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嚇的閉上眼睛,跟著就聽到‘啪’的聲脆響,感覺到個人癱軟的爬在我身上。
我睜開眼見陳老師已經被趙曼打暈,阿英焦急的摸著他腦袋上的傷口,問:“他不會有事吧?”
趙曼說還發什麽愣,趕緊打電話報警啊!幾分鍾後,警察趕到處理現場,把屍體帶走,同時來的還有救護車,陳老師和阿英都被送到醫院。
豎日清晨,陳老師醒來,看到我和趙曼,用手抹了把臉,眼神迷茫,似乎忘了昨天發生過什麽,就連他自己都說不清,為什麽會那麽瘋狂,隻是感覺阿美還活著,就在身旁,有人要把她搶走。
說到阿美,他問起下落,我迴答:“警方已經把屍體帶到火葬場,給燒了,有塊骨頭燒不化,是阿美怨氣聚集的地方,已經交給高人古,通過黑法術,禁錮並且加持成了香港邪術,賣給別人供奉後,阿美會通過保佑事主,積累福報,等夠了後,就可以投胎。”
陳老師點點頭,感激的說:“這次真是謝謝你們,我也知道把阿美屍體放在家裏,是大不敬,可不知道為啥,自從我把她帶到屋後,就仿佛真的和她生活一起似的,兩年前我父母勸我,結果被我趕出了家,現在還租房子呢,我很後悔,下午我就接他們迴去!”
我和趙曼麵麵相覷,她告訴陳老師:“這是因為你被阿美的陰靈給迷了心智,人死就要講究個入土為安,你憑借著一片癡情,企圖留住這絲執念,隻能是害人害己。”
這裏有一點重要提出,阿美屍體在家中停放兩年,非但沒有腐爛,還成了幹屍,直到今天,都沒有得到一個很好的解釋,但這件事情,包括陳老師的新聞,曾經在網上轟動一時,即便是現在,依然能查到些蛛絲馬跡。
因為這筆生意高人古並沒施法,所以也沒收取啥費用,更沒賺到啥錢,趙曼很不高興,但高人古卻說,那個阿美製作的邪術,賣出去錢和趙曼分成,這令她開心不少。
陳老師並沒什麽大礙,當天下午辦了出院手續,還把父母給接到家裏居住,他高興的請我吃飯,我拒絕不下,隻好答應。
陳老師和我幹了杯酒,說這兩年來,自己仿佛對女人失去興趣一樣,完全沒有再找對象的心思,可現在見父母日漸衰老,也有了成家生子的念頭,至少讓老兩口抱下孫子。
我說這個想法不錯,都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既然阿美已經死了,就不必再活在昨天,要勇敢走出來,麵對明天嘛。
阿英笑盈盈的說不錯,陳老師和她對視笑過後,就把她抱在懷裏,親著說:“那天晚上,都是我喝醉了酒,事後我很內疚,現在就讓我來負責吧。”
看著他倆恩愛場麵,我很欣慰,自己又辦了件好事,幾天後,阿英和陳老師舉行了婚禮,他倆邀請我參加,這次我沒有再感覺到不安,因為陳老師身旁的阿美,已經投胎轉世去了。
幾天後的中午,我讓娜娜幫忙去店外買兩份盒飯,等她走後,小蘭來到我身邊,把手機遞給我:“楊哥,你看這條新聞,這個男的怎麽會如此狠心呢?”
什麽新聞?我好奇的接過手機,標題讓我心裏咯噔了下‘新婚當晚新郎官砍新娘數十刀,血腥至極!’
我往下翻看內容,說的是某個男子,在結婚的當天晚上,用菜刀砍了妻子好幾十刀,臉都給砍下了,現場到處都是血,男子行兇完後,並沒有逃跑,而是選擇自首,並且對此事供認不諱。
審問時警方問什麽殺人?男人冷笑道:“因為我要報仇。”
警察好奇的問什麽報仇?男人不耐煩的說反正是殺了人,管那麽多幹嘛?然後啥也不講,經過醫生檢查,該男子並沒有精神疾病,因此斷定是故意殺人!
在最下麵,還附帶了幾張現場照片,甚至審問時拍的男人照片,因為沒有打馬賽克,所以我立刻把他給認了出來,這竟然是陳老師!
至於那名死者,我腳拇指頭也能想到是阿英。
我很驚訝,在婚禮現場,兩人還很恩愛,為什麽當天晚上,就會發生這麽駭人聽聞的事情?
後來和趙曼吃飯的時候,我提出了自己的疑惑:“會不會是阿美的陰靈沒有走?”
趙曼哼了聲:“你以為香港的高人都和你一樣笨嗎小鮮肉?高人古既然說把她給禁錮,並且製成了邪術,就一定帶走了阿美的陰靈,何況前不久,那邪術已經賣出去了,效果還不錯,客戶也很滿意。”
我難以理解:“那為什麽陳老師會殺掉阿英?”
趙曼瞪著我說:“再重複一遍,我姓趙,不叫福爾摩斯,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但絕對和陰靈沒關,也許是他們倆之間發生口角,或則是像陳老師在被審問時說的那樣,他要報仇吧。”
提到報仇,我忽然想到了在陳老師家時的兩個疑問,聯想到大家都在傳陳老師身邊鬧鬼的情況下,阿英還買邪術和他在一起,忽然得到了個大膽的假設。
阿英沒有撒謊,兩年前她確實一見鍾情陳老師,深深愛上了他,可這個‘才子’卻有心上人,她無奈之下,設計灌醉陳老師,並且和他做1愛,拍攝照片,然後偷偷發給阿美,阿美和陳老師感情很深,接受不了這個打擊,就瘋了似的跑出家門,剛巧被越野車撞到,或則說早有預謀!
陳老師在新婚當天,無意中知道了這件事情的真相,憤慨的用刀把阿英砍死,也就是所謂的,報仇!
這個假設是否正確?我不知道,也沒有機會去論證,後來陳老師是否處以極刑,又或則釋放,我也沒有打聽,因為從那以後,我和他再也沒有了任何聯係。
那陣子我時常會想,阿英的悲劇,到底是誰造成的,如果我不賣給她‘三件套’讓她和陳老師接觸,卷入整件事情當中,是不是就不會出事?或則我和趙曼不用實驗,推測出陳老師在家裏藏著阿英的屍體,促成他倆結婚,能不能使阿英避免受害?
我始終想不到答案,但我感覺,害死阿英的,是她自己,如果不是她耍陰謀詭計,挑撥陳老師和她未婚妻,也就不會害死阿美,更不會在兩年後,被陳老師殘忍殺害。
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和阿英類似,想方設法,插足別人幸福生活的人!這裏包括男人,他們使用各種卑鄙,下流,令人不齒的手段,拆散戀人,甚至夫妻,去得到自己那份自私的愛,而根本不去顧忌當事人的感受!
這類棒打鴛鴦的小人,十分令人討厭,而寫下阿英的故事,也是想警示他們,人在做天在看,即便是沒有得到陰靈的懲罰,也終究逃不過因果報應,難免到最後會落得像阿英,甚至比阿英更慘的下場。
我不由聯想到發生在朋友身上的一件事情,她叫李萌,長相不算漂亮,但很耐看,追求者沒有幾十個,也有七八個,可她卻執拗的決定和同院一起長大的某個男孩子處對象。
那個男孩子長相普通,要錢沒錢,要體麵工作沒體麵工作,甚至連住的房子都沒,而李萌看上的,是他的善良,大不韙的和他同居租房,風風雨雨一起奮鬥了五六年,男人有了車和房,雖然是貸款買的。
本來李萌應該過上好日子了,可男人對她的態度卻忽然轉變,從冷戰到光明正大找小三,李萌很委屈,問為什麽,男人說出了實話:“我父親不同意咱倆的事情。”
李萌找到男人的父親,他毫不客氣的迴答:“我家孩子有房有車,人也帥氣,再看看你,家裏窮的叮當響,一攤子爛事,你想讓我孩子倒貼你嗎?”
這句話如同晴天霹靂,把李萌脆弱的心理擊打到崩潰,她哭著問男人,你也這麽認為嗎?男人也很難過,但卻說爹媽的話,不能不聽。
李萌點點頭,擦了下眼淚,微笑著說沒事,祝你幸福。
第二天,李萌收拾行李,搬出去,自己租了間十幾平米的小屋子,過起了淒慘的生活,大概過了一個多星期,男人家附近的那條路上,發生了起車禍,一名老頭意外死亡。
後來我和李萌吃飯時,她跟我講起來這件事,說很奇怪,那是條平坦的馬路,可傳言卻說老頭的車子碰到了個大坑,直接來了個三百六十度旋轉,他腦袋朝下,給摔死了,我說傳言並不可信。
李萌嚴肅的告訴我:“那監控攝像呢?”
後來警方調去路口的攝像,發現了老頭騎車碰到‘大坑’的詭異一幕,可路上卻很平坦,絕不可能有大坑,為了不引起恐慌,警方對外宣稱是起意外。
當時我當靈異故事來聽,也沒往深處想,現在結合阿英的事情,我信了李萌,而那個男人的父親,在整件事情當中,就是充當了阿英的角色,落得慘死街頭的下場,倒也不是那麽稀奇了。
用卑鄙無恥的手段,拆散原本幸福的一對人,終究會遭到報應。
寧拆十座廟,不會一樁婚。
有時候,惡意拆散別人,比得罪神靈,更加危險。
我睜開眼見陳老師已經被趙曼打暈,阿英焦急的摸著他腦袋上的傷口,問:“他不會有事吧?”
趙曼說還發什麽愣,趕緊打電話報警啊!幾分鍾後,警察趕到處理現場,把屍體帶走,同時來的還有救護車,陳老師和阿英都被送到醫院。
豎日清晨,陳老師醒來,看到我和趙曼,用手抹了把臉,眼神迷茫,似乎忘了昨天發生過什麽,就連他自己都說不清,為什麽會那麽瘋狂,隻是感覺阿美還活著,就在身旁,有人要把她搶走。
說到阿美,他問起下落,我迴答:“警方已經把屍體帶到火葬場,給燒了,有塊骨頭燒不化,是阿美怨氣聚集的地方,已經交給高人古,通過黑法術,禁錮並且加持成了香港邪術,賣給別人供奉後,阿美會通過保佑事主,積累福報,等夠了後,就可以投胎。”
陳老師點點頭,感激的說:“這次真是謝謝你們,我也知道把阿美屍體放在家裏,是大不敬,可不知道為啥,自從我把她帶到屋後,就仿佛真的和她生活一起似的,兩年前我父母勸我,結果被我趕出了家,現在還租房子呢,我很後悔,下午我就接他們迴去!”
我和趙曼麵麵相覷,她告訴陳老師:“這是因為你被阿美的陰靈給迷了心智,人死就要講究個入土為安,你憑借著一片癡情,企圖留住這絲執念,隻能是害人害己。”
這裏有一點重要提出,阿美屍體在家中停放兩年,非但沒有腐爛,還成了幹屍,直到今天,都沒有得到一個很好的解釋,但這件事情,包括陳老師的新聞,曾經在網上轟動一時,即便是現在,依然能查到些蛛絲馬跡。
因為這筆生意高人古並沒施法,所以也沒收取啥費用,更沒賺到啥錢,趙曼很不高興,但高人古卻說,那個阿美製作的邪術,賣出去錢和趙曼分成,這令她開心不少。
陳老師並沒什麽大礙,當天下午辦了出院手續,還把父母給接到家裏居住,他高興的請我吃飯,我拒絕不下,隻好答應。
陳老師和我幹了杯酒,說這兩年來,自己仿佛對女人失去興趣一樣,完全沒有再找對象的心思,可現在見父母日漸衰老,也有了成家生子的念頭,至少讓老兩口抱下孫子。
我說這個想法不錯,都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既然阿美已經死了,就不必再活在昨天,要勇敢走出來,麵對明天嘛。
阿英笑盈盈的說不錯,陳老師和她對視笑過後,就把她抱在懷裏,親著說:“那天晚上,都是我喝醉了酒,事後我很內疚,現在就讓我來負責吧。”
看著他倆恩愛場麵,我很欣慰,自己又辦了件好事,幾天後,阿英和陳老師舉行了婚禮,他倆邀請我參加,這次我沒有再感覺到不安,因為陳老師身旁的阿美,已經投胎轉世去了。
幾天後的中午,我讓娜娜幫忙去店外買兩份盒飯,等她走後,小蘭來到我身邊,把手機遞給我:“楊哥,你看這條新聞,這個男的怎麽會如此狠心呢?”
什麽新聞?我好奇的接過手機,標題讓我心裏咯噔了下‘新婚當晚新郎官砍新娘數十刀,血腥至極!’
我往下翻看內容,說的是某個男子,在結婚的當天晚上,用菜刀砍了妻子好幾十刀,臉都給砍下了,現場到處都是血,男子行兇完後,並沒有逃跑,而是選擇自首,並且對此事供認不諱。
審問時警方問什麽殺人?男人冷笑道:“因為我要報仇。”
警察好奇的問什麽報仇?男人不耐煩的說反正是殺了人,管那麽多幹嘛?然後啥也不講,經過醫生檢查,該男子並沒有精神疾病,因此斷定是故意殺人!
在最下麵,還附帶了幾張現場照片,甚至審問時拍的男人照片,因為沒有打馬賽克,所以我立刻把他給認了出來,這竟然是陳老師!
至於那名死者,我腳拇指頭也能想到是阿英。
我很驚訝,在婚禮現場,兩人還很恩愛,為什麽當天晚上,就會發生這麽駭人聽聞的事情?
後來和趙曼吃飯的時候,我提出了自己的疑惑:“會不會是阿美的陰靈沒有走?”
趙曼哼了聲:“你以為香港的高人都和你一樣笨嗎小鮮肉?高人古既然說把她給禁錮,並且製成了邪術,就一定帶走了阿美的陰靈,何況前不久,那邪術已經賣出去了,效果還不錯,客戶也很滿意。”
我難以理解:“那為什麽陳老師會殺掉阿英?”
趙曼瞪著我說:“再重複一遍,我姓趙,不叫福爾摩斯,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但絕對和陰靈沒關,也許是他們倆之間發生口角,或則是像陳老師在被審問時說的那樣,他要報仇吧。”
提到報仇,我忽然想到了在陳老師家時的兩個疑問,聯想到大家都在傳陳老師身邊鬧鬼的情況下,阿英還買邪術和他在一起,忽然得到了個大膽的假設。
阿英沒有撒謊,兩年前她確實一見鍾情陳老師,深深愛上了他,可這個‘才子’卻有心上人,她無奈之下,設計灌醉陳老師,並且和他做1愛,拍攝照片,然後偷偷發給阿美,阿美和陳老師感情很深,接受不了這個打擊,就瘋了似的跑出家門,剛巧被越野車撞到,或則說早有預謀!
陳老師在新婚當天,無意中知道了這件事情的真相,憤慨的用刀把阿英砍死,也就是所謂的,報仇!
這個假設是否正確?我不知道,也沒有機會去論證,後來陳老師是否處以極刑,又或則釋放,我也沒有打聽,因為從那以後,我和他再也沒有了任何聯係。
那陣子我時常會想,阿英的悲劇,到底是誰造成的,如果我不賣給她‘三件套’讓她和陳老師接觸,卷入整件事情當中,是不是就不會出事?或則我和趙曼不用實驗,推測出陳老師在家裏藏著阿英的屍體,促成他倆結婚,能不能使阿英避免受害?
我始終想不到答案,但我感覺,害死阿英的,是她自己,如果不是她耍陰謀詭計,挑撥陳老師和她未婚妻,也就不會害死阿美,更不會在兩年後,被陳老師殘忍殺害。
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和阿英類似,想方設法,插足別人幸福生活的人!這裏包括男人,他們使用各種卑鄙,下流,令人不齒的手段,拆散戀人,甚至夫妻,去得到自己那份自私的愛,而根本不去顧忌當事人的感受!
這類棒打鴛鴦的小人,十分令人討厭,而寫下阿英的故事,也是想警示他們,人在做天在看,即便是沒有得到陰靈的懲罰,也終究逃不過因果報應,難免到最後會落得像阿英,甚至比阿英更慘的下場。
我不由聯想到發生在朋友身上的一件事情,她叫李萌,長相不算漂亮,但很耐看,追求者沒有幾十個,也有七八個,可她卻執拗的決定和同院一起長大的某個男孩子處對象。
那個男孩子長相普通,要錢沒錢,要體麵工作沒體麵工作,甚至連住的房子都沒,而李萌看上的,是他的善良,大不韙的和他同居租房,風風雨雨一起奮鬥了五六年,男人有了車和房,雖然是貸款買的。
本來李萌應該過上好日子了,可男人對她的態度卻忽然轉變,從冷戰到光明正大找小三,李萌很委屈,問為什麽,男人說出了實話:“我父親不同意咱倆的事情。”
李萌找到男人的父親,他毫不客氣的迴答:“我家孩子有房有車,人也帥氣,再看看你,家裏窮的叮當響,一攤子爛事,你想讓我孩子倒貼你嗎?”
這句話如同晴天霹靂,把李萌脆弱的心理擊打到崩潰,她哭著問男人,你也這麽認為嗎?男人也很難過,但卻說爹媽的話,不能不聽。
李萌點點頭,擦了下眼淚,微笑著說沒事,祝你幸福。
第二天,李萌收拾行李,搬出去,自己租了間十幾平米的小屋子,過起了淒慘的生活,大概過了一個多星期,男人家附近的那條路上,發生了起車禍,一名老頭意外死亡。
後來我和李萌吃飯時,她跟我講起來這件事,說很奇怪,那是條平坦的馬路,可傳言卻說老頭的車子碰到了個大坑,直接來了個三百六十度旋轉,他腦袋朝下,給摔死了,我說傳言並不可信。
李萌嚴肅的告訴我:“那監控攝像呢?”
後來警方調去路口的攝像,發現了老頭騎車碰到‘大坑’的詭異一幕,可路上卻很平坦,絕不可能有大坑,為了不引起恐慌,警方對外宣稱是起意外。
當時我當靈異故事來聽,也沒往深處想,現在結合阿英的事情,我信了李萌,而那個男人的父親,在整件事情當中,就是充當了阿英的角色,落得慘死街頭的下場,倒也不是那麽稀奇了。
用卑鄙無恥的手段,拆散原本幸福的一對人,終究會遭到報應。
寧拆十座廟,不會一樁婚。
有時候,惡意拆散別人,比得罪神靈,更加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