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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帶刺的植物是有毒的,如果被刺刮破了皮膚,後果和被殺人蜂蟄一下沒區別。如果有人從這種荊棘叢中滾過去,那麽會全身發炎,死於非命。”


    當然了,前提是這個人沒穿衣服滾過去。


    從這裏一直延續到東歐,都有這一類的植物存在,帶刺即是有毒。


    雖然和動物比如蛇蠍的毒不同,但是那些植物上的物質,對人類是絕對有害的。


    “來來來,今天的菜是炸薯條。”


    “槍哥你過分了嗨……”


    “昨天炸薯片,今天炸薯條。”


    “明天什麽?”


    方宏咧嘴一笑:“明天炸魚薯條。”


    “槍哥你這是在開玩笑,誰要看這些破東西啊!”


    方宏壓了壓手:“沒辦法,還有幾個月比賽了,這幾個月的直播,我盡量不做菜了,等到比賽的時候,大家一次性看個夠!”


    “哎,無食欲。”


    “前麵的low比,槍哥就算是炸魚薯條,也比英特蘭人做得好吃。”


    炸薯條實際上也簡單,首先將薯條切成手指粗細的條,然後過水煮一下,煮透後會變色,裏麵的澱粉會發生一定的轉變,然後撈出來過水,如果有條件可以用冰箱冷藏十幾二十分鍾,然後濾幹水直接下油鍋小火炸,炸出來大概和快餐店的沒兩樣。


    學會這一手和炸雞翅,差不多就可以開快餐店了。


    炸薯條下飯,也是沒誰了,滿口的澱粉植物蛋白質。


    方宏起身:“雖然這片山林裏號稱有熊有豹子,我還沒遇到過。”


    “我要是豹子是熊,聞道槍哥身上的氣味,立刻逃得無影無蹤。”


    “不應該啊,就算是再強的血腥氣,在打新鮮二荊條做豆瓣的環境裏呆半天,也被完全掩蓋了啊,應該不是因為氣味。”


    “要我說,槍哥本身的氣味就讓動物覺得不好惹,換我們去,估計就被盯上了。”


    “不是氣味的原因。”方宏:“就算這裏的環境再怎麽好,受限於地形,森林也不會太大,森林裏的動物有很大的幾率碰到過人類。”


    “而且,在動物的世界裏,兩腳自立是很嚇人的。”


    動物講究氣勢,遇到對手了會盡量展開自己的身體,用體型嚇到對手。


    比如熊,趴在地上就是個球,但是直立起來就嚇人了,人這種相對於體型來說算是瘦弱的肌肉和骨架形態,在自然界是很唬人的。


    舉個例子,隻有人類腰部那麽高的狼,就幾乎和人類同等重量了,而如果是野豬,隻有人腰那麽高,就有幾百公斤。


    直立起來會讓人顯得體型擴大。


    不隻是動物,人類也有同樣的習慣。


    為什麽奧運冠軍奪冠後的慶祝動作總是雙臂外擴,或是握拳我是指天?因為雙臂外擴,舒展肩膀和胸部肌肉,加上兩臂的臂展,會擴大人的表麵積,這種行為可以告訴對手自己的強大,也可以給自己暗示,打消恐懼。


    這些動物的先祖,就被人類大量屠戮過了,特別是歐洲,各種動物在幾百年前滅絕,這些動物應該深刻的記得人的樣子和氣味,有多遠躲多遠了。


    看著夕陽西下,方宏也沒有太過於急迫,因為前幾天的尋找,方宏覺得要不是地圖有問題,要不是環境改變太大,所以沒有找到,都不太抱希望了。


    為什麽最近幾天沒有碰到動物,因為方宏在原地打轉,哪兒遇得到什麽動物。


    “太陽落山了,明天再見。”


    “再見槍哥。”


    關掉直播後,方宏坐了會兒,抽了根煙,最終還是站了起來,繼續尋找。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方宏也不像前幾天那樣急了,慢慢悠悠的,晃晃悠悠的,如同飯後散步一樣的閑逛。


    俗話說得好,無心插柳柳成蔭,方宏走到一個小山丘,總覺得附近的環境不對勁。


    帶著疑惑左看右看,始終都沒有看到到底有什麽不對勁。


    “又是錯覺?”最近這幾天這種錯覺太多了。


    方宏搖了搖頭,往前繼續前進,但是當第一步踏出去的時候,才感覺,真實的感覺,不對勁。


    退會一步,又前進一步,方宏低下了頭。


    看遍了四麵八方,就是沒看腳下。


    腳下,是一塊打磨的非常平整的石頭。


    為什麽是打磨?因為石頭開鑿的痕跡太容易看出來了。


    因為你敲打石塊,有時候會讓石塊碎裂,有時候會讓石塊整片脫落,而有時候,不會有什麽事情發生,就會在上麵留下痕跡。


    如果同時滿足有崩裂痕跡,有整片平整脫落痕跡,還有捶打留下的坑,那就必定是人工開鑿痕跡無疑。


    哪怕經過幾百年的風吹日曬,這種痕跡依舊很明顯。


    方宏迅速掏出軍工鏟,將石頭周圍的土清空,露出了其他石塊。


    騎士宮!


    真名都已經遺失在了曆史中的騎士宮!


    方宏興奮的拿出地圖,然後拿出指南針,放在石頭上,校準方向。


    “這邊是正北,這是正東,正東北方向,這邊!”


    方宏帶著軍鏟,拿著指南針,對準這個方向前進。


    “按照那個時代的計數單位,應該是一點三公裏!”


    有了發現的方宏,已經都把宿營地還留在林中這種事情忘掉了,如同著了迷一樣的往前進。


    如果是誰又看到,一定會說槍哥的財迷之魂又覺醒了。


    事實上方宏要找的並不是什麽財寶。


    一點三公裏,方宏的腿就是丈量器。


    “到了,到了,就是這兒!”


    方宏左顧右盼:“山洞,山洞在那裏?”


    就連騎士宮都埋在了地下,山洞如果小了的話,應該也是被埋了。


    “山!”


    方宏看到了一座山。


    山洞應該在山上吧,平地上怎麽可能有山洞。


    迅速確定了目標,方宏靠近了這個山嶺。


    其實也不叫山嶺,頂多幾十米高,不過是石崖。


    大概八十度的樣子。


    這走是肯定走不上去的。


    方宏就待在地上,觀察石崖。


    沒有一目了然的山洞。


    難道石崖下麵還有一節,被掩蓋了?


    那怎麽挖的出來?


    就算能挖出來,那也得很長時間啊,稍微不注意被人遇到,這個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


    方宏非常希望山洞在這麵接受不了陽光,附近大樹林立的石崖上。


    一點一點的仔細查看,方宏看到了那個山洞。


    之所以不能一目了然,是因為它被石頭堵住了,由於漫長的歲月加上背光,如果不仔細查看根本看不清。


    看著眼前的石崖,方宏有些猶豫,沒有帶攀岩用的裝備,隻能硬爬,但是上麵長了很多青苔,稍不注意就會摔下來。


    不過好在不是九十度,如果是九十度,以這裏的濕滑程度,根本不可能爬上去。


    方宏單手拿著軍鏟,在石崖上開鑿,將兩片濕滑的泥和青苔鏟掉。


    然後往上爬了一步,又拿出軍鏟,在石崖上鏟土,然後將鏟子掛在腰間,又爬一步。


    一步一步,靠近那個距離地麵十多米的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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