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文化大革命中的第一炮,打在公社書記林玉紓身上。因為這一炮,1969年末,給閻善目定了個現行反革命。
事情是1966年縣裏修備戰公路,全公社各大隊,各小隊都要出一名民工參加修路工作,由公社統一組織一個民工隊,公社派一名幹部,領導指揮這個民工隊參加修建。
公路修建在山區裏,規定在路基上所有大小樹根必須全部刨掉,公社派的領導人(也叫帶工的)為了比別的公社進度快,節省時間,不執行規定,告訴民工不必太認真,結果把大樹根埋在路基下麵。
閻善目是個好求真、愛提意見的人,就對這個公社帶工的人說:“幹活的人把大樹根子都埋在路基上了,我們應該按規定幹,這是備戰公路,我們應該認真執行規定,以免以後出現不良後果”。
公社帶工的人說:“你是大隊帶工的,你讓你那幾個人按時完成任務就行了。你還管不著這段,出什麽後果由我負責,再說這有什麽後果可出的”。
閻善目過於認真,就把這事反映到修路指揮部,指揮部把公社帶工的給批評了,有的路段也做了返工重修。這一下可惹火了公社帶工的,他找茬編造理由,進行打擊報複,撤換了大隊帶工的人,不再讓閻善目給大隊帶工。
修路結束了,這時文化大革命在全國開始了,公社按上級的指示,在公社召開了動員大會,閻善目也去參加了這次大會。林玉紓書記作了動員報告,然後讓群眾開始提問題,閻善目第一個走上會場的講台,他對著麥克風開始了文化大革命第一次發言提意見,他說:“我先給林書記提一條,是關於修備戰公路的事,你不該派一個很不負責的人去帶工,他不執行修路規定,為了追求進度他指示民工不必那麽認真,埋了幾個大樹根沒啥了不起的,結果民工就這樣幹了,給他提意見,他不但不接受,反而打擊報複。
這是一條備戰公路,都說埋了一顆樹根是埋了一顆定時炸彈,如果是這樣,他不是變相破壞嗎,你用這樣的人去帶工應該說是犯了嚴重錯誤”。
因為這次的發言、提意見,很多人都說閻善目真敢幹,敢給公社一把手提意見,有股闖勁,因此大隊成立文化大革命委員會時,被群眾推選大隊文革副主任。主任是一個老黨員,叫國洪章,是大隊書記蔣或隻推薦的,是一個老農民,沒文化,土改時的幹部,一直很聽大隊領導的話,很保守,沒見識,根本不敢給任何領導提意見,大隊領導為了不受文化大革命的衝擊,所以大隊書記蔣或隻才讓他當了文革主任。閻善目和主任完全是兩個觀點,閻善目認為“十六條”說得很清楚:
是對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要充分揭露,要鬥倒,鬥垮,鬥臭,肅清他們的影響,同時給以出路,讓他們重新做人。同時也不能放過有嚴重錯誤的掌權的當權派。目標要盯在上層有問題的人物,因為上層人物有問題是最危險的,他的影響也是最大的。
而主任的觀點是,上層領導不是老百姓管的事,老百姓隻管老百姓的事,兩個人的觀點不一致,而副主任閻善目沒有決定權,結果造成群眾鬥群眾,成了泄私憤報私仇的群眾運動。在開會時隻要下麵寫一個條子,說某人有問題拉出來就鬥,而且變相體罰,特別是對生產隊隊長,當隊長是最容易得罪人,這次就成了最大的革命對象。有一天晚上,閻善目住的屯子後麵有個屯子,開批鬥會,閻善目去參加會議,在批鬥會上,隊長受到嚴重體罰,讓他九十度大貓腰,長時間不給休息,使隊長滿頭大汗,閻善目見此情況就拿出“十六條”,念給大家聽。
念完後,他說:“文化大革命‘十六條’說得很明白,在進行辯論的時候,要文鬥,不要武鬥。你們長時間讓他大貓腰,不讓休息,是一種變相武鬥,你們應該讓他休息一下”。
話剛說完,老高頭上來照著閻善目頭部就打了幾拳,打得他頭昏眼花,隨後老高頭的女兒就上來把閻善目的臉撓出數道血印。閻善目不顧疼痛繼續給他們講“十六條”,總算把隊長說到坐下了。
事情是1966年縣裏修備戰公路,全公社各大隊,各小隊都要出一名民工參加修路工作,由公社統一組織一個民工隊,公社派一名幹部,領導指揮這個民工隊參加修建。
公路修建在山區裏,規定在路基上所有大小樹根必須全部刨掉,公社派的領導人(也叫帶工的)為了比別的公社進度快,節省時間,不執行規定,告訴民工不必太認真,結果把大樹根埋在路基下麵。
閻善目是個好求真、愛提意見的人,就對這個公社帶工的人說:“幹活的人把大樹根子都埋在路基上了,我們應該按規定幹,這是備戰公路,我們應該認真執行規定,以免以後出現不良後果”。
公社帶工的人說:“你是大隊帶工的,你讓你那幾個人按時完成任務就行了。你還管不著這段,出什麽後果由我負責,再說這有什麽後果可出的”。
閻善目過於認真,就把這事反映到修路指揮部,指揮部把公社帶工的給批評了,有的路段也做了返工重修。這一下可惹火了公社帶工的,他找茬編造理由,進行打擊報複,撤換了大隊帶工的人,不再讓閻善目給大隊帶工。
修路結束了,這時文化大革命在全國開始了,公社按上級的指示,在公社召開了動員大會,閻善目也去參加了這次大會。林玉紓書記作了動員報告,然後讓群眾開始提問題,閻善目第一個走上會場的講台,他對著麥克風開始了文化大革命第一次發言提意見,他說:“我先給林書記提一條,是關於修備戰公路的事,你不該派一個很不負責的人去帶工,他不執行修路規定,為了追求進度他指示民工不必那麽認真,埋了幾個大樹根沒啥了不起的,結果民工就這樣幹了,給他提意見,他不但不接受,反而打擊報複。
這是一條備戰公路,都說埋了一顆樹根是埋了一顆定時炸彈,如果是這樣,他不是變相破壞嗎,你用這樣的人去帶工應該說是犯了嚴重錯誤”。
因為這次的發言、提意見,很多人都說閻善目真敢幹,敢給公社一把手提意見,有股闖勁,因此大隊成立文化大革命委員會時,被群眾推選大隊文革副主任。主任是一個老黨員,叫國洪章,是大隊書記蔣或隻推薦的,是一個老農民,沒文化,土改時的幹部,一直很聽大隊領導的話,很保守,沒見識,根本不敢給任何領導提意見,大隊領導為了不受文化大革命的衝擊,所以大隊書記蔣或隻才讓他當了文革主任。閻善目和主任完全是兩個觀點,閻善目認為“十六條”說得很清楚:
是對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要充分揭露,要鬥倒,鬥垮,鬥臭,肅清他們的影響,同時給以出路,讓他們重新做人。同時也不能放過有嚴重錯誤的掌權的當權派。目標要盯在上層有問題的人物,因為上層人物有問題是最危險的,他的影響也是最大的。
而主任的觀點是,上層領導不是老百姓管的事,老百姓隻管老百姓的事,兩個人的觀點不一致,而副主任閻善目沒有決定權,結果造成群眾鬥群眾,成了泄私憤報私仇的群眾運動。在開會時隻要下麵寫一個條子,說某人有問題拉出來就鬥,而且變相體罰,特別是對生產隊隊長,當隊長是最容易得罪人,這次就成了最大的革命對象。有一天晚上,閻善目住的屯子後麵有個屯子,開批鬥會,閻善目去參加會議,在批鬥會上,隊長受到嚴重體罰,讓他九十度大貓腰,長時間不給休息,使隊長滿頭大汗,閻善目見此情況就拿出“十六條”,念給大家聽。
念完後,他說:“文化大革命‘十六條’說得很明白,在進行辯論的時候,要文鬥,不要武鬥。你們長時間讓他大貓腰,不讓休息,是一種變相武鬥,你們應該讓他休息一下”。
話剛說完,老高頭上來照著閻善目頭部就打了幾拳,打得他頭昏眼花,隨後老高頭的女兒就上來把閻善目的臉撓出數道血印。閻善目不顧疼痛繼續給他們講“十六條”,總算把隊長說到坐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