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紀仲心理素質好,立刻淡定說:“我不是紀仲,你認錯人了。”


    小姑娘抿唇笑了起來,抬頭瞟了一眼狂歌。


    那意思不言而喻。


    一個可以認錯,兩個總不可能也認錯。


    紀仲不說話了。


    倒是狂歌瞧著小姑娘一直在和紀仲搭訕,都沒有在認真包紮。


    果斷把紗布和藥水都接手,對小姑娘說:“我來包紮,你遞東西。”


    她可沒小姑娘那麽輕柔,快速地衝洗完畢將藥劑噴上去,然後將紗布纏好。


    一手提著紀仲肩膀上的衣服吧人拉起來:“趕緊,去醫院。”


    “我自己走。”紀仲忙忙把自己的衣服扯迴來,這女人,太粗暴了,外人麵前,就不能優雅點麽。


    他又不是麻袋。


    他也要麵子的好麽。


    店員一聽他們要走,忙忙說:“地上,地上這個人怎麽辦,他萬一醒過來……”


    狂歌想了想,也是。


    萬一醒過來,就算手腕脫臼,兩腳還是可以動彈。


    她問店員:“有繩子嗎?把他綁起來。”


    還沒來得及找繩子,警察到了。


    因為狂歌要帶紀仲先去醫院,所以警察留了狂歌和紀仲的手機號碼,打算事後再做筆錄。


    兩個人走出藥店沒幾步,店員臉紅紅地跑上來,將藥品袋子遞給紀仲:“這個,這個是您的藥,您忘了拿了。”


    紀仲兩隻手都被刀子劃拉破,被狂歌包紮成了個粽子。


    狂歌接過藥品袋子,臉不紅心不跳地對店員說:“謝謝,錢付了嗎?”


    最後幾個字,問的是紀仲。


    紀仲搖頭。


    店員忙說:“今天店裏沒有損失,全靠你們的幫忙,這點藥就不用付錢了,就當,就當老板送給你們的謝禮。”


    這樣的謝禮,還真是讓人尷尬。


    狂歌朝店員揮了揮手:“以後再過來付錢,今天我們先去醫院。”


    上了車,紀仲懊惱道:“忘了和那個小姑娘說,讓她別把我們來藥店的事情說出去。”


    狂歌:“你說了也沒用,她肯定會說出去。”


    也是。


    反正都這樣了,多想無益。


    當然,主要是,紀仲現在後知後覺地發覺身上那些被刀子劃拉的傷口都挺疼的,胸口也疼的難受,沒心思想別的。


    紀仲這次去醫院,直接住院了。


    他胸口是輕微骨裂,本來沒什麽大事,好好休養個兩三個月就行。


    結果他今天和歹徒搏鬥,用力太大,胸口的骨裂嚴重了,需要住院治療。


    狂歌和導演那邊打了電話報告了下情況。


    紀仲這種狀況,肯定沒法拍戲。


    好在,主角的戲份拍的差不多了,導演可以先緊著拍配角的,有些不露臉的戲也可以讓替身代替。


    晚幾天沒什麽。


    電話剛掛斷,警察的電話打了進來。


    歹徒也被送到醫院來了。


    是同一家醫院,警察問狂歌是在哪一個診室,剛好看看紀仲的狀況。


    畢竟是好人好事的主角,警察同誌還是很關心的。


    警察來了後問了當時情況,又大大滴表揚了一番狂歌和紀仲。


    紀仲就問起了歹徒現在的狀況,到底為什麽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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