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線索擺在麵前。
嫌疑人錢進麵色陰晴不定,張了張口似乎想說什麽,卻始終沒有說出口。
最後隻是雙手相扣,腦袋一低沉聲的說道,“我什麽都不知道,要殺要剮悉聽尊便。”
張碩冷笑,他很清楚錢進是認為此事與羅學光被殺議案無關,所以才下定決心死不撒口,不給警方抓住把柄的機會。
由於的確是陳玉琴開的房,又的確是在旅館中發生的關係,即便錄像顯示有強迫行為,在沒有其他不利證據的前提下,也不可能給他定罪。
這時,有人匯報陳玉琴來了,張碩命令將錢進帶下去,把陳玉琴帶進來。
離開審訊室後,錢進和陳玉琴在走廊裏相遇。
陳玉琴的第一反應就是嚇得後退,而錢進則是眼神兇狠。
那兇惡的眼神似乎在說,“你敢亂說,你就完蛋了!”
不知道是不是被錢進嚇得,陳玉琴的審訊過程中,不論怎麽問,她都一口咬定是自己主動和錢進發生關係的,並且反複強調這件事和羅學光被害一案無關。
“陳玉琴你記住,你現在的行為隻會害了你自己,我最後問你一遍,錢進真的沒有脅迫你?”
張碩站起身,走到陳玉琴麵前,他要通過這種方式給陳玉琴帶來更大的壓力。
陳玉琴根本不敢抬頭,雙手緊緊攥著衣角,由此可見她是多麽地緊張。
但她還是搖了搖頭,用略帶哽咽的語氣顫聲道,“是我主動的,我就是個喜歡出軌的女人,這一點你們不是知道了嗎?如果沒別的事我就先走了。”
無奈之下,張碩隻能放陳玉琴離開。
就羅學光被害一案,陳玉琴有確鑿的不在場證明,按照法律是不能拘留的,隻能傳訊。
“你怎麽看?”
待得陳玉琴離開後,張碩關上審訊室的門轉頭望向夏晨。
“毫無疑問陳玉琴肯定在說謊,她百分之百是被錢進那個畜生脅迫的,之所以不肯說,應該是因為錢進手裏還握著他的把柄。”
夏晨一臉氣憤的接著說道,“而且,她和張強的關係很穩定,甚至準備離婚後結婚,怎麽可能突然又出軌?”
“記住,下判斷時不要帶著主觀情緒,否則會影響你的判斷方向。”
張碩說完摸了摸下巴,“可是,會是什麽把柄,能夠讓她甘願承受屈辱,一次又一次和錢進發生關係呢?”
“陳玉琴是醫學院畢業,當過一段時間醫生,後來卻不幹了,會不會是醫療方麵有足以讓她入獄的證據?又或者那種照片之類的?”夏晨腦洞大開。
“算了,別瞎猜了,中午看看小趙那邊有沒有發現,我覺得這件事情和老羅被害一案有關,而且是很重要的關係!”張碩的語氣非常肯定。
“我也是...”
......
中午,警局職工食堂。
夏晨打了飯正猶豫要坐在哪裏,就見張碩朝著她招了招手。
放眼望去,和張碩同桌吃飯的還有王梅、郭明、韓慧以及趙濤。
本來是不太想過去的,可領導都發話了,她還能怎麽辦?
沒辦法,隻好硬著頭皮走過去,在趙濤旁邊的位置坐了下去。
“來的正好,小趙發現了很重要的線索,咱們一邊吃一邊抓緊時間討論討論。”張碩說完朝著趙濤使了個眼色。
趙濤放下筷子,將文件夾擺在桌子上攤開,“我查了錢進的銀行賬戶,他幾乎沒什麽存款,也沒有可疑的進出賬記錄,不過我順帶也查了下陳玉琴的賬戶。”
“發現她的賬戶上有一筆十萬元的取款記錄,是一次性取走的,而且時間是6月2號!”
“看到沒,又是6月2號,這肯定不是巧合。”張碩習慣性地敲了敲桌子。
夏晨似乎突然想到了什麽,“6月2號的錄像裏,陳玉琴的確帶著個大袋子,錢進離開的時候將其拎走,裏麵應該就是那十萬塊錢!”
王梅也附和道,“錢進這家夥可以啊,知道轉賬會留下痕跡,容易查到錢款來源,所以故意讓陳玉琴取款,然後當麵交易。”
郭明嘿嘿一笑,“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還是被錄像給拍到了。”
“呸,怎麽說的跟偷拍狂是大功臣似的。”韓慧輕推了郭明一把。
“現在雖然還不知道陳玉琴被抓住了什麽把柄,但隻要陳玉琴肯開口指認,錢進勒索的罪行就能板上訂釘,下午再傳訊一次陳玉琴,爭取突破她的心理防線。”
張碩語氣激昂,頗有領導的氣勢,說完又看向郭明和韓慧,“你們那邊有什麽進展嗎?”
郭明咽下嘴裏打飯說道,“剛排查完一個班,除了有個學生對錢進很不滿,其他暫時沒發現可疑情況。”
“嗯,你們下午接著排查,幾條路一起走,就不信最後逮不住兇手。”
張碩右手驟然握緊成拳,也結束了這場午飯臨時案情討論會。
下午四點。
陳玉琴第三次來到審訊室。
與早上的戰戰兢兢不同,這一次她很冷靜,似乎早已準備好了該如何應對。
很顯然,想在這種情況下突破她的心理防線是非常不容易的。
不等張碩開口,陳玉琴反而搶先說道,“張警官,如果你還要問早上的問題,那我的答案是一樣的,是我主動,與錢進無關。”
“你於6月2號取款十萬元,是為了什麽事?”
“私事。”陳玉琴明顯顫抖了一下。
“6月2號的錄像顯示,你給錢進一個大紙包,裏麵是那十萬塊錢嗎?”
“不是。”
“是錢進問你要的,還是你主動給的?”
“我主動...哦不對,那不是十萬塊錢,隻是...隻是幾本書而已。”陳玉琴差點說錯話。
張碩整理了下警服,雙手相扣擱在桌子上,“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龐大或擁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我是說如果,如果真的有人對你進行了勒索行為,並強迫你與其發生性關係,絕對屬於情節特別嚴重,隻要你說出來,我們才能維護你的利益,你明白嗎?”
陳玉琴微微低下了頭,沒有迴答,緊緊攥著的雙手開始猶豫彷徨。
嫌疑人錢進麵色陰晴不定,張了張口似乎想說什麽,卻始終沒有說出口。
最後隻是雙手相扣,腦袋一低沉聲的說道,“我什麽都不知道,要殺要剮悉聽尊便。”
張碩冷笑,他很清楚錢進是認為此事與羅學光被殺議案無關,所以才下定決心死不撒口,不給警方抓住把柄的機會。
由於的確是陳玉琴開的房,又的確是在旅館中發生的關係,即便錄像顯示有強迫行為,在沒有其他不利證據的前提下,也不可能給他定罪。
這時,有人匯報陳玉琴來了,張碩命令將錢進帶下去,把陳玉琴帶進來。
離開審訊室後,錢進和陳玉琴在走廊裏相遇。
陳玉琴的第一反應就是嚇得後退,而錢進則是眼神兇狠。
那兇惡的眼神似乎在說,“你敢亂說,你就完蛋了!”
不知道是不是被錢進嚇得,陳玉琴的審訊過程中,不論怎麽問,她都一口咬定是自己主動和錢進發生關係的,並且反複強調這件事和羅學光被害一案無關。
“陳玉琴你記住,你現在的行為隻會害了你自己,我最後問你一遍,錢進真的沒有脅迫你?”
張碩站起身,走到陳玉琴麵前,他要通過這種方式給陳玉琴帶來更大的壓力。
陳玉琴根本不敢抬頭,雙手緊緊攥著衣角,由此可見她是多麽地緊張。
但她還是搖了搖頭,用略帶哽咽的語氣顫聲道,“是我主動的,我就是個喜歡出軌的女人,這一點你們不是知道了嗎?如果沒別的事我就先走了。”
無奈之下,張碩隻能放陳玉琴離開。
就羅學光被害一案,陳玉琴有確鑿的不在場證明,按照法律是不能拘留的,隻能傳訊。
“你怎麽看?”
待得陳玉琴離開後,張碩關上審訊室的門轉頭望向夏晨。
“毫無疑問陳玉琴肯定在說謊,她百分之百是被錢進那個畜生脅迫的,之所以不肯說,應該是因為錢進手裏還握著他的把柄。”
夏晨一臉氣憤的接著說道,“而且,她和張強的關係很穩定,甚至準備離婚後結婚,怎麽可能突然又出軌?”
“記住,下判斷時不要帶著主觀情緒,否則會影響你的判斷方向。”
張碩說完摸了摸下巴,“可是,會是什麽把柄,能夠讓她甘願承受屈辱,一次又一次和錢進發生關係呢?”
“陳玉琴是醫學院畢業,當過一段時間醫生,後來卻不幹了,會不會是醫療方麵有足以讓她入獄的證據?又或者那種照片之類的?”夏晨腦洞大開。
“算了,別瞎猜了,中午看看小趙那邊有沒有發現,我覺得這件事情和老羅被害一案有關,而且是很重要的關係!”張碩的語氣非常肯定。
“我也是...”
......
中午,警局職工食堂。
夏晨打了飯正猶豫要坐在哪裏,就見張碩朝著她招了招手。
放眼望去,和張碩同桌吃飯的還有王梅、郭明、韓慧以及趙濤。
本來是不太想過去的,可領導都發話了,她還能怎麽辦?
沒辦法,隻好硬著頭皮走過去,在趙濤旁邊的位置坐了下去。
“來的正好,小趙發現了很重要的線索,咱們一邊吃一邊抓緊時間討論討論。”張碩說完朝著趙濤使了個眼色。
趙濤放下筷子,將文件夾擺在桌子上攤開,“我查了錢進的銀行賬戶,他幾乎沒什麽存款,也沒有可疑的進出賬記錄,不過我順帶也查了下陳玉琴的賬戶。”
“發現她的賬戶上有一筆十萬元的取款記錄,是一次性取走的,而且時間是6月2號!”
“看到沒,又是6月2號,這肯定不是巧合。”張碩習慣性地敲了敲桌子。
夏晨似乎突然想到了什麽,“6月2號的錄像裏,陳玉琴的確帶著個大袋子,錢進離開的時候將其拎走,裏麵應該就是那十萬塊錢!”
王梅也附和道,“錢進這家夥可以啊,知道轉賬會留下痕跡,容易查到錢款來源,所以故意讓陳玉琴取款,然後當麵交易。”
郭明嘿嘿一笑,“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還是被錄像給拍到了。”
“呸,怎麽說的跟偷拍狂是大功臣似的。”韓慧輕推了郭明一把。
“現在雖然還不知道陳玉琴被抓住了什麽把柄,但隻要陳玉琴肯開口指認,錢進勒索的罪行就能板上訂釘,下午再傳訊一次陳玉琴,爭取突破她的心理防線。”
張碩語氣激昂,頗有領導的氣勢,說完又看向郭明和韓慧,“你們那邊有什麽進展嗎?”
郭明咽下嘴裏打飯說道,“剛排查完一個班,除了有個學生對錢進很不滿,其他暫時沒發現可疑情況。”
“嗯,你們下午接著排查,幾條路一起走,就不信最後逮不住兇手。”
張碩右手驟然握緊成拳,也結束了這場午飯臨時案情討論會。
下午四點。
陳玉琴第三次來到審訊室。
與早上的戰戰兢兢不同,這一次她很冷靜,似乎早已準備好了該如何應對。
很顯然,想在這種情況下突破她的心理防線是非常不容易的。
不等張碩開口,陳玉琴反而搶先說道,“張警官,如果你還要問早上的問題,那我的答案是一樣的,是我主動,與錢進無關。”
“你於6月2號取款十萬元,是為了什麽事?”
“私事。”陳玉琴明顯顫抖了一下。
“6月2號的錄像顯示,你給錢進一個大紙包,裏麵是那十萬塊錢嗎?”
“不是。”
“是錢進問你要的,還是你主動給的?”
“我主動...哦不對,那不是十萬塊錢,隻是...隻是幾本書而已。”陳玉琴差點說錯話。
張碩整理了下警服,雙手相扣擱在桌子上,“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龐大或擁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我是說如果,如果真的有人對你進行了勒索行為,並強迫你與其發生性關係,絕對屬於情節特別嚴重,隻要你說出來,我們才能維護你的利益,你明白嗎?”
陳玉琴微微低下了頭,沒有迴答,緊緊攥著的雙手開始猶豫彷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