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同長沙王是巳時(上午九點)見的麵,而在此之前,洛陽城內外,已天翻地覆。


    久不見潘滔迴報,東海王再派人往河間大營方向偵視,發現連潘滔在內、“防送”長沙王的五十許人,皆屍橫半路,而長沙王不知所向,不由大駭!


    還以為是張方幹的——可是,彼有何必要來這一手?!


    趕緊派人聯絡,卻已不得河間大營而入。


    營內似乎有變,但到底出了什麽事情,無從窺探。


    於是,便以為張方翻了臉——長沙王,吾所欲也;洛陽城,亦吾所欲也!


    便以為張方的計算是:暫不殺長沙王,明日一早,挾長沙王巡於城下,迫長沙王下令城內諸軍放仗投降。


    如是,軍心立散,大事去矣!


    若劫長沙王者不是張方呢?


    那更糟糕!


    如是,長沙王隨時一個迴馬槍殺將迴來!


    張方入城,固然大肆搶掠,財帛子女不保,但東海王以下,一班頭頭腦腦的性命,應該是無虞的;但若叫長沙王翻轉局麵,別人不說,東海王的性命,百分百是保不住的了!


    沒有第二條路可走了——隻能立即向成都王投降了!


    原本,還想好好的討價還價一番,現在,都顧不得了。


    不過,成都王雖美望已失,威名受損,但東海王以下,對其的認知,依舊保有一個“謙遜、仁德”的慣性,都以為,倉促降於成都,雖撈不到更多的好處,但財帛子女固應無虞,屁股下的官位、腦袋上的官帽,也不致有什麽太大的變動。


    於是,連夜緊急聯絡。


    成都王大喜,表示:入城之後,不計前嫌,不論文武,一切如舊。


    於是,卯初(早上五點)二刻,按照約定,開洛陽城北的大夏門、廣莫門,成都大軍,迤邐而入。


    然便在此時,城西河間軍有異動——不是薄城,而是拔營而去。


    東海王得報,不由頓足:早知如此,又何必急匆匆降於成都?


    欲反悔,已來不及了。


    轉念一想,就算來得及,也不敢悔啊!


    看樣子,長沙多半不是落在張方手裏;張方雖退,長沙還在,誰曉得他啥時候殺迴馬槍呢?


    唉!事已至此,夫複何言?


    降於成都,其實也不算太壞——成都要什麽,我是曉得的,該給他的給了他,剩下的,不就是我的了?


    首先,公卿皆赴溫縣,“謝罪”;然後,恭請成都王入京,“輔政”。


    成都王謙遜一番之後,旗幟招展,兵甲耀目,浩浩蕩蕩,鼓吹入京。


    天子詔:以成都王穎為丞相,加東海王越守尚書令。


    接著,守尚書令上表,以為,目下的皇太子為賈郭所立,沒啥合法性,“不厭眾心”,很應該“知所進退,以避賢路。”


    太子覃還是個吃奶的小娃娃,自己當然不曉得啥“知所進退,以避賢路”,但自然有人以他的口吻上書,說自己又蠢又笨又沒啥優秀的道德品質,實在不堪“纘承統緒”,請準許我辭去皇太子,迴去做清河王世子,謝謝。


    天子詔:準奏。


    明眼人都看出來了:這條“賢路”,是專給成都王走的——這是在為成都王做皇太弟鋪路呢!


    至此,大夥兒都鬆一口氣:


    彼此接上了榫頭,這個日子,終於可以像以前那般過下去了吧?


    然而,接下來,成都王之所作所為,大出洛陽諸公的意料。


    石超將兵入宮,將殿中人的中高層軍官,統統抓了起來;然後,一聲令下,幾十顆腦袋,齊齊落地。


    罪名很含糊,“欲謀不軌”。


    這太出人意料了!


    殿中諸將廢長沙王,成都王因得入洛陽,時人——包括殿中諸將自己,皆以為:殿中人在成都王那兒,算是“有功之臣”呢!


    殺殿中諸將,始作俑者,盧誌也。


    盧誌進言成都王:


    殿中人是一支獨立於各派之外的勢力,多次參與廢立,加以時日,必然尾大不掉,必須徹底整肅——殿中人,必須都換成自己人!


    不過,盧誌倒沒說要把殿中人的頭頭腦腦都殺掉——“整肅”的如此徹底,是出於孟玖的建議。


    事實上,這還不算如何“徹底”,接下來,還有更“徹底”的。


    殿中人倒了大黴,宿衛諸軍皆幸災樂禍——誰叫你們害我長沙王?報應啊!


    萬萬沒想到,接下來,“報應”到自己頭上了。


    天子詔:仗已經打完了,今後,永享太平,那個,馬放南山,刀槍入庫,“韜戢幹戈”,洛陽城內、城外,一切諸軍,統統取消編製,就地複員轉業。


    “一起諸軍”,瞠目結舌。


    當然,“一切諸軍”,不包括成都軍。


    自趙王篡代,一仗又一仗打下來,“一切諸軍”,其實也沒剩多少人,攏在一起,不過一萬幾千,又沒了長沙王,蛇無頭不行,一盤散沙,在成都王十倍的優勢兵力麵前,沒有任何反抗的餘地。


    同時被“複員轉業”的,還有“一切殿中人”。


    至此,始於曹魏、成於晉武的“三十六軍”,消失了。


    洛陽城內的武裝力量,隻剩下了成都王的大軍。


    成都王誌得意滿,派石超領兵五萬,屯十二城門,並負責內外宿衛,自己引大軍凱歌還鄴,侍奉太妃去也。


    即是說,丞相府,搬到了鄴。


    同時,成都王上表,以盧誌為中書監,留鄴,參署丞相府事。


    即是說,中央政府最重要機構之一的中書省,也搬到了鄴。


    詔,也即出於鄴。


    問題是,中書在鄴,天子在洛,介個——


    三歲小兒也曉得,從今往後,所謂“詔書”,到底出於誰的“胸臆”了。


    而洛、鄴,兩個政治中心,同時存在,彼此如何協調、運作,那是神仙也不曉得了。


    成都王的騷操作,不止於此,迴鄴之前,除了守尚書令沒動之外,中央政府其餘重要崗位,幾乎都“洗”了一遍,都換成了自認為的“自己人”。


    至於誰是“自己人”,誰不是“自己人”,主要是看錢送的夠不夠?


    當然,這個錢,不是送給成都王,而是送給孟玖——孟宦說你是“自己人”,你就是“自己人”啦。


    唯一沒動窩的東海王,愈加自疑——憑什麽就放過了我一個人?


    之前,石超砍殿中諸將的腦袋,東海王已經心驚膽顫:長沙王是我和殿中諸將一起廢掉的——殿中諸將之後,啥時候輪到我?


    愈想愈他阿母的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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