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俊張大嘴:“啊?”


    她打量元俊,由衷的問:“到底有沒有人來接應你啊。”


    咋,一直沒看到人呢。


    李桂花都找迴來了,也沒看到阿九的幫手。


    元俊:“……”


    他也心中苦澀啊!


    按理說,他死,他的屬下也逃脫不了這種命運,所以即便是明知道這裏是猛虎嶺,也該有人來找他的。


    可是,怎麽就沒有呢。


    他搖頭:“我也不知道。”


    甄明珠:“傷養好了就要走人哦。”


    元俊趕緊點頭,說道:“好的。”


    隨即又惆悵:“若知道於神醫去雲遊,我跟他一起走啊。”


    甄明珠:“別做夢了,他不會帶你的。”


    元俊:“……”


    她說:“你最好祈禱你的屬下趕緊到,我還指望把光頭強一起抵給你們呢,留著也是個浪費米糧的。”


    元俊:“……”


    於清寒突然走了,很多事情都需要有些小變化,好在這裏本來就是甄明珠自己的地方,也不覺得有什麽,反而很快的適應了。倒是元俊有點不適應。


    倒也不是說和於神醫感情多好,就是習慣了。


    元俊心裏也清楚,於神醫雖然嘴上叭叭,但是人靠得住的,而且醫術精湛。有一個醫術精湛的人在身邊,總是讓人莫名的有安全感。若是真的有人來尋他,擔憂他的安全想來一定是有大夫的。


    保不齊還能學習一兩招,然而現在人走了。拜師都不成。


    這大好的機會啊。


    甄明珠看著元俊憂愁的臉,說:“沒想到,你和於教授感情還挺好。”


    元俊:“……”


    也,不是這麽迴事兒。


    不知道是不是人是真的禁不住念叨的,就在甄明珠和元俊念叨他的幫手怎麽還不來的時候,元俊的屬下已經要找翻天了。他們心中了然,這麽長時間,肯定是一天比一天的機會更渺茫。


    可是,他們誰也說不出放棄的話,隻能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正因此,即便是猛虎嶺危險重重,他們也不能不來。


    這裏雖然叫猛虎嶺,可不僅僅是有老虎,蛇蟲鼠蟻,一樣不少。即便是躲得過這些,也相當的艱難。他們這樣的人在叢林裏都不好過活,心裏自然更是越發的下沉。


    九皇子一個錦衣玉食的公子,怕是根本撐不住。


    可,不能不找,他們不能不找。


    隻要存著一線希望,都要把人找到。


    也不知該說他們運氣好還是不好,大概還是不好吧。


    李桂花他們很容易就能找到。但是九皇子下屬偏生用了很久都沒有遇見“春山客棧”。不過,他們的壞運氣也總算是到頭兒了。他們竟然意外的找到了當初小石頭的躲藏的小樹洞,那裏雖然被劈了,但是住過人總是留著一些痕跡的。


    其實這樹洞是小石頭住過的,但是卻讓九皇子麾下士氣大振。


    人總是愛聯想的,他們看著痕跡,覺得與九皇子說不定有些幹係,因此找的倒是更加的認真起來,沒想到,還真是好運的找到了九皇子元俊留下來的暗號。


    為首的護衛見到代表“安好”的暗號,險些痛哭流涕。


    九皇子安好,然而,人呢?


    他留下來的意思是,安好,在此等候。


    這是騙不了人的,但是九皇子,不在此。


    他們在周圍搜尋了很久,也不見一點周遭有過住人的痕跡。


    不過,這裏肯定是有人住的,為什麽呢?


    這還用說?


    沒人住,能翻地?


    他們看到一方菜園子呢。


    雖然這菜園子想來也剛開出來沒有多久,而且是孤零零的在一個角落裏,但是土地翻過,有人種菜,這是不用質疑的。而且看新鮮程度,似乎不是很久。


    “老大,咱們該是如何?”


    為首侍衛統領仔細思考一下,說道:“我想殿下必然在此附近,既然他能在這裏留下記號,那麽說明他一定來過這裏,而且當時是極為安全的。”


    如若不然,不會安好。


    要知道在這樣的情況下,殿下還能這樣肯定,必然有所依仗。


    “我們兵分三路,一路由我帶人留在此處,等待殿下;二路在附近繼續搜索,看看能否找到殿下;三路則是迴城尋找軍師,告知此番情形。”


    “是。”


    分配之後,幾人不敢隨意,找了一處隱蔽之所,躲藏起來。


    可是不下雨……春山客棧會出現嗎?


    那自然不會的。


    甄明珠是完全不知道這些人的情形,如若知道,八成要說一句這些人真是運氣極差了。


    為什麽呢?


    前些日子,雨水不斷,春山客棧出現很多,他們沒有找來。


    前些日子,於教授安排光頭強幹活兒很多,每日出現,他們也沒有找來。


    就連前幾天,光頭強出來種菜,也會偶爾出現,他們還是沒有找來。


    現在,雨停了,地翻好了,菜種上了。


    他們,來了。


    結果還能如何,可不是隻有一個等?


    巧合的是,這幾天,還偏生就不下雨了,可憐巴巴等待的人,隻能繼續等待了。而元俊呢,雖然身體一日比一日好的更快,但是卻還真有點樂不思蜀了。


    這裏好吃的真是太多了。


    這不,甄明珠做了披薩,他生生啃了五塊,吃的人都噎得慌,但是還不舍得放手,連連感慨:“這可真是太好吃了”甄明珠:“那你再吃一塊好了。”


    元俊:“哎呀,這我就不好意思了……”


    甄明珠看他撐的都要站起來順氣兒還要繼續吃,深深感慨,人呀,都是想要自己沒有的。


    她喜歡古代天然無汙染的蔬菜水果呀,吃的時候覺得簡直味道棒極了。


    同樣的,阿九喜歡現代的各種垃圾食品,什麽薯片,漢堡,炸雞,可樂,魷魚絲火腿腸的……簡直都是他的最愛了。


    可見,大家都是得不到,才是最好的。


    元俊啃著披薩,跟甄明珠說:“如果我迴去,我想我最想念的第一是你,第二就是這裏的美食了。”


    甄明珠好真誠的發問:“那這裏還有其他的嗎?”


    除了她和美食,這裏也沒有別的啊。


    畢竟,他也不會想念什麽光頭強吧?


    更不要說,光頭強還要被他帶走的。


    甄明珠大眼睛晶晶亮,元俊真誠:“還有啊,還有於神醫啊。”


    甄明珠:“……”


    敢情兒人家救你一命,在你心裏還不如一點吃吃喝喝?


    元俊最後一口披薩吃掉,看著甄明珠諂媚的笑,十分狗腿子:“掌櫃的,再來一瓶可樂吧?”


    這段時間,他已經喜歡上了這種大口喝完打個嗝的感覺,兩個字兒:爽快!


    甄明珠驚嚇:“你吃這麽多,還能喝得下?”


    元俊:“我年輕啊,再說,喝水嘛,就溜個縫兒,不影響什麽的。”


    甄明珠:“……”


    這大小夥子的胃,果然是個無底洞。


    她說:“我去給你拿。”


    “要冰的。”元俊趕緊補充。


    甄明珠:“行叭。”


    這家夥如果生在現代,肯定是個典型的宅男。


    她將可樂扔給元俊,自己則是泡了一壺菊花茶。元俊看著她,也很真誠的感慨:“你一個年紀輕輕的小姑娘,怎麽總是喜歡喝茶?”


    甄明珠好奇的問:“哦?那你們京城的年輕姑娘,都喝什麽?”


    元俊:“我們京城的年輕姑娘,都是喜歡喝一些甜茶。”


    甄明珠:“甜茶?怎麽做的?”


    這倒是沒聽過呢。


    元俊:“我怎麽會?”


    甄明珠:“……”


    元俊笑了,他說:“新鮮的果子,還有糖放在一起熬製,具體我不太懂,大概如此。夏日裏那富貴的小姐就會在涼了的甜茶上加入冰塊,也會加一些點綴,京中富貴千金,慣常如此的。”


    他看了看甄明珠的菊花茶,說道:“這樣的菊花茶,女子喝的不多。”


    甄明珠低頭飲了一口,微笑:“我的品味,異於常人。”


    元俊:“甜的總歸令人心情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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