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朝上下,皆盯緊了太極殿弘仁閣。


    第二次封駁,不可想象;但不封駁,同樣不可想象。


    若與楊文長易地而處,思來想去,最後也隻有一個字——難!


    次日——第二道手詔頒下之次日,萬眾矚目之中,揭盅了——


    門下還是封駁了!


    朝野再次轟動!


    門下顯然沒有任何“削草”“焚草”的意思,封駁文書送往中書的同時,底稿便已經流傳開來了。


    對於這個稿子,倒是有不少人給點了個讚:


    語氣婉轉而立場堅定,情、理並茂,典也用的好,好文章!


    那句“王者可私人以財,不可以官”,尤為警句。


    也有不以為然的:宋娥的典,用的不好!


    宋娥的山陽君,等同列侯,何某的五品散職如何可以相提並論?若順帝退一步,封宋娥以“美人”“充衣”啥的,左雄、李固還會“切諫”嗎?


    其實,拿“美人”“充衣”擬散騎侍郎,都嫌高了些,散騎侍郎,應該擬於“良人”“長使”啥的嘛!


    所以,擬於不倫!


    可是,順帝之立也,宋娥與其謀,這份‘舊恩’,亦非何某之於皇後可比哦!


    那可不一定!何某於皇後,說不定有保駕之功、救命之恩呢?——還不是由得人家自己來編?


    你別扯了!何某多大年紀?哪來的機會給他“保駕、救命”?這份“舊恩”,當然是上一代的事情!你沒看見手詔中說皇後“追思先君、留念故人”嗎?皇後是替賈公閭還人情來著!


    ……


    無論如何,第二次封駁已成事實。


    所有人都認為,這一迴,帝後不能不下這個台了,所可議者,隻是如何下這個台而已——


    怎樣做,看起來才不大丟麵子?


    這個迴合,終究是楊文長贏了!


    此人果決而堅忍,今日之位勢,並非幸致啊!


    多少人心底失望?


    但,又能怎樣呢?


    次日——門下封駁之次日,皇後上書。


    皇後上書?


    首先,皇後對因為自己而在朝堂上引起如此大的紛擾深表不安。


    其次,皇後認為,散騎常侍段廣“公忠體國”,應受上賞。


    再次,皇後認為,自己的“舊恩”,於國家社稷,渺不足道,伏請陛下俯納儻議,撤迴對何某的任命,如是,“妾身庶幾心安”、“朝廷自然雍穆”。


    所有人,包括討厭皇後的人在內,都不由暗喝一聲彩:


    這個台,下的真正漂亮!


    次日——皇後上書之次日,一日無事。


    再次日,事來了。


    式乾殿將第三份手詔送到了崇義閣。


    任誰都以為這是皇帝“俯納儻議”的詔書——拆封之前,連華廙、韓逸自己也是這樣以為。


    然而——


    不是“俯納儻議”,而是堅持原議。


    所有人的眼鏡都跌的粉碎——甚至,多少人的三觀都搖搖欲墜了?


    三份手詔,一份比一分長,這第三份,已可算是長篇大論了。


    皇帝開宗明義:給何某五品堂皇,於皇後,是“報舊恩”,但於朕,卻是“酬新功”。


    咦?何某立了啥“新功”?


    立功者非何某,乃——皇後也。


    皇後?!


    是滴,皇後“功在社稷”。


    您把俺們搞糊塗啦,皇後若誕育皇子,倒也可以說是“功在社稷”,可是,皇後所出,皆為公主啊?


    莫非,皇後又有孕了?


    也不對啊,即便有孕,也還不曉得生男生女呀!


    朕說的不是這個!朕說的是——


    皇後一俟冊立中宮,即“簡出宮人”,這不是“功在社稷”嗎?


    這?


    臣下們瞠目結舌中……


    我勒個去——


    還真可以算是“功在社稷”呢!


    皇後“簡出宮人”,難道不是再尋常不過的一件事嗎?何以可上升到“功在社稷”的高度?


    這,就要從世祖武皇帝說起嘍!


    司馬炎做皇帝,其本人的服用,並不算如何奢侈,可能還比不上他的某些以奢侈著稱的臣下——諸如何曾、石崇、王愷等;也未進行過大規模的樓堂館所建設——司馬晉的宮苑,完全承繼自曹魏。


    但這位老兄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好色,無可救藥的好色。


    泰始九年,詔選公卿以下女備六宮,有蔽匿者以不敬論。采擇未畢,權禁天下嫁娶。


    這次大“采擇”,好色的老公和嫉妒的老婆還發生了衝突:


    司馬炎假模假式的請皇後楊豔(就是楊芷堂姊了)替他選小老婆,“後惟取潔白長大而舍其美者”;司馬炎看上了卞氏女,楊豔義正辭嚴:“卞氏三世後族,不可屈以卑位。”


    司馬炎終於火了:老子自己選!


    不過,雖發生了令人尷尬的衝突,但夫妻感情並未受到影響,直至楊豔崩逝,司馬炎對她,一直是敬愛有加的。


    不過一年之後,泰始十年,又詔取良家及小將吏女五千餘人入宮選之,史載,“母子號哭於宮中,聲聞於外”。


    留意,泰始十年是公元274年,彼時,吳還好好兒呆在江南,同晉南北對峙中。


    本來,像泰始九年、泰始十年一類的大“采擇”,正常情形,應留待天下一統之後再做的,但是,司馬武帝的生理需求等不及啊!


    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滅吳;第二年,即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春,三月,詔選孫皓宮人五千人入宮。


    孫皓亦是以好色著稱的主兒,他的眼光,應該不壞,介個……不好浪費呀!


    算一算,單單這三次大規模的“采擇”或曰“詔選”,司馬炎就替自己攏了多少小老婆過來?


    之後的事情,就是大夥兒非常熟悉的了:


    “帝既平吳,頗事遊宴,怠於政事,掖庭殆將萬人。常乘羊車,恣其所之,至便宴寢;宮人競以竹葉插戶,鹽汁灑地,以引帝車。”


    “殆將萬人”呢。


    司馬炎生活方式的改變,對國家政治的影響,不止於“怠於政事”——就是自彼時起,後父楊駿及弟珧、濟始用事,勢傾內外,時人謂之“三楊”,而舊臣多被疏退。


    政治格局的變化,原因很複雜,認真說起來,齊王攸直接、間接的影響應該擺在第一位,但無論如何,司馬炎生活方式的改變,同為重要原因之一。


    司馬炎日子過得舒爽,但這樣的日子,是要花大錢的,一萬個小老婆,每一個都要衣綾羅、食珍饈,珠寶首飾、胭脂水粉亦是一個也不能少,算一算,攏共要花多少錢?——嚇死個人!


    宮內、宮外,城內、城外,所有的禁軍攏在一起,也不曉得有沒有這一萬個小老婆更花錢?


    如此花法,就是皇帝也撐不住了,而司馬炎做皇帝,還算有底線,不好意思再向政府伸手了,可一迴頭,小老婆們正在嗷嗷待哺中,咋辦?


    賣官。


    賣官?


    是滴。


    也不算啥有底線啊!


    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即“詔選孫皓宮人五千人入宮”的第二年,春,正月,司馬炎親祀南郊。禮畢,喟然問司隸校尉劉毅曰:“朕可方漢之何帝?”


    以清剛著稱的劉毅的迴答大出誌得意滿的皇帝的意料:“桓、靈。”


    司馬炎愕然:“何至於此?”


    劉毅:“桓、靈賣官錢入官庫,陛下賣官錢入私門。以此言之,殆不如也!”


    司馬炎尷尬大笑:“桓、靈之世,不聞此言,今朕有直臣,固為勝之!”


    劉毅為加強效果,說話誇張了些——漢桓帝不去說他,漢靈帝的賣官所得,哪裏會“入官庫”?


    但無論如何,“陛下賣官錢入私門”,是不爭的事實。


    另一方麵,亦可看出,司馬炎的氣度,真的很好。


    司馬炎日子過爽了,但代價沉重——不止於對國家財政、政治風氣的影響,他自己,亦可說終究是死在了女人的肚皮上:


    太康十年(公元289年),“帝極意聲色,遂至成疾”,這一病,就再也沒有好起來,撐了三、四個月,終於崩掉了。


    司馬炎走了,留下的首尾,無比之長,別的不說,這一萬個小老婆,咋辦?


    此時,剛剛“冊立中宮”的當今皇後登場了,小手一揮,“好辦!通通給我簡出宮去!”


    皇後“簡出宮人”,本是再尋常不過的一件事,但這一迴“簡出”的,不是十個八個,而是大好幾千人!


    後宮為之一空!


    而且,還要承受相當的政治壓力。


    “簡出宮人”,本為德行仁政,何來壓力呢?


    無他,這些宮人,都是先帝舊人,你一股腦兒的簡出去,介個……於先帝的臉麵,須不大好看吧?


    孔子他老人家都說過的:“父在,觀其誌;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你一繼位就大動特動“先帝舊人”,可能會被人說成“不孝”哦!


    還有,這些宮人,許多都是先帝禦幸過的,她們也“簡出宮去”?


    這一切,皇後一概不理——


    階位不高的宮人,但凡未誕育子女而宮外亦有去處可以接收的,統統“簡出宮去”!


    皇後的想法其實也簡單:咋的?叫俺自己花錢養一大堆狐媚子來誘惑俺自己的郎君?天下有這等荒唐的事情?


    皇後的本意何如不重要,重要的是,此舉替皇家和政府,省下了一筆極其可觀的開支,拿這筆錢,啥左軍、右軍、左衛、右衛的,足夠再各各另立一支了!


    這不算“功在社稷”,啥算“功在社稷”?


    說起來也吊詭,此次史無前例、規模浩大的“簡出宮人”,當時並未掀起什麽波瀾。


    原因呢,其一,皇後其實是心虛的,倒不是顧忌啥“三年無改於父之道”,而是自己曉得自己事:此舉實是出於“嫉妒”。


    她根本就沒往“德行仁政”上想,因此,自然低調行事,不會大肆宣揚。


    其二,楊駿那邊,更不會替潛在的政敵宣揚——不管財政上受益此舉多少。


    所以,直到第三道手詔頒下,多少人才迴過神來:好像……皇後還真是立了一個大大的“新功”呢!


    皇帝繼續講道理:


    皇後“簡出宮人、資其姻嫁”,實是“體天格物、克己節約”,至於她替政府省下來的開支,“何啻千倍於六百石?”(散騎侍郎之薪秩,六百石也)


    “文清、能、公、勤,武斬將搴旗,皆受上賞”,皇後有功,亦不應例外,而“皇後與朕同體、朕與社稷同體”,難道獎皇後以錢帛嗎?


    “功臣既有蔭子之製,何皇後不可報其舊恩?”


    事實上,朕寫第一道手詔之時,就想詳述皇後的功績了,但皇後謙遜,堅決辭謝;朕想著,寫第二道手詔之時,總可以敘及了吧?但她還是辭謝!


    哎,真是拗不過她!


    非但如此,她還上表,請朕撤迴前議——


    這一迴,朕再不能答應她了!


    酬不酬功,還在其次,關鍵是不能叫天下人誤會了她!


    至於何某,朝廷有諫台、有司隸、有廷尉,何某若不稱職,自然有彈劾他的;若是違法亂紀,亦有國法在!怎麽就抓住他的出身不放呢?如是,傅說、薑尚、百裏奚這班人又該何如呢?


    再者說了,朕不過是要何某“備顧問、出入侍從”而已——也不是要他現在就去“管機要”呀?


    好了,朕說的夠多了,到底應該咋辦,就請諸賢公議吧!


    哦,對了,皇後說段廣“應受上賞”——既如此,那就賞吧!再賜段廣絹五百匹!


    *


    段廣都帶了哭腔了,“伯始!不能再封駁了!再封駁,天下皆將目我以不臣!”


    頓一頓,“太傅若堅持封駁,我……我隻能求去了!”


    朱振的臉,陰沉的好像馬上就要傾盆大雨了,半響,從牙縫裏擠出兩個字,“好罷……”


    “好!好!”


    朱振喃喃自語,“到底是哪個如此手段?難道,就是那個何天?唉!還真是小覷了此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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