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宏在直播的時候,總是會有一些外界的評價。


    不過這些評價大多傳不到方宏哪兒來,因為這些評價毫無意義。


    可是這一次,不知道為什麽,在美國有一個評價傳的沸沸揚揚。


    原因可能是因為評價的人是,菲爾普斯。


    水中大鳥菲爾普斯,泳壇霸主。


    應該說前泳壇霸主菲爾普斯,因為他已經宣告退役了。


    據說是因為菲爾普斯閑在家裏無聊,看到了abc的紀錄片,然後發推特嘲諷方宏的某一次冒險的照片,說方宏前進的方式非常滑稽。


    有好事的記者前去問菲爾普斯,問題是,你覺得荒野冒險這一類的運動員……


    問題還沒問完,菲爾普斯說:“運動員?對不起,他們這樣的人稱得上運動員?恕我直言,我這樣的人才叫運動員。荒野求生隻是一種供人娛樂沒有意義的電視秀而已。”


    記者當然如同鯊魚一樣的聞道了嗜血的味道,於是追問:“你不太看得起這種冒險者嗎?”


    “看不起,就這麽簡單。”是個人都能想象出菲爾普斯說這句話時的嘴臉是如何的戲虐和輕慢。


    這個事情很快就通過水友傳到了直播間。


    方宏當即做出了迴答:“在我國,你這樣的吸毒的人渣沒資格叫運動員,你這樣的人整個職業生涯黃金期,都會在牢獄裏麵度過。”


    俗話說得好,打人就要打臉,罵人就要揭短,菲爾普斯大麻門聞名全世界,抽臉當然要抽這件事情。


    “我是中華公民,不是美國公民,不過我在想,美國每年死掉的禁毒警察人數不低吧,我聽說菲爾普斯帶起了吸食大麻的狂潮,這樣的人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應該在牢裏麵,而不是張大嘴巴放屁。”


    這就是,網絡時代。


    前一天風平浪靜,第二天就嘴炮——交火了。


    而且炮火連天!


    輾轉了半天之後,菲爾普斯在一個自以為美好的清晨醒了過來,打開新聞,第一時間臉就綠了。


    隨後,菲爾普斯再度發推:“我作為一個運動員,是靠著成績聞名的,並不是靠著選擇道德標準而聞名的,對於吸毒的事情我道歉,但是你侮辱我作為運動員的身份,是我不可接受的。”


    隔空喊話第二波,方宏的迴應是:“我不是運動員的話,你也不是,你隻是個能在溫水池裏麵撒歡的弱者而已,跳進大海,後麵有鯊魚追,我可以選擇迴頭殺死它,你隻能選擇掙紮,然後被吃掉,我不知道你有什麽底氣對我發出嘲諷。”


    “我們說的是運動,不是鬥毆,揮動拳頭算什麽運動!”菲爾普斯第三輪迴答來了。


    拿到這個評論,方宏當著所有水友的麵,拿出了手機發推,at了十六個各級別拳王,然後說:“菲爾普斯說揮動拳頭不是運動。”


    這個時代,你要和誰在網上吵架的話,記住秘訣,給他定個位,把他和大部分人劃清界限,然後拉隊友。你不這麽做的話,對手就會先這麽做。


    本來也就是兩個人之間的嘴炮環節而已,結果拉扯進了一大堆名人之後,就變質了。


    拳王梅威瑟當即發文:“我很樂意讓水裏的家夥感受一下拳頭這項運動。”


    這件事情沒有涉及種族歧視這種情況,隻是單純的嘴炮,所以國內的媒體並沒有火熱報道。


    反而是美國的媒體炸了。


    在美國,娛樂第一,商業運動第二,其他事情統統第三。


    但,一般來說,娛樂業的人隻能有自己的固定小粉絲群(除非你是天皇巨星貓王或者邁克爾),但是運動員一般都會獲取家鄉或者效力俱樂部所在城市的全體支持,運動員基本上來說就是城市英雄。


    這一開火,那就是各地媒體互懟了。


    鬧得有聲有色,有一種引發全民討論的熱潮。


    關鍵就在於,荒野求生到底算不算一項運動。


    一項運動是有標準,有目的的,荒野求生的標準就是行走荒野,目的就是活下去,從這方麵講,應該算是運動。


    如果僅僅是這樣,那麽事情可能止步於此了。


    可是當事人的另一方迴話了:“我是一個遊泳運動員,梅威瑟說的沒錯,我是一個在水裏的家夥,要我和誰比拳頭嗎?我隻想問,誰敢和我在水裏比速度。”


    菲爾普斯似乎找到了命門所在,一連串發了幾條推文:“在自由泳項目上,我是現在的冠軍,在蝶泳項目上,我是全世界有史以來最快的人,我不知道有誰敢說我不是運動員,這種認知不顯得荒謬麽?”


    得到消息的方宏隻說了一句話:“你不是蝶泳項目上的世界第一人,你很慢。”


    這句沒頭沒腦的嘲諷,卻引起了眾多媒體的轉發和評論。


    因為這是一個這個世界的共識,菲爾普斯是現世界紀錄保持者,比第二名都快非常多,這個記錄幾乎是牢不可破,很多年之內都不會有人打破。


    有一個人說菲爾普斯不是蝶泳世界第一的話,這個人應該是現世界第二的挑戰者出於挑戰的目的才對,而不應該是一個和遊泳運動無關的人。


    這就好像,一個拳手對邁克爾·喬丹說:“你的籃球打的真爛。”一個橄欖球員對馬拉多納說:“你會不會踢球。”一樣。


    這是沒有道理的。


    可就是這種毫無道理的狂妄之言,才能夠引起媒體的關注,才會讓人有興趣。


    這是方宏在坦桑尼亞的第十四天,眼看還有不遠整個冒險就結束了,方宏卻停在了坦桑尼亞到肯尼亞的邊境不遠處。


    菲爾普斯的迴應來了:“你說我不是蝶泳最快的人,那麽這個最快的人一定是你?或者是你的某個朋友?我在泳池等著這個人的出現。雖然我退役了,但我依舊比現役世界第一的蝶泳者快,這是我的榮譽。”


    你的榮譽是榮譽,我的榮譽就不是榮譽了?高傲自大的美國人,方宏發推:“在水中,四百米,蝶泳泳姿,敢不敢遊一次。”


    wtf?一個荒野冒險者,要在泳池和菲爾普斯比遊泳?


    就算你是現在最偉大的冒險者,哪怕你成為了曆史最偉大的冒險者,又和遊泳有什麽關係?那榮譽不見得能讓你和一個業餘遊泳運動員比較水下速度,這都是什麽?


    媒體推波助瀾,消息呈現爆炸性狀態外擴。


    全世界的人都不知道這是為什麽。


    包括水友:“槍哥你是瘋了麽?”


    “我覺得槍哥是個外星人,你們看,這就是證據!”地球人敢和菲爾普斯比遊泳?


    相比於正兒八經的體育比賽,這種比賽其實是不受關注的,就好像奧尼爾曾經單挑各個體育名人一樣,被認為是商業炒作。


    這一次,眾人也認為這是商業炒作。


    但是,方宏作為一個自由主義者,沒有接受過任何品牌的讚助,而菲爾普斯處於退役狀態,簽約讚助已經到期,兩個人之間能炒作什麽?


    阿迪達斯或者耐克炒作這種事情好玩兒麽?


    倒是有人對這次比賽有興趣。


    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凱撒宮:“表演賽,我們在行,拉斯維加斯就是地點嗎?@煙槍的使命感@michael phelps/#戰鬥##真相比說的好看#”


    菲爾普斯:“拉斯維加斯泳池見。”


    方宏摸出了電話:“我要改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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