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誌看了丁香一眼,告訴她:“你的全部首飾,總共賣了七十二兩銀子,表姑媽繡的帕子,兌了五十文錢。”


    說完楊誌又忍不住加了一句:“五十文錢,表姑媽一天到黑地繡帕子,繡了整整兩天。”


    他的意思很明顯,就是提醒丁香,不能大手大腳地花錢,她現在花不起。


    丁香卻不以為意,她湊前楊誌小聲說:“表哥,你知道我家後院的藥材,抵押了多少銀子嗎?”


    楊誌問:“多少?”


    丁香高興地在他眼前比出了五隻手指頭。


    楊誌怔了一下,不相信地問:“是五十兩,還是五百兩?”


    丁香收起了手指,吐字清晰地告訴他:“五百兩!”


    楊誌呆立了一秒鍾,嘴角露出了笑容:“什麽時候給?”


    丁香小聲說:“已經到手了!”


    這下楊誌不淡定了,他的第一反應就是丁香在吹牛。


    連藥材都沒看,就先將銀子給了,誰會信。


    丁香從懷裏取出銀票,往楊誌手裏一塞:“給,你幫我保管著。”


    她直接用事實說明了,不用再廢話。


    楊誌看清楚了三張銀票上的數目,一張四百兩,還有兩張五十兩,他整個人幾乎石化。


    好一會才迴過神來,小心翼翼地將銀票收好,他壓抑著自己的情緒波動問丁香:“你是怎麽做到的?”


    丁香編了一個謊話,輕描淡寫地說:“我們個個都不知道,我爹爹原來和林伯是有交情的,是那種過命的交情,一見麵他便認出了我,說他見過小時候的我。


    我將所有事情一說,林伯便立馬同意借銀子給我,他說四百兩還債,還有一百兩給阿娘過日子,到時候就用後院的藥材還。”


    楊誌內心吃驚無比,著急地問丁香:“那你和林管事簽協議了?你看清楚協議裏寫的內容是什麽嗎?你總共按了幾次手指印?”


    他突然很後悔將丁香一個人留在“優草堂”,他沒什麽怕的,就怕丁香將自己賣了都不知道。


    丁香見楊誌緊張的樣子,暗暗偷笑,這個表哥還算不錯,首先想到的就是她會不會上當受騙。


    有一點不好的,就是她在他心目中,未免太蠢了一些。


    這也是丁香為什麽要說謊的原因,她就是怕自己的聰明才智,不能一下子被周圍人接受,她怕別人會懷疑她是何方妖孽。


    丁香將自己白淨的手指在楊誌麵前晃動,告訴他:“你放心,我什麽協議都沒簽過,也沒按過什麽手指印,林伯說了,他信得過爹爹,也信得過我,他說等他有時間就會親自過來看看那些藥材。”


    楊誌這才放心了,隻能說是丁香運氣超級好,出門便遇貴人。


    兩人來到一小吃店,原來楊誌想請丁香吃牛腩麵,這裏也是楊誌和陳叔約好碰頭的地方。


    丁香取了散銀出來,堅持這一頓她來請。


    楊誌見丁香身上還藏有銀子,他又傻眼了。


    丁香解釋說:“藥房裏有爹爹生前製好的藥丸,我將它們賣給了林伯,得了二兩銀子,所以這一餐由我請,你可以敞開肚皮吃。”


    這個說法天衣無縫,楊誌不由得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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