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和楊誌從“優草堂”出來的時候,剛好被坐在馬車裏的陳宇文看見,他認出了丁香就是剛才差點撞到他的小姑娘。


    他疑惑不解,能得到“優草堂”的林管事,親自送他們出門口,可見他們和林管事的關係不一般。


    小姑娘既然和“優草堂”的林管事相熟,又為何還要在他家藥房買藥,買的還是毒藥材?


    他轉身吩咐馬車裏的陳義:“給我查一下那小姑娘和她身邊男人的身份。”


    “是!”陳義跳下了馬車。


    楊誌剛才已經答應了陳大叔,午飯三個人一起吃,由陳大叔請。


    在一家小飯館裏,心情極好的陳大叔,已經點好了菜,有肉還有湯,他還破例要了一壺酒,反正下午是不用趕馬車了,也不怕喝醉。


    楊誌少不了陪著他喝,兩人端起酒碗豪飲,丁香暗暗奇怪,一碗酒下肚,楊誌是麵不改色,想不到他深藏不露,酒量那麽好。


    是不是有武功,內力深厚的,都特別能喝?千杯不醉?


    一碗酒下肚,陳大叔哈哈笑道:“這次陳大叔要換個新車頂,再買一大塊新油布,這樣就不怕下雨天了。”


    楊誌也笑:“其實早就該換了,是陳大叔舍不得花錢。”


    陳大叔感慨道:“還能用,誰舍得丟掉買新的?”


    他這次行了狗屎運了,突然得了三十兩銀子,可以為馬車換個新裝,再遇上刮風下雨,他就不用擔心淋濕貨物了。


    他家在村裏開了一個小雜貨鋪,方便村民們。


    這一次他要買多一些存貨迴去,免得他每次買得少,那批發檔的老板總是不肯減價,還各種看不起他,譏笑他沒本錢開什麽鋪頭。


    吃飽喝足,三個人商量晚上住在哪裏好。


    陳大叔說,他等會要去修馬車那裏守著,晚上估計就睡在馬車上了。


    楊誌帶著丁香不方便,要不然,他肯定會和陳大叔睡在一起。


    丁香大方道:“表哥,咱們還是住客棧吧,我手頭有銀子。”


    反正她有錢,還有五百兩銀票沒有動。


    楊誌點頭,也隻能是住客棧了,花銀子也是沒辦法的事,他身上也帶夠了銀子。


    *


    林管事帶著丁香和楊誌,坐了半個時辰的馬車,到了一個離鎮上還有一段路程的村子裏。


    村子裏有一座大房子,有前院和後院,占地麵積很大,外麵還有高高的圍牆圍著,門口有狗守著。


    主人是一個很嚴肅的中年大叔,不善言語,和林管事的性子天差地別,可他們偏偏是朋友。


    進了屋裏,丁香他們直接就跟著主人家去了後院,後院裏養著十多條大小不一的狗狗。


    蕭三郎指定送給丁香家的狗,是一條很漂亮的黃色小母狗,外表溫順,其實很兇悍。


    楊誌有些失望,這種狗型和他家的母獵狗差不多,要是貴得離譜的話,他還是勸丁香別要了。


    他本來就準備過幾天去他二姨家,抱一隻小狗給丁香家看門的。


    養狗就得從小養起,幾個月後就能看家護院了。


    結果丁香在那位嚴肅大叔的幫助下,和它互動了一會兒後,毫不猶豫地付了五兩銀子,楊誌見了有些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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