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布林和狗頭人也都知道了大沼澤的消息,提前聚集起來,得到楊牧雲的召喚,立刻跑過來。


    楊牧雲看了一眼大家的表情,有期待、有遲疑,還有畏懼。


    狗頭人相對更加好戰,哥布林們則比較膽怯。


    楊牧雲抬起手,示意大家噤聲,隨即沉聲問道:“大沼澤周圍的種族為了獵場開戰了,但是沒有人挑戰我們,也沒有人找我們結盟,甚至連個監視我們的種族都沒有。我們被徹底的無視了。”


    聽到這話,大石心中憤憤,打定主意狠狠教訓那些瞧不起自己的種族。


    其他人心中就複雜了,有生氣的,也有慶幸的,還有兩者摻雜的。


    楊牧雲笑了笑,“其實這樣也挺好,不參戰就不會折損人手,就不會受到重創,可以關起門來幸福的過日子。”


    聽到這話,在場的許多成員長長鬆了口氣,不打架就行。


    大石卻急了,“酋長,那可不行。”


    黑頭也焦躁,但是話到嘴邊又咽了下去。


    楊牧雲抬手製止了大石,繼續說道:“可是,大沼澤那邊戰鬥結束以後呢?勝利者整合所有種族,組成一個龐大的聯盟,叫我們交糧納貢怎麽辦?或者看上了我們的地盤,想要強占怎麽辦?”


    聽到這話,所有人都沉默了。


    劫掠是這片土地上經常發生的事情,弱肉強食指的不僅僅是沒有智慧的野獸,還包括那些弱小的智慧生物。


    哥布林可以說是智慧種族中最弱小的存在,如果不是傍上野蠻人這個靠山,早就被其他種族掠走做成肉幹了。


    雖然哥布林沒肉也不好吃,但總比饑腸咕嚕好多了。


    看到哥布林們緊張、恐懼的模樣,楊牧雲感覺火候差不多了。


    “所以,我們不但要參戰,而且要成為最強的勢力,最後的贏家,成為這片土地上的規則製定者!”


    情緒激昂之下,楊牧雲握起拳頭高喊一聲自己聽著都尷尬的口號:“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下方的狗頭人、哥布林立刻附和起來。


    “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在一片狂熱的情緒中,又有信仰之力陸陸續續的匯聚過來,楊牧雲大略數了數,有六七十個。


    不錯,說幾句話就有這麽多收入,難怪領導們動不動就開會,而且特喜歡發言講話。


    等到沒有信仰之力了,在工廠流水線上幹活的哥布林和狗頭人也搬著大堆的貨物趕過來。


    楊牧雲咳了咳,然後指揮大石、綠帽和黑頭給大家分發裝備。


    大石三人愣愣的看著麵前的裝備,這都是什麽來著?


    楊牧雲拿起一個頭盔扣在綠帽腦袋上。


    哥布林腦袋大,臉小,下巴尖,從上到下是一個倒三角形,頭盔都不用係帶子,直接往頭上一卡就行了。


    綠帽驚訝的摸著腦袋上的事物,然後用手摳了摳,隱約明白這是一件防具。


    隻是不知道防禦效果如何。


    綠帽想找大石試一下,可是看到大石手裏的冰晶棍,立刻放棄了這個念頭。


    要是一棍子下去,估計能把自己夯進地裏,都不用埋了。


    這時候,綠帽靈機一動跪倒在地,對著楊牧雲砰砰磕頭。


    “咦,不疼?”


    “真的不疼!”


    “一點都不疼!”


    綠帽使勁磕頭,每次頭砸在地上的時候帽子都會傳來一股反彈的力道,腦門上一點都不疼。


    這時候,楊牧雲叫綠帽站起來,又給其套上一件小馬甲。


    綠帽更高興了,向著周圍的族人們顯擺身上的裝備。


    楊牧雲再把一根哥布林手臂長的棍子塞到綠帽手中。


    “看到沒有,就這三件套,給你的族人們發放。”


    這幾天史萊姆工廠啥都沒幹,就在生產裝備了,人手一套綽綽有餘。


    綠帽叫了一個族人過來,然後有樣學樣,拿著一頂帽子扣在族人頭上,然後是穿馬甲,最後把一根棍子塞到族人手中。


    那個族人驚喜的看著一身裝備,隨即噗通跪倒在地上,對著楊牧雲砰砰砰磕頭。


    綠帽心中暗道:我剛才是為了測試頭盔的作用,不是為了給主人磕頭。


    不過綠帽沒有過多的解釋,而是默許了族人的行為。


    後麵的哥布林們看到這一幕,頓時明白,向主人磕頭是必須的流程。


    於是,每一個接受裝備的哥布林都對楊牧雲三拜九叩,反正磕頭不疼,那就使勁磕,多磕幾個。


    旁邊的狗頭人覺得不磕頭說不過去,於是也跟著學了起來。


    楊牧雲心中暗罵:你們搞快點,趕緊換裝出去打架啊。


    但是,那些哥布林和狗頭人跪下磕頭的時候,都有信仰之力飄起,別管是大是小,是強是弱,總歸有。


    於是楊牧雲也不阻攔了。


    足足過了半小時,一百狗頭人和兩百哥布林終於換裝完畢。


    人靠衣裝馬靠鞍,有了嶄新的裝備後,無論狗頭人還是哥布林都煥發出了全新的精神麵貌。


    三百多人穿著同樣色彩、樣式的裝備,光是往那一站就有了其徐如林的感覺。


    更何況,製作裝備的材料是牛筋色,也就是琥珀黃,最後一道工序,使用燃燒的碳粉炙烤。


    由於工藝粗糙,成品上殘留了許多黑色的碳粉,擦都擦不掉。


    負責最後一道工序的哥布林看到成品上的瑕疵,差點自殺謝罪了。


    可是楊牧雲看到黃色頭盔、黃色馬甲上那黑色的條紋和斑點後,非但不生氣,反而哈哈大笑,命令哥布林們就按照這個模樣進行生產。


    所以,哥布林和狗頭人身上的裝備並不是純粹的琥珀黃,而是帶有炭黑色的紋路,就像老虎的斑紋,充滿了撼人心魄的視覺衝擊。


    大石揮舞著大棒,高聲吼道:“酋長,出發吧!再晚就趕不上了。”


    楊牧雲卻不急,“慌什麽,還有最重要的裝備呢。”


    說著,楊牧雲一揮手,一雙雙鞋子被送了上來。


    大石看著地上那些東西,情不自禁的撓了撓頭。


    “這是什麽?”


    楊牧雲說道:“鞋子,一種穿在腳上的護具。來,大石你試試。”


    無論野蠻人還是狗頭人又或者哥布林,根本沒有穿鞋子的概念。


    對於他們而言,光腳才是最舒服的,可以時刻感知地麵的幹濕、軟硬、冷熱,必要時還能用腳掌攀爬樹木、岩石。


    楊牧雲自然知道這一點,但還是向自己的眷屬推廣鞋子。


    因為有了鞋子的保護,腳掌可以免受許多傷害,同時腳也能當成武器使用。


    這時候,大石已經穿好了自己的鞋子,試著站起來走兩步,大石立刻有了不一樣的感覺。


    之前走路時,每一步都是抬腿、落腳,再抬腿。


    而現在,腳掌落地的瞬間就從鞋底傳來一股迴彈,可以省下不少力氣,無形中也提升了行走的速度和輾轉騰挪的靈巧。


    於是,大石讚美起了腳上的護具。


    “酋長,這東西叫什麽名字?”


    楊牧雲笑了笑,“鴻星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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