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歌:“你喜歡就好。”


    她的字屬於狂草,好看說不上,但是真狂妄。


    龍飛鳳舞的大黑字寫在的白色的皮草上麵,實在太醒目,也實在太突兀。


    但瞅著大媽很高興,狂歌隻能陪笑。


    心頭忍不住地嘀咕著,自己親爸這次找的職業粉絲,也算是花了血本了。


    瞧瞧這皮草這演技,一級棒。


    “不打擾你了,我走啦田螺,以後有時間來我家玩啊。”


    大媽上了旁邊的一輛車,車窗降下去,不停朝狂歌揮手:“有時間去我家啊田螺。”


    狂歌身邊的七七驚訝道:“那輛,那輛不是紀仲的保姆車嗎?”


    狂歌一瞧車牌號,還真是。


    七七汗顏:“這個大媽該不會是紀仲的親戚吧?”


    狂歌:“大媽長得富態,比紀仲要好看。”


    七七小聲嘟囔:“大媽的眼睛和紀仲好似還挺像的。”


    狂歌:“難不成是紀仲他媽?”


    這個腦洞有點微妙。


    兩個人對視了一眼,都從對方眼裏看到了驚訝。


    張了張口,兩個人都說不出話。


    上了車,還是七七又說:“夢夢姐,這要真是紀仲的親媽,你說會不會是他們母子給你下的套啊?不會要碰瓷你吧?”


    因為紀仲和狂歌之間的矛盾,本來很喜歡紀仲的七七,如今把紀仲視為第一等惡人!


    狂歌想了想大媽看自己的那狂熱眼神,嘖嘖兩聲:“紀仲他媽可要比他的演技好多了。”


    七七:“有其母必有其子,看來紀仲的演技隻能算是遺傳,不算什麽真本事。”


    嘖嘖,這小姑娘,護短護的天怒人怨。


    但狂歌就喜歡七七這性子。


    五強結束後,又要進行封閉式的訓練。


    狂歌這個自帶女主光環的錦鯉雖然讓女生們紮眼,可剩下四個女生,一個個都非常想和狂歌組隊。


    比起靠實力,似乎靠後台更能穩當當的上位。


    到了前三晉級賽的賽場。


    狂歌這一次沒有跳舞唱歌。


    她穿了一身廣袖細腰的長袍,在高台上一邊舞劍,一邊吟誦了一首《將進酒》。


    不得不說,狂歌這一別出心裁還真取悅了大眾。


    一則,她的劍舞很不錯,非常之不錯,穿的那麽一身衣服特別出塵若仙。


    二則,她念詩的時候,那種激情和飽滿的聲音,那種悵然的抑揚頓挫,被她演繹的入木十分。


    所以這個一無是處的女人,總算還有那麽點可取之處。


    而且這個亮點非常奪目。


    於是毫無意外,狂歌進了前三。


    每一期的pk,無數人都在吆喝著,希望狂歌這個不會跳舞,不會唱歌,連一點才藝都沒有的家夥被刷下去。


    然而無數大家被看好的女孩都被刷下去了,隻有狂歌還在堅挺。


    堅挺的狂歌應該會帶給大家更多的厭惡排斥。


    然而沒想到的是,在最新一期的調查中,狂歌的好感度幾乎是直線式的飆升。


    關於狂歌的那些軟文下麵大部分留言都是喊他加油,而不是喊她滾蛋。


    逆襲的毫無緣由,讓大家十分意外。


    這真是個令人窒息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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