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黑暗中,有一點點的閃光,還有嗚嗚的哀號,很瘮人。

    包大同定下神來,看到一些毛茸茸的東西在向他靠近,細一看,居然是一群野狗,呲牙咧嘴的朝他走過來。

    他嚇了一跳,正好看到垃圾堆裏一根廢棄的鐵棒,連忙抄在手裏,同時左手一個電火花打過去,在地麵上掀起一串藍色電光。

    野狗都是很機靈的,立即判斷出眼前的人不好惹,縱然它們有一大群,也還是立即四散跑開了。

    包大同皺了皺眉,感到有些奇怪。就算這是個垃圾場吧,但也不可能有這麽一大群野狗,好像全市的野狗全集中在這裏來了。

    他邊想邊往外走,閃過一個大垃圾堆,就見前麵的大片空地上有一排黑乎乎的房子,大約三、五間的樣子,黑燈瞎火的一點光亮也沒有,但是空地上有無數的野狗圍著房子亂竄。

    包大同右手緊握著鐵棒,左手捏好一張符咒,慢慢往房子的方向走,快到門前時,輕輕一嗅,不用他的靈能也能感覺出濃烈的死氣,因為有陣陣的屍臭味從房間內傳出。

    那條黑影不在這兒,包大同感覺得出,就算再用符水加強功力也搜尋不到半點蹤跡,這說明那黑影離開了。他並不是要引包大同到這裏來,而是因為包大同追得急,無意中發現了這個地方。

    怪不得這裏聚集了那麽多野狗,可是它們又不敢叫!因為這裏有極其吸引它們的東西,也有它們怕得不得了的東西!

    難道是鬼殺人?!為什麽?

    包大同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慢慢退了迴去。打算去找個公用電話來匿名舉報,否則他無法解釋他看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又為什麽會連續兩次發現屍體?

    他看得清楚,門上鐵鏈重鎖,他若進去,就必須強行開鎖才行。他的開鎖技術相當高,但那鎖上有怨氣纏繞,開起來要格外費力,倘若被人發現他在這兒,他就說不清了,況且如果他專心開鎖,那個東西突然襲擊他。隻怕他會吃大虧。

    最重要的是,他不能破壞現場,好方便警方尋找證據。就算殺人者極有可能不是人,也不能放過其他的可能。

    他謹慎的走出垃圾場,為了尋找道路,沒有用時空扭曲術,一步步走出好遠,才發現垃圾場地處通往機場的城郊結合部。那裏是城市管理的死角,因而藏汙納垢。不僅是市容衛生方麵,還隱藏著很多不為人知的秘密。

    好不容易找到了電話亭,他變換聲音報了警

    ,之後用隱身符隱了身。就又迴到垃圾場去。直等到警方到達現場,打開了小屋的房門,又想盡辦法潛進了那間小屋。

    房間內遍地垃圾,但兩個牆角處是幹淨的,有兩具女屍分左右坐在那裏。已經高度腐爛,從衣著上看,年紀都不大,甚至有一個像是中學生的打扮,還穿著校服。

    她們似乎是被殺的,但死態比較奇怪,好像是兩隻擺好的布娃娃,脖子上都套著繩套,臉上沒什麽痛苦的表情,眼睛瞪著,烏黑的嘴唇邊吐出一小截紅紅的舌頭,和昨晚包大同看到的那個女人死法完全相同,至少表麵上看是這樣。

    假設這三個人全是那黑影殺的,他為什麽要如此連環作案?一個靈體,為什麽要連續不斷的殺人?如果隻以“兇戾”二字來解釋有點勉強,畢竟靈體變態的不多,但他這麽做又有什麽目的呢?

    剛才那黑影被發現時,他正在拍打橋墩下的草地,又是為了什麽?

    細想一下,橋下的綠化帶中除了草地,還種了些不喜歡陽光的花,從東到西數第七根橋柱下的花似乎長勢特別好,隱有妖異之感。

    “初步判斷,死亡時間不超過七天。”和警察同來的法醫說。

    “查找一下本市的失蹤人口吧。”一個像是頭頭的警察搖頭歎息,轉頭間,感覺窗邊有個影子似的,細一看卻又沒了,猜想是警燈閃爍造成的陰影,沒有在意。

    而其實,那是包大同在從窗子往裏看,因為玻璃窗布滿了灰塵,用衣袖抹了抹。

    他這樣做是冒了很大的風險的,因為人有各種感官,就算眼睛看不到,附近站著一個人的話,也能察覺得出異常。其實所謂的隱身不全是符咒的功效,還要利用人類的視覺盲點,但是這裏的警察越來越多了,野狗早就被嚇得無影無蹤,而且符咒的力量也在消失,隱起身來越來越困難,他不得不找機會快點離開。

    恰好,這時候又有一輛警車趕到現場,尖銳的警鈴聲掩蓋了包大同的腳步聲。

    娘的,這裏到處都是垃圾,想找個下腳的地方都難,走一步都會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響,讓他想快步也不行。好在這迴他還爭氣,符咒維持的時間夠長,不然會被當場抓住。看他鬼鬼祟祟的樣子,不拿他當頭號嫌疑犯才怪了。

    不過在包大同心中,頭號嫌疑犯很有可能是那條黑影,而且他一定在第七根橋柱下做了什麽,不然不會在那裏轉悠,還做出拍打地麵的古怪行為。

    車子是停在彩虹橋的,包

    大同是用法術追到垃圾場的,這兩個地方相隔很遠,而他的法力為了維持隱身效果又用得七七八八,最後隻能采用最普通的法子,攔住過路的出租車迴去。

    他要趕在天亮之前,看看那裏的草地有什麽古怪。

    在出租車上他恢複了一下體力和法力,然後飛速開車迴家。因為他即不能名目張膽的破壞綠化帶,也不能像一隻狗一樣,憑兩隻爪子就能刨地。

    而等他帶著鐵鍬,第三次迴到彩虹橋下,距天亮隻有三個小時,距清潔工人出來掃街,也就是一個多小時了。好在草地鬆軟,他力氣也還大,挖的比較順利,很快,綠化帶上出現了一個一米多深的坑,一隻慘白的手骨自土層中露了出來,支著手掌,指著第七根橋墩的方向。

    “我知道你冤,交給我。”包大同輕抹了一下額頭的汗水,喃喃的道。

    “哢嚓”一聲,支起的手骨像是破碎的積木,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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