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思琪在美國學校的成績很好,已經被推薦到哈弗大學商學院,因為父親身體不好,她這個獨生女必須要迴國來陪著父親。


    劉思琪的父親劉光輝因為身體不好,而且隻有一個獨生女兒,所以他父親想讓女孩學點中國的經商之道,從而為劉思琪全麵接管他的商業帝國做鋪墊。


    劉思琪獨自一人剛剛走到校門口,就看到一大群女生圍在一起讀什麽,那些女生還不時發出尖叫聲。


    不愛圍觀的劉思琪打算徑直到校,可周圍的女生在看到她之後,大多數都有點那麽不自然,這讓劉思琪十分的詫異,她連忙低頭查看是不是自己衣服上有什麽不妥當之處。


    就在這時候,他的同桌黃娟小跑著來到她的麵前:


    “思琪,有人給你寫了一封,拜托我轉交給你,寫得非常棒喲!”


    黃娟根本不給劉思琪拒絕的機會,直接把李子墨寫給劉思琪的情書塞到她手中,然後有小跑著離開了,留下獨自發蒙的劉思琪。


    劉思琪疑惑地看著的信,不明白有誰給自己寫信,自己好像才到sh一中,還沒有什麽朋友吧!黃娟隻能勉強算得上一個。


    從國外的迴來的女孩子,到底沒有國內有的女孩子那種故作矜持,劉思琪在迷惑不解之中從信封之中拿出信來看。


    首先映入劉思琪眼簾的是一首現代詩: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不是生與死的距離


    而是我就站在你的麵前


    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有一種愛,明明是深愛,卻說不出來。


    有一種愛,明明想放手,卻無法離棄。


    有一種愛,明知是煎熬,卻又躲不開。


    有一種愛,明知無前路,心卻早已收不迴來。”


    看書極多的劉思琪當即確定,這首非常不錯的現代愛情詩是絕對的原創,而且寫得非常有水平,寫這首現代愛情詩的人文學水平非常之高。


    這讓劉思琪更加疑惑了,sh一中什麽時候有這樣文學素養的人了。這首現代詩所表達的愛意沒有感動劉思琪,反而是這首現代詩本身讓劉思琪感動。


    劉思琪就是有一點文藝範兒的女孩子,這種女孩還真不是金錢和權勢可以打動的,她們追求的有品味的生活和愛情。


    文藝範兒的女孩子,無論什麽事情,都有自己的品味和看法,她們喜歡音樂,對文字敏感,可以說出或寫出很深刻的話,對電影,文學,歌詞也都有自己的認識,有自己對生活的追求,而不是被生活推著走,其實以上的都是表象,真正的核心是她們擁有一顆文藝的心。


    李子墨隻不過與劉思琪有一麵之緣,他就怎麽看出了劉思琪的本質,也許是上天的眷顧,也是李子墨是蒙對了,現在都什麽社會了,居然還用寫情書的方式追女孩子。


    劉思琪懷著感動和崇拜的心情把情書的正文部分看完,說實話,情書的正文部分也寫得非常的出色,至少劉思琪在看的過程中,心靈深處就被觸動了幾次。


    最讓劉思琪是情書結尾部分的那首《見或不見》


    “你見,或者不見我


    我就在那裏


    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裏


    不來不去……”


    劉思琪在看完這首詩,她已經是對寫這首詩的人崇拜得五體投地,這首詩的意境之美,簡直是無與倫比,這首絕對可以稱為世界最美的愛情詩之一。


    劉思琪想不到,自己居然可以收到這樣美輪美奐的情詩,這讓她真的很激動。


    但劉思琪僅僅是崇拜和激動,愛情還談不上,當他看到這寫這首詩的人居然是與自己隻有一麵之緣的李子墨時,就萬分詫異,但因為這首《見或不見》,劉思琪決定今天下午接受李子墨的邀請。


    在劉思琪現在的思緒中,這隻是邀請,而不是約會,至少劉思琪現在是這樣認為。但這對李子墨來說,就因為一封情書,兩首現代詩,就可以把夢中的女神約出來,這已經是非常不錯的成就了。


    張愛玲曾說:“女孩子隻有崇拜和她在一起的那個男孩子,才能感受到幸福。”


    有人說“戀愛時,彼此是崇拜者”,這才是戀人間的最佳相處模式,話雖有點絕對,卻也頗含幾分道理。


    我們每一個人,無論是成功與否,在潛意識裏,都喜歡被人讚揚和恭維,男人更是渴望被景仰、被崇拜,種渴望比女人們強烈,而這也滋生了女人的愛情。


    如果一個女人愛情到來之前,連絲毫崇拜都沒有,那她大多是被男人的追求所感動,或是願意將就。


    對於一個女人來說,愛情的起點便是崇拜。


    女人崇拜男人,並不是不加選擇的。這裏,就不難理解為什麽全民爭做宋仲基的女人,而並沒有人去爭做王寶強的女人。


    為什麽都叫王思聰老公,而沒有叫網紅小鮮肉老公。也就是說,在這個年代,顏值和錢是很重要的,顏值高,有錢,一堆跪舔的崇拜者排隊候著呢!


    李子墨就一個沒有絲毫背景的吊絲學渣,他既沒有錢,也沒有權,顏值也隻能勉強算得上小鮮肉,可李子墨能準確地把握住劉思琪的“脈搏”,用這個世界沒有的兩首愛情詩,就初次敲開了劉思琪的心靈窗戶。


    李子墨這小子有前途,劉思琪在決定赴約的時候,她已經有半隻腳踏上了李子墨的“賊船”。


    豪宅、香車、權勢、美女……這一切都是當代男人所追求的“成就”,而男人所有的自信和魅力都是建立在這些成就感之上的,他是期待這些成就被大家所仰視和崇拜的。


    就如一個女人打扮漂亮後出街,她希望迴頭率很高一樣,男人希望他人尤其是女人能對自己仰視。


    而女人對成功男人的崇拜,就像男人對化好妝的漂亮女人的癡迷一樣,一切都是天性使然,無可厚非。


    其實,對一個人的崇拜和愛慕的感覺是很相像的,這種微妙感覺,你很難嚴格地區分開來。


    這兩種感覺緊密聯係,兩者之間是很容易相互轉化的。既然是欣賞對方,所以才會崇拜對方,但崇拜又是很容易轉化成愛慕的。


    一個女人長時間崇拜一個男人,那麽便容易喜歡上這個人的,這是理所當然的,喜歡的前提不就是欣賞對方嗎?


    女人是感性動物,一個值得她崇拜的男人一定具有某種吸引她的特質存在,並讓她對這種特質毫無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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