    丁香好無語,在楊誌表哥的心目中,蕭混蛋做什麽都是正確的。


    她撇撇嘴不屑的道:“怎麽叫憑良心做事?他們的目的是要捉住火靈狐,天天喝它的血,練成百毒不侵之體,這是多麽殘忍的事!


    為了一己之私,不惜虐待動物,而且是珍稀動物,這就是極不人道的禽獸行為!”


    丁香說到最後,氣憤不已。


    在前世,她可是保護珍稀動物的擁護者!


    要不然,她也不會那麽多事的救了火靈狐兩次。


    楊誌失笑,他從丁香的話語裏,聽出來她對蕭大將軍的不滿。


    在這個世界裏,在他的認知裏,人就是人,動物就是動物,他是分得很清楚的,除了他家那條獵狗是個例外。


    所以,他對丁香解釋道:“火靈狐並不是人,它隻是動物,我隻聽過虐待人,可沒聽說過虐待動物的,照你這麽說,我和我爹爹上山去捉狐狸,還將狐狸皮剝下來賣,那我們算是十惡不赦的人了?”


    伶牙俐齒的丁香,被楊誌的話噎住了。


    楊誌說的話,無疑是有道理的,丁香無從反駁。


    因為她不可能告訴他,火靈狐不是一般的狐狸。


    火靈狐能聽懂人話,還會寫字,在她心目中,她早已經把他當成了一個人,一個可愛的小孩子。


    無論如何,丁香都會盡自己的努力幫助火靈狐,讓它不會被那些混蛋抓走,被天天放血受盡折磨。


    見丁香被沒迴答他的話,顯然是被他的話噎住了,楊誌又補充道:“更何況火靈狐還會偷雞吃,要是早點被他們抓走,也是好事一樁,從此以後,就不會再有那麽多人來項山搞破壞了。”


    丁香再度無語,不過,楊誌表哥的話,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是非常有道理的。


    他的想法,隻怕是所有村民們的想法。


    所以,丁香告誡自己以後要更加的小心。


    她要給火靈狐染色的事,任何人都不能告訴,包括她的阿弟。


    她想象著給火靈狐染色後,項山上再也見不到火紅色狐狸的身影,是不是那些人就會提前撤退呢?


    如果是這樣,她也算是為村民們做了一件好事,為保護項山做了一個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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