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是與這堡主有所牽連,隻怕人家是衝的趙家軍打下的江山而去。


    這麽想著,兩人同時住了口,並陷入了長久的沉默之中。


    孟矛見兩人在思考事情,便起身張羅著給做晚飯什麽的。這是他這一次來了之後唯一的樂趣。


    親手給王冉他們做飯。


    加上今天又遇上了孟戈他們,孟矛心想定要做出更好更豐盛的飯菜來。


    兩年的時間,他不僅學會了一身的好本領,還學會了做飯菜,這倒是意外之喜。


    且說孟戈他們拉了三大車的狼屍到了街麵上,四處依然是人聲鼎沸熱鬧不減。


    “都聽人說這裏是個不夜城,可見是真的。”一個隨行斥候讚道。


    這年頭,想要讓底下百姓不分晝夜,盡情歡騰的地方還真沒有。這個狼牙堡還真是個特例。


    可見管理這一方天地的人,建樹頗高。


    街道上的人雖多,卻也沒好奇的圍觀他們這三車子的狼屍。


    但凡能在這一方天地裏邊安家落戶,並且開門做生意的,哪個沒點本事。


    夜不閉戶,在這樣的地方,其實才算是正常的。要是這樣的地方嗎,百姓依然擔驚受怕,那大家好想著往這裏擠有什麽意義。


    是的,這狼牙堡最令各方勢力忌諱的,就是各樣各色有能耐的人,盡想著往這裏跑。


    偶有想買狼屍或是狼皮的人,才會過來搭訕詢問。


    這些狼,大多都是一刀或是一箭斃命,那身上的傷痕少,剝出來的狼皮完整無破損,最是好東西不過了。


    僅有二十幾隻狼的屍體是那些個駝隊的人打的,上邊血肉模糊的,確實慘了一些。


    一行人走了沒到半條街,就賣出去了三十幾匹狼,多數都是為了那狼皮而來的。


    駝隊的人看著多出來的進賬的,都有些笑不攏嘴。


    也不是說他們見錢眼開,而是這一匹狼就是六兩銀子,差一點的也有五兩。


    除卻那白送的二十幾匹,他們這一次進賬就有六七百兩銀子。


    這是額外之才,不需要本錢的。這樣的銀子,過後他們分了,就是多得的。


    每一次拚了命走這麽一趟商路,末了卻真沒能分到多少銀兩。


    若不是他們早已經習慣了這麽賣命,並且家中也等著他們這一趟趟的銀錢活命,他們也不願冒險前來的。


    誰讓整個大宋都處在戰亂之中呢。唯有來這一方小天地了,他們才能掙到活命的銀錢。


    事實上,他們迴程的時候,會直接將銀錢換成不少的日常急需用品。


    比如糧食還有藥物。


    哪怕天災已經過去了兩年,但現在的大宋確實仍舊是民不聊生。


    最主要的原因是,百姓們都沒能從那些災難中緩過氣來。


    戰爭沒結束,各地勢力仍舊強行在征糧。


    家中壯丁多數都被抓去充了軍,剩下的老弱婦孺當真種不出多少糧食來。


    這時再被人搶了,他們還能有什麽活路。


    為此,不少地方的百姓,依然什麽都不種,就靠著野菜樹皮山貨什麽的硬撐著。


    所幸有那不管百姓死活的,便有那愛民的。不少地方的百姓仍舊是在他們當屬勢力的人員的扶持之下,大量的種植著糧食。


    這倒是緩和了不少地方的困窘。隻是那糧價居高不下,還真不是一般百姓能吃得起的。


    因此他們這些個走商的,能多運點糧食迴去,就多運一些。


    哪怕價格不低,卻也能保證自己所在的地方有口糧嚼咽。


    看著那些個孩子餓狠了,吃多了樹皮什麽的,弄得腹部水腫得比整個身體都大,四肢卻細瘦得可怕,他們也於心不忍。


    這多得的六七百兩銀子,在這裏采買的糧食,迴去能供他們所在的鎮子吃上一兩個月的。


    當然,得是喝稀的。


    這也就是為什麽,他們明知這條路危險之極,卻義無反顧的前來的原因。


    一路走去,孟戈也沒忘了做觀察,直將這裏的鋪麵以及人員情況都大致了解了一下,這才慢悠悠的跟著隊伍前進。


    小鎮看著大,人也多,卻不顯得擁擠,接到都非常的寬敞。


    那平整潔淨的大理石街道,讓人覺得心裏舒暢極了。配上廣袤的蒼穹,這個鎮子給人的感覺,非常的寧靜。


    隻是,在寧靜下的角落裏邊,各種暗潮正在伺機待發,這一點隻怕身處狼牙堡裏邊的所有人都知曉的吧。


    狼牙堡小鎮上的人,多少一些販夫走卒,但都是經過偽裝的販子。他們的前身,或是現在的身份,極有可能跟孟戈他們差不多。


    也或許,他們是那個地方獲罪了的能人異士,幾經周折才帶了家人前來這裏安家落戶。


    這些人,或是光明磊落的,直接就那樣赤裸裸的打量孟戈他們。


    或是一些深沉有心機的,在孟戈故作大方的打量他們的時候,他們也在偷偷的觀察著孟戈一行人。


    其中,有大半的人,對孟戈他們的到來是極為戒備的,甚至於直接表現出了不喜。


    隻有小半的人是表現得事不關己的。


    但他們是否真的不在意,那就不是孟戈能猜到的了。


    走了大約兩條街道,孟戈他們車上的狼屍就全都銷售殆盡。其中的一家皮毛鋪子,直接將剩下的五十多匹狼全都買了。


    這樣也省事,孟戈便以每匹五兩的銀子全都交易了出去。


    那個掌櫃的隻是撫著絡腮的須子,粗獷道:“你們這些個中原人,就是愛計較。我們一次全買完你們的狼屍,也不能便宜些。要不是看上你們打來的狼毛皮保留得好,我也不屑於買下。待會還得處理那狼肉呢。”


    孟戈小笑著跟那操著別扭中原官話的胡子大叔道:“掌櫃的可以將狼肉全都拆出來,加上一些調料,製成肉幹,既好吃又易保存,能嚼很久的。”


    這地方幹燥異常,肉幹的保存最是容易了。


    五十多匹狼,大小不等,光是剔出好肉,怎麽的也得有千斤以上,製成肉幹之後,也能有八百斤上下的。


    這樣多的肉幹,光是他自己一人吃,能吃上好幾年的了。


    那掌櫃的也覺得這是個好法子,就跟孟戈討教了製作肉幹的方法。


    孟戈盡數教出去之後,才告辭迴了客棧。


    一路,她都在思考剛剛那掌櫃的話中所透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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