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他吧?
蘇沐忍不住攥緊了手,雖然這麽問自己,但她心裏已經有了答案。
從宋振華的話,已經可以確定原主的死,是有人故意而為。
那麽劇情裏他的死也就不是意外了。
兇手估計是怕自己暴露所以直接一了百了,順勢直接把宋振華一起幹掉了。
蘇沐想到這些,她望著某人的目光忍不住多了一絲同情。
宋振華:???
“咳咳咳。”
咳嗽聲終於喚醒了蘇沐的記憶,她這才想起來,對方的身體還在發燒呢。
少女白皙的臉蛋忍不住浮起了紅暈,有些怪不好意思的。
說實在的兩個病患站在河邊吹冷風,這場麵這麽想都覺得詭異。
“宋振華同誌,實在不好意思,你還發著熱呢,快迴去煎藥喝吧,感謝昨日的救命之恩,今天你也幫了我很多,對……對了,之後你叫我翠花吧,老是楊翠花同誌的,有些生分。”蘇沐瞧瞧捏了捏衣角,她也沒想到自己會有這麽忸怩的時候,難不成是受了原主的影響,說話竟然還有些磕巴。
“翠花同誌,其實也沒什麽,就是順手救了而已,不用太感謝的。”宋振華的話語中帶著一些疏離,顯然還是保持著距離。
在他看來不過是順手救了一個人。
這可是一條人命,那時也沒有其他人在場,他不得不救。
說後悔的話,到不後悔。
隻是擔心這人會以此纏上自己。
宋振華是一個月前被下放到鳳尾村的知青之一。
在此期間或許是因為俊朗的緣故,總會有一些女同誌蠢蠢欲動想要撲上來。
多虧這時候男女作風很嚴重,不然他要擔心自己清白是不是能保住。
宋振華十分反感這些行為,從一開始的驚愕到如今已經佛了,反正隻要冷著一張臉,不假辭色,總能嚇退很多人。
加上下放知青的背景,現在也沒有多少人盯著他了,這倒是讓宋振華鬆了一口氣。
他奶奶祖上是土地主家的小姐,爺爺是書香門第的知識分子。
兩人早就亡故,但他們家的家還是受到了影響,必須有人下鄉。
父母都年紀都大,家中就他一個兒子。
宋振華就被下放到這偏僻的村落裏。
他出身於49年,正好是祖國誕生那年。
振華,振華。
宋父宋母經曆過戰亂年代,他們見證了同胞們的血淚曆史,艱辛奮鬥,為孩子取名振華,就是希望他日後能像千千萬萬的同胞們一起振興我中華。
宋振華雖然讀完了高中,可惜因為背景的緣故,他就算擁有較大的才華,也是不允許參加高考的。
66年不光取消了高考,同時這一年發生來一場巨大的革命變動。
宋振華家裏的古籍和書畫在這場清洗中被搜刮得一幹二淨。
索性父母都好好的,一家健在。
宋爺爺幾年前病逝了,不然瞧著他心愛的古董被糟蹋,也不知會如何心痛。
家裏也不知道怎樣了。
宋振華剛一到鳳尾村就寫了一封信迴去,估摸著時間,他們應該已經收到了吧。
這個年代唯一的通訊隻有寄信,時間慢,郵費還死貴。
從鳳尾村去鎮上寄信需要做牛車差不多兩個小時。
走路就更難了,要四個多小時。
這個時候冰天雪地的,路不好走,腳下不注意很容易打滑。
要是摔那麽一下,傷筋動骨的,十天半個月才能好。
家裏失去一個勞動力,相當於斷了家裏一半的口糧。
這時候沒多少糧食,本來就吃不好了,這麽一縮減,全家都得挨餓,冬天怕是不好過。
蘇沐對於宋振華疏離的態度不奇怪,這畢竟是七零年代,這時候男女作風吧比較嚴重。
村子裏的人閑滴沒事幹總愛八卦,有一點事情就能捕風捉影。
每天都能吃到新鮮香甜的瓜。
要是不想成為下一個村裏頭條,就得好好注意自己的言行。
“振華同誌,不用送了,你好好養病,我先走了。”蘇沐打了一聲招唿,就姍姍走了,這會兒大家都在地裏上工,沒人看見她可得趕快走。
不然明天直接村裏c位出道!
那天肯定是有人約了原主。
根據宋振華的話,楊翠花是被拖到河裏的,說明她已經失去了意識。
蘇沐忍不住摸了摸頭上紗布,傷口位置偏腦袋後方。
當時那個人一定站在她身後,用類似石頭或者冰塊的堅硬物體狠狠地砸了一下。
至於原因……
凡事總要有個因果關係吧。
小姑娘先前總是和林蘭惠那個小妮子一起,每天生活十分單調,性子也是較為內向,不容易和人結仇。
另一種可能就是楊翠花發現了什麽事情,對方不想暴露出去,所以必須痛下殺手。
蘇沐思索著,腳下的步伐沒有停,一路走迴到了家裏。
林蘭惠剛從她家院子裏出來,眼睛頓時一亮,小跑了過來,箭步走到蘇沐身旁,輕輕拍了肩膀,嘟著嘴嗔怪道:“翠花,你去哪了?一個傷患整天瞎跑,不拿自己身體當迴事。”
“我有些無聊,隨便走走。”蘇沐隨意解釋了一句,撇了撇四周聽見動靜探出腦袋的嬸子們,心中十分無奈。
無論哪個時代永遠都不缺八卦的人。
她拉著林蘭惠進了東邊的廂房。
“你可別蒙我,你是不是去找宋知青了。”林蘭惠壓低聲音,眼眸滴溜溜地轉著,嘴角掛著一抹不懷好意的笑容,仿佛已經確定了答案。
這小妮子直覺還聽敏銳的!
蘇沐點點頭,倒是也沒有隱瞞。
林蘭惠更激動了,哦吼吼不愧是我小姐妹。
喜歡就去追,不要在意她。
人家隻是一個平平無奇的吃瓜小菇涼罷了。
“翠花呀,我就說你饞人家身子,這下你還說你不喜歡宋知青,那小模樣確實好看,趁著村裏的小姑娘還沒得手,趕快下手。”林蘭惠趁機慫恿小夥伴為愛拚搏。
蘇沐:……
好家夥,這麽勇的嗎?
她直接給了某人一個板栗,清了清嗓子:“我是找人有正事,別瞎想什麽呢,振華同誌看見那天早上有人把我拖下河,那個人穿著軍綠色的大衣,個子也不高,你知不道什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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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沐忍不住攥緊了手,雖然這麽問自己,但她心裏已經有了答案。
從宋振華的話,已經可以確定原主的死,是有人故意而為。
那麽劇情裏他的死也就不是意外了。
兇手估計是怕自己暴露所以直接一了百了,順勢直接把宋振華一起幹掉了。
蘇沐想到這些,她望著某人的目光忍不住多了一絲同情。
宋振華:???
“咳咳咳。”
咳嗽聲終於喚醒了蘇沐的記憶,她這才想起來,對方的身體還在發燒呢。
少女白皙的臉蛋忍不住浮起了紅暈,有些怪不好意思的。
說實在的兩個病患站在河邊吹冷風,這場麵這麽想都覺得詭異。
“宋振華同誌,實在不好意思,你還發著熱呢,快迴去煎藥喝吧,感謝昨日的救命之恩,今天你也幫了我很多,對……對了,之後你叫我翠花吧,老是楊翠花同誌的,有些生分。”蘇沐瞧瞧捏了捏衣角,她也沒想到自己會有這麽忸怩的時候,難不成是受了原主的影響,說話竟然還有些磕巴。
“翠花同誌,其實也沒什麽,就是順手救了而已,不用太感謝的。”宋振華的話語中帶著一些疏離,顯然還是保持著距離。
在他看來不過是順手救了一個人。
這可是一條人命,那時也沒有其他人在場,他不得不救。
說後悔的話,到不後悔。
隻是擔心這人會以此纏上自己。
宋振華是一個月前被下放到鳳尾村的知青之一。
在此期間或許是因為俊朗的緣故,總會有一些女同誌蠢蠢欲動想要撲上來。
多虧這時候男女作風很嚴重,不然他要擔心自己清白是不是能保住。
宋振華十分反感這些行為,從一開始的驚愕到如今已經佛了,反正隻要冷著一張臉,不假辭色,總能嚇退很多人。
加上下放知青的背景,現在也沒有多少人盯著他了,這倒是讓宋振華鬆了一口氣。
他奶奶祖上是土地主家的小姐,爺爺是書香門第的知識分子。
兩人早就亡故,但他們家的家還是受到了影響,必須有人下鄉。
父母都年紀都大,家中就他一個兒子。
宋振華就被下放到這偏僻的村落裏。
他出身於49年,正好是祖國誕生那年。
振華,振華。
宋父宋母經曆過戰亂年代,他們見證了同胞們的血淚曆史,艱辛奮鬥,為孩子取名振華,就是希望他日後能像千千萬萬的同胞們一起振興我中華。
宋振華雖然讀完了高中,可惜因為背景的緣故,他就算擁有較大的才華,也是不允許參加高考的。
66年不光取消了高考,同時這一年發生來一場巨大的革命變動。
宋振華家裏的古籍和書畫在這場清洗中被搜刮得一幹二淨。
索性父母都好好的,一家健在。
宋爺爺幾年前病逝了,不然瞧著他心愛的古董被糟蹋,也不知會如何心痛。
家裏也不知道怎樣了。
宋振華剛一到鳳尾村就寫了一封信迴去,估摸著時間,他們應該已經收到了吧。
這個年代唯一的通訊隻有寄信,時間慢,郵費還死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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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冰天雪地的,路不好走,腳下不注意很容易打滑。
要是摔那麽一下,傷筋動骨的,十天半個月才能好。
家裏失去一個勞動力,相當於斷了家裏一半的口糧。
這時候沒多少糧食,本來就吃不好了,這麽一縮減,全家都得挨餓,冬天怕是不好過。
蘇沐對於宋振華疏離的態度不奇怪,這畢竟是七零年代,這時候男女作風吧比較嚴重。
村子裏的人閑滴沒事幹總愛八卦,有一點事情就能捕風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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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不想成為下一個村裏頭條,就得好好注意自己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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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肯定是有人約了原主。
根據宋振華的話,楊翠花是被拖到河裏的,說明她已經失去了意識。
蘇沐忍不住摸了摸頭上紗布,傷口位置偏腦袋後方。
當時那個人一定站在她身後,用類似石頭或者冰塊的堅硬物體狠狠地砸了一下。
至於原因……
凡事總要有個因果關係吧。
小姑娘先前總是和林蘭惠那個小妮子一起,每天生活十分單調,性子也是較為內向,不容易和人結仇。
另一種可能就是楊翠花發現了什麽事情,對方不想暴露出去,所以必須痛下殺手。
蘇沐思索著,腳下的步伐沒有停,一路走迴到了家裏。
林蘭惠剛從她家院子裏出來,眼睛頓時一亮,小跑了過來,箭步走到蘇沐身旁,輕輕拍了肩膀,嘟著嘴嗔怪道:“翠花,你去哪了?一個傷患整天瞎跑,不拿自己身體當迴事。”
“我有些無聊,隨便走走。”蘇沐隨意解釋了一句,撇了撇四周聽見動靜探出腦袋的嬸子們,心中十分無奈。
無論哪個時代永遠都不缺八卦的人。
她拉著林蘭惠進了東邊的廂房。
“你可別蒙我,你是不是去找宋知青了。”林蘭惠壓低聲音,眼眸滴溜溜地轉著,嘴角掛著一抹不懷好意的笑容,仿佛已經確定了答案。
這小妮子直覺還聽敏銳的!
蘇沐點點頭,倒是也沒有隱瞞。
林蘭惠更激動了,哦吼吼不愧是我小姐妹。
喜歡就去追,不要在意她。
人家隻是一個平平無奇的吃瓜小菇涼罷了。
“翠花呀,我就說你饞人家身子,這下你還說你不喜歡宋知青,那小模樣確實好看,趁著村裏的小姑娘還沒得手,趕快下手。”林蘭惠趁機慫恿小夥伴為愛拚搏。
蘇沐:……
好家夥,這麽勇的嗎?
她直接給了某人一個板栗,清了清嗓子:“我是找人有正事,別瞎想什麽呢,振華同誌看見那天早上有人把我拖下河,那個人穿著軍綠色的大衣,個子也不高,你知不道什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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