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將蒸好的卷果過油。


    宋熙和把毛豆腐找出來,送進廚房,看著一盤焦脆的卷果已經撈了出來,丁興海正在熬糖,裏麵還放了點他自己做的桂花醬。


    炸好的卷果,往鍋裏一倒,裹上糖汁後就像是裹上了一層鮮亮的外殼,再往上撒一把白芝麻,格外漂亮。


    這是京市的傳統小吃,實際就是用油豆皮裹上山藥泥、果脯和堅果,蒸熟以後切成小段油炸,最後再裹上糖汁那麽一炒。


    宋熙和還是頭一次看人在家裏做這道菜,賣相還不比外頭差,完全可以和那幾家專賣小吃的老字號媲美。


    他真誠地誇讚,“叔叔,您這糖卷果兒做的真好。”


    “你嚐嚐味道。”丁興海把盤子往他跟前一遞。


    宋熙和夾起一塊,“外表酥脆,內餡軟糯,香甜可口!”


    丁興海被誇得嘴角上揚,內心又給這小子加了兩分。


    有眼光,識貨!


    第107章


    ◎醉壇子◎


    宋熙和的讚美並不違心,丁興海這糖卷果做得是真的不錯。


    丁靈過來幫忙端菜,也嚐了一塊,香甜酥脆,就是小時候一直吃的那個味道。


    “爸,你做的真好,迴頭要是開店,這都能加到菜單裏了!”


    丁興海被女兒這麽一誇,更是樂得合不攏嘴,手上動作卻沒停下,趁著油鍋溫度合適,將一個個圓溜溜的小丸子下進去。


    不一會兒,幹炸丸子便也出鍋了。


    “好了,端出去吧,米飯在鍋裏,你們自己盛,我再弄最後倆菜,咱們就開飯。”丁興海直接左右開工,同時看著兩口鍋,一邊炸香椿魚兒,一邊燒茄子。


    丁靈則在邊上裝盤,先為剛出鍋的幹炸丸子,配上一小碟椒鹽,再將烤箱裏的蒜香雞翅拿出來,裝入盤中。


    宋熙和就在她邊上等著,她擺好一道菜,他就端出去一道。


    最後兩人一起盛好米飯,拿好碗筷,擺上餐桌。


    丁興海也將最後兩個菜做好了,宋熙和進來端菜,兩人一人端了一盤,走出廚房。


    丁興海落後一步,他一直在悄悄觀察宋熙和。這還是自從女兒坦白和宋熙和確定關係後,他第一次邀請宋熙和一起吃飯。


    過去把宋熙和當成女兒的普通好友,他自然不會多想,現在多了一層“女兒的男朋友”這個身份,再看時就不免帶上幾分審視。


    但哪怕他再怎麽挑剔,也確實挑不出宋熙和不好……


    這個年輕人,外貌出挑,才華橫溢,待人禮貌,又能眼裏有活兒,懂得體貼照顧別人。


    這要是別人家的女婿,他能給打出九十九分。


    少一分是留點進步空間。


    “爸,您琢磨什麽呢?”丁靈見丁興海落座後遲遲沒有動筷子,輕聲問了幾句。


    丁興海趕忙搖頭,“沒琢磨啥。”


    他夾了兩塊香椿魚兒到女兒碗裏,“我特意挑著嫩的買的,你要是早兩周迴來就好了,你舅爺爺那還種了香椿樹,可惜都摘光了。”


    丁靈挺愛吃香椿。


    這是個時令菜,葉厚芽嫩的香椿,怎麽做都好吃。丁靈還記得以前一到春天,他們都會去舅爺爺家那邊摘幾兜子迴來,沒空做菜時,就把香椿芽切碎了和雞蛋一起炒,別看看上去沒什麽滋味,實際香椿炒出來的味道,濃香四溢,她能就著這道菜吃一整碗飯。


    炸香椿魚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就算不當做一道菜,單純作為零嘴吃,也是很不錯的。


    香椿魚當然沒有真的魚,就是把香椿裹了麵炸透以後,看著很像炸小魚的外形。


    丁興海做這道菜時,習慣先將香椿焯熟,調麵糊時還喜歡加一點點自己磨的花椒麵,這樣炸出來的香椿魚兒吃著更多一點椒麻的口感。


    麵糊調得比例也恰到好處,香椿上均勻的掛著薄薄一層,炸出來金黃酥脆,又不會過於厚重。


    “您這香椿挑得真不錯,都挺嫩的。”丁靈說。


    丁興海沒說,那是他中午掐掉了不少,比較老的部分都被他掐下來單獨做了,他中午吃的就是香椿炒雞蛋蓋飯。


    香椿的氣味很霸道,整個桌上,也就隻有那道色澤紅亮的燉豬肘,能與它一爭高下了。


    肘子燉得很爛糊,拿筷子輕輕一戳,一大塊皮就被戳了下來,丁靈夾進碗裏,又夾了一筷子裏麵的瘦肉。


    鮮紅油亮的湯汁,順著肘子皮淌進米飯裏。


    顆顆飽滿的大米,搭配上香濃的湯汁,再往上麵鋪上一塊滿是膠原蛋白的肘子皮,一勺送入口中,軟糯的肘子皮直接在嘴裏化開,香氣溢滿口腔,簡直是天堂一般的享受。


    丁興海一見女兒這表情,就知道是吃滿意了,笑眯眯地問:“怎麽樣,你剛說糖卷果能加進菜單裏,那這道燉肘子夠不夠格兒上菜單啊?”


    “當然夠了,這肘子肥而不膩,軟糯適口,無論大人還是小孩,都會愛吃的。”


    丁靈見宋熙和還沒有嚐肘子,拿盤裏放的公勺舀了一大塊,送進他碗裏,“這個真的不錯,特別下飯。”


    丁興海的目光跟隨著丁靈的動作,見那一大勺肘子肉落進宋熙和碗裏,心裏有點發酸。


    閨女還沒給他夾菜呢!


    下一秒,一大塊肘子肉就出現在了自己的飯碗裏。


    “爸,快吃飯呀,您今天怎麽老愣神呢?”丁靈問。


    “哦哦,這就吃,這就吃。”丁興海連肉帶飯扒拉了一口。


    還別說,這閨女給夾的肉,就是香啊!


    今天這一桌菜,別看樣數不多,但份量可不小,光是那一個大肘子,就有三斤多重。


    雞翅也是烤了滿滿一盤,數出來得有二三十個。


    再加上一大盤風味茄子,一盤糖卷果,和用兩隻小盆裝著的炸香椿魚和幹炸丸子。


    吃到最後,丁靈都有點吃不動了,還剩下半盆丸子,打算放進冰箱,明天熱熱再吃。


    吃過飯,已經八點多了,宋熙和幫忙將碗筷收進洗碗機,就提出告辭。


    “你還拎著箱子呢,我送你迴去吧?”丁靈拿上車鑰匙,準備跟他一起出門。


    丁興海站在過道上酸溜溜地看著。


    宋熙和立馬一個激靈,搖頭說:“不用,一共也沒幾步路,我溜達兩分鍾就迴去了。”


    他指指箱子下的軲轆,“再說有軲轆呢,我拖著走就行,不沉。”


    丁興海接過話道:“小宋啊,那你路上慢一點,下次有空再來玩啊。”


    這就是句客氣話。


    宋熙和卻點點頭,認真道:“好的叔叔,下次見。”


    丁興海:“……”


    …


    丁興海也沒想到,宋熙和這句“下次見”裏的“下次”,來得這麽快。


    第二天一早,他正準備出門去食品廠,就見宋熙和拎著倆紙袋過來了。


    丁興海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這小子也太黏他閨女了吧?


    “你剛忙迴來,不在家歇一天?”


    “我早上去晨跑,順路買了咖啡和麵包。”宋熙和解釋完,往丁興海麵前遞了遞,“叔,您吃早飯了嗎,要不吃點再出門,這家店的可頌不錯,靈靈愛吃這個,我買的現烤出來的,現在應該還沒涼呢。”


    丁興海稀裏糊塗就被塞了一杯咖啡,一大隻奶黃流心可頌。


    剛坐上車,麵包的香味兒就從牛皮紙袋裏飄了出來。


    他這會兒趕著去廠裏開會,一路上,香味卻一直誘惑著他。


    等到了食品廠門口,停下車子,丁興海終於忍不住拿出來咬了一大口。


    可頌的表皮已經涼了,但很酥脆,一層層的酥脆外皮下,包裹著還帶著點溫度的流心奶黃餡。


    “哢吱”一聲,咬開脆皮後,奶黃餡一口爆漿,差點沾到衣服上。


    丁興海趕緊拿餐巾紙接著,又湊上去咬了第二口,酥脆的表皮上還帶著一點擦碎的椰蓉撕,再配上裏麵沙沙的奶黃餡,口感極佳。


    他還是頭一迴吃這樣的可頌,味道嘛……確實挺不錯的!


    小宋挺會買東西。


    這麵包不光是合靈靈口味,也合他的口味。


    哎,他這算不算是被糖衣炮彈蠱惑了?


    …


    丁靈洗漱完從臥室出來,就看見宋熙和坐在自家客廳裏,正按著肉肉,給它梳毛。


    旁邊的茶幾上放了兩個羊奶小布丁,肉肉的小眼神時不時就往那瞥去。


    “你來得這麽早?”丁靈有點驚訝。


    “剛到沒一會兒,叔叔正好出去,給我開的門。”宋熙和終於鬆開不情不願的肉肉,從沙發上站起身。


    小家夥卻在沙發上翻滾了一下,爬起身來,拿爪子勾住他的褲腿。


    一般丁靈在的時候,它都懶得搭理宋熙和,還是難得有這麽主動的時候。


    看著宋熙和受寵若驚的表情,丁靈撲哧一笑,指指茶幾上的羊奶小布丁,“你是不是拿這個忽悠它乖乖梳毛來著,它在提醒你,還沒給它吃呢。”


    “喵——”


    肉肉兇巴巴地叫了一聲。


    那樣子就像是在控訴宋熙和。


    你這個騙子!


    “不騙你,給你,吃吧。”宋熙和撕開一個小布丁,這是他在寵物店買的,專門給小貓咪吃的,聞著有股淡淡的奶香味。


    伺候完貓主子,他指了下餐桌上自己帶來的東西,“我早上去買了你愛吃的可頌,有奶黃流心,白巧克力檸檬和原味的,還買了個他家新出的鹹口可頌,好像是肉鬆芝士味,你試試好不好吃?”


    丁靈走過去一看,紙袋裏還有兩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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