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原來以為白金堡裏會是上下一片嚴肅的地方,結果他發現詹姆斯·?32?姆斯登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人。
“王宮裏的生活會讓你感到困擾嗎?”詹姆斯對14歲的湯姆說道,這麽說讓詹姆斯感到有些寬心。他喜歡孩子遠超過王公貴族,這樣長輩一般的問話好似把他變成了四世同堂的老人。在陽光的午後,一起來花園裏喂鳥。不過除了詹姆斯略顯臃腫的體型以外,他就再也沒有和那些得以安享晚年之人的共同之處了。
“我沒什麽不適應的。”湯姆開心道,他上崗以來都做著詹姆斯的跟屁蟲。因為除了詹姆斯,其他人看上去都不是那麽的和藹可親。
“我們可能需要削減喂鳥的次數了。”詹姆斯道:“鳥類都是機靈的滑頭,像是所有的鳥都隸屬於什麽組織一樣,他們會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說悄悄話,分享它們覓食的訣竅。就在昨天,一群椋鳥就飛到了白金堡的附近。搞的我們不得不讓宮廷法師去趕走它們,那些小東西吵鬧又能吃……”
“椋鳥?”湯姆轉動著眼珠,想了半天,“就是昨天密密麻麻像是一片烏雲的鳥吧?我們叫它長羽毛的箭。”
“名副其實,我的孩子。”詹姆斯道:“椋鳥比許多鳥類要小,但是體重確不輸其他鳥,它們飛起來像是離了弦的箭,唿嘯著衝向它們的獵物。”詹姆斯說著,“農民很喜歡這些鳥在地裏捕食蝗蟲,但是一到收獲的季節,他們就會揮舞著旗子驅趕它們,甚至燒掉它們築窩的樹。”
“這不公平。”湯姆對詹姆斯義正言辭道:“有一個傳教士對我說過: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以籠住它的嘴;工人在園子裏勞作的時候,不可管束他們的口。哪有做工的不求工價,種植的不吃自己作物的。”
“一個傳教士?”詹姆斯問:“你去過教堂?你哥哥帶你去過嗎?”
“去過幾次,在……我們還沒有睡在大街上的時候去過。”湯姆說:“他總來流浪漢聚集的橋洞下或者公園裏布道,叫他自己神的仆人,我們都叫他傳教士。”
“傳教士……”詹姆斯道:“有意思的人,大多數的教堂神職者都不喜歡遠離溫暖的火堆,和沒有錢撈的地方。”
“你也是這樣的人嗎?我是說……我沒有冒犯的意思……當我沒講過吧,詹姆斯大人,請忘掉剛剛的話。”
“也許是呢。”詹姆斯小聲的自言自語,聖靈騎士也算是神職人員,而且對所有民疾充耳不聞,簡直快把自己變成剛剛嘲諷過的庸才了。“我在哪可以找到你說的傳教士呢?”
一個跑去貧民窟布道的傳教士引起了詹姆斯很大的注意,叫上了幾個侍衛就動身去紅磚區了,現在的人更喜歡叫這個被流浪漢和平民擠滿的地方做泥蛋區。一條沒有任何店鋪的崎嶇小路,把它從各種擁有庭院草坪的富商貴族隔開。這裏的房屋更加效率的排列在一起,似是一個用方塊填滿空洞的遊戲,道路變得尤為珍貴稀缺。
房屋盡量往高建,低於四層的房屋幾乎看不見。雖然相比一些方塔,教堂,這些建築的高度還差上幾個街區那麽大的距離呢。不過泥蛋區倒是比其他的地方看起來更加平整,也更加單調。土木顏色為主的街道,視覺上就給人一種壓抑的感覺,抬頭看看天空都感覺變小了。
“快進屋去。”
一位母親對自己看熱鬧的孩子說道,母子進屋關好了門窗。
這裏對上流社會的人來說又陌生,又熟悉。陌生是說,走在這裏的街道,想象著這些窮人是怎麽在買不起煤的日子裏過冬,怎麽日落而息,因為沒有燈油延續晝日的激情。熟悉的是,無論走在哪裏,人們總是躲著帶侍衛的人。他們也許不認識什麽大人,但是他們認識刀劍。
很快詹姆斯如願的看見了那正在布道的傳教士。聽眾們沒有坐席,就地坐了下來。窮人的褲子屁股上都縫了一層厚布,能讓褲子耐穿很久。他們看見詹姆斯走來,小聲喊了一句什麽,大半的人就都慌忙的離開了。還留下的人,想必都是有底氣有見識的,也是愚蠢的。
他們一定沒有聽說過,雷耶斯家族的人很可能強搶美麗的少女、傳聞曆史上巴托麗家族的艾米麗伯爵會用小孩的鮮血沐浴、即便不會有什麽極端的事情發生,因為有平民擋路就下手毒打的貴族也不是沒有先例。
“傳教士先生!”詹姆斯打招唿道。
傳教士看見詹姆斯,和煦的笑起來,像是陽光一樣無聲又溫暖,“我的兄弟們,有一隻迷途羔羊歸來了。”
那種微笑乍一看和其他舞會上做作的貴族一樣,但是他的眼睛裏傳出的是清澈無礙的欣喜。試圖把自己的內心原原本本的掏出來展示給你,奈何有心無力隻能化為這個微笑,若是看著用心說不定可以讀出他所有的心思,那就是對於布道講說的熱衷和對神的信仰。
傳教士半頭白發,棱角分明的臉連皺紋也跟著他的笑容上揚起來。簡樸的穿著不比泥蛋區的窮人強多少,但是幹淨整潔,見到詹姆斯還不忘揮手整一整上衣的褶皺。雖然沒有錦衣華服,但是舉止倒是像一個徹頭徹尾的紳士。
“為什麽你叫我迷途的羔羊?”麵對傳教士的微笑,詹姆斯也隻能微笑迴應,即便想做出一個愁眉苦臉的表情也做不到。
“你是一個善良純潔的人,隻是毒蛇環伺,從未得見真正的羊群。”傳教士說:“現在你迴來了,不僅有了羊群,還有了牧人。”
“你怎麽確定呢?”
“你跟隨著內心的指引找到這裏,若不是來為難我的,就必然是來尋求神的。”傳教士說。
“而我的到來讓你感到開心?”
“當然了。”
“但是我嚇走了你一大半的信徒,難道不會惹你生氣嗎?”詹姆斯道。
“哈哈哈……”傳教士笑了,他的話像是剛剛的微笑一樣也能給你難以抗拒的感覺,“羊群裏的羊我不會為他興奮,但是遺失的羔羊被尋迴,我自然要喜笑顏開的慶祝。”
“說得有道理……”詹姆斯道:“我必須得問了,您的名字是什麽呢?”
“叫我哈瑞斯。”
“哈瑞斯?沒有姓氏嗎?”詹姆斯道。
“生我養我的,皆為神明,來自塵土的姓氏我早已拋棄。”哈瑞斯說。
“所以你是一個苦修士嗎?我聽說他們會拋棄姓氏,而且我還聽說他們幾乎不入世布道。”詹姆斯說。
“我不是什麽苦修士,隻是神的仆人。”
詹姆斯嚴肅了一些,問道:“看你做的事情我就知道,你的生活一定不容易。告訴我,你是怎麽保持信仰的。”
“我祈禱,我的大人。”哈瑞斯說:“我祈禱。”
“王宮裏的生活會讓你感到困擾嗎?”詹姆斯對14歲的湯姆說道,這麽說讓詹姆斯感到有些寬心。他喜歡孩子遠超過王公貴族,這樣長輩一般的問話好似把他變成了四世同堂的老人。在陽光的午後,一起來花園裏喂鳥。不過除了詹姆斯略顯臃腫的體型以外,他就再也沒有和那些得以安享晚年之人的共同之處了。
“我沒什麽不適應的。”湯姆開心道,他上崗以來都做著詹姆斯的跟屁蟲。因為除了詹姆斯,其他人看上去都不是那麽的和藹可親。
“我們可能需要削減喂鳥的次數了。”詹姆斯道:“鳥類都是機靈的滑頭,像是所有的鳥都隸屬於什麽組織一樣,他們會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說悄悄話,分享它們覓食的訣竅。就在昨天,一群椋鳥就飛到了白金堡的附近。搞的我們不得不讓宮廷法師去趕走它們,那些小東西吵鬧又能吃……”
“椋鳥?”湯姆轉動著眼珠,想了半天,“就是昨天密密麻麻像是一片烏雲的鳥吧?我們叫它長羽毛的箭。”
“名副其實,我的孩子。”詹姆斯道:“椋鳥比許多鳥類要小,但是體重確不輸其他鳥,它們飛起來像是離了弦的箭,唿嘯著衝向它們的獵物。”詹姆斯說著,“農民很喜歡這些鳥在地裏捕食蝗蟲,但是一到收獲的季節,他們就會揮舞著旗子驅趕它們,甚至燒掉它們築窩的樹。”
“這不公平。”湯姆對詹姆斯義正言辭道:“有一個傳教士對我說過: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以籠住它的嘴;工人在園子裏勞作的時候,不可管束他們的口。哪有做工的不求工價,種植的不吃自己作物的。”
“一個傳教士?”詹姆斯問:“你去過教堂?你哥哥帶你去過嗎?”
“去過幾次,在……我們還沒有睡在大街上的時候去過。”湯姆說:“他總來流浪漢聚集的橋洞下或者公園裏布道,叫他自己神的仆人,我們都叫他傳教士。”
“傳教士……”詹姆斯道:“有意思的人,大多數的教堂神職者都不喜歡遠離溫暖的火堆,和沒有錢撈的地方。”
“你也是這樣的人嗎?我是說……我沒有冒犯的意思……當我沒講過吧,詹姆斯大人,請忘掉剛剛的話。”
“也許是呢。”詹姆斯小聲的自言自語,聖靈騎士也算是神職人員,而且對所有民疾充耳不聞,簡直快把自己變成剛剛嘲諷過的庸才了。“我在哪可以找到你說的傳教士呢?”
一個跑去貧民窟布道的傳教士引起了詹姆斯很大的注意,叫上了幾個侍衛就動身去紅磚區了,現在的人更喜歡叫這個被流浪漢和平民擠滿的地方做泥蛋區。一條沒有任何店鋪的崎嶇小路,把它從各種擁有庭院草坪的富商貴族隔開。這裏的房屋更加效率的排列在一起,似是一個用方塊填滿空洞的遊戲,道路變得尤為珍貴稀缺。
房屋盡量往高建,低於四層的房屋幾乎看不見。雖然相比一些方塔,教堂,這些建築的高度還差上幾個街區那麽大的距離呢。不過泥蛋區倒是比其他的地方看起來更加平整,也更加單調。土木顏色為主的街道,視覺上就給人一種壓抑的感覺,抬頭看看天空都感覺變小了。
“快進屋去。”
一位母親對自己看熱鬧的孩子說道,母子進屋關好了門窗。
這裏對上流社會的人來說又陌生,又熟悉。陌生是說,走在這裏的街道,想象著這些窮人是怎麽在買不起煤的日子裏過冬,怎麽日落而息,因為沒有燈油延續晝日的激情。熟悉的是,無論走在哪裏,人們總是躲著帶侍衛的人。他們也許不認識什麽大人,但是他們認識刀劍。
很快詹姆斯如願的看見了那正在布道的傳教士。聽眾們沒有坐席,就地坐了下來。窮人的褲子屁股上都縫了一層厚布,能讓褲子耐穿很久。他們看見詹姆斯走來,小聲喊了一句什麽,大半的人就都慌忙的離開了。還留下的人,想必都是有底氣有見識的,也是愚蠢的。
他們一定沒有聽說過,雷耶斯家族的人很可能強搶美麗的少女、傳聞曆史上巴托麗家族的艾米麗伯爵會用小孩的鮮血沐浴、即便不會有什麽極端的事情發生,因為有平民擋路就下手毒打的貴族也不是沒有先例。
“傳教士先生!”詹姆斯打招唿道。
傳教士看見詹姆斯,和煦的笑起來,像是陽光一樣無聲又溫暖,“我的兄弟們,有一隻迷途羔羊歸來了。”
那種微笑乍一看和其他舞會上做作的貴族一樣,但是他的眼睛裏傳出的是清澈無礙的欣喜。試圖把自己的內心原原本本的掏出來展示給你,奈何有心無力隻能化為這個微笑,若是看著用心說不定可以讀出他所有的心思,那就是對於布道講說的熱衷和對神的信仰。
傳教士半頭白發,棱角分明的臉連皺紋也跟著他的笑容上揚起來。簡樸的穿著不比泥蛋區的窮人強多少,但是幹淨整潔,見到詹姆斯還不忘揮手整一整上衣的褶皺。雖然沒有錦衣華服,但是舉止倒是像一個徹頭徹尾的紳士。
“為什麽你叫我迷途的羔羊?”麵對傳教士的微笑,詹姆斯也隻能微笑迴應,即便想做出一個愁眉苦臉的表情也做不到。
“你是一個善良純潔的人,隻是毒蛇環伺,從未得見真正的羊群。”傳教士說:“現在你迴來了,不僅有了羊群,還有了牧人。”
“你怎麽確定呢?”
“你跟隨著內心的指引找到這裏,若不是來為難我的,就必然是來尋求神的。”傳教士說。
“而我的到來讓你感到開心?”
“當然了。”
“但是我嚇走了你一大半的信徒,難道不會惹你生氣嗎?”詹姆斯道。
“哈哈哈……”傳教士笑了,他的話像是剛剛的微笑一樣也能給你難以抗拒的感覺,“羊群裏的羊我不會為他興奮,但是遺失的羔羊被尋迴,我自然要喜笑顏開的慶祝。”
“說得有道理……”詹姆斯道:“我必須得問了,您的名字是什麽呢?”
“叫我哈瑞斯。”
“哈瑞斯?沒有姓氏嗎?”詹姆斯道。
“生我養我的,皆為神明,來自塵土的姓氏我早已拋棄。”哈瑞斯說。
“所以你是一個苦修士嗎?我聽說他們會拋棄姓氏,而且我還聽說他們幾乎不入世布道。”詹姆斯說。
“我不是什麽苦修士,隻是神的仆人。”
詹姆斯嚴肅了一些,問道:“看你做的事情我就知道,你的生活一定不容易。告訴我,你是怎麽保持信仰的。”
“我祈禱,我的大人。”哈瑞斯說:“我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