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白日夢
全球魔王,開局選擇不死龍王 作者:南瓜炒北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是他麽?”
林晨目光一凝。
聞聲,六目飛鷹快速點了點頭。
“好小子,敢欺負老子的人……”
林晨冷哼一聲,目露兇狠之色。
……
……
山石地麵上。
藍色素袍老者一直禁閉雙眼,沉思不已,不知道在思考什麽。
而足足過了良久,這個一直雙眼禁閉的藍色素袍老頭才終於緩緩的睜開了自己的眼睛。
對方的眼睛微微有些奇怪,除卻一顆是正常的之外,剩下的一枚眼珠居然是壞掉的,漆白無比,看不見半點黑色,僅僅隻是一層空洞無比的白膜。
“墨老,這是發生何事了?怎麽感覺你的臉色有些不對勁啊。”
這時。
這個藍色素袍老者的身旁,一個黑色長袍的白發老頭抿了抿嘴,忍不住開口說道。
“也沒什麽大事,無非就是老朽剛剛看見了一頭長相怪異的烏鴉,本想隨意捉來觀賞一下,不過誰知道那隻長相怪異的烏鴉邪門的很,居然硬生生從老朽的手下逃走了……”
藍色素袍老者眉頭微微一挑,看了黑袍老者一眼,緩緩開口說道。
“哦?不過一頭烏鴉,居然能從墨老的手下逃走?莫非那頭烏鴉是一頭實力不俗的兇獸?”
黑色長袍老者愣了愣,作為藍色素袍的多年老友,別人或許並不是太了解其真正實力,可他了解啊,能從其手中他逃走,非聲勢滔天的大兇獸不可。
“這正是讓老朽疑惑的地方……”
藍色素袍老者微微扭頭,看了一眼黑色長袍老者,語氣奇怪的說道:“老朽並沒有從那頭察覺出太過強橫的兇獸氣息波動,如果老朽沒有推斷錯誤的話,那頭兇獸的等級應該不會超過五級。”
藍色素袍老者緩緩說道。
“墨老,你確定沒有再逗我玩?一頭五級的兇獸居然也能逃的出您的手掌心?”
黑袍老者有些不太敢相信。
五級的兇獸,對於他們這樣的存在那簡直就相當於是螻蟻一般的貨色,閉著眼睛都能玩弄於鼓掌之中,怎麽可能能讓對方逃了?
“這還隻是其次,最讓老朽意外的時候,老朽居然從那頭古怪烏鴉的身上嗅出了一種其他的味道,那股味道雖然很微弱,但老朽敢反正,那氣息味道絕對不屬於那頭古怪烏鴉。”
藍色素袍老者語不驚人死不休,又開口道。
“其他的味道?什麽其他的味道?”
黑袍老者來了興趣,忍不住驚疑的問道,本就溝壑縱橫的臉頰此刻皺的更是如同九曲十八彎一般。
“說不出來,但那股氣息很強大,似乎,似乎……那頭逃走的古怪烏鴉像是某個存在養的寵物一般。”
藍色素袍男子繼續開口,嚐試找了一個他絕對還算恰當的形容詞解釋。
“那頭古怪烏鴉雖然等級不算太高,但那也有四五級,能養如此等級的兇獸,那養的人不得最起碼八九級,甚至是十級?”
黑袍老者皺了皺眉頭,十級是一個分水嶺,十級之前算一個行列,十級之後又算一個行列,雖然對他們來說不算太高,但也不算低,仍舊是可以鎮壓,不過需要耗費一些力氣。
最重要的是,這裏可是迷失森林,赫赫有名的禁地存在啊。
迷失森林雖然不像其他的生命禁區一般隻要進去了就是近乎無解的死局,但那也不是誰家的後花園,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地方。
一般情況下,除了像他們這種有任務在身的,不得不來的,個人除非是戰鬥力冠絕天下,否則很少有敢單槍匹馬闖入迷失森林的,而且,即使是他們也都是聯手才敢闖進來。
“墨老,你說會不會是那些眼睛裏麵隻有錢,為了錢連命都不要的禁區拾荒者。”
黑袍老者一本正經的推測道。
藍色素袍老者的實力或許算不上他們三人中最強的,但眼界和見識絕對是最豐富的,若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的話,絕對不可能讓他惦記這麽長時間。
“這個……說不準。”藍色素袍老者皺了皺眉頭,不確定的說道。
禁區拾荒者,顧名思義,這是一群為了錢可以連命都不要的瘋子,別人都視生命禁區為豺狼虎穴,唯恐避之不及,但禁區拾荒者卻反其道而行之,哪怕搭上性命也在所不辭。
而這其中,尤其是迷失森林為佼佼者。
倒並不是說迷失森林裏麵的資源最豐富,而是迷失森林雖然恐怖但並不是一個絕對的十死無生的地方,隻要運氣不錯的話,哪怕是一些手無縛雞之力的普通人都能出去,能夠在這裏獲得不少的收獲。
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迷失森林中的禁區拾荒者數量可以稱得上是所有禁區中最多的存在,而來這裏的人員中甚至還包括一定的普通人,並且數量還不算少,能占到所有拾荒者三成左右的程度。
不過好在迷失森林的麵積夠大,近乎永無邊境一般,所以哪怕是從古至今有一群接著一群的拾荒者進入這裏麵碰運氣也很少會發生相互撞麵的情景。
生命禁區雖然危險萬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命喪當場,但同樣的,各種大大小小的禁區也是各種資源,寶貝,寶藥等等最多的地方,沒有之一,整個大陸上,沒有任何地方的資源能夠和生命禁區相比。
就拿市場稀有的一種名為金石的東西,這個東西雖然名字中有一個金字,但卻和黃金的關係不大,屬於是一種特殊的礦石,異常珍貴,價值連城,不過拇指蓋大小的一小塊就能賣到一百枚金硬幣的價格,換算成戰爭幣的話是足足價值十萬金硬幣,這是一種什麽概念呢,要知道,一千戰爭幣可是就已經足夠大陸上最普通的三口之家生活整整一個月,而一千戰爭幣也才不過隻相當於是一枚金硬幣而已,換句話說,一枚拇指蓋大小的金石可以讓一個普通的三口之家一百個月,將近十年的時間不愁吃喝,若是再大一些,能有個拳頭一般大小的話,那一輩子就都不用再操心吃喝問題。
正是鑒於此,才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成為禁區拾荒者,不管不顧的也要一頭紮進禁區之中。
按照他們的話就是死了就一了百了,活著要是沒錢太過於痛苦,生不如死,在那些貴族的眼裏和他們養一條狗一般,設置可能還遠遠沒有他們養的狗值錢,金貴!
人窮怕了,苦日子過怕了,便會寧可不要命也要錢。
林晨目光一凝。
聞聲,六目飛鷹快速點了點頭。
“好小子,敢欺負老子的人……”
林晨冷哼一聲,目露兇狠之色。
……
……
山石地麵上。
藍色素袍老者一直禁閉雙眼,沉思不已,不知道在思考什麽。
而足足過了良久,這個一直雙眼禁閉的藍色素袍老頭才終於緩緩的睜開了自己的眼睛。
對方的眼睛微微有些奇怪,除卻一顆是正常的之外,剩下的一枚眼珠居然是壞掉的,漆白無比,看不見半點黑色,僅僅隻是一層空洞無比的白膜。
“墨老,這是發生何事了?怎麽感覺你的臉色有些不對勁啊。”
這時。
這個藍色素袍老者的身旁,一個黑色長袍的白發老頭抿了抿嘴,忍不住開口說道。
“也沒什麽大事,無非就是老朽剛剛看見了一頭長相怪異的烏鴉,本想隨意捉來觀賞一下,不過誰知道那隻長相怪異的烏鴉邪門的很,居然硬生生從老朽的手下逃走了……”
藍色素袍老者眉頭微微一挑,看了黑袍老者一眼,緩緩開口說道。
“哦?不過一頭烏鴉,居然能從墨老的手下逃走?莫非那頭烏鴉是一頭實力不俗的兇獸?”
黑色長袍老者愣了愣,作為藍色素袍的多年老友,別人或許並不是太了解其真正實力,可他了解啊,能從其手中他逃走,非聲勢滔天的大兇獸不可。
“這正是讓老朽疑惑的地方……”
藍色素袍老者微微扭頭,看了一眼黑色長袍老者,語氣奇怪的說道:“老朽並沒有從那頭察覺出太過強橫的兇獸氣息波動,如果老朽沒有推斷錯誤的話,那頭兇獸的等級應該不會超過五級。”
藍色素袍老者緩緩說道。
“墨老,你確定沒有再逗我玩?一頭五級的兇獸居然也能逃的出您的手掌心?”
黑袍老者有些不太敢相信。
五級的兇獸,對於他們這樣的存在那簡直就相當於是螻蟻一般的貨色,閉著眼睛都能玩弄於鼓掌之中,怎麽可能能讓對方逃了?
“這還隻是其次,最讓老朽意外的時候,老朽居然從那頭古怪烏鴉的身上嗅出了一種其他的味道,那股味道雖然很微弱,但老朽敢反正,那氣息味道絕對不屬於那頭古怪烏鴉。”
藍色素袍老者語不驚人死不休,又開口道。
“其他的味道?什麽其他的味道?”
黑袍老者來了興趣,忍不住驚疑的問道,本就溝壑縱橫的臉頰此刻皺的更是如同九曲十八彎一般。
“說不出來,但那股氣息很強大,似乎,似乎……那頭逃走的古怪烏鴉像是某個存在養的寵物一般。”
藍色素袍男子繼續開口,嚐試找了一個他絕對還算恰當的形容詞解釋。
“那頭古怪烏鴉雖然等級不算太高,但那也有四五級,能養如此等級的兇獸,那養的人不得最起碼八九級,甚至是十級?”
黑袍老者皺了皺眉頭,十級是一個分水嶺,十級之前算一個行列,十級之後又算一個行列,雖然對他們來說不算太高,但也不算低,仍舊是可以鎮壓,不過需要耗費一些力氣。
最重要的是,這裏可是迷失森林,赫赫有名的禁地存在啊。
迷失森林雖然不像其他的生命禁區一般隻要進去了就是近乎無解的死局,但那也不是誰家的後花園,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地方。
一般情況下,除了像他們這種有任務在身的,不得不來的,個人除非是戰鬥力冠絕天下,否則很少有敢單槍匹馬闖入迷失森林的,而且,即使是他們也都是聯手才敢闖進來。
“墨老,你說會不會是那些眼睛裏麵隻有錢,為了錢連命都不要的禁區拾荒者。”
黑袍老者一本正經的推測道。
藍色素袍老者的實力或許算不上他們三人中最強的,但眼界和見識絕對是最豐富的,若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的話,絕對不可能讓他惦記這麽長時間。
“這個……說不準。”藍色素袍老者皺了皺眉頭,不確定的說道。
禁區拾荒者,顧名思義,這是一群為了錢可以連命都不要的瘋子,別人都視生命禁區為豺狼虎穴,唯恐避之不及,但禁區拾荒者卻反其道而行之,哪怕搭上性命也在所不辭。
而這其中,尤其是迷失森林為佼佼者。
倒並不是說迷失森林裏麵的資源最豐富,而是迷失森林雖然恐怖但並不是一個絕對的十死無生的地方,隻要運氣不錯的話,哪怕是一些手無縛雞之力的普通人都能出去,能夠在這裏獲得不少的收獲。
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迷失森林中的禁區拾荒者數量可以稱得上是所有禁區中最多的存在,而來這裏的人員中甚至還包括一定的普通人,並且數量還不算少,能占到所有拾荒者三成左右的程度。
不過好在迷失森林的麵積夠大,近乎永無邊境一般,所以哪怕是從古至今有一群接著一群的拾荒者進入這裏麵碰運氣也很少會發生相互撞麵的情景。
生命禁區雖然危險萬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命喪當場,但同樣的,各種大大小小的禁區也是各種資源,寶貝,寶藥等等最多的地方,沒有之一,整個大陸上,沒有任何地方的資源能夠和生命禁區相比。
就拿市場稀有的一種名為金石的東西,這個東西雖然名字中有一個金字,但卻和黃金的關係不大,屬於是一種特殊的礦石,異常珍貴,價值連城,不過拇指蓋大小的一小塊就能賣到一百枚金硬幣的價格,換算成戰爭幣的話是足足價值十萬金硬幣,這是一種什麽概念呢,要知道,一千戰爭幣可是就已經足夠大陸上最普通的三口之家生活整整一個月,而一千戰爭幣也才不過隻相當於是一枚金硬幣而已,換句話說,一枚拇指蓋大小的金石可以讓一個普通的三口之家一百個月,將近十年的時間不愁吃喝,若是再大一些,能有個拳頭一般大小的話,那一輩子就都不用再操心吃喝問題。
正是鑒於此,才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成為禁區拾荒者,不管不顧的也要一頭紮進禁區之中。
按照他們的話就是死了就一了百了,活著要是沒錢太過於痛苦,生不如死,在那些貴族的眼裏和他們養一條狗一般,設置可能還遠遠沒有他們養的狗值錢,金貴!
人窮怕了,苦日子過怕了,便會寧可不要命也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