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終結,所有人迴味無窮,依舊留戀不舍,瘋狂的叫喊著:“再來一首,再來一首。完全不夠聽。”
“求你了,林同學,再來一首。”
“林同學,我願意為你生猴子,請再唱一首。”
女生發瘋起來,男生靠邊站。
就算林天身處歌舞台,也能夠感受到波濤洶湧而來。
此時此刻,林天正式向全校師生栓釋了,穿白衣的未必就是白衣王子,而是少年歌神!
一個神字,不但能體現林天這首歌的動聽,更可以描繪他的精神麵貌。
在男生眼中,他是奪取女神心的惡魔,他張牙舞爪,身上背著魔王劍,全身冒黑煙,可真是殺氣騰騰、兇神惡煞!
在女生眼中,如今的林天,就是天神下凡,從那上蒼之上降落,腳踩祥雲,全身上下全是七彩光環。
“抱歉,我對自己定了個規矩,半年內不準超越兩首歌,所以謝謝大家支持吧。”
麵對瘋狂的男女生們,林天灑脫的說道。
這句話一出,所有人更瘋了!
半年內,不超過兩首歌曲?
也就是說,連生僻字算上,今天這就是第二首歌。
那麽,在這半年內就聽不到林歌神的歌曲了?
一時間,許多女生頭腦轟的作響,眼前更是一片黑,頭腦一片混亂!
在那瞬間:
她們覺得,在半年內沒有林天歌曲作伴,那生不如死。
在那瞬間:
她們覺得,若聽不到林天唱一曲《姑娘,為你唱首歌》,她們都將衰老,將滿頭白發,青春逝去,將進入垂暮之年。
總之,若半年內,林天不唱歌,整個星球就不轉了,整個世界就倒塌了,天地間將進入末日狀態,喪屍攻城,惡魔咆哮。
在那刹那,所有女生覺得,隻要林天不唱歌給她們,那麽吃香喝辣沒啥意思、穿金戴銀沒啥意思、連約會都是覺得那麽無聊。
所以,她們發瘋一樣的呐喊:
“林天,再來一首……”
而且,所有人都瘋狂的衝向歌舞台,張牙舞爪,似乎要威逼林天為她們再唱一曲。
“早知道唱歌唱的好聽會這麽麻煩,還不如唱的和鬼嚎一樣。”
被團團圍住的林天,一個腦袋比十個大,心中有些後悔自己為何唱的這麽好聽?
多藝多才,難道是自己的錯?
莫非,自己天生就是應該被女神富婆包養的騷賤貨?
當然,人一出名煩惱是必須的。
但,要阻擋林天腳步是不可能滴——
龍行虎步,大開大合,如無人之境,一群女生雖然虎撲了上來,但林天終究還是離開了包圍圈,一群女生你推我、我搡你,瞬間跌倒在歌舞台上,亂成一片。
“終於擺脫了這群麻煩,都說女大學生文靜,但在我看來,這就是一群喪屍。”
利用絕技閃出人群的林天,摸摸自己的腦袋瓜子,強行讓自己鎮定下來。
在一周前吻痕酒吧中,與歐陽爾紅就一起談論末日、談論喪屍和變異,但現在林天就覺得自己體驗了一場喪屍追逐遊戲。
發瘋的女大學生,不但是一群攻城略地的喪屍,更還是一群所向披靡的青銅喪屍、甚至是喪屍之皇——暴君。
“再見了我的歌,我的歌……”
如今長長鬆了口氣的林天,愉快的哼唱著。
他現在覺得,這會兒是溜出學校的最好時機。
單獨出去喝啤酒、吃燒烤,那才是自己這個年齡應該做的事。
可,他本以為躲過麻煩。
卻又有麻煩找了上來——
一個看起來清純的不能再清純,羞澀的不能再羞澀的女生,猛然的就出現在林天的身前,低著頭問道:
“林,林天,我給你發過去的信息你看了沒有?”
如此像極了含羞草一樣的女生,不是別人,卻就是曾給林天發了情書的同桌林小詩,一個文采斐然,很有思維想法的農村女生,平民校花!
“其實有句話我早就想對你說,不知道現在說能不能來的及?”
深深唿吸了下,林天看著同桌林小詩說道。
“你說,我能承受的住。”
顯得很緊張的林小詩連忙點頭道。
“你姓林,我也姓林,其實這並不是緣分使然,而是有其他別的道理。”
“那,那是啥道理?”
“有可能,你我是兄妹,我是兄長你是妹妹,不過因為咱們家當年家境窮,所以爸媽才把你送去了農村,但不管怎麽說,我們既然都姓林,那有可能是兄妹。”
“這,我聽的不大明白。”
“好吧,你有筆和紙沒有?”
終究是同桌,林天也不忍太絕情的拒絕林小詩,而是伸出手說道。
“求你了,林同學,再來一首。”
“林同學,我願意為你生猴子,請再唱一首。”
女生發瘋起來,男生靠邊站。
就算林天身處歌舞台,也能夠感受到波濤洶湧而來。
此時此刻,林天正式向全校師生栓釋了,穿白衣的未必就是白衣王子,而是少年歌神!
一個神字,不但能體現林天這首歌的動聽,更可以描繪他的精神麵貌。
在男生眼中,他是奪取女神心的惡魔,他張牙舞爪,身上背著魔王劍,全身冒黑煙,可真是殺氣騰騰、兇神惡煞!
在女生眼中,如今的林天,就是天神下凡,從那上蒼之上降落,腳踩祥雲,全身上下全是七彩光環。
“抱歉,我對自己定了個規矩,半年內不準超越兩首歌,所以謝謝大家支持吧。”
麵對瘋狂的男女生們,林天灑脫的說道。
這句話一出,所有人更瘋了!
半年內,不超過兩首歌曲?
也就是說,連生僻字算上,今天這就是第二首歌。
那麽,在這半年內就聽不到林歌神的歌曲了?
一時間,許多女生頭腦轟的作響,眼前更是一片黑,頭腦一片混亂!
在那瞬間:
她們覺得,在半年內沒有林天歌曲作伴,那生不如死。
在那瞬間:
她們覺得,若聽不到林天唱一曲《姑娘,為你唱首歌》,她們都將衰老,將滿頭白發,青春逝去,將進入垂暮之年。
總之,若半年內,林天不唱歌,整個星球就不轉了,整個世界就倒塌了,天地間將進入末日狀態,喪屍攻城,惡魔咆哮。
在那刹那,所有女生覺得,隻要林天不唱歌給她們,那麽吃香喝辣沒啥意思、穿金戴銀沒啥意思、連約會都是覺得那麽無聊。
所以,她們發瘋一樣的呐喊:
“林天,再來一首……”
而且,所有人都瘋狂的衝向歌舞台,張牙舞爪,似乎要威逼林天為她們再唱一曲。
“早知道唱歌唱的好聽會這麽麻煩,還不如唱的和鬼嚎一樣。”
被團團圍住的林天,一個腦袋比十個大,心中有些後悔自己為何唱的這麽好聽?
多藝多才,難道是自己的錯?
莫非,自己天生就是應該被女神富婆包養的騷賤貨?
當然,人一出名煩惱是必須的。
但,要阻擋林天腳步是不可能滴——
龍行虎步,大開大合,如無人之境,一群女生雖然虎撲了上來,但林天終究還是離開了包圍圈,一群女生你推我、我搡你,瞬間跌倒在歌舞台上,亂成一片。
“終於擺脫了這群麻煩,都說女大學生文靜,但在我看來,這就是一群喪屍。”
利用絕技閃出人群的林天,摸摸自己的腦袋瓜子,強行讓自己鎮定下來。
在一周前吻痕酒吧中,與歐陽爾紅就一起談論末日、談論喪屍和變異,但現在林天就覺得自己體驗了一場喪屍追逐遊戲。
發瘋的女大學生,不但是一群攻城略地的喪屍,更還是一群所向披靡的青銅喪屍、甚至是喪屍之皇——暴君。
“再見了我的歌,我的歌……”
如今長長鬆了口氣的林天,愉快的哼唱著。
他現在覺得,這會兒是溜出學校的最好時機。
單獨出去喝啤酒、吃燒烤,那才是自己這個年齡應該做的事。
可,他本以為躲過麻煩。
卻又有麻煩找了上來——
一個看起來清純的不能再清純,羞澀的不能再羞澀的女生,猛然的就出現在林天的身前,低著頭問道:
“林,林天,我給你發過去的信息你看了沒有?”
如此像極了含羞草一樣的女生,不是別人,卻就是曾給林天發了情書的同桌林小詩,一個文采斐然,很有思維想法的農村女生,平民校花!
“其實有句話我早就想對你說,不知道現在說能不能來的及?”
深深唿吸了下,林天看著同桌林小詩說道。
“你說,我能承受的住。”
顯得很緊張的林小詩連忙點頭道。
“你姓林,我也姓林,其實這並不是緣分使然,而是有其他別的道理。”
“那,那是啥道理?”
“有可能,你我是兄妹,我是兄長你是妹妹,不過因為咱們家當年家境窮,所以爸媽才把你送去了農村,但不管怎麽說,我們既然都姓林,那有可能是兄妹。”
“這,我聽的不大明白。”
“好吧,你有筆和紙沒有?”
終究是同桌,林天也不忍太絕情的拒絕林小詩,而是伸出手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