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塵清朗的聲音緩緩道出《教育法》中,明文規定學校的權利與義務。

    “…《教育法》第六條規定,學校應當堅持立德樹人,對受教育者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增強受教育者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教育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民事活動中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

    “…《教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有責任且有義務完善保健措施,保戶學生的身心健康…”

    《教育法》在法律界一直被稱為最‘寬泛’的法典。

    因為它不僅牽涉麵極廣,很多法律條文都不是太詳細。導致除了學法的人,包括教育工作者都隻是知道一些似是而非的理念。

    今天陸塵從學校的權利與義務角度出發,說出《教育法》中的一些相關條文,讓在場大部分人都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

    產生了一種原來學校這些是法律賦予的權利,那些是法律賦予的義務想法。

    其中不少律法界大咖看的微微點頭。

    這個法律界‘備受爭議’的陸塵,看起來年輕,但卻確實有兩把刷子,這次也是做足了功課前來。

    “根據以上法律條文判定,從‘顧森湘在學校被殺’開始,導致我的當事人易遙由學校的風言風語被逼投江,差點溺水而亡。平合中學具有脫不開的責任。”

    陸塵最後下定論道:“因此,平合中學校方當賠償我方當事人五百萬精神損失費,以及公開承認自己過失。”

    審判長見陸塵沒有再說的意思,轉頭道:“請被告,或被告律師開始發言。”

    吳玉朝慌張的餘文昌投向一個安撫眼神,對上麵的審判長點了點頭,再望向陸塵成竹在胸反駁道:

    “貴方律師完全是將責任推向了學校,就像想喝水還要怪水源太遠需要長途跋涉一樣,根本沒有分清楚主次情況。”

    吳玉有父親吳仁宗提前提醒,知道這次庭審是個巨大機遇。三天來對這起案件再次分析了無數遍。

    對於陸塵這次可能攻訐的角度也早已心知肚明。

    吳玉道:“首先,顧森湘殺人案與貴方律師沒有絲毫關係,這個案子現已交給我,在三天後我將指控你方當事人謀害顧森湘一事。”

    “其次,你方當事人投江一事,完全是自主行為,平合中學既沒推波助瀾,也不是平合中學老師,或者我方當事人平合中學校長餘文昌推下去的。”

    “所以,即使有責任,也隻是秉承人道主義進行小額賠償,且並未有過失一說!”

    把陸塵的攻勢完全瓦解。

    旁聽席中,很多提前看過案宗的人都互相議論起來。

    “老鄭,這個吳玉看起來也不簡單啊?是畢業哪所名校的高材生?”

    王康安低聲好奇問道。

    年紀看起來就二十幾歲,在這種重大場合下能表現出此等不俗,必然是名師出高徒。

    鄭傳生麵色如常的笑道:“她畢業於米國哈弗大學法學院,今年才迴國。並且,她還是老吳的女兒。”

    能在他們口中提到的‘老吳’,自然不可能會是常人。

    王康安瞬間想到了吳仁宗,了然的點點頭。

    怪不得能這麽出色。

    對於吳仁宗為人,王康安沒什麽偏見。

    政治家眼裏,隻要你才能夠大,又不犯原則性問題,其它都不是問題。

    不過也讓他接下來更期待了。

    聽說這個陸塵以前就出自吳仁宗門下?

    王康安嘴角閃過一縷笑意。

    鄭傳生注意到這一幕,心中一歎。他就是知道吳仁宗在上麵這些人眼裏是個傑出的法律教授,剛剛才沒流露出對吳仁宗的鄙夷。

    在他看來,吳仁宗就不是個文人,隻是個商人。

    一切利益至上。

    外界。

    經過第一輪辯論,陸塵和吳玉爭鋒已經到了如火如荼的時刻。

    但兩人都沒一點慌亂,條理清晰,針鋒相對。

    “顧森湘被殺案確實和今天這場案子關係不大。但我方當事人易遙為什麽被學校同學針對,乃至侮辱?其中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為所有同學都認為易遙為謀害顧森湘的兇手。”

    陸塵義正言辭道:“在這一點上,平合中學有責任且有義務阻止,為我方當事人易遙營造一個公平安定的校園環境,但自始至終校方都沒盡到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吳玉輕笑一聲:“陸律師,你怎麽知道學校老師沒有出麵安撫?平合中學多位老師可以出麵作證,他們曾經在課堂上,或公開場合讓學生不準再談論顧森湘被殺事件。”

    “至於學生私下裏的聊天?學校是一個提倡言論自由的地方,而不是禁止學生抒發自己想法的囚籠。”

    “因此你方當事人易遙在學校聽到了什麽才導致精神崩潰,想不開去自殺。和平合中學根本關係不大!”

    再次迴到了那個主次問題上。

    平合中學即使補償,也是站在人道主義的立場進行賠償。

    補償是情分。

    不補償是本分。

    易遙一直都沒說過話,頭也沒抬起過,微微低著,額前劉海遮住了她的麵容,沒人看清楚她的神情。

    但陸塵卻知道,她一直在無聲哽咽。

    不論是那些侮辱性言論,還是確有其事的嘲諷,在公開場合下對一個十七歲女生都是巨大的心理壓力。

    陸塵也才沒直接拿出那些從平合中學搜集到的侮辱言論,加大自己這場起訴的勝券。

    避免讓易遙精神再次崩潰。

    陸塵手輕輕拍了拍她大腿,以示沒事。然後他抬起頭,望向似乎陷入了僵局的場麵,深吸一口氣,朝上方審判長提議道:

    “法官,為讓本案責權關係更加清晰,我請求將三天後‘指控易遙謀害顧森湘案’也在今天一起進行。”

    “並,請求讓我方證人,唐小米出場!”

    原本他不想把唐小米拋出來,畢竟他通過了解後,發現唐小米也隻是一個不懂事犯錯的少女,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進一步傷害。

    但兩害相權選其輕。

    相比於最無辜的易遙,他選擇,雖然同樣無辜,但犯了大錯的唐小米來承受這最後的傷害。

    聽到陸塵請求‘把三天後的案子也在今天進行’,法官們和旁聽席眾人都互相議論起來。

    兩案同審,這種情況從未出現過。

    片刻鍾後。

    三位法官考慮到此案非同尋常,又請示了上級領導。

    審判長一敲法槌,最終道:“一切以案件公正至上,準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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