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這一次的西山之行並沒有想象中的驚喜,她還以為是什麽世外桃源呢,也就是普通的自助小旅遊而已,風景還不如那些旅遊景點的宣傳圖呢。其實轉念一想,那些旅遊景點人多景少,也不一定就比西山好。
想通了之後,初九就定下心來觀賞純天然的風景,還真的找到些有趣的。
迴去了之後,李纖夏因為有事上班了,初九本來就想趁快結婚這幾天好好玩一玩,這麽一來,更合她心意,當即收拾東西,打電話給老閨蜜梅春燕準備一起去玩。
梅春燕是她初中二年級的同學,性子和她相似,兩人也玩的攏,之後的幾年更是焦不離孟孟不離焦,後來還是各自讀書的地方遠了,這才慢慢的淡了聯係,不過如今一見麵還是像小時候一樣的瘋鬧玩笑。
人一輩子哪裏能沒有個朋友呢?
反正初九心裏就認定了梅春燕這一個閨蜜了,鐵打不動。
梅春燕現在也在醫院裏上班,是一名護士,月薪不高,也比較辛苦,好在醫院是私人醫院,給的福利不錯,接連有兩三個男的追求她。初九給她打電話說自己要結婚了,梅春燕驚奇了一陣,正好她今天不上班,就挎著包應約了。
初九不會開車,打的去兩人約會的地方,正好八十塊錢,心疼死她了。不過一想到馬上要和老閨蜜見麵了,很快就把這件事情拋到腦後。
梅春燕還是老樣子,長頭發,微微有點卷,五官一般,勝在會打扮,一身粉藍色長裙,畫著淡妝,看上去倒確實不錯。初九笑嘻嘻的走過去捏了她屁股一把,“妞兒,最近保養的不錯啊!看這小臉,油光水滑的啊~”
“色狼。”梅春燕嗔了她一眼,“都要結婚了才想起我來,也不知道提前問問我的感受。我比你還大一歲,現在還沒有找到個合心意的人,你倒好,平時木腦殼一個,現在倒是最先結婚的人。披著豬皮的狼,是吧?”
初九齜著牙笑笑,“這不是來向您請罪了嗎?消消氣,我的姑奶奶。”
“一杯超大份的珍珠奶茶。”“行,沒問題。”初九這次倒是爽快,“我們一邊逛一邊聊吧?”
兩人約會的地方是在市裏最繁華的商業區,兩邊都是熱鬧的商店,衣服價格不算貴,款式新穎漂亮,吸引了不少的年輕女孩子來這裏購物,她們兩個當然也不能少,從畢業那年開始,就好幾次約在這裏見麵了。
街頭的那家珍珠奶茶店味道最地道,圍著買東西的人也多,初九擠進去買了兩大杯珍珠奶茶出來,包都快要被擠掉了。“快嚐嚐,是不是以前那個味兒。我都好久沒有喝過這東西了。”
梅春燕喝了一口,豎起拇指,“你插隊的本事還是沒有退步啊。”
初九嗬嗬笑笑,跟李纖夏在一起,她好歹要注意自身形象,幾乎沒有這樣幹過,跟老閨蜜相處倒沒有這樣的顧忌,反正都是老閨蜜了,自己是個什麽樣的人她還不了解嗎?小時候更糗的事情都有過。
“快跟我講講你那位是什麽樣的,我心裏癢癢的很,居然有人能看上你這種不解風情的。”梅春燕嘴也損,和她半斤八兩,“你可要冷靜,千萬別一時衝動啊。這婚姻呢,是人生大事,可別為了賭一口氣就嫁了啊。再婚的市場可就冷了不是?”
初九笑了一聲,“我這還沒有結婚呢,你別烏鴉嘴。”
梅春燕死纏爛打要她說那男的是誰。
李纖夏這個人怎麽介紹好呢?想了想,初九抓抓腦袋,“很帥,人長得很帥。我不騙你,等下次你看到就知道了,長得跟明星似的。”
梅春燕就杵她,“人長得那麽帥還會落到你手裏?就兩種可能,不是你情人眼裏出西施就是他別有所圖。”
不會吧?李纖夏自己條件那麽好,圖她個什麽呢?初九就笑,“你放心好了,他是真的喜歡我,我不會弄錯的。你也不想想,我眼睛那麽毒的,寧可放過不會殺錯,怎麽可能被人騙了?”
她總共就這麽一次戀愛,愛的對了,就結婚,多簡單的一件事情。
兩人正在逛裙子,梅春燕看起了一件白色雪紡裙,一看標簽,六百多,哀歎了一聲,這才迴她,“我還真想看看那人,能把你迷成這個樣子,必定是個情場高手了……結婚也有結婚的好處,要是遇到個有錢的,想買什麽就買什麽,這日子豈不是過的蜜裏調油?”
初九不大喜歡雪紡,不過梅春燕這句話說的有道理,平日裏她的工資卡都在老媽那裏,想買條裙子都要自己攢錢攢個兩三個月,哪像現在這樣,想買什麽就用李纖夏的工資卡,反正他錢多人傻還是她的老公,不花他的錢花誰的?
“那你呢?上次那個眼鏡男沒有成功?”
“別提了,去肯德基約會也和我aa,那男的太小氣了,要真的在一起了,吃虧的是我!”梅春燕不滿,她性子豪爽,最不耐煩那種膩膩歪歪的,那眼鏡男可是踩中她的死穴了。
老閨蜜情場不順,初九隻能“哦”一聲就不提這件事了,改口說:“後天我結婚,在和美酒店,這是請柬。”她拿出個紅色燙金字的請柬來,塞到梅春燕的包裏,“就你一個是我自己請的,我想請的人也就隻有你。”
梅春燕頓了頓,眼神有點複雜,歎了一聲把她抱住,“傻妮子,你怎麽就要結婚了呢?”
想起兩人初中那時候的青蔥歲月,初九也有點感慨,迴摟住她,“你放心了,結了婚,我也是你的初九。”
“結了婚就要以家為重了,哪裏還有輕鬆的日子。”梅春燕收拾了一下情緒,“不過,還是要祝福你,嗯,祝你幸福美滿白頭偕老。”
“謝謝。”初九一笑。
梅春燕翻了翻請柬,“和美酒店……幾樓啊,你沒寫啊。”
這酒店也不是初九置辦的,又沒去過,她也不大清楚,趕緊打電話給她媽,結果她媽說李纖夏給包了一個酒店,直接去就行了。初九是知道李纖夏花錢大手大腳的,也不意外,“可能李纖夏是包的小酒店吧,你到了就知道了。”
“李纖夏……李纖夏?”梅春燕默念了幾下,覺得有點耳熟,可仔細想又想不起來,就對初九笑著說,“你男人名字還有點文藝啊。”
“嗨,偽娘的名字爺們的麵子,不說他了。”初九轉頭看見一件襯衣,白色的,有點小紐扣做裝飾,看上去還挺漂亮的,“那件襯衣怎麽樣?”
梅春燕知道她是個襯衣控,當即笑了笑,“看怎麽看的出來,你進去試一試就知道了。”
初九也不扭捏,拿著衣服進去試,出來一看鏡子意外的合身,“行,就這件。”導購員笑眯眯的接過,“您好,這件襯衣三百七,打折下來二百九。”
快三百了,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初九想了想,自己這兩個月的零花錢還沒有用過呢,幹脆就買了吧。“包起來吧,我刷卡。”
梅春燕挪揄的笑,“傍上大款了?買東西這麽爽快?平時不是左挑右挑非要挑了一個價美物廉的嗎,今天不換了?”以往買東西她都服了初九的磨蹭了,好不容易爽快一次,她當然要問問原因。
“我家那個可不是大款麽?”初九動了動眉毛,“反正不是用的他的錢。”
“快結婚了就是不一樣啊,拿到他的工資卡了?有底氣了?”梅春燕就笑。
初九笑著躲她,“你也快點找個人嫁了吧,到時候我們兩個也好同仇敵愾,免得你在這裏冒酸氣。”
梅春燕被她說的無語,拉著她繼續逛,這裏服裝店不少,一家一家的都有各自特色,梅春燕喜歡ol係的,她喜歡休閑款的,兩個人倒還能一起逛。以前初中那會兒哪有這個財力,每次都是去隻看不買,光過那個試衣服的興致去了,比現在要開心很多。
“對了,你們是怎麽認識的,和我說說唄?”梅春燕閑得無聊,隨口問。
這個嘛,初九想了想,“第一次見麵是在醫院門口,是他追的我,後來我一想他人還可以,就同意了他的追求,再後來慢慢的覺得他不錯,是個賢夫良父,最後就這麽準備嫁了。”
“就這麽簡單?”
“啊,是啊,就這麽簡單。”初九奇怪,“不然還能怎麽樣?”
梅春燕翻白眼,“我怎麽就沒有遇見這麽一個男人,不行,改天我也要到醫院門口等……你問他為什麽去醫院了沒?”
“沒問他,估計當時他也隻是一時路過而已,沒聽說他有什麽親戚住在醫院裏麵。”
“該不會是那天他聆聽到了上帝的安排,去你醫院門口等待一個打開他心扉的女子,準備譜寫一段愛情的史詩吧?然後他就遇見了你?”梅春燕撇嘴,“我寧願相信他是陪前女友打胎。”
“喂喂,哪有你這麽猜的?”初九也笑。
梅春燕對於她結婚的抵觸情緒不大,還能胡亂開玩笑,拉著她問東問西。她大膽的問些問題,比如兩人同居的經曆啦,比如李纖夏的三圍,比如兩人有沒有愛愛之類的,把初九的臉羞個通紅。
“沒有,我們還沒有那個。”初九低著頭,“第一天晚上的時候他倒是想,我沒有答應。怎麽也應該到了結婚那天晚上才能那個啥,不是?”
“你怎麽會有這麽老套的思想?現在什麽時代了姐姐,你不怕把你家那位憋紅了眼啊?”梅春燕簡直要嘔血,初九這樣奇怪的要求也就算了,更奇怪的是,她男人居然還為了她給忍了下去,兩人睡一張床上,孤男寡女的,居然也能忍得住!?她男人要不就是不行,要不就是愛慘了她吧?
情聖,現實版的情聖。
初九辯解道:“我看電視裏說的,男人越容易得到的東西越不知道珍惜,我不磨磨他,他還以為我就一定是他的盤中小菜了呢。”
“難道是我平時給的太早的原因?”梅春燕摸下巴不語。
“還有,你也知道的,我怕嘛……”初九眨眨眼,“你不是說第一次很疼嗎?”
梅春燕一愣,她說過嗎?什麽時候說的?
作者有話要說:感冒了,依舊堅持更新,求鼓勵~
天涼,小心感冒啊,親們~
這一次的西山之行並沒有想象中的驚喜,她還以為是什麽世外桃源呢,也就是普通的自助小旅遊而已,風景還不如那些旅遊景點的宣傳圖呢。其實轉念一想,那些旅遊景點人多景少,也不一定就比西山好。
想通了之後,初九就定下心來觀賞純天然的風景,還真的找到些有趣的。
迴去了之後,李纖夏因為有事上班了,初九本來就想趁快結婚這幾天好好玩一玩,這麽一來,更合她心意,當即收拾東西,打電話給老閨蜜梅春燕準備一起去玩。
梅春燕是她初中二年級的同學,性子和她相似,兩人也玩的攏,之後的幾年更是焦不離孟孟不離焦,後來還是各自讀書的地方遠了,這才慢慢的淡了聯係,不過如今一見麵還是像小時候一樣的瘋鬧玩笑。
人一輩子哪裏能沒有個朋友呢?
反正初九心裏就認定了梅春燕這一個閨蜜了,鐵打不動。
梅春燕現在也在醫院裏上班,是一名護士,月薪不高,也比較辛苦,好在醫院是私人醫院,給的福利不錯,接連有兩三個男的追求她。初九給她打電話說自己要結婚了,梅春燕驚奇了一陣,正好她今天不上班,就挎著包應約了。
初九不會開車,打的去兩人約會的地方,正好八十塊錢,心疼死她了。不過一想到馬上要和老閨蜜見麵了,很快就把這件事情拋到腦後。
梅春燕還是老樣子,長頭發,微微有點卷,五官一般,勝在會打扮,一身粉藍色長裙,畫著淡妝,看上去倒確實不錯。初九笑嘻嘻的走過去捏了她屁股一把,“妞兒,最近保養的不錯啊!看這小臉,油光水滑的啊~”
“色狼。”梅春燕嗔了她一眼,“都要結婚了才想起我來,也不知道提前問問我的感受。我比你還大一歲,現在還沒有找到個合心意的人,你倒好,平時木腦殼一個,現在倒是最先結婚的人。披著豬皮的狼,是吧?”
初九齜著牙笑笑,“這不是來向您請罪了嗎?消消氣,我的姑奶奶。”
“一杯超大份的珍珠奶茶。”“行,沒問題。”初九這次倒是爽快,“我們一邊逛一邊聊吧?”
兩人約會的地方是在市裏最繁華的商業區,兩邊都是熱鬧的商店,衣服價格不算貴,款式新穎漂亮,吸引了不少的年輕女孩子來這裏購物,她們兩個當然也不能少,從畢業那年開始,就好幾次約在這裏見麵了。
街頭的那家珍珠奶茶店味道最地道,圍著買東西的人也多,初九擠進去買了兩大杯珍珠奶茶出來,包都快要被擠掉了。“快嚐嚐,是不是以前那個味兒。我都好久沒有喝過這東西了。”
梅春燕喝了一口,豎起拇指,“你插隊的本事還是沒有退步啊。”
初九嗬嗬笑笑,跟李纖夏在一起,她好歹要注意自身形象,幾乎沒有這樣幹過,跟老閨蜜相處倒沒有這樣的顧忌,反正都是老閨蜜了,自己是個什麽樣的人她還不了解嗎?小時候更糗的事情都有過。
“快跟我講講你那位是什麽樣的,我心裏癢癢的很,居然有人能看上你這種不解風情的。”梅春燕嘴也損,和她半斤八兩,“你可要冷靜,千萬別一時衝動啊。這婚姻呢,是人生大事,可別為了賭一口氣就嫁了啊。再婚的市場可就冷了不是?”
初九笑了一聲,“我這還沒有結婚呢,你別烏鴉嘴。”
梅春燕死纏爛打要她說那男的是誰。
李纖夏這個人怎麽介紹好呢?想了想,初九抓抓腦袋,“很帥,人長得很帥。我不騙你,等下次你看到就知道了,長得跟明星似的。”
梅春燕就杵她,“人長得那麽帥還會落到你手裏?就兩種可能,不是你情人眼裏出西施就是他別有所圖。”
不會吧?李纖夏自己條件那麽好,圖她個什麽呢?初九就笑,“你放心好了,他是真的喜歡我,我不會弄錯的。你也不想想,我眼睛那麽毒的,寧可放過不會殺錯,怎麽可能被人騙了?”
她總共就這麽一次戀愛,愛的對了,就結婚,多簡單的一件事情。
兩人正在逛裙子,梅春燕看起了一件白色雪紡裙,一看標簽,六百多,哀歎了一聲,這才迴她,“我還真想看看那人,能把你迷成這個樣子,必定是個情場高手了……結婚也有結婚的好處,要是遇到個有錢的,想買什麽就買什麽,這日子豈不是過的蜜裏調油?”
初九不大喜歡雪紡,不過梅春燕這句話說的有道理,平日裏她的工資卡都在老媽那裏,想買條裙子都要自己攢錢攢個兩三個月,哪像現在這樣,想買什麽就用李纖夏的工資卡,反正他錢多人傻還是她的老公,不花他的錢花誰的?
“那你呢?上次那個眼鏡男沒有成功?”
“別提了,去肯德基約會也和我aa,那男的太小氣了,要真的在一起了,吃虧的是我!”梅春燕不滿,她性子豪爽,最不耐煩那種膩膩歪歪的,那眼鏡男可是踩中她的死穴了。
老閨蜜情場不順,初九隻能“哦”一聲就不提這件事了,改口說:“後天我結婚,在和美酒店,這是請柬。”她拿出個紅色燙金字的請柬來,塞到梅春燕的包裏,“就你一個是我自己請的,我想請的人也就隻有你。”
梅春燕頓了頓,眼神有點複雜,歎了一聲把她抱住,“傻妮子,你怎麽就要結婚了呢?”
想起兩人初中那時候的青蔥歲月,初九也有點感慨,迴摟住她,“你放心了,結了婚,我也是你的初九。”
“結了婚就要以家為重了,哪裏還有輕鬆的日子。”梅春燕收拾了一下情緒,“不過,還是要祝福你,嗯,祝你幸福美滿白頭偕老。”
“謝謝。”初九一笑。
梅春燕翻了翻請柬,“和美酒店……幾樓啊,你沒寫啊。”
這酒店也不是初九置辦的,又沒去過,她也不大清楚,趕緊打電話給她媽,結果她媽說李纖夏給包了一個酒店,直接去就行了。初九是知道李纖夏花錢大手大腳的,也不意外,“可能李纖夏是包的小酒店吧,你到了就知道了。”
“李纖夏……李纖夏?”梅春燕默念了幾下,覺得有點耳熟,可仔細想又想不起來,就對初九笑著說,“你男人名字還有點文藝啊。”
“嗨,偽娘的名字爺們的麵子,不說他了。”初九轉頭看見一件襯衣,白色的,有點小紐扣做裝飾,看上去還挺漂亮的,“那件襯衣怎麽樣?”
梅春燕知道她是個襯衣控,當即笑了笑,“看怎麽看的出來,你進去試一試就知道了。”
初九也不扭捏,拿著衣服進去試,出來一看鏡子意外的合身,“行,就這件。”導購員笑眯眯的接過,“您好,這件襯衣三百七,打折下來二百九。”
快三百了,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初九想了想,自己這兩個月的零花錢還沒有用過呢,幹脆就買了吧。“包起來吧,我刷卡。”
梅春燕挪揄的笑,“傍上大款了?買東西這麽爽快?平時不是左挑右挑非要挑了一個價美物廉的嗎,今天不換了?”以往買東西她都服了初九的磨蹭了,好不容易爽快一次,她當然要問問原因。
“我家那個可不是大款麽?”初九動了動眉毛,“反正不是用的他的錢。”
“快結婚了就是不一樣啊,拿到他的工資卡了?有底氣了?”梅春燕就笑。
初九笑著躲她,“你也快點找個人嫁了吧,到時候我們兩個也好同仇敵愾,免得你在這裏冒酸氣。”
梅春燕被她說的無語,拉著她繼續逛,這裏服裝店不少,一家一家的都有各自特色,梅春燕喜歡ol係的,她喜歡休閑款的,兩個人倒還能一起逛。以前初中那會兒哪有這個財力,每次都是去隻看不買,光過那個試衣服的興致去了,比現在要開心很多。
“對了,你們是怎麽認識的,和我說說唄?”梅春燕閑得無聊,隨口問。
這個嘛,初九想了想,“第一次見麵是在醫院門口,是他追的我,後來我一想他人還可以,就同意了他的追求,再後來慢慢的覺得他不錯,是個賢夫良父,最後就這麽準備嫁了。”
“就這麽簡單?”
“啊,是啊,就這麽簡單。”初九奇怪,“不然還能怎麽樣?”
梅春燕翻白眼,“我怎麽就沒有遇見這麽一個男人,不行,改天我也要到醫院門口等……你問他為什麽去醫院了沒?”
“沒問他,估計當時他也隻是一時路過而已,沒聽說他有什麽親戚住在醫院裏麵。”
“該不會是那天他聆聽到了上帝的安排,去你醫院門口等待一個打開他心扉的女子,準備譜寫一段愛情的史詩吧?然後他就遇見了你?”梅春燕撇嘴,“我寧願相信他是陪前女友打胎。”
“喂喂,哪有你這麽猜的?”初九也笑。
梅春燕對於她結婚的抵觸情緒不大,還能胡亂開玩笑,拉著她問東問西。她大膽的問些問題,比如兩人同居的經曆啦,比如李纖夏的三圍,比如兩人有沒有愛愛之類的,把初九的臉羞個通紅。
“沒有,我們還沒有那個。”初九低著頭,“第一天晚上的時候他倒是想,我沒有答應。怎麽也應該到了結婚那天晚上才能那個啥,不是?”
“你怎麽會有這麽老套的思想?現在什麽時代了姐姐,你不怕把你家那位憋紅了眼啊?”梅春燕簡直要嘔血,初九這樣奇怪的要求也就算了,更奇怪的是,她男人居然還為了她給忍了下去,兩人睡一張床上,孤男寡女的,居然也能忍得住!?她男人要不就是不行,要不就是愛慘了她吧?
情聖,現實版的情聖。
初九辯解道:“我看電視裏說的,男人越容易得到的東西越不知道珍惜,我不磨磨他,他還以為我就一定是他的盤中小菜了呢。”
“難道是我平時給的太早的原因?”梅春燕摸下巴不語。
“還有,你也知道的,我怕嘛……”初九眨眨眼,“你不是說第一次很疼嗎?”
梅春燕一愣,她說過嗎?什麽時候說的?
作者有話要說:感冒了,依舊堅持更新,求鼓勵~
天涼,小心感冒啊,親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