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花話音落下之後,言崢露出幾分詫異神色,原本他對彼岸花寄予厚望,還想著彼岸花可以直接追溯出結果來,沒想到彼岸花也對此尋路無門。
如此一來,分析董卓相關事件便成了最後的一條道路,左想右想言崢也想不出其它什麽好辦法,陰沉著臉衝彼岸花點點頭。
“你說吧,盡量說仔細點……”
隨後彼岸花緩緩開口說道:“
公元一九一年董卓進入長安,公卿百官不得不來到城外跪地相迎。董卓來到這裏,就跟打了大勝仗似的,迴來以後立馬把自己封為太師。他出行的標準與皇帝相同,身上穿的也是皇帝所穿。
董卓一來,長安城裏的富戶就倒黴了,就像一頭貪婪沒有底線的惡虎來到了豬圈,長安的富戶在董卓眼中不過是一頭頭洗幹淨待宰的羔羊。
因為董卓是把長安當作自己的老巢來經營的,所以並不像在洛陽那樣明搶一樣,但是跟明搶也差不了多少,無非是換了一副更好看的吃相。
他命令校尉將官員和百姓當中:當兒子的不孝順;當臣子的不忠誠;當官吏的不清廉;當弟弟的忤逆自己的哥哥,這些人統一登記。登記以後就開始懲罰了,懲罰措施也很簡單:一:罰款;二:處死之後財產充公。總之一句話,隻要你有罪名,你的錢就是咱家的了。你要是沒有罪名,簡單啊,羅織一個不就有了。
如此一來,民間的許多人不得不相互誣告。因為很簡單啊,隻要把別人供出去,自己就安全了。況且董卓所謂的罪名,實在是太容易編了。
因為董卓判罪的條件和標準完全是由老董來決定,所以被判罪實在是太容易了。
看看董卓發布的四條政令都是什麽罪名,當小弟的不聽大哥的這也算罪名啊!其它三條罪名看起來還可圈可點,可這弟弟不聽大哥話就有點過分了,放到現在這算不上是罪,甚至連道德犯罪都算不上。
至於那條當臣子不忠,看起來也頗具爭議,投敵賣國損害國家利益,這等行為的不忠肯定屬於犯罪,而且還要重罰,但是若君主不明,臣下心中生怨,這等不忠說起放在現代根本構不成犯罪,放在古代社會充其量也隻是道德犯罪,人家也隻是想想還沒付諸行動呢……
再者說朝廷裏麵哪來的那麽多不忠之臣,無非他董卓倒行逆施,人家對朝廷頗有微詞罷了,但這些人卻被董卓惡意定性成了犯罪!
總體來說除了,不孝與貪汙兩條符合法度之外,其它兩條罪名,純屬董卓惡意網羅罪名構陷忠良。
這樣一來受怨入獄,含冤而死的人數以千計、萬計。老百姓天天提心吊膽,大街上沒人敢說話,大家都用眼神互相交流。
不過董卓自己倒是不介意,隻要錢在自己這裏就好說。他收集來的財物太多了,放在城裏不安全怎麽辦。於是董卓在長安城外修築了郿塢。城高七丈,厚也七丈,七丈大約是現在的二十米。董卓把搜刮過來的錢通通運到這裏了。一時之間,堡壘之間錢財和珠寶堆積像山一樣,並且裏麵有可以供三十年食用的糧食。所以私下裏老百姓把郿塢又叫萬歲塢。
董卓對手下說:大事要是做好了,天下就是我的;大事如果辦不成,我就可以退守郿塢,快活一輩子。損公肥私,禍害天下養肥自己,董卓把自私自利演繹醜化到人間極致。
傷天害理到這等程度董卓依舊不滿足,因為這對他來說,來錢終究還是太慢了!
絞盡腦汁後董卓想出來一條來錢更快,也更加缺德的辦法。
改變錢幣製度——廢除使用了幾百年,非常科學的五銖錢,開始流通小錢。在我們五千年的發展史上,五銖錢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和地位。
董卓為什麽非要這麽做呢,原來這場遷都浩劫下來,物資被他手下軍隊搶光了。生活問題自然而然就來了,所以不是錢不值錢,而是社會上沒有物資了。
五銖錢的購買能力大大下降,董卓唯有推出更多的貨幣,來增加他本身的購買能力,而非去穩定整個社會的物價穩定。
由於當時沒有那麽多銅料,董卓又下了個命令:把附近所有的銅器,去鑄造小錢。於小錢的購買能力是五銖錢的幾倍,所以社會上迅速形成了通貨膨脹。
錢徹底不值錢了,物品愈發值錢,比五銖錢時期更加雪上雪霜。
當時長安一石糧食值幾萬錢!後來董卓的部下在長安作亂,通貨膨脹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一斛糧食價值五十萬錢!根據三國誌記載,從那以後人們也不樂意用小錢了,不再使用錢幣,直接用物品交換物品,社會倒退了幾千年,直接迴到了原始社會!這種惡劣的情況一直延續到公元二零八年,曹操才下令廢除董卓小錢,恢複五銖錢的鑄造和流通。
也就是說董卓小錢法定實行時間雖然隻有十八年,但是它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和經濟壓力,使得社會的倒退程度遠遠不是十八年可以彌補的。從這個角度講來看,董卓的橫征暴斂乃整個漢朝傷害最大的一次的通過金融手段破壞社會秩序的行動。
董卓也憑一己之力將長安經濟徹底清零……
因果循環,報應不爽,董卓倒行逆施,人神共憤。自然有人找其清算。
為了穩固東漢政權,司徒王允意識到除去董卓,勢在必行,但被嚴密保護的董卓實在很難暗殺,思來想去,他決定用美人計,美人貂蟬果然實現了計劃,挑撥他們父子倆之間的關係,讓他們反目,讓董卓失去最大助力。
公元192年4月23日,呂布殺董卓於長安北掖門。太師府主簿田景上前搶奪董卓屍首,被呂布當場誅殺,北掖門無人敢動。
呂布迅速亮出詔書:“奉詔殺董卓,其餘人皆不追究!”。
圍攏的士兵這才放棄抵抗,隨後呂布將董卓屍體棄之門外,派遣士兵把守,
如此一來,分析董卓相關事件便成了最後的一條道路,左想右想言崢也想不出其它什麽好辦法,陰沉著臉衝彼岸花點點頭。
“你說吧,盡量說仔細點……”
隨後彼岸花緩緩開口說道:“
公元一九一年董卓進入長安,公卿百官不得不來到城外跪地相迎。董卓來到這裏,就跟打了大勝仗似的,迴來以後立馬把自己封為太師。他出行的標準與皇帝相同,身上穿的也是皇帝所穿。
董卓一來,長安城裏的富戶就倒黴了,就像一頭貪婪沒有底線的惡虎來到了豬圈,長安的富戶在董卓眼中不過是一頭頭洗幹淨待宰的羔羊。
因為董卓是把長安當作自己的老巢來經營的,所以並不像在洛陽那樣明搶一樣,但是跟明搶也差不了多少,無非是換了一副更好看的吃相。
他命令校尉將官員和百姓當中:當兒子的不孝順;當臣子的不忠誠;當官吏的不清廉;當弟弟的忤逆自己的哥哥,這些人統一登記。登記以後就開始懲罰了,懲罰措施也很簡單:一:罰款;二:處死之後財產充公。總之一句話,隻要你有罪名,你的錢就是咱家的了。你要是沒有罪名,簡單啊,羅織一個不就有了。
如此一來,民間的許多人不得不相互誣告。因為很簡單啊,隻要把別人供出去,自己就安全了。況且董卓所謂的罪名,實在是太容易編了。
因為董卓判罪的條件和標準完全是由老董來決定,所以被判罪實在是太容易了。
看看董卓發布的四條政令都是什麽罪名,當小弟的不聽大哥的這也算罪名啊!其它三條罪名看起來還可圈可點,可這弟弟不聽大哥話就有點過分了,放到現在這算不上是罪,甚至連道德犯罪都算不上。
至於那條當臣子不忠,看起來也頗具爭議,投敵賣國損害國家利益,這等行為的不忠肯定屬於犯罪,而且還要重罰,但是若君主不明,臣下心中生怨,這等不忠說起放在現代根本構不成犯罪,放在古代社會充其量也隻是道德犯罪,人家也隻是想想還沒付諸行動呢……
再者說朝廷裏麵哪來的那麽多不忠之臣,無非他董卓倒行逆施,人家對朝廷頗有微詞罷了,但這些人卻被董卓惡意定性成了犯罪!
總體來說除了,不孝與貪汙兩條符合法度之外,其它兩條罪名,純屬董卓惡意網羅罪名構陷忠良。
這樣一來受怨入獄,含冤而死的人數以千計、萬計。老百姓天天提心吊膽,大街上沒人敢說話,大家都用眼神互相交流。
不過董卓自己倒是不介意,隻要錢在自己這裏就好說。他收集來的財物太多了,放在城裏不安全怎麽辦。於是董卓在長安城外修築了郿塢。城高七丈,厚也七丈,七丈大約是現在的二十米。董卓把搜刮過來的錢通通運到這裏了。一時之間,堡壘之間錢財和珠寶堆積像山一樣,並且裏麵有可以供三十年食用的糧食。所以私下裏老百姓把郿塢又叫萬歲塢。
董卓對手下說:大事要是做好了,天下就是我的;大事如果辦不成,我就可以退守郿塢,快活一輩子。損公肥私,禍害天下養肥自己,董卓把自私自利演繹醜化到人間極致。
傷天害理到這等程度董卓依舊不滿足,因為這對他來說,來錢終究還是太慢了!
絞盡腦汁後董卓想出來一條來錢更快,也更加缺德的辦法。
改變錢幣製度——廢除使用了幾百年,非常科學的五銖錢,開始流通小錢。在我們五千年的發展史上,五銖錢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和地位。
董卓為什麽非要這麽做呢,原來這場遷都浩劫下來,物資被他手下軍隊搶光了。生活問題自然而然就來了,所以不是錢不值錢,而是社會上沒有物資了。
五銖錢的購買能力大大下降,董卓唯有推出更多的貨幣,來增加他本身的購買能力,而非去穩定整個社會的物價穩定。
由於當時沒有那麽多銅料,董卓又下了個命令:把附近所有的銅器,去鑄造小錢。於小錢的購買能力是五銖錢的幾倍,所以社會上迅速形成了通貨膨脹。
錢徹底不值錢了,物品愈發值錢,比五銖錢時期更加雪上雪霜。
當時長安一石糧食值幾萬錢!後來董卓的部下在長安作亂,通貨膨脹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一斛糧食價值五十萬錢!根據三國誌記載,從那以後人們也不樂意用小錢了,不再使用錢幣,直接用物品交換物品,社會倒退了幾千年,直接迴到了原始社會!這種惡劣的情況一直延續到公元二零八年,曹操才下令廢除董卓小錢,恢複五銖錢的鑄造和流通。
也就是說董卓小錢法定實行時間雖然隻有十八年,但是它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和經濟壓力,使得社會的倒退程度遠遠不是十八年可以彌補的。從這個角度講來看,董卓的橫征暴斂乃整個漢朝傷害最大的一次的通過金融手段破壞社會秩序的行動。
董卓也憑一己之力將長安經濟徹底清零……
因果循環,報應不爽,董卓倒行逆施,人神共憤。自然有人找其清算。
為了穩固東漢政權,司徒王允意識到除去董卓,勢在必行,但被嚴密保護的董卓實在很難暗殺,思來想去,他決定用美人計,美人貂蟬果然實現了計劃,挑撥他們父子倆之間的關係,讓他們反目,讓董卓失去最大助力。
公元192年4月23日,呂布殺董卓於長安北掖門。太師府主簿田景上前搶奪董卓屍首,被呂布當場誅殺,北掖門無人敢動。
呂布迅速亮出詔書:“奉詔殺董卓,其餘人皆不追究!”。
圍攏的士兵這才放棄抵抗,隨後呂布將董卓屍體棄之門外,派遣士兵把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