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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喜歡我的人也不


    “自戀狂,估計隻有瘋子會喜歡你。”


    “怎麽會?”


    “fff,看了就能明白。”


    “這是小看我?”


    “對。”


    “世界上瘋子其實很多。”


    “喂,假如三天不和你說話,會怎麽樣?”


    “三天?”


    “嗯。”


    “就那樣。”


    “哦,知道了。”


    “知道什麽?”


    “沒什麽,對了,從明天開始我們要繼續保持距離。”


    “嗯?”


    “不許牽手、擁抱和接吻,不能有任何身體接觸。”


    “為什麽?”李牧問。


    自從嚐到了那種奇妙的滋味,他已經忍受不住無法擁抱她的感覺,而且兩人能夠見麵的時間也很少。


    “我們是戀人?”


    “可以是。”


    “還不是。”


    “那什麽時候是?”


    “以前不是說過?”


    “十年?”李牧問。


    “嗯。”


    “喂,那不是十年都不能抱你?”李牧說。


    這就像是把魚放到貓的嘴邊,然後告訴它:“喂,這東西你十年後再吃。”


    “手都不能碰。”


    “頭發呢?”


    “也不可以!”


    “肚子?”


    “更不行,統統都不行,懂?”


    “完全不懂!”


    “這隻是戀人們才會做的事情!”


    “那我們就做戀人。”


    “不能做,現在還不能。”


    “……”


    “總之,不許碰我。”


    “你是地雷?”


    “嗯,爆炸的時候,會把整個世界炸沒。”


    “……真希望世界快點爆炸。”


    “哼,如果下次碰我,那我們就不要見麵。”


    “……喂,朋友之間也可以觸碰。”


    “我們是朋友?”


    “難道不是?”


    “當然,朋友之間怎麽戀愛?”


    “……那我們到底是什麽?”


    “不知道。”


    “像是基督徒和僧人。”


    “總感覺你更喜歡我的身體,哼。”


    “……怎麽會?”李牧迷惘。


    因為他對一般女性人類幾乎沒有那種衝動,隻是觸碰到k柔軟的身體,聞到她身上的香氣,他又有了久違的感覺。


    他難道更加迷戀她的軀體?


    “如果真的喜歡我,就應該忍住。”


    “知道了,我會忍耐。”李牧咬牙。


    “如果忍不了,用電話也可以。”


    “電話?”李牧吞了一口唾沫。


    “喂,想什麽呢?”


    “什麽都沒想。”


    “為什麽吞口水?”


    “有點渴。”


    “那就喝水,哼。”


    “好。”


    “這樣吧,今天就讓你用電話,碰我身上的一個部位。”


    “什麽地方都可以?”


    “當然不是。”


    “肚子?”


    “好吧,反正肚子也讓你碰過。”k發來一張照片。


    照片上是白皙的小肚子,可愛的肚臍和李牧打招唿。


    “那我把手放在上麵?”


    “嗯,輕點放。”


    “放了。”


    “唔,有點熱。”k低聲說。


    “可以繞著肚臍轉圈?”


    “喂,是不是變態?”k說。


    “好吧,那就轉方塊。”


    “……結束了,今天的觸碰停止,哼。”


    “這麽快?”


    “對,明天可以稍微延長一點時間,如果表現好,還可以碰其他地方。”


    “……你是不是變態?”李牧問。


    “你才是!”


    “嗯,我是。”


    “變態瘋子一號,哼,給我講故事,我要睡覺。”


    “好的,變態瘋子二號。”


    “晚安,不過沒有吻。”


    “反正親夠了。”李牧說,其實他還想每天親。


    “……壞蛋。”


    “剛才的螢火蟲還沒有講。”李牧打開留聲機。


    騷氣的爵士之音流淌,深入骨髓的性感,在兩人耳邊環繞。


    低沉的聲音編織成故事的世界,k的靈魂在裏麵棲息,夢的精靈也進入其中,與她起舞,帶來無限的歡愉。


    “唿,唿。”


    “晚安。”李牧低語,掛上電話。


    他走到桌邊打開電腦。


    過兩天,他們係要舉辦一個party,大約是老生和新生一起喝酒吃肉,大吐特吐,玩幾個占女生便宜的無聊遊戲。


    李牧也要去那,雖然不是特別想去,不過人生就是如此,總要做幾件不喜歡做的事情,這樣才能避免更多麻煩。


    但認識了一些人,就免不了麻煩,金高恩自作主張地要在party上表演之後,麻煩就友好地過來和他擁抱,然後說:“hey,兄弟,麻煩你了。”


    李牧當時用中指搓了金高恩的腦門三下,但木已成舟,除非他有迴溯時光的能力。


    這種事情顯然是不現實的,他不是在拍電影,也不是在演舞台劇。


    “上台丟人這種事情,還真是不擅長。”


    作為一個理智主義,這麽多年來衝動之下做過的事情屈指可數,也沒讓他太過丟臉,這次卻免不了一場嘲笑。


    “真麻煩。”李牧打開電腦,搜索搖滾音樂。


    不過搖滾再怎麽自由,要是一個人唱的五音不全,隻會讓人覺得白癡。


    rap_rock?


    一個奇特的詞語引起他的注意,說唱搖滾。


    這種音樂形式是說唱金屬的延續,說唱對於一些節奏感不好的人,可以起到一定掩蓋作用,何況對於真正的說唱,大家都不怎麽懂。


    “其實我也不懂,就當是讀課文。”李牧笑。


    如果使用說唱搖滾,他們丟臉的可能性就降低到了百分之三十,如果唱的不好,還可以說為了嚐試新的音樂。


    “我果然是一個天才。”李牧自語。


    他搜索歌詞簡單和重複較多的歌曲,隻要他們練上一天,估計不會太差。


    嗡嗡。


    “rock_me!”


    “……什麽事?”


    “歌選好了沒,我有一個提議,把trot和搖滾混合起來,怎麽樣?”


    第八十章洋蔥湯


    “不怎麽樣。”李牧說。


    “我覺得裸著演奏很不錯。”


    “自己跑到大街上試試。”


    “一個人沒意思。”


    “找那隻咬你的貓一起。”


    “似乎還不錯。”


    “趁天黑快點出去,我現在要睡覺。”


    “好的。”


    李牧關掉電腦,他找好了歌曲。


    走進臥室,手機震動。


    “怎麽掛了?”


    “……沒睡?”


    “ff,剛醒。”


    “不用再講故事?”


    “不用,正在想事情。”


    “什麽事情?”


    “我們的約會。”


    “怎麽?”


    “隻想和你一起。”


    “不用帶t?”


    “她很忙,估計來不了。”


    “哦,不怕我對你怎麽樣?”


    “不怕。”


    “那下次什麽時候,想去哪裏?”


    “不是有party?”


    “你要來?”李牧吃驚。


    “fff,戴著麵具去,可以?”


    “倒是無所謂。”李牧說。


    學校最不缺的就是奇葩,連金高恩和他這樣的瘋子變態都可以在裏麵生存,k戴個麵具去,他們估計隻會認為是一個奇怪的新生。


    他到時候和王耀說說應該沒什麽問題,party的組織者之一就是這個家夥。


    “不會有人懷疑我?”


    “還好,那裏什麽人都有,何況開party的時候光線很暗,大家隻會喝酒。”


    “fff,可以聽你唱歌。”


    “到時候千萬別喝酒,記得坐在我旁邊。”


    “好,那天下午去你家。”


    “不怕我吃了你?”


    “哼,才不怕。”


    “那能不能稍微碰一下?”


    “不可以。”


    “真小氣,我身上任何地方都可以讓你碰。”


    “……才不要。”


    “不睡?”


    “嗯,ff,你要唱什麽歌?”


    “《can\''t_stop》,我是貝斯。”


    “ff,也是,你唱歌肯定沒人聽。”


    “……喂,明明唱的很好。”


    “這首歌誰唱的?”


    “red_hot_chili_peppers。”


    “紅色辣椒?沒聽過。”


    “我也第一次聽說,他們唱歌的時候經常裸唱。”


    “……變態!”


    “可能是為了追求身體的自由。”


    “你不會也那樣吧?”


    “怎麽會?”


    “明明會,因為你就是一個變態。”


    “那你也是。”


    “我比你正常多了,哼。”


    “正常人怎麽會用電話那樣?”


    “喂,我是怕你孤單,那下次就別那樣了,哼。”


    “……開玩笑的,其實我就喜歡那樣。”


    “那你是變態?”


    “是。”


    “fff,這才對。”


    “……”


    “壞獅子。”


    “怎麽了,笨泰迪?”


    “想和你一起走遍整個首爾,想去我從來沒去過的地方。”


    “那得很久才能走完。”


    “嗯,ff,想和你一起去明洞、弘大那種人多的地方,也想和你一起去club和酒吧。”


    “明洞和弘大倒是可以,酒吧也可以,club有點危險。”李牧說。


    酒吧有好幾種類型,有的是安靜地聽音樂喝酒,他到時候和k一起去就可以去這種酒吧,但club就有點問題。


    雖然一部分人可能是出於興致去那裏,大部分人卻是為了解決祖先流傳下來的原始本能。


    “真的?你不會保護我?”


    “……真的想去?”


    “嗯,ff,就和你一起。”


    “讓我想想。”李牧說。


    “ff,知道了,club無所謂,就是想和你一起走遍整個首爾。”


    “時間夠?”


    “慢慢來,五月份一兩個地方,六月份一兩個地方,七月份一兩個地方,如此循環。”


    “好。”李牧笑。


    他也想和這座城市進行一次親密接觸,由陌生到熟悉,就像和她一樣。


    “以前都不敢和別人出去。”


    “天天呆在家裏?”


    “嗯,ff,現在忽然有種想要出去的衝動。”


    “為什麽?”


    “不告訴你,不過從現在起,想慢慢改變。”


    “變成什麽樣?”


    “變得更加快樂,想和你一起快樂。”


    “和我在一起很快樂?”


    “嗯,ff,有種可以做任何事情的感覺。”


    “比如打屁股?”李牧問。


    “……哼,難道不喜歡?”


    “喜歡。”


    “ff,和你在一起的時候,做什麽都不用怕。”


    “我有點怕。”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見到了我的臉,會不會離開我?”


    “為什麽?因為你毀容了?”李牧笑。


    k的臉隱約間看了一次,雖然沒看清,但輪廓很漂亮,即使臉上帶個刀疤,估計也沒什麽大事。


    “不是,就是有那種原因。”


    “什麽原因?”


    “怕你有負擔,怕你會擔心,怕你會受傷。”


    “臉上裝著機關槍,一打開,就會朝我發射子彈?不用怕,我會穿防彈衣。”


    “……真是的。”


    “真的沒關係。”


    “唉,你不懂,不過正因為你不懂,才可以這樣。”


    “我有那麽笨?”


    “很笨,其實隻要慢慢等我就可以。”


    “慢慢等你?”


    “嗯,ff,其實就像一列地鐵。”


    “地鐵?”李牧問。


    “嗯,不停地向前行駛,有一些人上來,又有一些人下去。”


    “滋,上車。”


    “顧客,你是要到哪一站下?”


    “可以現在下車?”


    “哼,不可以。”


    “那到終點站。”


    “好的。”


    “終點站還有多久能到?”


    “一輩子,fff”


    “怎麽上廁所?。”


    “喂,你這樣不浪漫,會讓人生氣的。”


    “生氣了?”


    “有點。”


    “不過,你想什麽時候結婚?”


    “啊?結婚?”


    “嗯,如果真的要結婚,我似乎要努力一下。”


    “努力什麽?”


    “讓你隨便吃任何東西,隨便玩任何東西。”


    “笨蛋,怎麽又會說話了?”


    “心裏話。”李牧說。


    “不用,我又不是豬,隻要和你在一起,就很開心。”


    “那怎麽行?”


    “可以,而且也不著急,不是還有十年時間?”


    “嗯。”


    “我也會等你,笨蛋,隻要還沒到我老死的時候,就會一直等你。”


    “不用等太久。”


    “那你就要等我。”


    “好。”


    “其實不用對我太好,或者,也可以找其他人。”


    “又怎麽?”


    “就是覺得你會很累,或許我擾亂了你的人生軌跡,如果沒有我,或許你會比現在更快樂。”


    “總是擔心別人可不是好事。”


    “……你又不是別人。”


    “相信我,而且我也相信你。”李牧說。


    就像算命女人說的,他會開啟一段新旅程,可能不幸,也可能幸運。


    但這都不是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知道,如果錯過她,他會後悔一輩子,無論幸運還是不幸,都會後悔下去。(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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